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 涛
(武汉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湖北 武汉 430072)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在以中国式现代化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进程中,物质文明的发展离不开精神文明的进步。荣誉是对公民行为的表扬和奖励,属于积极的社会评价,具有重要的激励作用。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发挥党和国家功勋荣誉表彰的精神引领、典型示范作用,推动全社会见贤思齐、崇尚英雄、争做先锋。”因此,构建和完善符合国情、紧跟时代的国家荣誉制度是题中应有之意[1]。因此,国家荣誉制度研究也成为学界关注的一个热点和焦点。目前,学界对国家荣誉制度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国家荣誉制度的概念与内涵和特征、国家荣誉制度构建的意义和作用、国外国家荣誉制度的借鉴、国家荣誉制度面临的国际和国内挑战以及完善路径等方面。研究专业领域主要有法学、社会学等专业[2]。研究视角、研究方法和研究内容等,都还需要进一步地扩展和深化[3-6]。
国家荣誉制度的概念,虽无明确法律界定,但是该制度在我国却一直存在。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设立国家荣誉制度,表彰有杰出贡献的文化工作者。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建立国家荣誉制度,形成激发人才创造活力,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人才制度优势。2015年12月27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法》。从结构性要素的角度分析,国家荣誉制度主要包括颁授的主体、表彰的对象、分配的客体、评选的标准等基本要素。从国家荣誉制度的运行来说,国家荣誉制度实践依次包括宣传启动、推荐申报、评议审核、表彰授勋和宣传学习等主要环节。韩志明、李欣认为:“国家元首或其他法定授权机关通过一定的程序和仪式,以国家名义对为国家和社会作出突出贡献的优秀人士予以表彰或奖励并授予勋章、奖章、荣誉称号等的各项规则、章程和制度的总称。”[7]江国华提出,国家荣誉是联系公民和国家的重要纽带,国家荣誉制度是系统化、程序化、规范化地授予国家荣誉的制度安排[8]。国晓光提出,国家荣誉制度是指政府对“为国家和社会发展作出杰出贡献的各类人才给予崇高荣誉并实行重奖”的制度,它是国家行政奖励制度体系中的最高奖励,是国家实现行政目标的重要手段之一[5]。因此,国家荣誉是国家依据宪法及相关法律对公民、集体或其他个人行为的最高等级的嘉奖,国家荣誉制度就是授予国家荣誉的程序化、系统化、规范化规定[9]。
国家荣誉制度是国家建设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其鲜明特征为:一是国家荣誉制度的政治性。国家荣誉是国家核心价值体系的重要载体,这决定了政治性是国家荣誉制度的最主要特征之一。国家荣誉制度与行政和管理层面的奖励、评优不同,与职衔、学衔或晋级也不同,其是统治阶级意志的表现,具有很强的政治性。二是国家荣誉制度的权威性[6]。国家荣誉必须由最权威的主体颁授,也就是国家颁授,这既是满足荣誉需要的保证,也是确保荣誉能产生广泛影响力的重要依托。杨清望、刘世杰认为,作为国家颁布的最重要的荣誉制度,国家荣誉制度具有很强的权威性,有很高的社会知名度和认可度[10]。潘晨光、祝伟伟提出,国家荣誉的内在品性是国家的尊严与归属感,国家荣誉的显著特征就是权威性[11]。三是国家荣誉制度的规范性[5]。国家功勋奖励制度是政府基于理性判断而作出的制度安排,是国家奖励制度体系中的最高奖励,是国家实现政治目标的重要手段之一。围绕国家荣誉制度的规范性特征,表彰和嘉奖为国家和社会作出突出贡献的杰出人士,授予其永久性的荣誉称号,颁发不同层级的勋章、奖章,这种制度化和程序化的做法和过程即构成一个国家功勋荣誉制度的主要内容[9]。四是国家荣誉制度的嘉奖性[6]。国家荣誉制度是国家意志的体现,最主要的表现形式是给作出突出贡献的公民授予国家级的荣誉称号、勋章。嘉奖性特征在国家荣誉制度中的具体表现就如戴鑫韬、陆宁提出的,国家通过表彰和嘉奖,“颁授代表不同层级荣誉的称号、勋章、奖章为主要内容的国家级奖励制度”[12]。
国家通过表彰、奖励公民、集体或个人,为全社会树立楷模榜样,不仅有利于巩固和增强国家认同,为国家发展注入精神动能,也有利于发挥国家荣誉的激励、引领功能,增加凝聚力和向心力。
1.巩固和增强国家认同。国家荣誉作为以国家名义实施的权威性奖励,具有鲜明的政治意蕴,同时也是公民情感归属和记忆的载体,对塑造公民的文化性国家认同至关重要。王理万提出,国家荣誉制度与民族国家的发展相同步,在构建政治共同体过程中,国家认同发挥着重要作用,国家荣誉制度又发挥着强化公民与国家之间的政治归属关系作用以及国家对于民众的教化与规训作用[13]。
2.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通过研究不同的历史时期英雄模范表彰制度,有学者发现其在体现国家政治意志、动员和教育民众、满足个体政治诉求等方面意义重大,而且其激励措施和奖赏制度的运行形成了对国家管理体系的有力补充。虽然时代在转换,但是其仍然是当下构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重要方式之一[6]。孙云提出,国家荣誉制度能够通过荣誉的权威性和政治性引导人们树立正确的国家观,弘扬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相统一的精神观念,反对历史虚无主义、拜金主义和精致利己主义等错误的思想观念,建立和引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14]。姚晓娜提出,国家荣誉中的英雄楷模的感人事迹和光辉形象代表了国家的历史和民族精神,这对于在全社会不断培育、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形成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凝聚力意义深远[15]。
3.激励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国家荣誉制度的核心功能是人才激励社会价值引导,通过权威的奖励主体授予荣誉来满足人较高层次的精神需求,对其作出的成绩和贡献给予肯定和奖励,能最大程度地激发人的内在驱动力,鼓励、吸引和激励人才[16]。因此,建立完善统一的功勋荣誉表彰制度,有利于激发建设社会主义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增强社会主义事业的凝聚力、吸引力和影响力[17]。
4.彰显国家和民族的伟大精神。国家荣誉制度通过荣誉的国家权威性和政治性引导人们树立爱党、爱国和爱社会主义相统一的正确国家观;国家荣誉制度通过荣誉获得者的个人叙事与国家叙事相结合的方式大力弘扬中国精神[18]。国家荣誉制度不仅能生动地彰显国家和民族精神以及社会价值观,还能增强社会凝聚力,有助于社会结构的稳定与社会和谐,提高国家在国际社会上的形象和地位[15][19]。
国家荣誉代表着国家意志,凝聚着民族的精神力量,是现代化推进的强大精神动力。当前,国家荣誉制度的运行还面临着世界政治环境多变、价值观念多元化以及荣誉精神激励弱化等挑战。
1.世界政治环境复杂多变的冲击。当今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世界政治环境复杂多变,不稳定性不确定性明显增加,尤其是意识形态斗争和较量十分尖锐,一些西方国家时不时抹黑中国,“唱衰”中国,否定党的领导,攻击社会主义发展道路以及精神信仰。其中,最典型的当属历史虚无主义——“其对革命先烈以及党的发展历史、革命道路、执政方略等进行碎片化、片面化和歪曲式理解,大肆散播有关革命英雄的不实言论,抹黑、污蔑、丑化革命英雄,意欲通过抹黑英雄的非理性狂欢来降低人们对英雄的认同,进而达到瓦解民众精神信仰的目的。”[15][20]
2.社会转型时期价值观多元化的挑战。在改革不断深化的过程中,我国也面临着各种思想意识、价值观念的交织影响,面对复杂的价值多元化和价值选择多样性的冲击,如何使人民群众的价值观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保持一致,发挥国家荣誉的示范凝聚作用,协调多种价值观的相互关系,巩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国家荣誉表彰制度面临的难题[21]。英雄模范与先进典型效应弱化的原因主要是现代社会价值观呈现多元化;英雄模范与先进典型自身影响力降低;对英雄模范与先进典型的宣传存在片面性;英雄模范与先进典型在学习过程中遭遇市场化、娱乐化解读等[22]。
3.国家荣誉制度运行机制不完善的影响。国家功勋荣誉表彰制度仍有进一步完善的空间。其一,知晓度不高。国家荣誉的社会知晓度偏低,公众参与程度也非常低;公众对国家荣誉以及英模人物的认可度不高。其二,激励性不强。以社会动员的方式来运作社会生活,是程序化、规则化程度低的产物。如今社会生活的程序化和规则化程度已大大提高,激励机制也开始由树立标兵转变为常规化、制度化的激励机制,社会动员的方式逐步让位于科层化的方式[23]。其三,国际化程度较弱[24]。我国的功勋奖励制度在奖励对象、评审条件、授奖方式等方面,尚未建立起真正意义上的具有重大社会影响和国际声望的国家功勋奖励制度[9]。
世界上很多国家和地区都有国家荣誉制度,其特点主要有以下方面。
1.历史悠久,继承性特征明显。各个国家的功勋荣誉制度都表现出比较明显的历史继承性特征,并且传统文化在其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俄罗斯早在沙皇俄国时期就有较为完整的国家荣誉和奖励体系,现有的勋章和奖章也大部分源自苏联和沙皇俄国,其性质和授奖范围则随着时代的变迁而不断变化,形成了种类繁多的以国家奖励为主体的国家荣誉制度。长期被殖民的历史,使澳大利亚的功勋荣誉制度在很长时间内实行双轨制,即澳大利亚自身的勋荣制度体系与英制勋荣制度体系并存[25]。
2.法律体系完善,稳定性特征突出。国家功勋荣誉制度不仅涉及一国的历史传承,也涉及到相应的法律制度。完善的法律体系,是从制度上保障国家荣誉制度的稳定、健康运行的关键。韩国非常重视国家荣誉制度的建设和发展,设置了勋章、奖章和政府表彰三个层次相结合的荣誉嘉奖体系,并分别制定了《政府表彰规定》《赏勋法》《赏勋法施行令》等一系列专门的荣誉表彰法律法规。这三部法律法规构成了韩国国家荣誉制度的基本法律框架,使国家功勋荣誉制度更加规范、统一。德国现行功勋荣誉制度的基础性法律是《头衔、勋章和奖章法》,该法律对德国头衔、勋章、奖章的授予原则等事项进行了详细规定[12]。同时,德国在每设置一种勋章或者奖章时,都有相应的法令或者颁授细节,例如《德意志联邦共和国勋章细则》《矿山救援勋章设立法令》《银质月桂叶奖章设立法令》等,对各种勋章和奖章的设立者、颁授对象、颁授条件以及佩戴方式都进行了详细规定[3]236。
3.注重精神表彰,仪式性特征较强。国家荣誉制度的法律规定是授予荣勋的基础,授予勋章和奖章的仪式则是许多国家荣誉制度的外在条件。世界上许多国家的国家级奖励不设任何物质奖励,只是由国家元首签署或亲自授予勋章、奖章,公布获奖名单,并非常重视颁奖的仪式,在国庆节或其他重要传统节日举办庄严、隆重的授予仪式,并利用各种媒体进行宣传,以表示对获奖者的重视和精神鼓励。韩国功勋表彰的推荐、评选及授奖周期固定,并与国庆日、建军节等国家的重大节庆日相结合进行[26]。澳大利亚国家和政府荣誉奖项的设立,都经过前期充分规划、论证,然后由政府总理提议,经总督和名义元首(英国女王)批准方能生效[3]236。勋章一般在国庆日或女王生日等国家重要节日颁发,国家领导人往往会出席颁奖典礼并亲自为获奖者颁发勋章[25]。
4.颁授对象广泛,国际化特征凸显。国家荣誉授予对象的涵盖面应当坚持广泛性和公平性原则,即所有为国家作出卓越贡献的公民、社会组织和其他个人。目前,很多国家的国家荣誉颁授对象不仅面向国内公民,也向国际社会开放,成为展示国家形象、社会文化、价值体系的重要工具。颁授国际性的奖项已成为国家关系和国际交往的重要组成部分,体现着国家的文化软实力和公共外交趋向。英国、法国等荣誉奖励制度悠久的国家勋章在世界范围内都被认为是无上光荣,权威性也受到全世界的广泛认可[6]。美国的有些荣誉奖励早已经超越了美国的国界,例如总统自由勋章、国会金质奖章,成为闻名世界的大奖[3]401。
结合中央关于建立健全党和国家功勋荣誉表彰制度的一系列部署,学者们重点提出下述几点建议。
1.注重国家荣誉制度的规范化建设。规范化是国家荣誉制度完善的客观要求,国家荣誉的评选、授予等必须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功勋荣誉表彰达到或超越国家标准。一是加强科学设置。在对以往设立的各类荣誉进行清理和规范的基础上,国家荣誉制度的规划设计应当超越行业、专业的界线,聚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重要领域,在更为宏观的层面上表彰那些作出标志性成就的杰出人才。二是要突出稳定性。制度的最大特征在于稳定性,它是制度正常运行的基础[26]。这就要求在制定国家荣誉制度基本框架时要有一定的前瞻性、广泛的包容性和开放性。三是要把握正确方向,加强统筹规划[27]。国家荣誉制度要突出功绩导向,坚持以德为先,严格掌握标准,要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严格按照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开展评比,维护功勋荣誉表彰的公正性和权威性[28]。
2.注重国家荣誉制度的体系化建设。建立、完善国家功勋荣誉表彰制度体系,就必须严格按照法定标准和程序开展工作,使党和国家功勋荣誉表彰制度化、规范化,让党和国家功勋荣誉表彰在法治轨道上有序运行。要进一步丰富和完善国家多层级多类别多领域的功勋荣誉表彰体系,必须融合历史与现实,给历史传统赋予时代精神,在丰富的实践中拓展荣誉褒奖的新领域,以开放、融合的理念打造中国特色的国家荣誉制度[29]。同时,国家荣誉制度的构建要有国际视野和世界眼光,要充分运用勋章提高中国软实力、增强国际话语权,探索设立面向世界的国际性奖项,使之成为对外友好交流的纽带和桥梁[30]。
3.注重国家荣誉制度的法治化建设。构建和完善国家荣誉制度,立法是基础。一要增强立法能力,减少立法实践偏离人民导向的发生机率;二要有效改变过于强调法律系统封闭性以及法律实证主义的惯有思维方式,促进德治与法治的有效融通。国家荣誉制度与核心价值观的“互哺”关系决定了二者相互依存,也注定不仅要将核心价值观融入国家荣誉制度,还应通过完善国家荣誉法律体系推动核心价值观的实现,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荣誉法律立、改、废全过程[31]。
4.注重国家荣誉制度的科学化建设。一是国家荣誉制度应以精神奖励为主。要把中国特色文化价值作为国家荣誉制度的精神支撑力量,不要让荣誉制度承载过多的待遇。但是也有学者提出,任何荣誉都应当是客观评价和主观感受的统一,可以采取物质与精神双重激励的方式提高对申请人的吸引力。二是国家荣誉制度应重视仪式[26]。美国、俄罗斯等国比较重视颁授仪式,偏重精神激励,相对轻视物质奖励。三是国家级勋章奖章的颁授对象应走向国际,成为展示国家形象、文化和社会主义价值体系的重要工具[26]。
建立与完善国家荣誉制度对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具有重大意义。目前,国家荣誉制度研究还处于起步阶段,研究视角不够丰富,研究方法不规范,研究内容不成体系,对策与建议也还缺乏可操作性。因此,可以从下述四个方面进行深化研究。
1.拓展研究的学科领域。《中国共产党党内功勋荣誉表彰条例》《国家功勋荣誉表彰条例》《军队功勋荣誉表彰条例》以及配套授予办法先后实施,标志着具有中国特色的国家荣誉制度逐步完善。将来的国家荣誉制度研究应以具体时代议题与制度运行中的“问题”为导向,充分拓展研究其涉及的不同学科。一方面,国家荣誉制度研究不能仅仅局限于某一学科知识增量的获取,而应注重国家荣誉制度在实践中的系统性、统一性、科学性完善;另一方面,国家荣誉制度研究应秉持交叉学科的研究思路,以完善制度为导向打破各学科间的壁垒,促进国家荣誉制度研究的整体性发展,拓展研究的学科领域至中共党史党建、新闻学、传播学等学科领域。
2.丰富研究的分析视角。目前,国家荣誉制度的价值和功能、现状和问题的研究还主要锚定于“对策建议”式的分析思路,相关理论研究有所欠缺。因此,应加强对中国特色的国家荣誉制度的理论研究,不能简单地照搬国外理论,而应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指导地位的根本制度,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国家荣誉制度,提炼中国特色的国家荣誉概念,为国家荣誉制度的完善和实施提供更多科学理论依据。
3.充实研究的方法。一要加强实证研究。国家荣誉制度的研究离不开理论的研究,也离不开结合实践的实证分析。应结合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背景,立足国家荣誉制度的理论内核,把握制度演进的脉络,站在现实实践的角度找出国家荣誉制度的完善路径与前景方向。二要加强比较研究。国外很多国家普遍都比较早地建立了成熟的国家荣誉制度,对国外荣誉制度的借鉴研究是我国国家荣誉制度较为重要的研究方法与视角。三要加强历史研究。要加强国家荣誉制度的历史底蕴研究,传承各种国家级礼仪形式,以辅助国家荣誉制度的构建;要加强国家荣誉制度的历史演进研究,揭示不同历史时期国家荣誉的异同特征以及掌握国家荣誉制度嬗变的脉络,有利于发现发展过程中的新变化。
4.完善研究的内容。国家荣誉制度的研究应紧密结合新时代背景,突出中国式现代化主题,加强对具有前沿性以及富有挑战性问题的回应。在当今国家荣誉制度的研究上,必须要对新情况、新问题给予重点关注。一是在宏观研究内容方面,要在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基础上,立足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精神文化需求,进一步挖掘国家荣誉的内涵。二是在中观研究内容方面,要在解决现实命题、巩固共同思想基础的框架下,加强国家荣誉制度的体系化、规范化、法治化,进一步完善国家荣誉制度。三是在微观研究内容方面,要在完善国家荣誉制度的方案上,深化对国家荣誉制度的性质、结构、价值、功能等方面的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