涂福济
摘要: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特别是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后,农业小规模分散经营的自然和市场风险越来越大,大力发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提高农民生产经营的组织化程度和农业生产的整体效益,促进农民增收已成为新形势下财政支农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文章根据大田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发展现状与存在的问题,提出具体可行的措施:政府提供政策支持,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提供相关服务;通过法律规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发展,保证成员的合法权益;规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治理结构等,以期促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高质量发展。
关键词: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问题;健康发展
文章编号:1674-7437(2023)03-0082-03中国图书分类号:F321.32文章标识码:A
农村能否充分发挥资源优势,农产品能否顺利走出农村进入市场,将会对农村的经济发展和农村的产业转型产生重大的影响。通过农民专业合作社有效组织生产,扩大规模,实施集约化经营,抱团营销,开拓销售渠道,组织和指导农民依据市场需求和市场经济规律开展生产和经营,从而有效缓解农民个体生产的“小规模”与“分散式”、“大市场”与“集约化”之间的冲突;将二者有机联系,极大增强农民集体经济组织的运营水平,为农村、农民、农产品搭建了一座通往外部大市场的沟通之桥[1]。
1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定位与功能
发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既是指导农户把握市场规律开展生产经营来参与市场,又是发展现代农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一种行之有效的组织形式。这对于乡村振兴有着重要的实践意义和深刻的现实价值[2]。
一是搭建“小农经济”与大型市场之间的桥梁,使农户以组织的形式参与到市场中去。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将分散的生产要素集中在一起,采取代购代销、联营销售、以销定产等多种方式解决市场需要,以及生产资源分散的问题,为广大农户参与市场经济提供了广阔的平台。
二是促进农资企业的发展,加快基地型龙头企业的发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地域为界线,以市场为主导,把生产同一类型农产品的农户联合在一起,在本地区形成“小规模个体,大规模集团”的生产运营方式,推动经营理念从产品制造向服务制造转变,通过农企对接的方式,拓展新的发展空间。
2大田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现状和存在的问题
大田县按照发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有关政策要求,加大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的扶持力度,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数量和质量上都有了较大发展。截至2022年底,在大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登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共有879家,其中:种植业420家,畜牧业89家,林业318家,渔业及相关15家,服务业37家。全县依法登记的家庭农场共656家,其中:从事种植业418家、林业105家、牧业38家、渔业26家、其它69家。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很快,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但还存在一些问题。
2.1农民专业合作社
在乡村振兴战略不断推进的大背景下,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驶入快车道。但大田县在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过程中仍面临经营秩序不健全、管理人员人才缺乏、融资渠道难以保障、品牌创新意识淡薄等方面的困惑与问题。
2.1.1经营秩序不健全
组织机构与管理制度不健全。未能按照现代企业模式设置规范、完整的现代农业经济体组织机构,并建立生产经营的各项配套制度,特别是在财务管理、生产规划、营销策略等方面未能形成有效的制度,產前规划、产中管理、财务开支等均缺乏有效的运行机制,小规模情况下还能够保证基本运营,一旦规模做大了,往往容易陷于内耗而失去在外部竞争力,严重制约企业的经营和发展。此外,合作社大多仅是在形式上将农民组织在一起,在生产要素的科学分配、运营任务的科学分工、市场渠道的开辟拓展等都存在问题,使得合作形式单一、合作范围狭窄、合作质量不高、品牌意识不强、营销手段单一,有的还变成了“空壳社”,直接影响了成员的收入水平。
2.1.2融资渠道难以保障
一是合作社争取税收、金融等政策支持的办法不多。由于兑现财税金融扶持政策需要较严格的条件,且办理兑现手续较繁琐,而合作社本身的财务核算体系不完善,又不重视及时办理产权证明文件,正规的信贷评价和信贷评级相当困难,其资产难以作为抵押物,往往难以满足税收、金融政策兑现要求达到的相关条件,导致上级有政策,合作社却难以取得政策支持。二是小规模合作社难以获得足够资本投入。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早期运营呈现投资相对集中、投资量较大的特点,但大部分的合作社规模都比较小,力量薄弱,固定资产少,发展的动力弱,资金来源窄,仅靠自身的投入远远不够,缺乏金融组织和外界融资的渠道,很难获得银行信贷资金。资金的缺乏,也限制了合作社的发展与提升。
2.1.3品牌创新意识淡薄
大多数合作社早期基本依赖朴素的互助思想,满足于单调传统的生产方式,由于缺乏产品的深加工能力,生产经营往往停留在初生产和粗加工层次,未能直接面向大市场,造成品牌意识差、市场竞争力缺乏和产品附加值低等问题。在市场高度重视品牌和产品质量的情况下,很难获得市场和消费者的认可,品牌认可度和依赖度、产品忠诚度都不高。
2.1.4销售渠道过于单一
多数合作社还停留在传统产销模式,未能合理和充分运用“农超对接”“农电对接”等模式,缺乏深加工、仓储、运输等环节的有力支撑,往往是依靠“小商贩”收购的形式完成销售,未能组织形成高效通畅的营销网络,影响了合作社经济价值的充分发挥。
2.2家庭农场
2.2.1经营效益低下
由于大田县农民对农业生产技术、品种等方面的认识不足,缺少现代化的经营管理观念,制约着大田县农村地区产业规模化、集约化、现代化的发展,不利于降低生产运营成本;加上近年来人工成本的不断攀升,产品价格低迷,进一步摊薄了生产经营者的利润水平,制约了家庭农场的持续健康发展。
2.2.2土地流转困难
农民对家庭农场的认可度不高,一些农民宁肯让土地抛荒,也不愿流转给家庭农场主经营。其主要原因有:一是流转的愿望不强。部分农户“土地是根”观念很深,觉得土地只有留存自己手里才安全,影响农民将手中的土地流转的意愿,农户流转土地的积极性不高。二是流转形式不正规。农户由于对土地市场价值的预测困难,使其在土地流转签约时往往不愿意签长期合同,有些甚至只是口头协议,未以书面的形式签约,约定的效力难以得到保障,一旦遇到纠纷就难以解决,容易因原土地承包者的反悔而无法继续履行土地流转合同。三是流转形式单一。从目前的情况来看,基本上是以租金形式完成流转,未能采取土地入股、参与分红、利润激励等更能刺激土地流转意愿和调动农户积极性的形式进行。
3推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高质量发展的举措
3.1供销合作社助推村级集体经济发展
供销社曾经是组织供应农村生产资料、生活用品和收购、推销农副产品等的商业机构,曾在保障人民生活、为农服务能力等城乡经济工作中发挥着巨大的作用。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供销社在国民经济发展中的作用不断式微。随着乡村振兴战略的提出,许多地方的供销社系统开展了深入的改革,不断改变思路,扩大经营范围,从最初的农村、农业延伸至物流、化工、房地产、电商、金融、汽车、石油等领域,发挥纽带作用,链接实体经济与资本市场,在优化城乡资源配置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特别是在提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活力中,更具有实际的意义[3]。
大田县应该从思想上打破旧有的“系统”思想,超越“供销”职能,采取“供销合作社+村集体经济+分社村级小组长+农户”三方受益的业务经营机制,在组织机构、市场需求预测、生产资料采购、销售渠道开拓、产业品牌宣传等各个环节和层面上开放办社,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联合经营”,吸纳更多的农民加入,共同助力乡村振兴[4]。从供销的角度而言,可以发挥购销职能优势,为农业农村提供优质的生产资料,为农户提供坚实的物质保障;可以调动供销社固有资金优势,采取入股合作的形式,为农户发展提供足够的资金保障;可以发挥人才优势,派出优秀的经营能手,弥补农村人才的不足;可以运用自身多年来形成的市场渠道,为农民提供产品深加工、仓储、物流支持,解决产品深加工与流通问题,提高农产品的附加价值;可以主动帮助对接大型农产品市场、超市,为农产品开拓广阔市场,助力乡村共同富裕[5]。
3.2搭建平台助力村级集体经济发展
服务农村大局、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是农村现代化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这一工作的主要载体就是建立以专业合作社和农业产业协会为核心的综合服务系统,努力发展乡村经济,不断增加农民收入[6]。
积极建设以专业合作社、专业协会为主体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增强农户组织性,促进农户收入增长,引领广大农户走出农村,走进市场。在这个过程中,应充分应用市场营销策略、市场管理体系和畅通的销售渠道等综合性服务,使农户走上专业化、企业化、规模化发展道路,推动当地經济的发展。
培育以农村基层服务队为主体的综合性服务平台,为农民提供全面的服务,促进农户收入增长。应发挥技术与人才优势,以“村社”为主体,建立“乡村振兴一体化”的新型农业经营服务平台,组建农村基层服务队,为农村农户提供电信网络服务支撑,农机采购维护、农村文化娱乐、农业种养技术指导、市场运营法律支持、农业产业知识辅导等全面的生产和生活综合性服务,满足农民生产生活和运营销售需要,减少开支,保障供给,提高收入。
3.3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提升行动
一是持续开展“空壳社”的专项整治工作,对被纳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名单、长期占用监管资源、没有实际经济社会效益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要依法进行清理。二是办好示范社提质增效,不断推进国家、省、市、县四级示范合作社,培育制度健全、管理规范、带动能力强的示范合作社。三是要积极推动整县建设。大田县在全国整县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标准化提升试点中,应突出发展个体农民专业合作社、促进联合合作、提升县域指导支持服务能力等三方面的工作,着力出成果、出经验,发挥好试点示范效应,今后应在全县整体布局、均衡发展方面做足文章。
3.4加强对家庭农场发展的指导、扶持和服务
培育示范家庭农场,形成区域特色。一是大力培育产业特色明显、经营规模适度、经济效益显著的家庭农场。制定县级家庭农场名册制度,因地制宜,选定区域家庭农场的最优经营范围,确保发挥特色优势。二是创建示范家庭农场。突出技术先进、生产绿色、产品安全、管理规范、规模适度的发展要求,健全家庭农场示范点建设。根据“自愿申报,择优推荐,逐级审核,按照“动态管理”的原则,对示范户进行分级评估,完成好省、市、县三级示范家庭农场培育。三是开展整县示范推进。在做好家庭农场培育计划整县推进示范县工作中,重点围绕增长较快、效益显著的家庭农场,实施重点辅导和服务,做强示范,再总结经验,采取大农场带动小农场、小农场带动个体农户、建设家庭农场示范片或集聚区等方式,不断创新推进家庭农场发展的工作机制,全面提升家庭农场发展质量。
继续开展农经、农技干部和科技骨干入社(场)活动,引导合作社建立健全会员大会、理事会、监事会等组织结构,加强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财务指导和财政监督,建立健全收益分配体系和利益联系机制,指导家庭农场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做好农事、财务收支记录。引导合作社、家庭农场制定发展规划,向有关部门申报适合其承担实施的发展项目。继续实施惠及合作社社员的生产性贷款担保风险补偿政策,推进中央、省级和县级财政资金支持家庭农场发展项目落地落实[7]。引导农户开展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认证及农产品“一品一码”的跟踪监管,打造高质量农产品的名牌。
4结束语
总而言之,大田县应主动变革,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带动农民增收。通过开放理念,打破传统思维,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提供组织、制度、知识、技术、设备、资金、人才、市场等全方位的支持和服务,全面助力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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