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玫 郑金彪
摘要:作为中共中央中原局、华中局和新四军军部的所在地,淮南抗日根据地在创建之初,由于有关制度和监督、制约机制的不健全,缺乏有文化有思想政治觉悟的干部,以及敌对势力和旧势力对干部的拉拢和收买,出现了贪污浪费、腐化堕落的现象和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宗派主义作风。为了整治这些腐败现象和不良作风,淮南抗日根据地注意建立健全有关制度与监督和制约机制,积极推进干部教育,切实开展各项反腐倡廉工作。淮南抗日根据地的党风廉政建设给后人留下了宝贵的经验启示:一是廉政制度建设、廉政教育建设和反腐败行动应一体开展;二是党的领导是做好党风廉政建设的根本保证;三是常抓不懈和及时检查是党风廉政建设取得实效的根本举措。
关键词:淮南抗日根据地;党风建设;廉政建设
中图分类号:D26
文献标识码:A
DOI:10.12186/2023.04.010
文章编号:2096-9864(2023)04-0068-10
全国性抗战时期,敌后抗日根据地既是中国共产党与日本侵略者和国民党顽固势力进行艰苦战斗的前沿阵地,也是中国共产党实现局部执政的标志和勇于自我革命、深入践行党风廉政建设主张的光辉舞台,为中国共产党实现全国执政和搞好自身建设积累了宝贵经验。淮南抗日根据地是中国共产党创建的重要敌后抗日根据地之一,1939年12月至1940年10月期间为中共中央中原局所在地,1943年1月至1945年2月期间为中共中央华中局和新四军军部所在地。淮南抗日根据地在创建之后滋生了一定程度的腐败现象和不良作风,我们党对此并没有视而不见或听之任之,而是从制度、教育和行动等方面采取有力举措加以整治。淮南抗日根据地的党风廉政建设是民主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中国共产党勇于自我革命的具体表现,对其历史背景、有关举措和经验启示进行探究和总结,有一定现实意义。
一、淮南抗日根据地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的历史背景
淮南抗日根据地由皖东抗日根据地发展而来,以津浦铁路为界,分为路西和路东两块抗日根据地,其中路东抗日根据地有部分区域位于江苏。经过新四军第四支队和第五支队的艰苦奋战,1940年1月,皖东抗日根据地初步形成,并成立皖东军政委员会和受其领导的津浦路西省委、津浦路东省委(1941年5月改为路西区、路东区党委)。随着县级抗日民主政权的逐步建立,1940年4月,路西、路东抗日根据地分别成立定凤滁三县联防办事处(同年8月改为路西联防办事处)和路东联防办事处(1942年1月改为淮南苏皖边区行政公署),并相应成立联防司令部。皖南事变发生后,新四军第四支队和第五支队分别改编为第四旅和第五旅,并与由江北游击纵队改编的第六旅一起整编为新四军第二师。1943年2月,撤销皖东军政委员会,成立淮南区党委,路西区、路东区党委也改为路西、路东地委;同时,撤销路西联防办事处和淮南苏皖边区行政公署,成立新的淮南苏皖边区行政公署,下辖路西、路东分区专员公署,并相应成立军分区。
全国性抗战时期,我们党在淮南抗日根据地不仅要与日本侵略者和国民党顽固势力进行艰苦斗争,而且要与内部出现的贪污浪费现象与腐化堕落现象现象和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宗派主义作风进行坚决斗争。
1.贪污浪费现象
1943年5月,淮南区党委书记谭震林在新浦高级干部会议上指出,淮南党内浪费和贪污的现象,已成为一种普遍的现象。这次会议不仅指出,对路西抗日根据地贪污浪费问题的揭露“只能说是百分之零点几,路西这种浪费贪污的材料是相当多的”,而且揭发了“二师锄奸部极大的浪费现象”[1]28-29。此后不久,路西地委副书记黄岩在路西地委扩大会议上进一步指出,“路西党内过去和现在存在着严重的不良现象”[2]239,县以上的机关干部存在严重的浪费现象和个别的贪污分子,区以下的干部存在严重打埋伏或贪污现象,比如某保长贪污小麦19担;某乡长打埋伏小麦50担;某区借口游击环境,有数万元支出没有根据;有些地方的乡级干部不贪污营私者很少很少;还有些领导干部不按照规定乱批乱报,敷衍了事;有些单位要么没有预算,要么“严重超预算”[2]242。
2.腐化墮落现象
曾长期担任皖东军政委员会书记的郑位三在1943年3月写给淮南区党委的信中指出,淮南抗日根据地党内有些干部为了享乐或改善个人生活,把经营合作社和商业作为赚钱手段,没有原则地做生意赚钱,违背政府法令从事违禁品的出口与进口,并妨碍抗日商人的利益,
与抗日商人争利,
这种以享乐或改善个人生活为目的的赚钱行为损害了部队、群众的利益,“使党的干部成为地主资产阶级思想的俘虏”[2]216-217。 同年5月,淮南区党委书记谭震林在新浦高级干部会议上指出,某联防司令部的个别领导干部在生活上可以说是标准的腐化分子,假如拿旧军阀生活来比,他是旧军阀生活中最坏的一个,因为其“腐化生活是公开的,这种腐化生活不仅表现在吃、穿和用上面,而且表现在他对女同志的关系上,都是非常不正确的”[2]25。
3.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宗派主义作风
路东抗日根据地建立之初,在乡、保等基层政权的工作中就产生了严重的官僚主义,“几乎侵蚀了全部的行政部门,革命的任务常以不正当手段来完成,如扩军中的强迫、命令、收买与保甲的摊派等”[3]89。路西抗日根据地部分干部则对工作不尽责任,只讲享受,只讲舒服,在生活上攀比,企图个人穿得漂亮、吃得漂亮、住得漂亮,躲避或害怕艰苦困难的生活,还“以功臣自居,向组织上要求特殊待遇”[2]240。在皖东抗日根据地建立后,某联防司令部的个别领导干部在工作上采取十足的官僚主义,完全脱离部队,不仅与战士和下面干部是分离的,对下面的实际情形根本不了解,而且根本就没有到过下面去,即使偶尔到下面去也是为了敲竹杠、刮地皮。同时,从个人利益出发,利用小恩小惠拉拢干部,打击正派干部,并且不尊重、不服从甚至仇视和反对上级党组织的领导,其所领导的下级部门也“向县委、县政府闹独立”[1]23-24。
二、淮南抗日根据地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制度和教育举措
淮南抗日根据地出现的腐败现象和不良作风与中国共产党的性质和当时的路线政策相背离,对其抗战工作和执政基础也造成了负面影响。鉴于此,淮南抗日根据地积极开展党风廉政建设,从制度和教育两方面采取有力举措加以切实整治。
1.建立健全有关制度,加强对干部权力的约束
鉴于有关制度不健全是导致腐败的重要原因,淮南抗日根据地建立健全有关制度以加强对干部权力的约束。其一,建立健全财政监管制度。防止财政上的贪污浪费是路东联防办事处建立健全财政监管制度的主要原因之一。路东联防办事处成立后,统一财政收支,确立预算决算制度,建立由税务局、粮食局、货物检查处、总金库、会计局、审计局等机构组成的收入、支出、保管和审核四大系统,其中由总金库与各县分金库组成的保管系统是财政监管的中心环节,因为一切经费收入都必须上缴金库,一切经费支出都要经过支付系统开具预算书送财经委审核批准,收到支付命令,才能到金库领款。支用以后需按月造报计算书送审计机关审查才准核销,这样既可以使经费支出有计划性,使负责者能合理地去支配财政,避免浪费与舞弊,也可以“使整个地区的财政收支有个统筹统支,便于支配与检查,又可杜绝贪污”[2]191。由于之前财政监管制度不健全导致粮食浪费很多和税检工作亦未能杜绝贪污之风,路西联防办事处不仅实行统筹统支,建立并落实金库制度和预算决算制度,而且建立午收和保管制度,征收公粮由办事处统一核秤,以免出现大斗进小斗出等问题,并设立粮食站,派专员负责保管粮食,一切粮食的保管和支付手续不再经过保长,“各部门支取粮食均由粮食站统一负责”[3]202-203。
同时,淮南抗日根据地建立健全财政监管机构,完善财政监管体制。早在1940年7月,路东联防办事处便成立了财政监管机构——财政经济委员会,所监管的机构包括税务局、粮食局、货物检查处、经济建设局、总金库、会计局、审计局等[2]243-244。到了1942年1月,路东联防办事处改为淮南苏皖边区行政公署,财政经济委员会被撤销,成立财政处,负责粮食、货检、审核和会计等工作,另设有审计处和淮南银行,其中总金库隶属于淮南银行[4]419-420。路西聯防办事处则成立了财政经济处和货物检查总局。为了加强各县委对财政经济工作的领导和监管,1943年7月,淮南区党委不仅要求各县行政部门的党团要定期检查和讨论财粮科的工作,吸收财粮科科长列席党团会议,听取他们的工作意见,而且要求各县委下面增设财政经济委员会,由各县的货检处处长、贸易局主任、财粮科科长、金库主任和组织部干事5人组成,每月开会1次,开会时县委书记必须参加,以便于县委掌握财经政策、检查督促各财经部门的有关工作[2]250-251。
其二,实行供给制和津贴制。为了实行节流和杜绝中饱私囊,用最少的钱办最多的事,路东联防办事处一方面实行供给制,规定公务人员所需的伙食、制服、毛毯由公家平均供给;另一方面废除薪金制而实行津贴制,规定县长每月津贴6元、区长每月津贴5元、乡长每月津贴4元[3]72。路西抗日根据地也实行供给制和津贴制,“每人每天三钱油、四钱盐、五分钱菜金,每月发一斤肉钱津贴,棉衣两至三年一套”[3]353。新四军二师则在1944年7月按照新四军的供给制度并结合淮南抗日根据地的实际情况制定了新的供给制度草案,该草案明确了新四军二师有关人员的伙食费、马干费、办公费、擦枪费、津贴费、负伤费、保健费、抚恤金、残废金、年老优待金、服装供给、物质待遇,以及各级工人待遇、妇女和小孩养育待遇、二师各级有关组织或单位的杂支费,并对退伍人员的待遇、与党外各界人士交往的馈赠、临时费请领的审批权限等进行了具体的规定[2]392。
其三,制定有关法律法规。贯彻反腐倡廉原则的法律法规无疑是约束干部权力、整治腐败现象和不良作风的利器。1941年2月,根据党中央和中原局的有关政策与《陕甘宁边区抗战时期施政纲领》,并结合路东抗日根据地的具体情况,路东联防办事处制定了《抗战时期施政纲领》。这是华中各个抗日根据地的第一部宪法性法律文件,该文件明确规定在政治上厉行廉洁政治,肃清贪污,并调整各级行政机构,使其合乎抗日民主的要求;在财政上“厉行有效之开源节流办法,建立廉洁之财政系统,严格执行预算决算之审计制度”[3]112-113。路西联防办事处虽然没有制定宪法性法律文件,但在1942年5月给路西联防参议会作的工作报告中明确把“厉行廉洁政治,严惩公务人员之贪污,禁止任何人假公济私、敲诈勒索,破坏抗日民主政府法令之行为”[3]198作为其施政方针。针对有些干部招待客饭频繁且耗费颇多,淮南抗日根据地有些机关专门制定招待客饭的法规,以防止有些干部浪费或无故损耗公款。例如,路西抗日根据地第二税检局发现各分局、分所客饭频多,耗费公款,违反上级节约之原则,于是在1942年12月规定税务局派人到各分局、所工作必须有局长或主任的介绍信,分局派人必须有分局主任或会计的介绍信,分所到分局报销,只留一餐。解款时,距十五里以下者,不留客饭;十五里以上者,可留一餐;干部之家属、朋友,除在敌友区者,一概不招待;如有特殊原因需要招待,则必须经过分局主任批准后方可招待。如违背以上规定擅自招待,“概不准报销”[5]62。
2.建立健全监督与制约机制,加强对干部权力的监控
干部权力的廉洁运行离不开有力的监督与制约机制。为了有效监控干部权力,防止有些干部以权谋私,淮南抗日根据地从多个方面建立健全监督与制约机制。
首先,建立健全民主选举制、集体领导制和例会制。淮南抗日根据地建立之初,县以下基层政权没有进行民主化改造,所以导致腐败现象和不良作风滋生。之后,淮南抗日根据地开展乡选运动,对基层政权进行民主化改造,从而使各级政府都建立在民主选举的基础上,各级政府的首长和行政委员会均由民主选举产生,其中保长三个月改选一次,区长、乡长半年改选一次,县长一年改选一次,可以连选连任,“干得不好老百姓也可以罢免他,这么一来做官的是为人民服务,而不敢压迫民众,不敢贪污了”[3]85。同时,各级政府都建立了集体领导制,设有民主选举产生的行政委员会,县长、区长、乡长只是行政委员会的主任委员,一切施政方针与工作计划都经委员会讨论通过,县长、区长、乡长要少数服从多数,这样既可以集思广益,又可以防止独断专行之弊。各级党组织、群众团体同样建立了集体领导制。各级党委和各级党团、群众团体的委员会不仅负责一切重要问题的解决,如工作任务的提出和布置、工作的检查和总结、干部的调动、指示下级工作等都须经委员会讨论通过,并以委员会或整个机关的名义发号施令,以避免工作中的迷失方向和独断专行,而且逐步建立起例会制,以讨论工作任务的提出和布置,检查工作,总结经验,提拔、培养和教育干部等。此外,各级政府也建立了例会制[3]120-121。
其次,建立健全各级民意机关监督机制。鉴于没有民意机关监督的首长制度,容易产生“命令强迫作风”和“腐化贪污”[6]的现象,淮南抗日根据地在形成之初便积极组织成立各级民意机关,并设有驻会委员会;经过乡选运动后,各乡成立人民代表会,路西抗日根据地还制定了《津浦路西乡选暂行条例》以健全乡人民代表会监督机制。各级参议会和乡人民代表会均为该级行政区域的最高权力机关,不仅由其选举该级政府的行政委员会和行政首长,而且有权罢免政府官员,有权制定、修改或撤销政府法令,有权决定施政方针,并督促政府执行其决议等,从而可以监控各级政府干部的权力[3]86。作为乡的最高权力机关,乡人民代表会具有选举和罢免乡行政委员会委员、讨论和决定本乡一切工作计划和兴革事宜、督促和检查乡行政委员会工作、讨论和执行上级政府布置的工作任务以及发布的指示和命令等诸多职权[3]207-208。乡人民代表会监督乡政府的有关工作,可以有效防止乡政府干部滋生贪污腐败和官僚主义作风。
再次,建立健全社会监督机制。淮南抗日根据地注重建立以新闻报刊和人民群众为监督主体的社会监督机制,积极发挥新闻报刊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作用。报刊是淮南抗日根据地民众的言论机关,是集体宣传和组织活动的阵地。因此,淮南抗日根据地创办了不少新闻报刊,主要有《新民主报》、《路西行政》、《新路东》(1944年4月改为《淮南日报》)、《路东大众》、《路东通讯》、《路东党刊》(1943年4月与《建军月刊》合并改为《淮南党刊》)等。这些新闻报刊在一定程度上都成为了舆论监督的阵地,不仅对淮南抗日根据地的工作报告、会议内容、方针政策等进行了报道,而且对淮南抗日根据地所存在的工作问题、腐败现象和不良作风等进行了揭示。比如,作为津浦路东省委的机关刊物,《路东党刊》在1941年第4期报道了路东抗日根据地在征收救国公粮、敌后关税制度、财经工作干部对其工作的认识和态度等方面所存在的问题;作为淮南区党委的机关刊物,《淮南黨刊》在1943年8月揭示了路东地方武装存在党政军关系和军民关系不密切,太平享乐观点相当严重,贪污腐化、吃喝嫖赌等堕落现象亦甚普遍,“乱打资敌、乱没收、乱打人”等诸多问题[7]。人民群众是极为重要的社会监督力量,淮南抗日根据地不仅把人民群众作为新政权的基石,而且组织人民群众“督促政府每一个成员”[3]206,并通过制定有关法律来保障人民群众监督干部、检举干部的权利。路东联防办事处制定的《抗战时期施政纲领》明确规定,人民群众有言论、出版、集会、通信的自由,并建立便利人民群众的司法制度,“保障人民检举告发任何工作人员罪行之自由”[3]111-112。《津浦路西保障人权财权条例》也规定人民群众享有平等的民主权利,有言论、出版、集会等自由,除司法机关和公安机关执行公务外,其他一切机关、团体均不能逮捕、审问、处罚人民群众,“人民利益如受损害时,有用任何方式控告任何公务人员非法行为之权”[3]209-210。
3.积极推进干部教育,培养有文化有思想政治觉悟的干部
鉴于缺乏有文化有思想政治觉悟的干部是淮南抗日根据地出现腐败现象和不良作风的重要原因,淮南抗日根据地积极通过不同途径推进干部教育,以培养有文化有思想政治觉悟的干部。其中,召开会议既是淮南抗日根据地传达上级指示和决议、布置和检查有关工作、交流和总结工作经验的重要方式,也是其对干部进行文化教育和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途径。1941年3月,津浦路东省委书记刘顺元在津浦路东省委扩大会议上不仅分析了皖南事变发生后国内政治局势、阶级斗争和华中抗日根据地的抗战形势,明确了路东抗日根据地的主要任务,而且要求路东抗日根据地党政军都必须增强工作的组织性,在传达和布置工作任务时上级领导机关不可采取官僚主义的态度,分任务时不应简单地下命令,检查工作时尽可能到下边去检查,“既须克服官僚主义,又须严防事务主义”[3]122-123。1944年3月,新四军副军长兼二师师长张云逸在新四军二师供给会议上用具体的数据指出,有些部队人员在思想上对贪污浪费的实质和严重性缺乏正确的认识,因此号召所有的部队人员“不但要反对贪污,而且决不该浪费,要与那种任意浪费的恶劣现象作斗争”[2]343-344。淮南抗日根据地各乡政府主要通过定期的会议制度来教育和培训村干部[8]397。
为了专门、系统、成规模地培养有文化有思想政治觉悟的干部,淮南抗日根据地还创办了各类干部学校和干部培训班。1940年10月,路东联防办事处创办淮南联中,后与路西联中合并,设有中学班、师范班、政治班和预备班。1945年春,淮南区党委改淮南联中为淮南公学,淮南联中和淮南公学学员所学内容既有语文、数学、地理等文化知识,也有《论持久战》《新民主主义论》等思想理论著作,每学期还请校长、副校长讲爱国主义、讲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同时,还开展军事训练、劳动锻炼,组织学生实行民主自治和参加社会活动[9]561。1941年春天,津浦路东省委创办了淮南行政学院,学员中大部分是各县的青年知识分子,少部分是路西联中的学生,所学内容包括《三大纪律八项注意》《新民主主义论》等,教育学员要形成坚定的无产阶级立场和实事求是的思想方法,在工作中要深入群众、当群众的勤务员、接受群众的监督[9]550-551。截止到1941年1月,路东联防办事处创办了3期行政干部培训班和地方武装干部培训班,学员分别有200多人和300多人;同时,还创办了会计培训班、财政人员培训班和师资培训班,多采取读现行抗战书报与最先进理论书的形式[3]76。到1942年2月,路东地区创办了党训班、军训班、行政干训班、农训班、青训班、文教班等多个干部培训班,共有学员4621人[3]176。此外,淮南抗日根据地还创办了抗大第八分校、二师卫生学校、半塔军政干部子弟学校等干部学校。从这些干部学校和干部培训班学习的内容可以看出,干部学校和干部培训班的开办不仅可以有效提高淮南抗日根据地党政军干部的业务水平、文化水平和思想政治觉悟,而且培养了一批有文化有思想政治觉悟的干部。
淮南抗日根据地创办的新闻报刊既是舆论监督的阵地,也是向各级干部宣传党的思想理论和方针政策、淮南抗日根据地的有关决议和党风廉政主张的重要平台,特别是路东、路西和淮南区的党政机关报,可以对各级干部起到很好的教育作用。比如,创刊于1942年5月1日的《路西行政》,是路西联防办事处的机关刊物,在创刊号上发表的《加强财政观念》一文指出,路西地区的有些干部不仅对于财政经济的重要性认识不够,认为财经工作是肮脏的事,而且对于物力资源不加爱护,虚靡浪费,因而教育路西地区的干部要高度重视财政经济工作,“提高财经观念,健全财经制度”[5]51-52。
三、淮南抗日根据地党风廉政建设的具体行动
面对出现的腐败现象和不良作风,淮南抗日根据地不仅加强制度建设和推进干部教育,而且严格查处和惩治有关腐败人员,切实开展生产运动、节约运动、民主作风建设和整风运动,从而有效地治理了各种腐败现象和不良作风。
1.严格查处和惩治有关腐败人员
在路东联防办事处成立之初,对于发现的贪污腐败案件,路东联防办事处“都及时给以惩处,有的执行了枪决”[3]72。1941年9月至1942年5月,路西联防参议会部分参议员是不明大义贪污腐化的动摇分子,有背叛民主政权的无耻行为,因此受到政府法律上的制裁,如林增寿被判处极刑[3]198。1942年3月和4月,路西抗日根据地第一税检局召开了以反贪污为中心的首次干部会议,决定抽查税务分局、税务所的账款收报和票证情况,从而查出征收员武某某的贪污行为[5]53-54。在开展整风运动之后,淮南抗日根据地进一步加大了惩治腐败人员的力度,强调对于犯有贪污浪费行为或者无视有关财政监管制度的任何一个干部不能有任何的仁慈,都“要给以严格的纪律制裁”[8]193。1943年9月,路东抗日根据地六合县移居乡乡长贪污受贿淮南币120元,在经过淮南区行政公署批准和公审大会公审后对其执行枪决[10]。1944年3月,新四军副军长张云逸在新四军二师供给会议上指出,凡是贪污浪费与教育不改者,必须立即处置,“管钱的人犯贪污浪费违反政策,应该执行严格的纪律”[2]348-349。
2.开展生产运动和节约运动
为了发展经济、改善群众生活,培养干部热爱劳动、艰苦奋斗和为人民服务的思想,以及纠正干部中存在的“不劳而获的剥削阶级思想与贪污行为”[2]224,淮南抗日根据地创建之初便发起了群众的生产运动,以鼓励和发动群众参加农业生产,而淮南抗日根据地的党政军干部则是无偿参加群众的农业生产活动,帮助群众割稻子、割麦子等[2]184。为了减轻群众的负担、进一步培养部队人员的劳动精神、艰苦奋斗精神和提高部队人员的思想政治觉悟,淮南抗日根据地还发起了部队的生产运动。新四军二师政治部主任萧望东在1944年8月总结部队的生产运动时指出,三年来的生产运动不仅教育了干部和战士,使其部分懂得生产知识,增强阶级意识,而且使那种出身于小资产阶级的人和那种脱离生产很久的基层指战员体验到“劳动创造世界”“工农是世界主人”“群众的生产知识是丰富的”等真理[2]417-418。这说明部队的生产运动有效改造了部队人员的思想政治意识,帮助其构筑了拒腐防变的思想政治防线。
在开展生产运动的同时,淮南抗日根据地还积极开展节约运动。1940年8月,新四军第四支队、津浦路西省委在为粉碎日伪“扫荡”的动员大纲中明确要求党政军工作人员,要开展节约竞赛,发动广泛热烈的节约运动,做到不浪费一片纸、一根火柴,一件东西当两件用,并把“厉行节约运动”作为宣传口号的内容之一[11]。由于1943年路东抗日根据地灾荒严重,路东分区专员公署和军分区号召政府机关和部队节约粮食和资金以救灾[2]245。部隊开展的生产运动虽然减轻了群众的负担,使部队克服了经济困难,改善了部队人员的生活,强化了部队人员的劳动观念,实际地加强了部队的阶级教育,纠正了过去做生意赚钱图利与违反政府法令的现象,但是也存在对上级打埋伏、生产产品分配不当导致生产产品严重浪费的情况[2]331-332。淮南抗日根据地军区政治部在1944年2月决定在不妨碍整训作战的前提下,把开源与节流统一起来,不仅明确了每个部队人员的生产任务,如每人全年的菜蔬完全自给、每人全年自给草鞋两双等,而且规定了具体的节约任务,主要包括棉衣棉背心穿两年、百分之百收齐冬衣、不损坏一床被毯、子弹袋和干粮袋用两期、发动全体指战员爱惜公物、适当号召戒烟运动、切实节省民力、尽量发动全体指战员自运粮草等[2]333-334,并在同年5月制定了生产节约、公私兼顾的实施计划,对超额完成生产任务和节约公款公物的人员进行奖励。
3.开展民主作风建设和整风运动
淮南抗日根据地的政权是抗日民主政权,防止官僚主义、建设民主的工作作风是其必然要求。为了杜绝官僚主义、建设好民主的工作作风,路东抗日根据地一方面废除一切官僚作风和衙门手续,人民有事接洽,可以直接去见区长、乡长,不需要通报或者递门包,并废除文牍主义和状纸制度,有事需要办理、打官司、告状等写封信来就可以,对于群众的信件随到随办,且县长、区长必须经常下乡为群众解决问题或调解纠纷,不收半分讼费;另一方面切实培养干部为民服务的民主精神,使干部认识到各级干部是人民公仆,必须有民众观念,尊重民众,态度和蔼,办事公道,爱护民众,对于没有民众观念、压迫民众的干部,一经发现,便一定给予惩处、纠正[3]88。路西抗日根据地则要求干部在日常工作中要雷厉风行、敏捷迅速、严肃认真、实事求是、埋头苦干,反对松懈麻痹、只说不做、华而不实,并要求有切实的计划、深入的督促检查,以杜绝官僚主义、形式主义作风,培养和践行民主、实干的工作作风[4]426。
淮南抗日根据地从1942年8月就开始的整风运动,不仅宣传了党的整风政策和精神,而且提高了干部对主观主义的危害的认识,使干部初步形成了调查研究、深入基层的工作作风。不过,这次整风运动只持续到年底,运动开展得不够深入,没有充分联系淮南抗日根据地的实际情况,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宗派主义等不良作风仍然存在[8]269-270。到了1943年5月,华中局和淮南区党委根据淮南抗日根据地的实际情况,召开新浦高级干部会议,开始了第二次整风运动。这次整风运动从贪污浪费、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宗派主义等突出的不良作风入手,从领导机关开始,自上而下地开展,通过学习《郑政委关于淮南党内不良倾向的信》《新浦会议总结》《反自由主义》《毛主席整顿三风报告》《改造我们的学习》等,促使各级干部深刻认识整风的精神、要求和意义,推动各级干部在思想上和工作上自我反省和自我检讨[8]285-286。比如,在新浦高级干部会议结束后,新四军四旅召开党代表大会,检查了过去党内存在着的享乐主义倾向;路东分区专员公署一方面召开地方武装干部会议,另一方面派出巡视团直接帮助各县整风,打击了享乐主义的倾向和地主资产阶级的剥削思想。路西分区专员公署也召开了各级干部会议和批评与自我批评会议,开展了反享乐主义倾向的运动。抗大第八分校既检查了贪污浪费的行为,也揭发了隐藏在党内五年多来的奸细分子。根据地领导干部方毅、李世农等则深入到农村调查研究,揭发了数年来在领导工作中存在的官僚主义现象[8]269-270。各级干部在这次整风运动中较为彻底地反省和检讨了自己在思想上和工作上的问题,在自我反省和检讨的材料中,贪污腐化、享乐主义等问题的材料占37%,思想动摇、思想上开小差、不安心工作的材料占55%[8]301。通过持续深入的整风运动,淮南抗日根据地较好地整治了其存在的腐败现象和不良作风,也明显提高了各级干部的思想政治觉悟。
四、结语
淮南抗日根据地通过开展一系列党风廉政建设活动,各种腐败现象和不良作风得到明显整治。当然,由于一些主客观原因,淮南抗日根据地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举措在落实上也并非没有问题,但是淮南抗日根据地并没有因噎废食,而是及时地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持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1943年9月,淮南区党委书记谭震林指出,新浦高级干部会议结束后淮南抗日根据地有些部门在整风运动上有了很好的成绩,但还存在没有深刻联系实际、不能普遍对准享乐主义、官僚主义等倾向的问题,一些县、财经机关、政权机关中整风学习尚未开始,因此要求各级党委特别是各县委按照新浦高级干部会议的精神切实推进整风运动,对各种不正确的倾向“立即予以纠正”[8]273。总之,淮南抗日根据地在党风廉政建设上虽然面临诸多困难和不利条件,但是仍然采取有力舉措持续整治各种腐败现象和不良作风,逐步净化了淮南抗日根据地政权,使淮南抗日根据地进一步赢得了人民群众的支持,为巩固淮南抗日根据地政权和搞好抗战工作起到了重要作用。
其一,廉政制度建设、廉政教育建设和反腐败行动应一体开展。腐败和不良作风的整治是一项系统性、艰巨性工程,必须从制度、教育、行动等多个方面采取有针对性的举措才能遏制与防止腐败和不良作风。淮南抗日根据地在创建之初便有意识对廉政制度建设、廉政教育建设和反腐败行动一体开展。比如,路东联防办事处在成立之初不仅推动收支的统一,建立预算决算制度和金库制度,制定惩治贪腐的有关法律,明确有关部门和部队的经费开支数目,而且开办行政干部、会计干部、财政干部培训班,切实推进干部廉政教育和业务教育,同时本着节约的原则废除薪金制而实行津贴制,对所发现的贪污行为及时严肃地惩处[3]72。整风运动开始后,淮南抗日根据地既健全财政监管体制、部队供给制度和社会监督机制,又进一步开展干部教育,努力提高党政军各级干部的文化水平和思想政治觉悟,还严格查处贪腐人员,大力开展整风运动、生产运动、节约运动等反腐倡廉行动。可以说,淮南抗日根据地对廉政制度建设、廉政教育建设和反腐败行动的一体开展,有效地整治了各种腐败现象和不良作风。
其二,党的领导是做好党风廉政建设的根本保证。作为中国共产党建立的敌后抗日根据地,淮南抗日根据地在创建之初便已意识到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性,并采取了一些举措注意防范和治理腐败、不良作风。不过,由于淮南抗日根据地在创建之初主要忙于对日本侵略者和国民党顽固势力的军事斗争,所以在党风廉政建设上稍显薄弱,没有全面深入地开展。随着淮南抗日根据地成立统一的党委即淮南区党委,淮南抗日根据地的党风廉政建设进入了一个新阶段。在淮南区党委的统一领导下,淮南抗日根据地深入开展生产运动、节约运动、整风运动和民主作风建设,从各级党政机关到各级部队都在切实揭示和整治自身所出现的腐败现象和不良作风,并对所发现的涉腐人员进行严厉惩处。这充分表明了党的坚强领导是做好党风廉政建设的根本保证。
其三,常抓不懈和及时检查是党风廉政建设取得实效的根本举措。腐败和不良作风是阶级社会和国家政权产生以来难以根除的社会顽疾,稍不加以严格治理便会明显滋长起来。即便进行了严格的治理,如果不把严格治理腐败和不良作风作为一项常态化的工作,那么腐败和不良作风就很容易死灰复燃。所以,对于腐败和不良作风的严格治理必须常抓不懈,并及时检查实际的落实情况。淮南抗日根据地很重视党风廉政建设,但是创建之初的军事斗争影响了其党风廉政建设的推进,从而导致腐败现象和不良作风较快滋长。淮南区党委成立之后,从制度、教育、行动等方面对腐败现象和不良作风加强治理,并通过召开专门会议、派遣干部、组织巡视团和调研组等方式,来检查党风廉政建设的落实情况,解决检查中所发现的问题。1945年7月,新四军二师专门成立了调研组,对来安支队的供给工作进行了调查,发现来安支队的财务开支权、伙食开支权集中在少数几个干部手里,而有关干部不认真对待新的供给制度,对制度的内容和要求不了解、不关心,乱发乱卖公物,变卖节余粮食,拿公款做生意,随便批条子,集体贪污,虚报人数,搞假账,涂改或焚烧账目,浪费各种物资[12]83。因此,新四军二师要求今后的供给工作要走群众路线,要把思想政治教育与制度教育、政策教育相结合,进一步健全供给机构和供给制度,加强对供给干部的教育和培训,对于违反有关制度的人员一定要追根究底适当处理[12]87。淮南抗日根据地在党风廉政建设上的有关实践,很好地说明了唯有常抓不懈和及时检查,党风廉政建设才能深入扎实地推进并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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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毛丽娜 武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