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 拓
中国人民警察大学 研究生院,河北 廊坊 065000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中提出加强学校之间、校企之间、学校与科研机构之间等多种联合培养方式,形成体系开放、机制灵活、渠道互通、选择多样的人才培养机制。伴随着公安高等教育的快速发展和公安机关对警务人才需求的与时俱进,找准警务人才培养和公安实战需求的结合点,成为公安院校不断探索与实践的新课题。加强公安院校与其他高校、公安机关、企事业单位等的密切联系,是这项课题的着力点和突破口。公安院校是培养预备警官的主阵地,人才培养质量事关公安法治发展。 《关于坚持德法兼修实施卓越法治人才教育培养计划2.0 的意见》《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公安人才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文件对警务人才队伍建设提出新要求,德法兼修,具备良好学术能力、创新能力和职业能力,成为高层次警务人才培养的核心要素。但由于公安院校人才培养偏重学术,系统性学术科研训练和实践能力培养不能完全融合等原因,传统培养模式难以满足要求[1]。因此,开展公安院校高层次警务人才协同培养机制研究,实现“1+1>2”协同效应,将成为高层次警务人才培养新方案。
公安院校公安学科培养的警务人才绝大多数要到公安机关任职,其应具有较强的知识应用能力,善于解决公安实际问题。中国人民警察大学提出学术能力、职业能力、创新能力“三位一体”能力结构,课程、论文、活动“三位一体”培养载体,指导、自学、实践“三位一体”培养方式,其中能力结构决定警务人才培养目标的能力素质组成。本文基于中国人民警察大学毕业生跟踪调查展开,调查结果表明:毕业研究生理论功底较为扎实,但解决公安工作复杂问题和技术难题能力存在短板,在警务实践中分析研判与决策指挥能力还有所欠缺。
“公安机关需要什么样类型的人才,公安院校就发展什么样的学科、培养什么样的研究生。”公安院校对警务人才的培养目标基本达成共识,但对高层次警务人才的培养是一个系统工程,其强调的是拥有良好的职业素养、具有较好的专业视野和公安知识应用能力。但目前一些院校出现唯动手能力论,单一增加实践课时和实践教学环节,却未能与公安实战有机结合,收效甚微,所以高层次警务人才应该是知识、能力、素质都比较好的综合型人才,突出特点是应用能力强,而应用能力强是建立在扎实的理论基础和良好的职业素养之上[2]。
公安院校应该在协同培养模式中起主导作用,但实际运行过程面临种种困难,如资金支持力度不足、缺乏部门引导、政策机制不健全等。协同培养过程中公安机关、企事业单位等参与积极性不高,合作简单、松散,没有配套制度对合作双方进行明确约束,合作深度和层次有限,大部分仅限于学术交流、实习实践等。归结其原因是协同培养机制不完善、公安院校主导作用未充分发挥、合作单位未能享受到较大收益。因此,公安院校与合作单位必须在实践中逐渐形成有利于各方的合作机制,以推动警务人才联合培养。
公安院校学科专业设置与其行政管理体系、学校所处行业体系关联较多,与公安机关实际需求未必契合,这就造成了公安院校在协同培养研究生时与合作单位难以找到有效契合点,难以达到共赢局面。突出表现为公安机关、企事业单位等没有实质性地参与到人才培养方案制定、培养环节执行等工作中,没有设置协同培养所需的课程和培养环节,合作单位对课程教学内容、教学方法也缺少必要关注和参与。协同培养更多地体现为追求建设研究生工作站和实践教学基地的数量,缺乏良好运行机制。
师资队伍是协同培养模式实施的关键,合作各方都应该广泛参与到警务人才培养环节中。但在实际过程中很多环节流于形式,如校外兼职导师选拔、考核缺少完善制度约束,造成研究生确定校外兼职导师后,没有途径与校外兼职导师开展学术研究,校外兼职导师也很难参与到研究生的实习实践、学位论文撰写等工作中。
完善的考核评价体系能够有效提高警务人才协同培养效果,但部分院校缺少对合作单位的有效考评,对研究生实习实践、进站研究等情况缺乏有效跟踪与评估,协同培养的考核结果运用情况也不尽如人意,缺少必要的分流淘汰机制。
高层次警务人才培养目标的设计思路为:确立“人才素质能力模型(见图1)、国家对研究生培养基本要求、公安学科属性特点”3 个依据;明确“知识结构、基本素质、核心能力”3项基本要求;突出“学术能力、职业能力、创新能力”3 种能力,将高层次警务人才培养目标与公安工作需求有机结合。培养目标总体定位是应用创新型人才,其显著特征是鲜亮的忠诚底色和明确的职业指向,高层次警务人才培养目标的确定将为协同培养模式的构建和协同培养措施的落实提供明确指向。
图1 “三位一体”能力结构视角下高层次警务人才能力素质模型
开展校校、校局、校企协同培养需要进一步优化公安院校、公安机关、企事业单位之间的联系,在培养方案制定、课程教学、实习实践、科研攻关等方面建构新的协同培养模式,如图2所示。
图2 校校、校局、校企合作框架下高层次警务人才协同培养模式
公安院校开展研究生协同培养,不能简单停留在研究生实习、教师挂职锻炼和学术交流等院校单方需求层面,更要考虑到为公安机关补充学警警力,在公安民警培训、公安网络学院资源建设、开展科研合作等方面为公安机关提供优质服务,提供科研力量进入企事业单位开展科研攻关,聘任技术骨干为校外兼职导师,校际间开展联合“赛学研”。这样的合作是在人才培养与民警素质能力提升、学科建设与警务模式创新、科研项目研发与技术成果应用、公安高等教育发展与公安工作创新的双赢中,建立的高层次警务人才协同培养模式[3]。同时,公安院校自身要持续加强“双师型”教师建设,推进案例教学等教学方法改革和双教课堂建设。
公安院校作为行业举办的高校,与公安机关的合作是院校改革发展必经之路,院校和各级公安机关是合作的两个主体,而在合作战略实施过程中,院校的合作伙伴可以是不同层次的公安机关,形成部、省、市、县公安机关合作框架。以中国人民警察大学为例,按照警学结合、双向参与、互惠共赢的原则,2019 年以来,与国家移民管理局、广东省公安厅、衢州市公安局、廊坊市公安局安次分局等数十个公安机关达成框架合作协议,与各级公安机关建立起一体化、常态化合作关系,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民警培训、师资队伍建设、警营文化建设等方面开展深入合作,形成“警务人才共育、师资队伍共建、信息资源共享、科技创新共研”合作模式[4]。
院校与企事业单位的合作对象既包括公安行业领域企业,又包括相关科研院所等。警务人才的培养,企事业单位的参与是必不可少的因素。校企合作能够更好地激发协同培养模式的生命力,特别是在科技迅猛发展的今天,企事业单位想要提高自身经济效益,必须有高素质科技人才作为支撑,通过校企合作的方式开展警务人才协同培养,可以提高企事业单位自身科技创新能力。企事业单位可以提供实习岗位和工作岗位给研究生,激发其工作积极性,同时,让研究生真正接触到行业企业的工作氛围,增强职业适应能力。在协同培养的同时,院校和企事业单位要加强沟通联络,定期召开合作会议,及时解决人才培养岗位安排、研究生考核、人才培养方案制定等问题。
公安院校应充分发挥行业优势,集聚各方优势资源,积极构建学校、公安机关、企事业单位共同参与的“三协同”育人模式。一是目标协同,共同确定警务人才培养目标,共同制定培养方案与教学计划。二是师资协同,学校通过挂职锻炼等形式推进“双师型”教师培养,聘请实战教官、技术骨干作为研究生校外兼职导师,实施“双导师”或“导师组”联合培养,设置校外兼职导师工作量,定期组织校外兼职导师来校开展课堂教学和学术交流。三是平台协同,联合公安机关、高校、企事业单位共建校内外协同育人平台,推动研究生进实验室、进工作站、进科研创新平台。
把理想信念教育作为育警铸魂、固本培元的战略工程常抓不懈,着力培养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的高层次警务人才。坚持显性教育和隐性教育相统一,推进思政课程、课程思政同向发力,打造“传承红色基因、涵养忠诚警魂”系列研究生思政品牌;组建研究生马克思主义宣讲团,推动忠诚课堂、红色课堂、英模课堂、廉政课堂建设;开展研究生朋辈教育,探索“青年红色筑梦之旅”等社会实践活动长效机制。中国人民警察大学先后聘请多名公安机关优秀校友担任校外辅导员,邀请全国公安楷模来校授课,对研究生提高警察职业自豪感、提升公安职业素养,起到了良好推动作用。
一是公安学、公安技术按照一级学科设置公安学通论、公安技术通论、警察法学通论、全球安全治理研究、经典警务文献研究、警务科技前沿等多学科交叉的学科核心课程,引入彰显警察职业素养和警务科技前沿的教学内容,安排公安实战教官和技术骨干开展课程教学。二是围绕法律政策运用、重大风险防控、复杂事件处置、群众工作、科技应用、舆论引导等六大能力,构建符合公安工作发展趋势的核心能力实践环节,设置大数据技术和警务科技成果应用专题,培养研究生善于应用科技手段对公安实际问题进行理性判断与取舍,强化专业实践能力[5]。三是加强双教课堂建设,推动公安实战专家进课堂。中国人民警察大学坚持学习与应用结合、共性与个性结合、传承与创新结合,将警务科技成果、前沿理论等引入课堂,开展专题式教学,邀请公安一线专家和技术骨干来校授课。
构建协同案例采编、课堂案例教学、案例应用实训和实务部门案例实践四个模块,推动学校与公安机关等单位开展公安案例联合研发,教师与实战教官、技术骨干开展多情境课堂案例教学,围绕公安案例开展多维度案例实践实训,实务部门对案例教学效果进行评估,形成以案例研究反哺课堂教学、以案例教学训练警务技能、以实践实训提升职业能力的案例教学协同培养新模式,如图3所示[6]。
图3 “教学练战研”一体化案例教学模式
公安院校要科学布局实践教学基地建设,根据研究生学科特色、科研选题等,针对性地开展实习实践工作[7]。探索建立沿边沿海艰苦地区见习基地、环京津冀地区公安业务实习基地、粤港澳大湾区公安科技前沿工作站,构建认识实习、专业实践、现地实践、课题研究的分阶段、多维度实践教学体系。2019 年以来,中国人民警察大学结合学术型科教融合、专业型产教融合理念,统筹规划建设了“政产学研用”一体的研究生工作站和实践教学基地。
公安部作为公安高等教育的主管部门,一直强调实战化教学,推行“教、学、练、战”一体化人才培养模式。公安院校与公安机关、企事业单位,充分发挥合作各方的职能,共建研究生工作站,推动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成果转化、知识产权等方面形成资源共享机制,加快知识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研究生工作站由合作双方共同建设与管理,以公安实战案例和科研课题为牵引,设置必要的实践课程,坚持在公安实践、岗位实习、科研攻关中选题,实行学位论文“双导师”制,采用逐周指导汇报、学期考核评估制度,真正实现研究生培养与公安实战、行业前沿的对接,提高研究生协同培养效能。同时,设置管理实践学分,研究生应参加专项工作、安保活动、研讨会等活动。通过研究生工作站的桥梁作用,实现以科研攻关引领学位论文质量提高,以岗位实习推动职业能力提升,以公安实践推进实战化教学。
《关于加快新时代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中指出:“完善科教融合育人机制,加强学术学位研究生知识创新能力培养。强化产教融合育人机制,加强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创新能力培养。”新时代公安工作对警务人才培养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协同培养更要打破体制机制的限制,使其更加科学、合理、开放,推动公安院校在警务人才培养实践中不断检验与完善协同培养模式,最大限度地服务高层次警务人才培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