辜其斌
(娄底市农机技术推广中心,湖南娄底 417000)
当前,我国正处于从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的关键时期,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工业发展,对于提高农业装备水平、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拉动农村消费需求等具有重要意义。《国务院关于促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工业又好又快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强调:农业机械是发展现代农业的重要物质基础,农业机械化是农业现代化的重要标志。要求在南方丘陵山区推广轻便、耐用、低耗中小型耕种收和植保机械,推进丘陵山区主要粮油作物和特色农产品生产机械化;加大灌排设备更新改造力度,加快节水灌溉和小型抗旱设备推广,提高灌排设备装备水平。《意见》把研发、推广适合丘陵山区的先进适用的农业机械列为重要内容,这表明在现代农业的建设中,推进丘陵山区农业机械化发展已上升到重要位置,中央的重视已达到前所未有的高度。
丘陵山区是我国重要的粮食、油料、麻类作物、糖料、烟叶、蔬菜瓜果、青饲料生产基地,特别是水稻种植大部分集中在丘陵山区,在我省农业生产中占有重要地位。随着山区农村劳动力的转移速度加快,季节性劳动力严重短缺,迫切需要发展农业机械化,提高丘陵山区农业机械化水平,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促进农民增收。由于丘陵山区自然、经济条件的制约,推进丘陵山区农业机械化的难度比平原地区更大,更为艰巨。目前,我国农业机械化发展总体上已进入中级阶段,平原地区处于领先地位,水平较高,发展较快。丘陵山区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仅为15%左右,明显落后,水平较低,发展较慢,与平原地区差距扩大,区域发展不平衡问题日益突出,严重阻碍了我国农业机械化发展的总体进程。
加快丘陵地区农业机械发展,一是在粮食生产环节用机械替代体力劳力,缓解农业劳动力结构性短缺,稳定粮食播种面积、将单季稻恢复为双季稻种植,提高粮食单产的重要举措,减少粮食生产萎缩风险。二是农业机械有利于完成人畜力无法达到的作业效率和作业质量,起到了“抢农时、防灾害、促丰产”的效果。比如,水稻机插秧效率是人工插秧的20倍,1台水稻联合收割机可替代200多人工作量,1台玉米收获机能替代70~80个劳动力,生产效率提高了几十倍,大大减轻了农民的劳动强度,每亩还能节约生产成本40元左右。三是农机化新机具、新技术的推广应用,进一步挖掘了粮食增产潜力。农机是农业技术、工程技术、环境技术、信息技术集成应用的重要载体。在农业劳动力数量减少素质下降的情况下,需要靠农机实现现代意义精耕细作。在同等生产条件下,水稻、小麦、玉米生产全程机械化可实现节种增产减损的综合增产能力分别为53 kg/667m2、37 kg/667m2、72 kg/667m2。水稻机插秧亩比人工插秧增产50 kg左右,且抗病虫害、抗倒伏性好。粮食机械化收获可在抢农时的基础上减少收获损失5~8个百分点。采用低温干燥可在提高稻谷品质的基础上,减少霉烂损失4%以上。在依掌地、水、肥等资源要素投入增产受到的约束增强情况下,发展农业机械化成为挖掘我国粮食增产增收潜力的现实选择。四是积极参与抗旱抗洪等抗灾救灾,加快恢复农业生产、减少了因灾损失,充分发挥了农业机械抗灾救灾主力军的作用。
当前,我国正处于加快推进丘陵山区农业机械化迈出重大步伐的关键时刻。如果全省 326.22万hm2的丘陵山区农业机械化不取得重大进展,那么我省基本实现农业现代化的历史使命就会推迟完成。因此,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迫切需要支持农业机械化由平原地区向丘陵山区推进。
我国丘陵山区县级行政区占全国的2/3,人口占全国的50%以上,但GDP只占全国的30%。湖南省土地总面积211829 km2,占全国土地总面积的2.21%,在全国各省区市中居第10位。其中,平原 277.86万hm2,盆地294.12万hm2,丘陵地326.22万hm2,山地1084.72万hm2,水面135.37万hm2。共有耕地面积378.76万hm2。全省机耕面积已达414.3万hm2,机收202.77万hm2,机械植保108.02万hm2,机械排灌 241.69万hm2,机播、机插水平全省仅达3%,丘陵山区刚刚起步,水稻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只有35%,远低于全省43.5%的平均水平。
从目前来看,丘陵山区农机化发展存在着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是丘陵山区农机装备结构不合理,存在高能耗低效率、低档次的小型机具多,高效节能环保的大中型机具少;动力机械多,配套机具少;拖拉机与农具配套比低,难以一机多用。机耕道、农机场库棚等农机化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已成为农机化快速发展的制约瓶颈。
二是现行政策与农机发展不相适应。农机作业没有燃油补贴,违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的有关规定,严重挫伤了机手开展作业服务的积极性;丘陵山区急需的小型农业机械大部分没有进入购机补贴目录,即使已进入目录的机械也是补贴份额少,目前基本上购置补贴资金对九类机具实行30%的限额,违背了《国务院关于促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工业又好又快发展的意见》“在南方丘陵山区推广轻便、耐用、低耗中小型耕种收和植保机械,推进丘陵山区主要粮油作物和特色农产品生产机械化;加大灌排设备更新改造力度,加快节水灌溉和小型抗旱设备推广,提高灌排设备装备水平。”的要求,许多农民需要购买的适合丘陵山区的农机具因限额而买不到,严重挫伤了农民购机的积极性。
三是农机推广服务体系仍停留在20世纪80年代的水平,基层农机推广体系有名无实,乡镇农机人员待遇、工资至今没有解决,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农业农村厅、省编办、省人事和社会保障厅和省财政厅《关于改革和完善乡镇农技推广服务机构的实施方案》一直没有落实,县市区乡镇农技推广服务机构改革的相关政策需要加紧制定并予以落实到位。
四是农机作业基础设施薄弱。机耕道、农机场、库棚、提引水灌溉等农机化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山区耕地地块小而分散,机具田间作业及转移困难,严重影响了农业机械的使用,已成为农机化快速发展的制约瓶颈。
加快丘陵山区农业机械化发展,把农民从土地中解放出来,彻底改变围绕“一亩三分地”搞饭吃的局面;从传统的生产方式中解放出来,彻底改变以人力和畜力为主的落后低效的生产方式;从繁重的体力劳动中解放出来,彻底改变“面朝黄土背朝天”“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生活方式。从而实现劳动的“体面”,实现生活的“尊严”。围绕全省统筹城乡改革和发展中心工作,服务于推进农村稳定发展、农业持续增效、农民持续增收目标实现,建设城乡统筹,探索丘陵山区农机化发展。
第一,各级政府要充分认识发展丘陵山区农业机械化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推进丘陵山区农业机械化摆上重要位置,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科学规划,统筹安排,加大力度,努力提高丘陵山区农业机械化水平。
第二,各级政府要加强农业机械化区划工作及战略研究。对我国农业机械化发展进行科学区划,明确丘陵山区农业机械化技术路线、发展模式与主推机型,实现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突出抓好丘陵山区农业机械化基础设施建设。
第三,加强丘陵山区农田整治与基础设施建设。通过专项投入,对丘陵山区农田进行综合治理,改善农业机械作业环境;将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农业项目建设范畴,加大对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力度,重点对机耕道及机电提灌设施进行改造和建设,为农机作业服务提供有利条件。
第四,重视先进适用中小型农业机械的研发与创新,将适合丘陵山区先进适用的中小型农业机械研发列入国家重点科研项目计划,强化丘陵山区农业机械科研创新力度:加强丘陵山区新型适用机具及先进技术的示范、推广与培训,优先安排专项资金和试验示范项目,结合当地实际,建立各具特色的示范基地,加大农业机械化推广服务与技术培训力度,强化农机与农艺相结合,改良丘陵山区农作物品种和耕作制度,促进丘陵山区新型适用机具及先进技术的推广与应用。
第五,购机补贴政策适当向丘陵山区倾斜。丘陵山区经济发展水平和农民收入比较低,农民购买力弱,投入农业机械化的资金有限,要扩大适合斤陵山区的先进适用中小型农业机械的购机补贴范围,将具有通用性的中小型农机具纳入国家购机补贴目录:适当提高中央财政对丘陵山区农业机械购置补贴资金的投入规模;对丘陵山区一些特定种类机具,如旋耕机、微耕机、植保机械、碾米机、饲料粉碎机等九类机具严格按国家要求,取消限额;对大型拖拉机、中型拖拉机、全喂入式水稻收割机,购置补贴比例提高到50%以上;完善金融信贷体系,扩大资金扶持与投入渠道。
第六,各级政府及有关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丘陵山区农机社会化服务发展问题,在政策、资金、技术、信息等方面大力倾斜。对一些经济欠发达地区,特别是丘陵山区的农机服务组织的发展给予重点引导和扶持,尽快落实乡镇农机服务体系机构和人员编制,加快新机具的推广应用:对具有一定规模的农机服务组织和农机大户,根据其经营规模和组织规模,提高补贴的台(套)数和补贴标准与比例,促进其生产能力和服务能力不断提升,逐步形成从机耕、机播、田间管理到机械化收获、农产品运输等多样化的社会化服务功能,更好地发挥示范、推广、辐射、带动作用,使其成为农业机械化发展最重要的依托。
第七,各级政府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国家根据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需要,对农业机械的农业生产作业用燃油安排财政补贴。燃油补贴应当向直接从事农业机械作业的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发放。”尽快制定具体实施办法,鼓励农民机手和农机经营服务组织运用农业机械投入农业生产,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农民增收、保障粮食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