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仙居县民政局
浙江省仙居县高度重视清廉社会组织建设工作,狠抓党建引领、狠抓制度保障、狠抓关键少数、狠抓阳光财务、狠抓清廉文化,努力营造社会组织发展风清气正、和谐清朗的良好生态。截至目前,全县依法登记社会组织669家,其中社会团体169家,民办非企业单位496家,基金会4家,成功打造清廉社会组织微地标3家。
狠抓党建引领,筑牢战斗堡垒。通过社会组织综合党委书记带头上党课、社会组织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宣讲党的二十大精神,结合廉政教育,进一步引导社会组织负责人和党员自觉把党的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在社会组织中走深走实。开展社会组织党建基数、党组织设置情况“两项排查”和“找党员、建支部”、“亮身份、抓活动”、“争达标、强支部”3个百日攻坚专项行动。成立社会组织党员志愿服务队,让党员身份“亮”出来、服务群众“动”起来、关键时刻“站”出来、先锋形象“树”起来。推进社会组织党的建设与具体业务协同发展,将清廉建设融入社会组织成立登记、章程核准、年检年报、专项抽查、等级评估、教育培训等环节,探索将廉洁建设要求写入章程,目前已实现党建入章率97%以上。
狠抓制度保障,织密防腐“笼子”。发布实施仙居县《清廉社会组织建设实施方案》、《行业协会商会专项整治实施方案》、《2023年清廉社会组织建设工作要点》、《清廉社会组织建设指标评价标准》、《清廉社会组织建设专班工作机制》等政策文件。加强社会组织信息公开、年度检查、随机抽查、工作约谈和重大事项报告等监管措施,建立“五不准”负面清单,即不准与非法社会组织勾连,参与违法犯罪活动;不准违规收费,乱收费,乱摊派;不准侵占、私分或者挪用社会组织资产;不准超越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不准违背社会公德,进行假冒、欺诈、侵权等不法行为。
狠抓关键少数,提升清廉领航。推行落实仙居县《社会组织主要负责人人选政治审核办法(试行)》、《社会组织主要负责人任职谈话工作制度》等制度,通过联合业务主管单位以集中或个别谈话的形式,引导社会组织负责人带头自觉遵守反腐倡廉有关规定,将廉洁文化建设和行业自律落实到社会组织工作中。目前,已谈话社会组织负责人11名,对102名社会组织负责人进行负责人联审,清理出7名不符合任职要求人选。开展打击非法社会组织以及清理整顿“僵尸型”社会组织活动,共劝散取缔非法社会组织6家,清理整顿“僵尸型”社会组织29家。
狠抓阳光财务,强化社会监督。以制度清晰、账目清楚、风清气正为目标,对各社会组织关于财务管理的规章制度进行再梳理、再细化、再完善。按照管理制度的规定进行阳光管理,做到制度清、管理明,规矩全、执行严。结合年审、抽查等审查行业协会商会财务管理情况,对经营服务性收费情况进行摸底。加大政策宣传力度,畅通线索举报渠道,公布线索举报电话和邮箱。建立失信举报惩戒制度,加大对各社会组织的约束和惩戒。严格会费、捐赠款等资金的使用范围,通过加强内部治理和社会监督不断提高财务管理工作的规范化水平,要求一月一申报,一季一公开,一年一审计,使每一笔资金公开、透明,全方位打造“阳光财务”。
狠抓清廉文化,营造廉洁氛围。打造清廉社会组织一条街,并发展成社会组织清廉文化教育基地。不定期开展清廉社会组织歌会和书画比赛。积极培育清廉社会组织示范阵地,引导将清廉建设内容融入社会组织日常服务活动过程,发挥示范作用。组织开展负责人培训、公益创投项目培训,组建清廉社会组织宣讲团进校园、进社区、进农村。截至目前,共开展各类廉政文化活动600多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