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伍园园
詹金斯将粉丝对电视文本进行盗猎挪用、拼贴重组,并积极参与媒介内容创作和传播的现象称为“参与式文化”。[1]在粉群内部,粉丝将已有的文字、视频等资源进行“二创”并在平台上传播,这就是詹金斯所言的参与行为。粉丝通过数据行为与他人产生联系,通过数据生产输出对偶像的情感,同时得到自我价值的实现和满足。微博等社交平台是粉丝参与行为发生的主要场域,粉丝能够凭借强大的创造力,依据自身的喜好和对偶像的情感创造出具有特色的内容,并在粉群内部与其他粉丝进行互动,推动了参与文化的转变。可见,当下粉丝的数据生产行为就是粉丝“数字劳动”的主要参与行为。
数字技术创造出了新的劳动形式,过去粉丝为偶像加油打气主要是线下观看,以上座率体现偶像人气,而随着粉丝经济的发展,偶像在各平台的数据指标是其价值的体现。粉丝数字劳动形式主要有打榜、投票,控评、净化,销量、应援等。打榜和投票是指粉丝在各种榜单中为偶像投票,以获取对应的商业资源和宣传机会;控评和净化的主要目的是操控舆论,宣传偶像作品,塑造和维持偶像的正面形象;销量则是商业资本最为看重的东西,也是偶像价值和影响力最为直观的体现,销量主要包括偶像代言产品的销量、偶像本人杂志或同款(主要指偶像生活中吃的或穿的)的销量。应援,如在户外屏幕上投放偶像的视频或者以偶像的名义做公益,在粉丝眼中这是陪伴偶像的一种方式,是输出爱的重要形式。
社交平台为粉丝的交流互动提供了虚拟空间,使得基于趣缘的个体能聚集起来形成粉群。在粉丝群中,个体可以重塑自己的形象,寻求自我满足,构建身份认同。资本则利用粉丝对偶像的情感,促使粉丝在数据生产活动中主动投入自己的时间、精力甚至财力,自愿沦为偶像工业链条上的免费劳动力。
个体情感需求的自我满足。电子媒介的发展以及大众文化的兴起催生了粉丝的产生与发展,粉丝可以通过视频剪辑、漫画创作、文本创作等多种形式表达自己对偶像的感受。默多克认为“礼物拥有的是无法估价的情感价值或符号价值”,在许多粉丝眼中,围绕偶像的数据生产,如创造文本、剪辑花絮、修图等“主体性行为”是一种“为爱发电”的自主行为,这种劳动是一个自我满足和愉悦自我的过程,他们为偶像所付出的劳动、金钱并不是为了追求经济利益,而是为了获得情感上的满足。粉丝进行的数字劳动如大数量的打榜、高频率的产出等满足了展示个人能力的欲望,而他们创作的视频、修饰的图片等在粉群内部受到其他粉丝的点赞、关注时,也会自信心倍增,个人被感知和被关注的欲望得到满足。柯林斯认为互动可以产生情感体验,带动群体团结,集体在这里感受互动带来的快感,[2]而这种在互动中所获得的快感则会激励着粉丝持续投入数字劳动,充当“免费劳工”。
群体规训维系数字劳动。参与式文化注重集体文化,通过参加活动增强集体身份认同。粉丝群是基于趣缘形成的特殊群体,其出现是为了满足粉丝获取偶像信息、与同好之人相互联系的需求,但加入粉群具有明确的准入门槛(如做过数据、买过代言等)。这种准入机制其实是一种隐藏的身份认同机制,加入粉群就可以构建或彰显自己的身份认同,但粉群内部的身份认同不是由自我界定而是需要群内其他粉丝确认的。在粉群内部,粉丝具有一定的等级层制,也存在着一些明确的身份标识,从官方后援会到个站再到大粉、散粉、普通粉,能否进入粉群,首先要通过相应粉群“大粉”(粉群的建立者或管理者)的审查。粉群内部也有着一致的目标,能使原本在微博等社交平台中活动的彼此之间存在着较强的异质性个体,在变成粉群内部的成员后形成了一种强关系社交,群体规训让人与人之间的联系更加紧密。学者杨玲曾在《转型时代的娱乐狂欢》一文中提到,粉丝个体的情感投入在以可视化方式呈现后能够在粉丝群体中引起广泛共鸣,甚至可以凭此辨别粉丝身份的真伪。粉群所形成的这种“有产出有消费才是真粉丝”“白嫖是路人”的群体规范,也让个体产生想在粉群待下去就必须要持续参与相关“劳动”的思维。此外,在粉群内部,个人可量化的劳动指标越高,就越能得到其他粉丝的认可与支持,这种群体认可也是激励粉丝参与数字劳动的重要原因。
平台隐控粉丝情感。“准社会交往”指受众将网络世界中的人物当作现实人物做出反应,并与之形成一种准社会关系[3],这可以用来阐释受众在媒介接触过程中形成的情感关系。媒介技术的发展使得偶像可以通过多种平台与粉丝产生联系,微博、抖音等社交平台的评论区、视频软件的弹幕区和留言区所形成的虚拟的社交场域让粉丝有了强烈的互动感和参与感,粉丝可以将自己的情感借此投射到偶像身上,把偶像当作身边真实的人物去“交往”。尽管偶像在屏幕上是无差别对待所有的受众进行表演,但粉丝群体一般都会依据自己内心的情感需要产生不同的情感投射,“老婆粉”会将偶像想象成自己的另一半去关注,“妈妈粉”则可能会将偶像当成自己的孩子去守护。在这种“准社会关系”逻辑下,粉丝与偶像之间的关系就会变得更为密切。因此,与偶像相关的商品或活动往往更能受到粉丝的青睐,此时粉丝对这种商品的消费就不仅仅是购入商品,也是对这种想象的虚拟关系的维护,商业平台销售的也不仅仅是商品,也是粉丝对偶像的情感。当粉丝的购买量和数据量达到平台的期许,平台就会推出相应的粉丝福利,如粉丝见面会、偶像物料等。同时,偶像也会在社交平台与粉丝互动、发自拍照或主动表白等,回应这种虚拟交往,这使得这种原本单向的“交往”方式有了回应,粉丝也就有了为维护这种交往状态而持续参与数字劳动的动力。
资本让渡造星权利。在粉丝经济的推动下,商业资本打造出了全新的造星模式,偶像从之前的“被仰望者”变成了现下的“被操纵者”,使得原本仰视偶像的粉丝有了亲手打造偶像的权利。“爱豆养成”的赋权极大调动了粉丝积极性,其努力彰显存在感和消费力,并力争坐上资本方的谈判桌上,为偶像争取更多的出镜机会。[4]正如布尔迪厄所认为的,过去由媒介主导信息编排和制作的内容生产模式,现已逐渐过渡为受众主动参与甚至主导内容制造的模式。在微博等公开性平台上,粉丝的数据行为是公开透明的,其成就都能被看到,偶像所发微博的“转发、评价、点赞”等数据就成为了可衡量自身价值的直观体现。在资本的隐性推许下,许多粉丝形成了“数据=商业价值=偶像出道/成名”的错误认知,认为他们对爱豆所代言的产品消费得越多,爱豆的价值就越大,也就越有机会赢得更多的曝光率和商业资源。从本质上讲,粉丝群体的这种符号消费实际上是一种数据“劳工化”的行为,在一定程度上讲,偶像能否出道或者成名就取决于粉丝所生产的数据数量。在权利欲望的推动下,粉丝会产生持续动力致力于生产让“资本”和“路人”所惊叹的数据景观。
粉丝群体的数据生产是微博等社交场域中极富活力的参与式活动,大大增加了平台的活跃度,但相关场域中与偶像相关的娱乐性话题占据了主流,粉丝畸形的数据生产行为给个人、社会以及网络生态都带来了严重影响。
粉群话语的排他与对抗,滋生语言暴力。为了给偶像营造一个正面积极的舆论环境,粉丝会采用控评等方式不断生产数据,以争取更多的话语权,但这种控评等行为是具有对抗性和排他性的。排他是指与偶像不相关的网民没有其他信息可以接受时,会被迫采纳传播内容。[5]在公共性社交平台上,粉群的排他性传播会迅速扩张到更为广泛的网络公共空间。同时,在算法技术的赋权下,被多次转发、点赞和评论的信息会具有更高的热度,也就更容易获得流量和相关平台的推荐,进而被更多的人所看见。尤其是在出现关于偶像的负面信息时,粉群会快速反应,排除异己言论,其控评内容会集中于赞扬偶像的优点和获得的荣誉,致使普通用户的发声被覆盖,真实的、正常的舆论被严重压制,也使得希望通过社交平台获取信息而对偶像等娱乐资讯并无兴趣的网民失去了选取自己感兴趣资讯的权利,而不得不被动接受粉群所推介的信息。而粉群对于异己言论的包容度较低,一旦网络上出现关于偶像的负面言论,必然会受到粉群的干涉、辱骂,甚至滋生语言暴力。
无效声量占比攀升,模糊数据的真实性。注意力经济时代,数据成为了判断偶像热度和影响力的量化指标,在数据生产需求的推动下,为粉丝生产虚假数据的APP、网站层出不穷,网络水军规模也不断壮大。居伊·德波认为“社会从物质生产已经进化到了景观生产”,就如鹿晗微博过亿的粉丝评论。然而,网络用户都是虚拟的,粉丝打造数据奇观的生产性账号不都具有实际的商业价值,其中不乏僵尸号和小号。比如为偶像微博轮博的“数据女工”,除了平时在粉群活跃的大号,大多还有专门生产数据的小号,可以在较短时间内轮转上千条微博。同时,在数据生产的过程中,粉丝会“不正当”地使用程序、软件来进行打榜或数据生产,这也就意味着粉群所生产的数据量与实际的粉丝数是不相匹配的,粉群所构建的“数据奇观”存在大量的注水现象。2019年蔡徐坤的新歌宣传在微博上转量过亿,就被央视新闻曝光存在数据造假,并指出这种数据造假现象在娱乐圈中广泛存在。造假的数据既不能被纳入到商业变现的范畴中,其直接产生的原始数据也不能被商品化呈现。[6]重要的是,注水的数据不仅无法反映出人们对该偶像的评价或态度,而且数据紊乱也会影响到广告商的评判,并会给偶像及娱乐行业带来负面影响。
劳动主体异化,数据劳工被双重剥削。在“为爱发电”的心理诱导下,粉丝会愿意用自己大量的时间和精力甚至是金钱去换取偶像在一些特定榜单上的高数据,且不追求物质回报,他们知道轮博、刷评论、点赞等行为并不能产生直接利益,却是资本方衡量偶像价值的直观数据,是偶像的“排面”。出于对偶像的喜爱,粉丝将劳动硕果双手奉出,期待偶像能多分一些利益。[7]对于大多数粉丝劳工来说,他们受到双重剥削。一方面,资本利用粉丝对偶像的情感,以发放偶像相关资讯为隐性控制手段,让非雇佣关系的粉丝为其“免费劳动”,促使粉丝达成数据的持续性生产,而她们生产的文本、视频等也会被资本利用,以创造商业利益和提升品牌的知名度。另一方面,由于粉群内部“数据劳工”地位不平等的现象,数据生产能力出众或者在文案产出、视频制作等方面有优势的成员会受到其他成员的拥护,而作为底层的一般粉丝劳工就会受到这些发布数据任务成员的剥削。在资本情感控制和群体内部规训的双重作用机制下,粉丝劳工的劳动主体意识难以觉醒,进而沉迷于机械的数据生产中。
泛娱乐化消解严肃话题,冲击主流价值观。传播学者赖特提出大众传播具有娱乐功能,可以满足人们精神生活的需要。但在微博等社交平台上,偶像频繁出现在热搜榜单上,尤其是当偶像与社会公共议题相关时,粉丝的控评、轮博等行为便会在短时间内占领舆论高地,使与偶像相关的商业推广或是正面信息延伸至整个舆论场,严重挤压公众参与事务讨论的空间。在粉丝劳工数据生产和热度贡献的加持下,同质化的娱乐信息充斥在各大社交平台上,而真正与受众生活密切相关的严肃话题则鲜有关注,使得新闻价值量与注意力资源分配不均,进而消解了公众理性交流的可能,不利于公众准确评估其所处的社会环境。同时,粉丝对偶像的包容度过高,纵使偶像被爆出有违社会公序良俗的行为,也会被粉丝所生产的正面信息所覆盖,这种过度维护会对其他群体尤其是未成年人产生不良的示范作用,扰乱整个社会风气,注水的数据也不利于诚信社会的建设,冲击了我国的主流价值观。
不可否认,粉丝比普通用户能更积极地参与到网络空间中,其数据生产行为也促进了网络的繁荣发展,但也必须意识到这种数字劳动产生的不良影响,粉丝只有进行合理、适当的数字劳动,才能生产与传播有意义的文本内容,构建健康的网络生态。文化产业的发展需要资本力量的推动,但也需要正确价值观进行引导,而如何引导粉丝进行正向的劳动行为,则需要粉丝个人、偶像、社交平台乃至政府等多方共同努力。粉丝应提高自身媒介素养,以理性的方式去支持偶像,尊重网络中其他用户的表达自由权。偶像也应积极发挥自己意见领袖的作用,给予粉丝正向引导。平台应该积极承担社会责任,主动破除“唯流量论”,寻求更为健康的营销方式。有关政府部门应加强对数据“注水”现象的监管,严查数据造假的灰色产业链条,完善有关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