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会计制度改革后事业单位预算绩效评价优化策略研究

2023-09-03 08:14
中国农业会计 2023年8期
关键词:财会人员会计制度绩效评价

洪 宇

(作者单位:辽宁省粮食和物资储备事务服务中心)

一、政府会计制度改革概述

政府会计制度改革对事业单位财会工作进行了调整和优化,集中体现在“双功能、双基础、双报告”,形成了全新的会计模式。在“双功能”方面,要求预算会计围绕“收入、支出、结余”三要素开展工作,财务会计围绕“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费用”五要素开展工作;在“双基础”方面,明确提出预算会计收付实现制、财务会计权责发生制,要求事业单位财会工作既要反映收支信息,又要体现资产、负债信息;在“双报告”方面,要求事业单位同时编写决算报告与财务报告,并对不同报告使用对象、涉及内容予以规定,以此提升事业单位管理水平和资金使用效率[1]。

二、政府会计制度改革对事业单位预算绩效评价的影响

(一)转变了事业单位预算绩效评价观念

政府会计制度改革对事业单位最直接的影响就是转变了事业单位预算绩效评价观念。以往,事业单位预算绩效评价存在形式主义现象,由于评价方式以主观评价为主,客观量化指标选取不足,导致评价结果并不符合客观实际,存在评价不公正的现象,久而久之就会引发一些问题,使得工作人员忽视预算绩效评价。政府会计制度改革以后,事业单位财务会计采取权责发生制,要求项目实施需要对结果负责,这就需要提高对项目评价的重视度,以此督促项目创造效益。如此一来,参与项目的工作人员的绩效也需要被准确评估。因此,事业单位开始重视评价指标的设定,以量化考核为基础,准确评价不同岗位工作人员的绩效,这样既维护了绩效考核的公正性与客观性,也为不同岗位员工设立了差异性考核内容,更能够体现员工的岗位胜任力,保证评价结果更为精准。

(二)保障了事业单位预算绩效评价安全精准

政府会计制度改革对于事业单位最重要的影响就是保障了事业单位预算绩效评价安全精准。事业单位由于性质差异,尤其是科研领域的事业单位,预算资金可能会随着科研项目的推进而时常需要调整,此举就会降低预算绩效评价结果的准确性,导致事业单位预算绩效评价不够精准。以往,事业单位预算绩效评价由财会人员负责,虽然能够保证专业性,但其并不了解项目的进程和潜在的风险,无法对项目进行准确的评价。政府会计制度改革以后,各事业单位管理采取“双基础”,要求预算会计以收付实现制为基础、财务会计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督促财会人员更加关注项目进展,如了解项目开展中的资金使用情况,并对资金使用的成效进行评估,更容易提早发现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并及时进行预算调整。同时,财会人员也会邀请相关负责人共同讨论预算的整体额度和使用进度,以得到负责人的认可,防止预算出现大幅度调整,更好地保证预算绩效评价安全精准[2]。此外,政府会计制度改革实行平行记账方法,要求使用财务会计核算的方式形成财务报告、使用预算会计核算办法形成决算报告,在报告数据精准的前提下,实现更为精准的评价,通过准确评价避免出现隐性债务的现象,保证预算更为精准,从而建立更加稳健的预算体系,减少预算绩效评价不准产生不良影响。

(三)促进了事业单位预算绩效评价持续优化

政府会计制度改革对于事业单位最突出的影响就是促进了事业单位预算绩效评价持续优化。以往,事业单位预算绩效评价的内推力不足,预算管理往往由内部实施监督,即便存在问题也能够在内部消化解决,如预算绩效评价不准时,仅需要内部调整并重新评价就可以掩盖不准的过失。但是,政府会计制度改革以后,事业单位的预算、决算以及相关的评价结果都必须在指定的官方网站对外公示,需要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一旦存在预算绩效评价失准的情况,就会被社会公众察觉,再也无法以内部解决的方式予以掩盖。在这种情况下,事业单位预算绩效评价质量必然会得到提升,从而促进事业单位预算绩效评价持续优化,确保事业单位资金使用更为高效[3]。

三、政府会计制度改革后事业单位预算绩效评价优化策略

(一)以宣传培训为抓手,更新预算绩效评价理念

政府会计制度改革后,事业单位预算绩效评价得以改善。但在具体执行过程中,由于事业单位预算意识、财会人员能力等因素限制,需要以宣传培训为抓手,更新预算绩效评价理念。

首先,加强政府会计制度改革宣传工作。政府会计制度改革实施已经4 年有余,大部分财会人员都能够掌握新会计制度的内容,并依照政府会计制度改革要求开展财会工作。但是,事业单位也存在部分新晋财会人员对于政府会计制度改革尚不了解、容易出现错误的情况,这就需要加强宣传培训,定期聘请财会领域的专业人员,或由经验丰富的财会人员给予指导和帮助,确保新晋财会人员具备岗位胜任力,能够对政府会计制度改革形成正确的认识。同时,也可以在单位内部开展“传帮带”活动,让经验丰富的财会人员带领新晋财务人员熟悉岗位要求,全面了解政府会计制度改革内容,从而更好地适应岗位。

其次,加强对预算绩效评价人员的培训。要想提高对预算绩效评价的重视度,就要提升预算绩效评价的质量,那么就需要对评价人员进行培训,确保评价人员能够根据要求、管理规章制度,给出更为精准的预算绩效评价。事业单位需要聘请专业的绩效管理人员,对参与预算绩效评价的人员进行培训,培训重点在于如何判断预算目标是否合理、预算执行是否到位、项目结果是否真实,通过提升评价人员在这些方面的水平和能力,更好地保障评价精准,客观反映事业单位预算真实状态。同时,事业单位也要鼓励参与绩效评价的人员外出进修,学习和借鉴先进的预算绩效评价经验,并结合事业单位的实际情况,做到学以致用,以此提升预算绩效评价水平。

再次,更新预算绩效评价理念。事业单位需要构建全面的绩效管理体系,将预算管理理念、方法与预算编制执行融为一体,构建“事前、事中、事后”三位一体闭环系统:事前要对资金的配置合理计算;事中要对资金使用严格监控,发现问题后及时纠正;事后要对比绩效目标进行自评,并由管理部门、利益相关者进行客观评价,总结项目预算管理经验,为后续其他项目预算管理与评价提供参考。

(二)引入多元评价主体,建立全面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政府会计制度改革后,事业单位预算绩效评价逐步趋于客观,但仍存在以少数主体评价为主、忽视其他主体评价意见的现象。为保证预算绩效评价真实、客观、准确,仍需要引入多元评价主体,从不同角度评价项目的实施效果,进一步完善预算绩效评价体系。

首先,引入多元主体参与预算绩效评价。目前,我国事业单位预算绩效评价仍以内部自评为主,上级管理部门评价为辅。从内部自评角度来看,事业单位项目开展关系到单位的整体利益,倘若给予项目预算绩效评价较低,无疑会对整个事业单位产生影响,因而为保障自身利益也会适当给予较高的评价。而上级主管部门对项目开展情况并不完全了解,也不能完全做到专业化评价,评价结果同样存在失准的情况。因此,为保证事业单位预算绩效评价精准,应尝试引入第三方评价机构,并要求其根据政府会计制度改革后制定的一系列标准开展评价[4]。这类第三方机构具有专业资质,能够提供更为全面的评价,更能准确反映事业单位的真实情况。

其次,建立全面的预算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以往,事业单位预算绩效评价指标过于单一,以财务性指标为主。但是,政府会计制度改革对事业单位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需要将非财务性指标纳入评价体系。对于事业单位而言,非财务性指标以社会公众满意度为主,如社会贡献率、社会满意度排名、投诉率等,这些虽然不会对事业单位的生存和发展产生直接影响,却会损害单位的形象,需要事业单位予以高度重视,并形成“财务指标与非财务指标结合”“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结合”的全面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再次,充分汲取和借鉴企业预算绩效评价经验。一些企业在预算绩效评价上具有一定的先进性,尤其是在财务性指标评价方面具有更为细致、操作性更强的措施。事业单位可以尝试向这部分企业学习,积极引入企业预算绩效评价方法,尤其是引入先进的评价方式,保证事业单位预算绩效评价更为精准。同时,事业单位之间也可以相互学习,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制定更加合理的评价方法,促进单位预算绩效评价更为有效[5]。

(三)加大评价结果应用力度,重视预算绩效评价监督

政府会计制度改革后,事业单位预算绩效评价仍具有一定局限性,其根源就是评价结果应用范围狭窄,这就需要加大评价结果应用力度,重视预算绩效评价监督。

首先,加强绩效管理工作,拓展预算绩效评价结果应用范围。事业单位要构建事前、事中、事后结合的绩效管理体系。在事前管理方面,要由财会人员与部门管理者共同商议确定预算目标,保障预算制定既蕴含专业财务知识,又符合各部门实际运行情况。由部门管理者参与预算目标制定,也更容易让该部门遵守和执行。在事中管理方面,预算管理要贯彻于各部门工作实践、项目执行之中,对涉及的预算资金实施全流程监管,及时发现资金使用与预算不符之处,并对执行工作加以调整。在事后管理方面,要依照科学流程对预算支出项目进行归集、分配、结转,并对资金的使用进行统计归档,便于日后对预算项目进行检查和监督[6]。此外,评价结果应用对于预算绩效评价开展具有督促作用,只有评价结果应用广泛,才能够对各岗位员工起到激励作用。对此,可以将预算绩效评价结果与职位晋升、培训机会、福利待遇挂钩,让岗位工作人员意识到预算绩效评价结果的重要性,从而主动在工作中重视评价,依照评价结果更好地完成相关工作。

其次,科学选定预算绩效评价监督内容和方法。事业单位预算绩效评价涉及的内容众多,在监督力量有限的情况下,应优先对重点内容予以评价监督:一是预计产出的完成度和未来趋势,如事业单位生产或服务数量、质量、时效;二是预计效果的完成度和未来趋势,如事业单位生产或服务产生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可持续影响等;三是服务对象的满意度完成度和未来趋势,如满意率、投诉率等。通过对这些重点内容的评价监督,提高预算评价的准确度。同时,还需要对事业单位项目建设中预算资金的使用情况,如是否存在超预算现象、是否存在挪用资金现象进行监控。为保证预算绩效评价监督顺利进行,事业单位应采取目标比较法,以定性与定量结合的方式,将预算管理的现实情况与预期进行对比,从而对预算绩效结果进行客观评价。

再次,实施预算绩效考核结果问责机制。为督促职能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完成预算管理目标,就需要构建问责机制,在严格依照绩效管理流程进行评价后,对于存在重大问题的就需要对相关部门负责人予以问责。实施绩效考核结果问责机制,不仅是为了与预算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匹配,更是对各岗位负责人的一种激励和督促,只有建立严格的问责机制,才能确保预算管理目标得以实现。

四、结语

绩效管理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与财政部门就绩效目标的设置与实现达成共识,从而使政府公共投资项目高效运作、财政资金得到高效利用的管理过程。《政府会计制度》对事业单位预算绩效管理提出了全新的要求,事业单位需要以宣传培训为抓手,更新预算绩效评价理念;引入多元主体,完善预算绩效评价体系;加大预算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力度,重视预算绩效评价监督等,在达到《政府会计制度》要求的同时,优化和完善事业单位预算绩效评价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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