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颖慧
(安徽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安徽 芜湖 241000)
党的二十大对乡村振兴在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主要任务做出了全面部署,其中就有完善农业支持保护制度,健全农村金融服务体系。现代经济的运行是通过金融来完成的,因此在乡村振兴大背景下,农村金融可以成为乡村振兴的推动器。因此适合农村的金融服务如何推动和帮助乡村振兴是值得研究和探讨的。
农村金融发展的模式和路径的选择直接影响着乡村振兴的发展质量和速度。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提到农村的发展是发展乡村特色产业,拓宽农民增收致富渠道。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增强脱贫地区和脱贫群众内生发展动力。统筹乡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布局,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而农村金融可以为其提供资金支持,从而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从而达到乡村振兴的目的。
另外,农村金融体系能在资金配置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农村金融的服务的主要对象是农民,传统金融行业认为,农民没有储蓄能力。同时农民所从事的农业自身的情况也使他们无法获得传统资本的青睐。因此无法依靠自己来使农业得到具体发展和自身的财富积累。这对我国提出的乡村振兴是不利的。而农村金融的构建可以很好地处理传统金融行业无法处理农村实际现状和问题。总体而言,农村金融是农村经济发展的基础,也是促进乡村振兴更好更快更稳定发展的基础。
随着普惠金融的不断发展,以及国家强有力的支持,农村金融服务也在不断发展的过程中。但因为农村金融是具有中国特色的金融分支,因此可供借鉴的经验不多,目前也存在一些问题。
作为金融行业主要支柱机构的银行业,尤其是商业银行,在我国是具有相对于其他金融机构更具有信用度的金融机构。虽然近些年也不断推出普惠金融或者服务于农村的金融产品。但是在实际运营过程中,这些往往是不受重视的。因此,大部分商业银行对目前普惠金融和农村金融服务对象即农民、农企研究不够,生搬硬套传统产品设计和运营方式。最终让相关产品和政策推行不到位,没有真正意义上的达到农村金融的功能和作用。一些农村地区企业和大型农户对于农村金融的功能缺乏正确认知,在有资金需要时,往往求助于一些社会金融组织和私人借贷组织,导致融资成本高,风险大。一些农村企业和农户对于农村金融服务功能把握不到位,不能选择合适自己的金融服务业务,也不利于发挥金融服务作用。
在目前的农村金融服务政策方面,各有关部门要深入研究,进一步明晰定位、找准路径、系统推进。各地不断强化部门帮扶指导,全力以赴做好服务,创造性拿出政策,提供资源要素支撑,积极为农村各项事业建设和发展提供支持,争政策、争项目、争资金、争试点,汇聚更多要素资源,支持区域农业经济建设和发展。要保障农村相关项目用地需求,做好镇域环境综合整治,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等工作。各地针对农村金融服务,积极建立健全组织保障,定期调度相关工作,加大招才引智、招商引资力度,提升产业支撑,努力在高水平打造乡村振兴区域样板中率先突破、走在前列。在政策不断修订完善的过程中,地区还在统一思想抓落实,抢抓政策机遇,形成合力抓落实,强化措施,整合资源,确保要素保障到位,突出重点抓落实,真抓实干,开拓进取,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中展现新担当、新作为,促进农村地区经济发展不断取得突破。但是从具体实践来看,农村地区的融资问题依然巨大,一些散户、中小企业在融资中依然面临很多问题,严重制约了农村地区的经济协调发展。
目前农民和农企的融资渠道相对固定且单一,因此获得的资金无法满足在个人和企业的发展需求。这是因为农村金融的信用体系不够完善。由于农民和农企所参与到的农业本身是具有长期性和周期性的,本身的行业的特点是相对其他来说是比较特殊的,而且不稳定性极高。因此对于一些资产小的信贷公司来说,从传统金融考虑,是风险较高的,且获利可能性低,从而退出农村金融信贷体系中形成了目前的单一性问题。
银行中的信贷服务对信息的依赖程度较高,也可以说信息是信贷服务的支撑,但是在农村依然面临着信息获取困难的问题。由于农村地域广,因此农户和农企分布较为分散,银行在授信过程中难以对其进行信息的充分收集,因此难以做出准确的判断。另外基于成本和收益的考虑,银行在授信过程为保证自身的安全性,往往会以较高的利息来保障。这都是基于银行无法收集准确的信息。相关中小企业以及农户在发展中,对于相关政策和融资优惠信息接收比较滞后,不能及时关注政策发展动态,在融资中容易走弯路。
当前,农村金融是我国金融服务中的短板和弱项,出现了金融机构提供的有效供给不足,服务差的问题。导致农民、农企融资成本高,融资困难等问题,这对乡村振兴是非常不利的,因此加紧构建全面农村金融服务体系非常重要的。
农村政府在区域经济建设和生产发展中发挥着引导作用,为促进农村经济可持续发展,更好满足市场发展需要,需要加强对农业企业的信息化培训,完善相关激励政策,促进农村管理实体之间的相互支持。在专项工作中,政府要创新相关管理运营模式,充分了解农业企业主体的实际需求,做好市场调研。从社会和综合实体发展的角度,做好发展业务和技术指导,创新发展和管理模式,夯实基础,确保新模式有效运行。相关企业结合自身的信息模型和资源,可以促进有效合作伙伴的发展,提升农业企业的综合生产经营能力。为促进信息技术在农业生产和管理中的有效应用,政府需要开展农业管理专题的相关培训和知识,为信息化管理和运作模式的实践打下坚实的基础,不断提高农业管理水平,建设硬件设施,促进农业管理主体利用信息化支持生产经营目标的顺利实施,为提高农业管理主体的生产效率做好准备和支持,提升自身的经济发展水平,通过政府主导,做好与生产经营相关的环境建设工作,促进综合发展和发展目标的实现。
此外,政府部门还需要积极结合新型农业企业在信息化建设和应用中面临的特殊问题,不断完善政策法规,推动人才技术和综合服务水平不断提高,营造良好的文化科技发展、应用环境,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奠定坚实基础。政府要发挥主导和引领作用,让乡村地区金融服务机构能够积极对标农业产业发展政策和现实,为农民提供必要的金融业务服务,满足农村经济建设和发展的不同需求,促进农村地区的经济建设和发展效益全面提升。在部分地区政府颁布实施的农业发展融资建议中,提出涵盖信贷、保险、基金、期货、证券、担保等各方面的金融支持措施,推动完善财政、金融、社会资金多元投入格局,这是省委、省政府对金融支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进行的顶层设计,也是新时期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必然要求,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地区贯彻落实党中央文件精神、推动金融支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纲领性文件,将为广地区金融支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开好局、起好步,打下坚实基础。
作为产业发展的源头活水,金融在助力乡村振兴、保持农业农村“稳中有进、稳中向好”发展势头方面大有可为。就现状而言,“钱”的问题仍然是制约农业农村发展的突出问题之一,当前的金融助农力度还远远不够。这就需要进一步补齐农村金融服务短板,加大金融支农惠农力度,用金融杠杆撬动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农村公共服务水平,激活农村市场潜力,农业的发展需要金融助力,科技在其中大有可为。
在科技支撑农业碳达峰、碳中和的方面,要做好农业的排放数据和相关的监测;要重视现有技术的推广和颠覆性技术的应用和示范;要发挥市场的作用和政策的支持。近年来,国家不断完善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的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作用,撬动社会资本、金融资本下乡,不断优化农村投资环境,畅通金融活水流向广大农村的渠道,为补齐农村金融短板,解决“乡村振兴钱从哪来”的问题提供了基础支撑。金融支农政策也朝着更加实用、更具针对性和实操性的方向发展,切实解决金融落地到农村的“最后一公里”问题。对此,政府要结合农村地区生产发展需要,不断推出金融产品和相关政策措施,助力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当前,农业农村“融资难”“融资贵”等问题仍然突出,还需要努力创新机制、完善政策,加快建立健全既符合金融市场规律、金融法规制度要求,又符合农业农村需求特点的农村金融体系。
一是要充分认识目前支农信贷供给不足和农业融资需求不足的两大困难,充分挖掘金融支持农业农村发展的潜力,使金融活水“贷”动现代农业发展;二是要充分发挥金融支农作用,找准结合点,寻求突破口,总结推广有效做法,不断创新产品服务,为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三是要进一步加大金融产品宣传力度,大力培育“亿元村”,推动农村征信体系和信用环境建设。
针对农村地区信用体系不完善、信用数据缺乏的情况,各类金融机构和金融监管机构,包括省市级的中国人民银行,可以针对所在地区的农业发展现实情况建设适合本地区使用的信用信息数据平台,并且尽可能达到信息共享。地方政府也可以充分发挥信息、组织、人员等方面的优势,将乡村治理与农村金融深度融合。同时各金融机构也可根据本机构自身的科技发展结合金融科技领域,建立农村信用担保、农村支付体系,从而更好地为信息农村金融服务。要加速金融科技发展和应用,打好技术基础。技术创新结合多种技术,包括低碳目标、低碳绿色技术、数字化转型等,可以为实现“双碳”目标提供有效支撑,这就需要金融科技来实现。金融科技的另一个代表性渠道是数字化转型所需的相关技术手段,包括移动终端、5G、大数据、智能AI数据等。有很多新的堵点和难点,就是大数据。风险控制问题,充分发挥其优势,通过技术不断优化,促进金融服务水平和质量不断提升。
此外,要完善农村地区客户的信用体系建设,这也是开展金融服务的基础性工作。一是加强客户准入管理。鼓励发展创新型、民生类、政银合作和风险分担的金融产品,在医院、电力和政银合作等新领域寻求发展。客户选择上坚持“先看经营、后看押品”的原则,强化真实交易背景、贷款用途及重点信息调查核实,做到第一还款来源真实可靠、贷款用途真实合理。
二是加强贷前调查管理。首先,工程类、合伙经营类、无营业执照类、外地经营类客户必须提交本人、配偶或直系亲属名下银行流水,若引用其他第三方银行流水,需在调查报告中描述引用原因并验证经营流水真实性,同时引入第三方或一名行政事业单位员工为借款人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其次,企业会计银行流水可以计入经营流水,但必须提交会计在该企业任职证明,并留存其在经营场地内工作及与主副调合影影像。最后,快捷贷客户:企业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或企业年营业收入不超过3000万元小型、微型的企业、企业主与个体工商户,无须提供信贷业务报表及税费缴纳凭证等资料,仅需落实有效的抵(质)押、保证担保等担保方式后,根据现金流或易核实财产及担保情况进行授信。
三是加强平行作业管理。根据贷款金额分档分级,与客户经理共同参与现场调查,并提出关键风险点及风控意见。600万以上小企业法人、200万以上房产抵押商务贷款新增客户,由该分行小企业金融部、授信部相关管理人员负责走访调查;800万以上新增小企业法人、300万以上新增房产抵押商务贷款新增客户,由该分行分管行长、小企业金融部、授信部相关管理人员负责走访;1000万元以上小企业法人新增客户,由该分行行长、小企业金融部、授信部相关管理人员负责走访,进一步促进大额客户的维护和风控管理工作。通过构建完善的信用管理体系,对于农村地区客户做好精准的划分,从而为他们提供可信性的融资方案,确保银行自身的融资安全,也能维持正常的农村市场经济秩序。
涉农各类金融机构之间通过战略联盟,向农村地区提供新的金融产品,尤其向乡村振兴领域的农户和农企配置低成本资金。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前提下,充分运用各项数字技术开展面向涉农主体的金融服务。相关农村金融服务机构在建设发展中,要不断调整自身的服务政策,完善业务内容,以农村地区农业企业、中小型企业、农户等经营发展融资提供支持,完善优惠政策,降低他们的融资成本,解决他们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例如,优惠贷款利率,降低客户借贷成本。地区农信社执行农户贷款利率指导性文件,对库区移民生产生活贷款一律执行基准利率下浮10%,贫困户子女上学、治病医疗、计生诚信户等经济困难的农户贷款执行基准利率,一般农户经营性贷款利率上浮幅度在10%-20%之间,为农户减少利息支出。对制造业、农产品加工、销售等发展前景好、产品有市场、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企业负责人或股东资信状况良好的小微企业,贷款利率上浮不超过20%;对民品民贸小微企业、劳动密集型企业执行国家规定的利率标准。通过有效的政策调整和方案实施,降低融资成本,让农村地区经济主体在融资中享受实惠,减少他们的负担,促进农村经济持续、健康、稳步发展。
此外,在推进农村金融服务的进程中,也要确保相关金融服务机构的资金和业务安全,降低风险性,促进农村金融服务工作可持续发展。在国内外市场竞争激烈的情况下,农场金融服务机构应重视与业务发展和经营相关的风险控制,了解银行面临的主要风险,以提高其发展的盈利能力,提高利润率结合本行实际情况,形成相应的财务管理制度,做好员工制度化管理工作。
相关农村金融服务机构要根据风险管理工作需要,始终保持防范高压案件的状态,着力动员省市协会,着力做好五项工作:一是强化任务落实。严格落实党建+工防责任、一把手工防“三责”、管理差错事件防范责任、基层工防主体责任,着力做好工防工作。旨在预防案件的系统,职责明确,运作有序。
二是加强人员管理。要严格选人用人,严格考核监督,严格控制沟通和岗位轮换,严查行为风险,加强人事和员工管理,为员工筑牢抵御风险的防线。
三是加强风险分析。继续推行操作风险“评估验证”制度,深入排查操作风险,消除操作乱象。
四是强化整治问责。做好个案(风险)资料移交等工作。
五是加强案防管理。及时梳理病防制度,加强案防队伍建设,强化案防制度落实,认真做好案防评价工作。金融服务机构要认真分析梳理职权范围内的风险,及时发现不足,消除不足,为全行安全可持续发展贡献力量。金融机构内部全体员工要始终严格落实金融风险防控系列工作,时刻保持高度警惕,形成红线底线思维,注重全面风险管理和合规经营,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全面推进风险防控工作再上新台阶。
此外,在具体风险管控工作中,要以党建工作为引领,严格贯彻落实总分行工作会议和总分行风险管理工作会议精神,巩固思想、提高阵地,不断开展调研和智能化工作。农村金融服务机构结合业务风险管理工作,可以协助完善银行金融风险管理体系,确保银行风险要素可控。
乡村振兴背景下,要促进农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带动农村地区不断走向繁荣,解决农村地区的金融服务问题至关重要。从目前农村地区的融资发展情况来看,其中还存在一些突出的问题,农村金融功能认识不全面、农村信用体系不完善、农村金融的信息成本高等,严重制约了农村地区的产业和经济发展,对此,笔者提出要构建全面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建立健全金融基础设施建设,还要降低农信贷成本,通过多样化措施应用,促进农村地区经济发展水平不断提升,为农村产业升级、经济发展提供必要的金融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