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讨非遗保护传承和群众文化有机融合的有效策略

2023-08-22 07:44闫慧
百花 2023年6期
关键词:群众文化有效策略

闫慧

摘 要: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和群众文化工作相融合,既能够把优良的非物质文化元素融入群众文化之中,进而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文化底蕴,又能够通过非遗融合,让群文工作的形式更加多元,进一步丰富群众文化的内涵,进而促进群众文化在新时代健康发展。

关键词:群众文化;非遗保护传承;有效策略

在中国文化强国发展战略背景下,群众文化事业发展是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主要任务之一。在当今时代背景下,将群众文化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相融合,不仅能够利用群众文化活动促进非遗保护传承,而且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

一、群众文化和非遗保护传承有机融合的意义

(一)丰富群文建设的内涵

群众文化建设在新时期的历史进程中,必须持续进行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只有不断丰富自身的文化内容,才能确保群众文化良性、持久地发展。特别是在当前中国多元文化发展的重大背景下,群众文化工作存在诸多不利因素,制约着它良性发展。

(二)实现群文工作和非遗保护传承过程的创新性发展

群众文化事业和非遗保护传承有效结合,对群众文化事业和非遗保护传承的创新性发展,都具有重大的作用。一方面,将群众文化工作和非遗相融合可以丰富非遗保护传承的形式和内容。例如,各地文化部门紧紧围绕非遗保护传承这一主线,组织进行相应的群众文化工作。在活动的过程中,依据不同非遗项目的特点,有针对性地设计活动,让群众能够近距离体验非物质文化遗产特有的魅力,提高群众保护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积极性。另一方面,在非物质文化遗产和群众文化的有效结合下,可以进行创新性开发。比如,把非物质文化遗产内涵融入群众文化事业中,用崭新的观念向群众展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内容,让群众能够以新的生活视野感受非物质文化遗产。举例来说,榆林市绥德县非物质文化遗产陈列室在以往的基础上,增加了传承人展示互动区,有石雕、泥塑、剪纸、绥德平安书、陕北民歌等非遗项目,借助传承人的表演、制作过程,向公众全面展现绥德非遗的特殊魅力和保护成就。此外,绥德县还建设了沉浸式非遗体验中心,并结合非遗保护与传承举办了特色活动,促进了名州传统文化旅游街道及旅游线路的建立。

二、非遗保护传承和群众文化相融合的有效策略

(一)坚持地方人民政府的主导地位

群众文化在人民群众的日常社会生产活动中形成,是在人民群众积极广泛参与下产生的文化活动。群众文化以丰富群众的精神世界、满足民众的精神文化需要为根本目标。要推进群众文化和非遗保护传承相融合,重点是要坚持各地区政府部门的主导地位,开展内容充实、形式多样的品牌性群众文化活动,这对提升人民群众的文化素养、形成良性社会环境都有帮助。为此,各地文化馆要充分发挥龙头引领功能,积极整合优秀资源,完善相关机制体系,促进群众文化和非遗保护传承深入融合。例如,2023年绥德县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的十八条措施》,其中特别提出“健全非遗传承人考核奖励机制”,相关部门设立了100万元非遗保护传承利用专项基金,主要用于非遗的艺术创作和保护传承利用,其中每年安排50万元非遗保护专项资金,用于非遗资源的调查、搜集、整理、研究以及非遗传承人考核奖励等;为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免费提供不少于100平方米的传习所或工作室;每年为考核合格的各级非遗项目传承人发放2000元补助,鼓励和支持传承人积极开展传承、传习活动;所有代表绥德县调演到省内的非遗代表性传承人、民间艺术人员,每人每天补助150元,调演到省外的非遗代表性传承人、民间艺术人员,每人每天补助200元,调演到北京的非遗代表性传承人、民间艺术人员,每人每天补助不低于300元,以此激发非遗传承人参演的积极性。

这一系列具有针对性的政策措施,加大了政府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的扶持力度。但是,群众文化和非遗保护传承结合并不是一蹴而就的事情,我们必须持续深入贯彻落实,必须与各单位做好互动和交流,在实践项目上推进优秀思想和文化产业的结合发展,并将非遗保护传承摆在首要位置,通过形式多样的群众文化活动,有条不紊地开展非遗的传播工作,从而有效增强群众文化宣传的效果。

(二)不断创新方法,提高公众参加的积极性

选择的融合方法是不是合理、正确,直接关系着群众文化和非遗保护传承的融合效果。这就要求必须充分根据现实情况,选用切实可行的方法,为融合项目的实施提供保障,实现二者共同成长的目标。有关行政部门要在整合非遗资源的基础上,举办更易于被民众认同和接受的民俗活动,在有效传承优秀传统文化的同时,发挥民俗活动的人文功能,增强群众文化活动的吸引力和影响力。

针对地方传统文化特点,还可充分结合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特色举办艺术表演、展览等活动。例如,利用每年文化和自然遗产日的公益传播,让非遗传承人在公益活动中向大家展现自己的作品和技术,通过面对面交流、现场制作、营销等方式,让更多的民众沉浸式体验非遗项目的特殊魅力。这既能调动民众参与的积极性,也能使民众在参加公益活动的过程中切身感受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魅力。

自2021年以来,绥德县积极搭建各类传承桥梁,建成55个传习所(基地),开设了唢呐、秧歌、绥德石雕、绥德剪纸等培训班,组织开办各类专题培训班19期,将优秀的民间文化爱好者培养成为基层文化工作骨干,组織非遗传承人进校园、进乡村等,累计开展800余次活动,参与人数超32万人次。

(三)群众文化是非遗保护传承的主要载体

群众文化并非单纯的字面含义,它是由各种文化实践活动、群众自发举办的文化活动、文化馆组织的各种文化活动等组成的,活动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多彩,有着普遍性和群众性的鲜明特点。群众文化宣传主要依靠的是基层群众文化活动,因此,要推动非遗保护传承和群众文化的深度融合,必须充分利用群众文化活动这个主要载体,推广传播非物质文化遗产,引导更多的人投入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当中,从而达到更为理想的效果。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播需要民众力量的支持,光靠政府部门和专家学者是远远不够的,这就需要加大社会传播力度,增强民众保护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意识。

我们必须意识到,群众文化活动的参与度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的力度,群众文化也以其自身的优越性作用,成为非遗保护传承的最佳载体,具有宣传引导、和谐沟通和继承培育等多方面的鲜明优点。在参加群众文化活动的人群中,有不少喜欢民间文化艺术的手艺人,他们在实践中有着丰富的经历与体会。合理的宣传引导,可以让广大人民群众意识到非遗保护传承的重要意义。充分发挥群众文化的阵地作用,举办形式多样的活动,融合非物质文化遗产内涵,充分彰显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魅力。与此同时,文化部门要举办人才培训活动,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培育更多优秀人才,打下扎实的人才基础。例如,绥德县社区工作人员联合非遗传承人,在社区宣传适合中老年人的陕北秧歌、绥德剪纸、陕北民歌、绥德泥塑等非遗项目,在充实群众业余生活的同时,把陕北优秀的非遗项目传承下去。

三、结 语

综上所述,现阶段,在我国市场经济和社会文化建设的带动下,基层民众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保护传承意识日益增强,将群众文化与非遗保护传承有机结合对满足人民群众的文化需求有着重大作用。目前,群众文化与非遗保护传承的结合工作仍面临若干困难,这就要求有关单位采取针对性措施,促进两者良性发展。

(榆林市绥德县文化馆)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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