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数字经济对全球价值链参与度的影响

2023-09-16 17:21马添蕊
辽宁经济 2023年7期
关键词:全球价值链外商直接投资数字经济

马添蕊

〔内容提要〕当前,数字经济随着不断演进的数字技术蓬勃发展,推动实体经济数字化,深度影响全球发展势态,催发全球价值链参与度提升。文章以2007—2014年全球42个经济体为例,构建数字经济评价指标,梳理了数字经济影响全球价值链参与度的作用机理。研究发现,数字经济显著推动了一国全球价值链参与度提升,对前向参与度的影响大于后向参与度,更是从地理空间和市场范围多层次推动了总体参与度升级,这一结论在充分考虑其他影响因素以及开展一系列稳健性检验后依然成立。进一步发现,一国良好的数字经济发展水平能够吸引高质量外商直接投资的流入,强化了正向的技术溢出,提升了一国全球价值链参与度。

〔关键词〕数字经济;全球价值链;外商直接投资

注:本文受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价值链视角下的区域一体化、专业化分工与经济高质量发展研究”(项目编号:20AJL003)资助。

一、引言

数字经济作为构筑新型经济发展竞争优势的战略选择,加快打造其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有助于我国实现弯道超车,抢占数字经济国际竞争高地。《全球数字经济白皮书(2022年)》显示,数字经济支撑作用显著。2021年,全球47个国家数字经济增加值规模达到38.1万亿美元,同比名义增长15.6%,占GDP比重45.0%。目前,以数据信息为要素、数字技术创新为驱动,依托数字基础设施进行信息交互的数字经济,成为驱动全球价值链攀升的重要因素。数字经济的发展打破了信息传播过程中时空限制,降低了中间品多次跨界产生的贸易信息成本,在一定程度上深化了全球价值链参与度,因此,全面分析发展数字经济对全球价值链参与度的影响效应,阐释其作用机理并探究在外商直接投资的差异下,数字经济对全球价值链参与度的驱动作用至关重要。

二、文献综述

拘于学界对数字经济内涵尚未得出统一结论,本文将从以下三方面来阐述国内外学者对数字经济影响全球价值链参与度的研究:

(一)数字经济的内涵、核算与效应

学界对于数字经济的研究最早可追溯至1996年,Don Tapscott在《数字经济》一书中首次提及相关概念,随后在Nicholas Negroponte详细讲解了信息技术的价值后,国内外学者纷纷从经济活动、投入产出、商业模式、系统结构等视角对数字经济的定义进行探讨。数字经济的不断发展使得其核算方法也不断地拓展。可将国内外学者测度数字经济的方法大体分为国民经济核算研究、增加值测算研究、综合指数编制研究和构建卫星账户研究等。从宏观层面看,数字经济通过增加要素投入、提高配置效率和生产效率三大途径来强化国民经济高质量增长。从微观作用机理来看,数字经济将两种不同范畴的规模经济和范围经济相融合,大大降低了企业成本,催发了多样性的需求,产生消费端的长尾效应,更进一步来看,多样性的需求同时扩展了市场边界,为中小型企业提供了更多的机会。

(二)全球价值链的内涵、测度方式及影响因素

全球价值链是一种全球性跨企业网络组织。在全球范围内为实现产品或服务增值的企业,通过连接生产、销售、回收处理参与整个贸易环节。1980年Porter从企业视角初次提出了“价值链”的概念,将企业看作是生产销售各个环节的集合体,企业通过一系列不同但又关联的增值活动形成价值链。而后,Bruce的“价值增值链”突出强调了商品生产和交易活动在全球范围的相互融合。紧接着,Gereffi针对日益全球化的商品生产和增值,提出了“全球商品链”,并于2001年率先提出“全球价值链”这一概念,明确了全球价值链理论体系和基本框架。为了更为完善地分析价值链,学界进一步探究全球价值链参与度的测算方法,其中全球价值链地位指数、上游度指数、参与度指数应用最为广泛。一些学者基于投入产出法定义的GVC地位指数从宏观层面衡量了一国的全球价值链地位,着重考虑一国在中间品投入过程中是供给方还是需求方。另一些学者提出的上游度指标以行业无穷上游度和的形式衡量了其在全球价值链生产位置与产业结构的复杂程度。还有一些学者基于前向联系和后向联系测度的GVC参与度对价值增值中的直接吸收部分加以强调,这部分的进口中间品和出口中间品直接被制造为最终消费品,充分考虑了纯国内生产和GVC活动的区别,被学界认为是测度全球價值链更加全面的方法。

(三)聚焦数字经济发展水平与全球价值链的影响研究

全球价值链作为当前的一个研究热点,国内学者对其研究多集中在制造业领域,但随着数字技术在经济社会中的不断渗透,其加快了全球价值链转型,改变了全球价值链的分布体系和运行模式,提升全球价值链参与度,成为促进一国迈向全球价值链中高端的新的驱动力。学界对于数字经济影响全球价值链的研究主要集中在最近几年,可分为理论研究与实证分析两类。从理论层面上看,数字经济的发展加速了区域化全球价值链的形成,数字平台驱动模式使得复杂价值链收缩,信息数字化的发展改变了全球价值链治理模式。全球价值链攀升的本质是各国分工地位的相对变化,数字技术赋能产生的网络链接、成本下降、价值创造、价值链治理及贸易规则效应和产业数字化、智能化、服务化、绿色化的路径仅仅是为各国价值链的提升提供了一种可能。数字技术发展尽管加快了全球价值链地位升级,但也增加了价值链数字化进程中面临的风险。拥有数字技术优势的“链主国家”对处于价值链攀升过程中的其他国家产生回流效应和关键技术封锁,加剧了数字鸿沟。从实证层面来看,一些学者采用全面FGLS模型从GVC高度和广度两个维度验证了数字经济对中国整体制造业GVC升级的促进作用,并且发现数字经济对资本和技术密集型行业存在先抑制后促进的U形单门槛效应。还有一些学者基于全球价值链框架,运用WWYZ的贸易增加值核算结果构建模型探究部门数字化投入对我国制造业重构的影响,加入研发强度以及数字化投入的交互项分组检验其对不同部门类型影响的差异,得出了在数字化进程中收益丰厚的部门反而在参与全球价值链过程中的竞争优势有所下降的结论。有学者指出数字经济发展显著提高GVC分工地位,通过降低贸易成本、升级人力资本结构驱动价值链地位攀升,在这一个过程中,关税和贸易壁垒影响数字经济对全球价值链分工地位的调节作用。

通过文献梳理发现,当前关于数字经济促进全球价值链分工地位升级的研究成果已较为丰富,但探究数字经济发展对一国全球价值链的前、后向参与度以及总体参与度影响作用的文献较少,并且在探究过程中,对GVC地位指数的核算方式有不完善之处。目前大多学者通常采用全球价值链分工地位指数来衡量一国某部门在全球价值链的地位。实际上,利用该定义计算得出测算结果的大多衡量的仅仅是一国及其部门接近于价值链上游还是下游的程度,但具体在价值链中的哪个位置,却不能反映。而基于前、后向关联生产分解方法测度的全球价值链参与度,被学界认为更加系统地刻画了一国参与全球价值链生产活动的情况。除此之外,多数研究或为定性分析,或多探究于国内行业层面,未曾全面考察数字经济发展对全球价值链参与度的作用机制,更没有探究外商直接投资的调节作用。因此,本文尝试运用全球价值链参与度核算成果,实证检验数字经济发展对全球价值链分工参与度的影响机理。本文可能存在的边际贡献有:(1)采用综合指数编制法测度一国数字经济发展水平,并使用全局主成分分析法,优化数据可比性;(2)使用跨国面板数据,运用较系统的价值链核算方法,更加合理地计算全球价值链参与度,并尝试从GVC总体参与度这一空间概念出发,多维度探究数字经济对全球价值链参与度的影响机制,为我国改善全球贸易地位、提升产业结构、优化贸易质量提供新的思路和更多可借鉴的政策建议。(3)充分考虑数字经济转型给各国外商直接投资带来的质量差距,探究数字经济与FDI的交互作用,丰富数字经济促进全球价值链升级的作用机制。

三、理论分析与研究假说

(一)数字经济发展影响全球价值链总体参与度的理论分析

被视作经济增长“新动能”的数字经济,正依托于数字基础设施,运用数字核心技术,与传统经济深度融合,持续促进社会经济各方面发展。数字经济通过将信息和知识数字化作为数据要素,融合到经济活动中,形成了以数据要素为核心的生产活动,以全新的技术经济范式重塑GVC各環节的价值分配,充分发挥贸易成本节约、产业链结构升级、增加值放大的撬动作用,实现GVC参与度提升。

1.贸易成本节约机制

数字技术进步并不直接引起GVC参与度的提升,而是通过与传统经济融合,降低各交易主体的贸易成本,加快交易效率,从而实现数字经济对GVC参与度的提升作用。数字经济发展促生了以规模经济、范围经济及长尾效应为主的经济环境,同时数字技术的提升消除了企业间的信息不对称,帮助企业进行市场竞争。首先,数字技术使得企业具有网络外部性和梅特卡夫定律,同时当企业规模达到临界时,又会触发发马太效应,形成规模经济,促进企业产能提升。其次,企业在数字经济时代可获得伴生利润。企业通过某一业务积累的用户资源,低成本地开展多样化衍生业务,销售更多种类的产品,极大发挥范围经济。最后,数字技术开发与利用程度加深促使平台经济、共享经济的产生,消费者对时间、空间距离不再敏感,在移动终端就能获得产品或服务。在消费者以更加便捷的方式获取信息的同时,厂商也凭借技术要素高效挖掘消费者需求,使得边际服务成本渐趋于零。

2.驱动产业链升级重构

数字技术的强大经济韧性体现在拥有可复制、可共享和无限增长等天然优势的核心数字要素上,极大地满足了新型经济社会形态下产业生态与应用场景的客观需求,驱使产业链升级重构。其一,数字信息技术升级使得生产要素能够突破时空限制流动,各分工主体能够相互连接,突破了传统线性产业链组织结构的约束,向着复杂网络组织动态演变,推动各产业环节垂直整合与功能互补,实现价值再造。其二,数据驱动、平台支撑、服务增值这三大特征助力企业产品生产转向智能化、柔性化与协同化,企业间竞争模式由横向竞争转为纵向竞争,各企业交融发展,强化产业价值链升级。最后,无形服务与有形产品融合在数字经济时代飞速发展,且数字技术促使传统产业链更加细化,不同产业链交互融合、整合创新,最终实现价值链增值。

3.增加值放大效应

数字化平台使得信息数据处理系统标准化,能够精细化把控商品与服务过程,优化全球贸易与分工过程中的价值增值过程,加快企业生产效率提升,产生增加值放大效应。首先,数字经济发展促使各商业平台创新,突破原有封闭模式,形成用户驱动的创新范式,各平台协同创新,降低准入门槛,吸引更多企业进入。其次,数字技术智能化、高效化的特征使得生产周期缩短、成本降低、产品质量提高,强化各环节在全球价值链过程中的价值增值能力。最后,在营销环节,智能化手段进一步优化企业信息收集方式,全面了解消费者需求,指定具有针对性的营销方案,匹配用户差异化需求,将更多终端主体通过全球价值链相联结,实现此环节增加值放大。

假设1:发展数字经济驱动一国全球价值链参与度提升。

(二)外商直接投资的调节效应

早期的研究认为外商直接投资改善了衡量贸易结构的几个重量指标:显示性比较优势、出口技术复杂度及出口产品质量。有学者基于外资投入产出流量构建的新型世界投入产出表发现,外商直接投资深化了中国在全球价值链分工中的参与度以及参与模式的复杂度,但外资加工贸易企业的存在使中国在全球价值链分工中上游度趋于下滑。此外,还有不少学者认为FDI技术溢出具有区域创新能力差异,FDI在创新能力低的区域会产生负的知识溢出效应,从而造成一国价值链低端锁定。良好的数字基础设施体现了高效的知识传播与应用,数字经济发展加速了数据跨境流动与信息技术创新,使得外商直接投资主体带来的溢出效应能够更好地被吸收融合,提升东道国企业的管理水平和生产效率,增加相关产业的出口附加值,对全球价值链参与度起到促进效用。本文的研究脉络如图1所示。

假设2:外商直接投资对发展数字经济驱动一国全球价值链参与度提升具有调节效应。

(三)数字经济使得全球价值链参与度存在异质性

数字经济时代,数据作为一种新的生产要素重塑了整个全球价值链的分工形态以及分工地位。国家与国家间,行业同行业间存在的特征差别,引起了数字经济驱动全球价值链参与度的异质性。

从国家角度来看,发展中国家长期处在服务性生产环节,通过提供廉价劳动力和从事产品加工参与GVC活动,处于价值链中下游位置。发达国家凭借其独有的技术优势、规模经济在全球价值链中居于主导地位。数字经济的发展虽然促进发展中国家技术创新、生产线优化、产业结构升级,增强其全球价值链的总体参与度,但也进一步加深了其与发达国家之间的技术差距。发达国家凭借其数字技术垄断优势,加大对中间品的抉择权,从而更深层次地参与全球价值链生产活动。

从行业视角来看,数字信息要素的流动,使得制造业领跑价值增值。一方面其能够迅速整合所需信息,降低搜寻成本,加快产品研发速度,提升产品制造工艺,巩固自身竞争优势,另一方面通过嵌入全球生产网络,发挥技术升级的撬动作用,优化重塑产业结构,实现产业向高附加值提升。对于服务业而言,数字经济最大程度节约了国际贸易过程中消费者对接所需的资源、时间,信息数据的开放和共享为各个环节提供了更加完善的服务、更加高效的组织效率,从而实现全球价值链参与度提升。

假设3:发展数字经济对一国全球价值链参与度的影响存在国别和行业异质性。

四、研究设计

(一)一国数字经济发展水平

在充分考虑数据可得性的基础上,立足数字经济的基本内涵,搜集2007—2014年42个经济体的相关数据。基于政策与环境监管、营商与创新、数字要素国际竞争力、数字基础设施建设四个方面,选取16个相关二级指标构建数字经济发展水平的指标评价体系(见表1)。

式(7)中,GVCptb表示一国全球价值链后向参与度指数,该指数描述了一国最终产品中来自全球价值链活动的比例,不仅包括中间品进口中的外国附加值,还包括返回国内以满足国内最终需求的国内要素内容,衡量了一国通过进口原材料或中间品参与GVC分工的程度。该指数越大,表明一国参与全球生产的角色是进口原材料或中间品。Y’表示国家行业层面的最终品产值;YGVC表示国家产出的最终品中参与全球价值链的部分;YGVC_s是在后向联系过程中的简单全球价值链活动,是直接从外国进口并用于国内消费产品的外国附加值部分;YGVC_c体现了后向联系中的复杂价值链活动,这部分要么是返还的国内增加值,要么是进口国用于生产其最终产品以供国内使用或出口的中间产品进口中的外国附加值。

式(8)中,GVCz表示一国总体参与全球价值链的程度,从生产者和消费者角度衡量了一国或其部门在参与全球价值链活动中所涉及的地理空间和市场范围,该指数越大,表明一国GVC总体参与度越高。

核心解释变量:数字经济发展水平(DEL)。选用前文测度的相应指标,即DELcit。

其他控制变量与数据说明:控制变量有经济发展水平(用人均国内生产总值进行测度表示)、人力资本水平、外商直接投资(选取FDI存量占GDP的比重来表示)、中间品贸易开放度(用中间品贸易额占GDP百分比的自然对数表示)、要素资源禀赋、土地资源禀赋、研发水平,数据来源于世界银行、世界经济论坛、UN Comtrade数据库、佩恩世界数据库。

五、实证检验结果及其解释

采用方差膨胀因子法对主要模型中各变量进行多重共线性检验,所得结果如表2所示,获得的VIF均低于5.86,证明该模型不具备多种线性相关性,可以进一步开展机制检验。

(一)基准回归

表3报告了构建的三个模型的回归结果。其中,表(1)—(3)列为仅引入数字经济发展水平的基准回归结果,其估计系数显著为正,初步说明发展数字经济对一国全球价值链参与度提升有推动作用。第(4)—(6)列为在控制国家、行业和时间固定效应后引入控制变量的结果,可以看出相关系数显著仍旧为正,说明数字经济发展依然保持对全球价值链参与度的正向影响。进一步对GVC前向参与度、GVC后向参与度进行分析,对比表3第(4)和(5)列可知,数字经济均正向促进一国GVC前向参与度和后向参与度提升,但对前向参与度的提升影响更大。前向参与度的提升,说明一国在全球生产过程中,更多参与增加值较高的环节,比如研发设计、生产核心零部件等环节。表3结果验证了发展数字经济驱动一国全球价值链分工地位提升,支持假说1。

(二)稳健性检验

为验证前文研究结论的稳健性,采取两种方法进行稳健性检验。

1.更换核心解释变量

由世界经济论坛与美国哈佛大学的国际发展中心合作开发的网络就绪指数(Network Readiness Index NRI)可替代核心解释变量,该指数反映了一国信息技术的硬件基础设施和软件基础设施。从表4的(1)—(3)列结论可知,替换的解释变量NRI的回归系数值与使用DEL系数值符号一致,且回歸结果显著,说明使用 NRI这一衡量指标,仍可证明数字经济发展对于全球价值链参与度提升有促进作用,验证了结论的稳健性。

2.內生性检验

为解决模型中可能存在的内生性和双向因果关系问题,本文将核心解释变量(DEL)滞后一期解决可能存在的内生性,并将其作为工具变量,使用两阶段最小二乘法(2SLS)重新进行回归,结果见表4中列(4)—(6)、列(7)—(9)。结果显示,核心解释变量的估计系数符号及显著性未发生实质性变化,说明结论是稳健的。

(三)异质性分析

1.按国家分组

各国数字化发展水平存在差异,数字基础设施建设及数字化应用程度也明显不同,因此关注数字经济对不同发展程度的国家GVC参与度的提升作用也具有经济意义。本文参照UNCTAD Handbook of Statistics2021中的分类方法,将42个国家分为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两大类。回归结果见表5,对于发达国家,数字经济发展对GVC总体参与度、GVC前向参与度、GVC后向参与度的影响系数显著为正,且对于前向参与度的提升效果更明显,说明对于发达国家来说,数字经济的发展增强了发达国家对中间品选择的自由度,从而更加紧密地参与到全球价值链中,同时,数字经济带来搜寻与匹配成本的降低同样助力发达国家提升价值链参与度。对于发展中国家来说,数字经济对GVC后向参与度和GVC总体参与度的影响系数显著为正,且对GVC前向参与度的影响系数并不显著,由此可见,发展中国家技术创新与移动终端的普及虽降低了最不发达国家的人们获取知识和技术的门槛和成本,促进了数字产品与服务等最终消费的使用,促进了总体参与度的提升,但并不能有效带动价值链地位升级。

2.按行业分组

选取WIOD(2016)划分的56个行业中的 c5—c22作为制造业,c28—c56作为服务业。回归结果如表6所示。不管是对于制造业还是服务业,数字经济发展对GVC总体参与度、GVC前向参与度、GVC后向参与度的影响系数均显著为正,说明数字经济的发展促进了一国制造业和服务业的GVC参与度提升。横向比较制造业与服务业的GVC参与度,发现数字经济作用于制造业的GVC强度高于服务业,表明数字经济发展对于不同行业的全球价值链参与度加深存在异质性。

(四)机制分析

数字经济发展增强了一国全球价值链参与度,为进一步验证外商直接投资对数字经济促进全球价值链参与度的调节作用,在此加入数字经济发展水平与外商直接投资的交互项DEL×FDI。分析表7结果:在未加入交互项前,外商直接投资对一国全球价值链参与度存在负向影响,并且对后向参与度和总体参与度在5%水平上显著。加入交互项后,外商直接投资与数字经济发展水平的估计系数均显著为正,表明外商直接投资的增加在数字经济的加持下,对一国全球价值链参与度提升具有直接促进作用。究其原因,高度的数字要素流通与信息共享增强了一国吸引高质量投资的能力,产生了正向的技术溢出效应,从而促进一国价值链参与度的加深。

六、结论与政策启示

本文通过全局主成分分析法测算一国数字经济发展水平,使用2007—2014年42个国家56个行业的跨国跨行业面板数据,客观评估不同国家的数字经济发展水平,并在此基础上构建了发展数字经济对于全球价值链参与度影响的实证分析模型,实证检验结果表明发展数字经济对于一国价值链参与度有很好的正向调节作用,并对外商直接投资的调节效应进行了重点分析。

为更好助推数字经济赋能实体经济,提升我国数字竞争力,首先,应强化数字关键技术掌控力,夯实数字基础设施建设。从人工智能、区块链、物联网等前沿数字技术入手,强化政府对产业数字化相关科研投入,打造一体化的数字生态,支撑数字经济蓬勃发展,进而为提升全球价值链参与度提供持续动能。其次,应培养高新技术人才,强化外商直接投资的知识溢出效用。数字经济发展可以有效吸引高附加值的投资进入本国,带动本国产业研发,提升一国GVC参与度。中国作为具备庞大数字经济规模的新兴经济体,应大力培养高新技术人才,密切联系数字相关产业,做到“产学研”一体联合发展,同时完善奖惩机制,激励高新科技管理人才,从而强化发展数字经济对国民经济行业的持续渗透作用。最后,应积极落实国家数字化战略,强化企业数字化转型。通过深入应用新一代数字技术,构建数据要素全覆盖的生产链条,优化行业内部协作流程,来打造一体化数字应用场景,提高各企业数字化水平,为深度融入全球生产网络注入新动力。

(作者单位:南京审计大学经济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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