您認為是否應該設立檢討機制,並做出因應對策,以利於特區政府未來人才引進工作的開展?
澳門立法會李良汪議員:現時人才引進制度當中雖已設有事前和事後監督機制,確保申請人符合相關人才引進計劃的申請要件、資格,以及確保被引進的人才在澳門從事與其資歷相匹配的工作。同時,各主管實體亦會定期公佈各類人才引進計劃的統計數據,便於公眾監督相關計劃成效。但隨著全球經濟和社會的快速進展,人才競爭逐步成為社會競爭的重要部分,故此,建議特區政府應設立定期檢視機制,因應社會實際發展情況,適時對相關制度作出檢討及調整,以持續優化計劃內涵。尤其應關注本澳是否具有足夠競爭力引進各範疇所需人才,帶領及推動本澳未來新產業發展,推動本澳經濟收益以創造更大量的就業崗位需求,為澳門居民帶來更多不同的發展方向,配合特區政府政策措施,充份發揮自身潛能,共同推動本澳社會長遠及可持續發展。
暨南大學澳門研究院院長葉農教授:該人才引進系統,應該設立檢討機制。用於修正系統運行中存在的各種系統問題,包括人才引進的領域是否需要調整,人才數分標準是否需要改變,人才引進如何服務澳門未來的發展。除應用領域,澳門亦應該在基礎科學與人文科學領域方面做出貢獻,引進相應的人才,夯實澳門的大學希望做強做大的基礎。
澳門專才發展學會高俊輝會長:設立檢討機制是必須的,人才發展委員會是檢討機制的主要實體,主要還是要利用人才委員會,其來自不同專業或產業範疇組成的成員作出專業的意見來完善計劃。政府也可定期收集申請者和巿民的意見,作為優化人才引進計劃的參考資料。
群力智庫李永健常務理事:我認同設立檢討機制,掌握澳門哪些產業短缺的專業人才,以便適時調整有關措施,填補本澳緊缺的高學歷和高技術的人才,如高級專業人才,為確保他們能支持重點產業發展。建議當局定期追縱相關人才在澳門的工作狀況,以及審查公司背景,完善審查機制,確保他們對推動澳門經濟和社會有正面和實質的成效,助力四大產業的發展。
澳門的人才引進計劃首先要由治安警察局審核申請人的年齡及無犯罪記錄情況,然後由人才發展委員會和人才建議及審核委員會綜合評審,最後由行政長官進行審核,期間的行政程序難免繁複。觀之香港優才計劃,直接由香港入境事務處來進行審批的,效率較高。倘澳門將來有條件,可效法香港,由一個政府部門專責處理,省卻冗長的行政手續和審核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