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来信:我丈夫一个月前因车祸去世,我已经怀孕七个多月了,公公婆婆认为孩子还没有出生,不想把遗产留给孩子。我想知道未出生的孩子有继承权吗?
莫莫:您好,您的遭遇非常让人难过、令人同情。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始于出生,胎儿尚未与母体分离,不是独立的自然人,在法律上不被视为民事主体看待,原则上不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在司法实践中,涉及损害胎儿权益的案件时有发生。因此,《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对胎儿的权益作出了特别规定,赋予胎儿一定的民事权利,明确了胎儿享有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获益权,但同时附带条件,即以“胎儿娩出时的存活状态”来确定继承方式和赠与是否有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五条规定:“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娩出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对胎儿保留份额的处理,依胎儿出生时是死体还是活体而不同:1.如果胎儿出生时是活体的,则该保留份额为该婴儿所有,可由其母亲代为保管。2.如果胎儿出生后不久即死亡,则该保留份额为该婴儿所有,但应由该死婴的法定继承人按法定继承处理。3.如果胎儿出生时即为死胎,则该保留的份额由被继承人的继承人再分割。因此,建议您与公婆在遗产分割时先保留孩子的继承份额,等孩子出生后再决定如何分配。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到当地人民调解委员会等组织进行调解,或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会依法判决,维护您和孩子的合法权益。
网友来信:我最近发现手机绑定的银行账户有笔几万元的大额支出,检查后才发现是孩子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给游戏账号充值了。孩子才11岁,这钱能要回来吗?莫莫:您好,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18 周岁以上的成年人、16 周岁以上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未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8 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效力待定,应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不满8 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一律无效,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因此,您孩子的年龄范围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实施的大额消费行为需要得到监护人的同意、追认才能生效。建议您可以先联系游戏公司的客服协商处理,如果无法协商一致,您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确认充值行为无效或效力待定,并需要承担该行为是由未成年人实施、监护人不知情的举证责任。莫莫期待您和家人平时能多关心陪伴孩子,引导孩子理性对待电子游戏;保管好手机,并做好手机支付的隐私加密;用恰当的方式培养孩子对金钱的认识,树立正确的消费观、价值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