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 衡
(中国人民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北京 100872;北京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高精尖创新中心,北京 100872)
作为新时代政治建设领域理论创新的标志性成果,“全过程人民民主”这一重大理念科学概括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鲜明特点与显著优势,彰显了创造人类政治文明新形态的正确的前进方向。目前,学术界围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思想渊源、理论基础、发展历程、运行实践和优化路径展开了广泛研究。现有的研究大多立足实然层面,通过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实践绩效的分析证成全过程人民民主的优越性。然而基于应然层面,从概念符号背后所反映的价值理念、思想方法以及建构策略等角度对全过程人民民主概念本身优越性的分析相对缺乏(1)参见王衡、郭思瑶:《全过程人民民主研究:回顾、评析与展望》,《统一战线学研究》2022年第2期。。事实上,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提出具有鲜明的话语体系和知识体系建设导向,其核心目标在于打造能有效解释我国民主理论逻辑、历史逻辑和实践逻辑的概念,用自主性概念讲好中国民主的故事,破解“西式民主”的话语霸权(2)参见李锋:《全过程人民民主话语体系的构建》,《当代世界与社会主义》2022年第2期;赵春丽:《全过程人民民主与提升中国民主国际话语权》,《马克思主义研究》2022年第5期。。由此可见,深入理解全过程人民民主,除了从实体意义上分析其对资本主义民主局限性的超越之外,还应当基于政治概念建构的视域分析其出场语境、逻辑理路和内在优势。
概念是时代精神的反映,任何崭新概念的横空出世都必须置于历时性和共时性要素相互交织的宏观语境中加以系统性解释。全过程人民民主是在对中国民主的概念表述问题的长期探索过程中形成的内生性政治理念,科学阐明中国民主模式和有效提升中国民主的国际话语权,分别构成了其概念建构的理论旨趣与现实观照。
民主是全人类共同价值,但民主的制度与实践并不存在放之四海而皆准的模式。比较视野下的中国民主,既因体现世界范围内政治现代化的一般性规律而蕴含民主的普遍性,又因贯穿基于特定国情的内生性演化逻辑而独具中国特色。如何从概念表述上全面准确地呈现“在普遍与特殊之间”的中国民主模式,显然是一个重大的时代课题。
民主是由价值模式和实践模式共同构成的,观念中的民主与实践中的民主既有区别又有联系。民主的价值模式主要涉及思想渊源、理论基础和原则理念,民主的实践模式主要涉及政治道路、制度结构和政策过程。民主的价值模式与理论模式存在相互嵌套的关系。一方面,理念是行动的先导,民主的价值模式为实践模式设定目标追求、基本原则和具体思路;另一方面,行动是理念的贯彻,民主的实践模式为价值模式提供运行框架、制度保障和实践支撑。因此,要求解中国民主概念表述问题,就必须统筹民主的价值模式和实践模式。围绕这一课题,研究者们基于不同的理论视角提出了诸多富有启发性的概念。
一是从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社会主义民主这一根本定位出发,将我国民主政治整体界定为马克思主义人民民主思想的中国表达。这类观点突出强调我国民主的社会主义属性,通常追溯和挖掘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相关论述以及党和国家重要文献中的正式表述,提出了“人民民主”“人民民主专政”“民主集中制”“群众路线”“党内民主”等概念(3)参见林尚立:《民主与民生:人民民主的中国逻辑》,《北京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2年第1期;虞崇胜:《“人民民主专政”概念的历史考察》,《党的文献》1999年第5期;杨光斌、乔哲青:《论作为“中国模式”的民主集中制政体》,《政治学研究》2015年第6期;王建华:《群众路线:民主的中国路径——以陕甘宁边区为个案》,《人文杂志》2008年第6期;胡伟:《民主政治发展的中国道路:党内民主模式的选择》,《科学社会主义》2010年第1期。。
二是立足我国国家治理体系中党的领导制度和人民当家作主的制度体系,从根本政治制度、基本政治制度和政治建设领域的一系列重要制度入手,概括中国民主的发展重点、实践特色、建设路径和成长空间,提出了“人大民主”“党内民主”“社会民主”“协商民主”“基层民主”“党治民主”“法治民主”“参与式民主”“非国家形态民主”等概念(4)参见浦兴祖:《以人大民主为重点继续推进中国民主政治的发展》,《复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5年第5期;汪波:《中国人大民主的特色诠释:一体化民主——基于十二次全国人大会议的数据调查》,《中国高校社会科学》2017年第3期;林尚立:《协商政治:对中国民主政治发展的一种思考》,《学术月刊》2003年第4期;何包钢、陈承新:《中国协商民主制度》,《浙江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5年第3期;景跃进:《村民自治与中国特色的民主政治之路》,《天津社会科学》2002年第1期;徐勇:《基层民主:社会主义民主的基础性工程——改革开放30年来中国基层民主的发展》,《学习与探索》2008年第4期;林尚立:《基层民主:国家建构民主的中国实践》,《江苏行政学院学报》2010年第4期;储建国:《广义民主、人民民主、党治民主——当代中国本土民主的由来》,《江汉论坛》2011年第11期;佟德志:《法治民主——近年来中国学术界关于政治体制改革方向的探讨》,《文史哲》2005年第2期;张光辉、虞崇胜:《参与式民主的成长:中国政治体制改革的现实路径》,《武汉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1年第4期;万斌、董石桃:《参与式民主和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发展》,《浙江社会科学》2011年第11期;朱光磊、郭道久:《非国家形态民主:当代中国民主建设的突破口》,《教学与研究》2002年第6期。。
三是从政治学理论和比较政治学的角度出发,在中西方民主思想的对比中提炼中国民主的本质并归纳核心特征。比如,一些学者指出区别于西方民主重视竞争性选举、强调政治程序、推崇代议制,中国民主重视治理绩效、强调民主实质、推崇广泛代表性,在此基础上提出“治理民主”“实质民主”“代表型民主”等概念(5)参见杨光斌:《超越自由民主:“治理民主”通论》,《国外社会科学》2013年第4期;徐勇:《国家根本性议程与中国式治理民主》,《学术月刊》2022年第3期;王衡:《马克思主义人民民主思想的理论内涵与中国实践》,《教学与研究》2020年第6期;王绍光:《代表型民主与代议型民主》,《开放时代》2014年第2期。;有学者认为“民本主义民主”是“中国式民主的一种新概念新范畴新表述”,并强调这一概念的优势在于体现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时代性转化(6)参见杨光斌:《中国民主模式的理论表述问题》,《政治学研究》2022年第1期。;还有学者针对西方资本主义民主在权利主体、覆盖领域等方面的狭隘性和局限性,提出了“广义民主”“全方位民主”“共识民主”等反映中国民主独特优势的概念(7)参见李海青:《广义民主论——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话语的一种尝试》,《上海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5年第5期;陈周旺:《全方位民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的理论体系与制度选择》,《学术月刊》2020年第2期;虞崇胜、孙龙桦:《共识民主:中国式民主的有效实现形式与发展向度》,《学习与实践》2011年第1期;杨光斌:《中国决策过程中的共识民主模式》,《社会科学研究》2017年第2期。。
四是以综合性概念对中国民主模式进行整体式概括。这类观点认为中国民主在道路、理论和实践上都具有高度的复杂性,基于特定单一角度的概念往往难以周延地反映中国民主的全部内涵,因此主张提炼相对抽象、延展性较强的概念。比如,有学者从概念的指称对象入手,提出“中国式民主”这一与“西式民主”直接相对的概念(8)参见燕继荣:《“中国式民主”的理论构建》,《经济社会体制比较》2010年第3期;刘杰:《中国式民主与西方式民主的比较研究》,《毛泽东邓小平理论研究》2005年第11期;高民政:《中国式民主也是个好东西——由“民主是个好东西”引发的几点思考》,《探索与争鸣》2013年第11期;唐亚林:《中国式民主的内涵重构、话语叙事与发展方略——兼与高民政、蒋德海教授商榷》,《探索与争鸣》2014年第6期;许耀桐:《中国式民主的兴起和发展》,《新视野》2016年第2期。。还有学者进一步指出“中国式民主”的核心要义在于其形式、内容和功能上都表现出各类民主要素共同构成并有机互动的复合统一体特征,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复合民主”的概念(9)参见张明军、易承志:《中国复合民主的价值及其优化逻辑》,《政治学研究》2017年第2期;林尚立:《复合民主:人民民主在中国的实践形态》,《中共浙江省委党校学报》2011年第5期;何显明:《基于有效治理的复合民主:中国民主成长的可能方式》,《浙江社会科学》2011年第8期。。
尽管上述概念提出的角度不同、关注的重点各异,但是研究者普遍形成了以下基本共识:一是就概念建构原则而言,应当科学审视民主价值普遍性与民主实现方式特殊性之间的关系,对中国民主的表述不能照搬西方民主话语,而应该立足我国国情自主提炼原创性概念;二是就概念建构方法而言,要全面客观准确地描述中国民主的核心特征,统筹好政治性与学理性的关系;三是就概念传播而言,要兼具通俗性和可对话性,既便于对内的大众化传播,也易于国际传播。
如果说学理上长期不懈地孜孜探索构成了全过程人民民主概念建构的思想线索,为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提出奠定了坚实的理论基础,那么政治实践角度的考察则能够帮助我们更加深刻更加全面地理解全过程人民民主概念建构的现实针对性。全过程人民民主是在深刻总结中国民主政治发展历史进程及其宝贵经验的基础上,以坚定政治制度自信为问题意识、以有效提升中国民主国际话语权为现实观照提出的。
中国共产党是在“德先生”与“赛先生”精神滋养下诞生的马克思主义政党,自成立之日起就始终高举人民民主的光辉旗帜。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党团结带领人民在根据地创建人民政权,创造性地开展工农兵代表大会、人民代表会议、“三三制”抗日民主政权、“豆选法”等政治实践,探索建立新民主主义政治制度,最终建立了人民当家作主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体得到坚持巩固和不断发展。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中国共产党把民主政治建设摆在关键位置,先后提出了一系列重大论断,如“民主是解放思想的重要条件”[1]144、“从制度上保证党和国家政治生活的民主化、经济管理的民主化、整个社会生活的民主化”[1]336、“建设高度的社会主义民主和完备的法制,是我们的根本目标和根本任务之一”[2]111、“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3]634,成功开辟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推动民主制度不断健全、民主形式日益丰富、民主渠道持续拓宽。中国的民主之花在世界政治文明的百花园里绚丽绽放。
然而长期以来,以“竞争性选举”和“多党轮流执政”等概念建构起来的西方自由主义民主话语体系,刻意贬低、歪曲甚至否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的正当性及其发展成就。破解中国民主“有理说不出”的困境,亟须加快建构自主性的民主话语体系。话语体系是由语言符号建立起来的认知、陈述与评价系统,其中概念是话语的基本单元和表达载体,概念建构是话语体系建设的前提与关键。加快提炼能够全面准确反映我国社会主义民主鲜明特征与独特优势的原创性概念,就成为建构中国民主话语体系的基础性工程。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在推进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建设的实践中不断深化对民主发展规律的认识,提出了一系列新思想、新论断:设计和发展国家政治制度要坚持从国情和实际出发“不能想象突然就搬来一座政治制度上的‘飞来峰’”[4]285-286,政治制度处于国家制度的关键环节“乃至于起到决定性作用”[4]288,民主不是用来做摆设的装饰品“而是要用来解决人民要解决的问题的”[4]296,人民民主的真谛在于通过众人共同商量“找到全社会意愿和要求的最大公约数”[4]292;鲜明指出必须坚定政治制度的自信,不断增加和扩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优势和特点,而不能盲目照抄照搬他国政治制度;强调必须高度重视话语体系建设,通过“着力打造融通中外的新概念新范畴新表述”[5]85讲好中国民主的故事,在围绕民主的激烈国际舆论斗争中赢得主动,增强在国际上的民主话语权。
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概念建构就是在上述现实语境中应运而生的。2019年11月,习近平在上海考察时首次以“全过程”对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核心特点进行概括。此后随着认识的不断深化,“全过程民主”逐渐演化为“全过程人民民主”这一指向更加明确、更有概括力度的专有名词。在2021年的“七一讲话”中,习近平在“以史为鉴、开创未来”的“九个必须”中明确提出“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6]12。2021年12月,国务院新闻办发布的《中国的民主》白皮书以“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实现全过程人民民主”[7]4为核心线索,从“科学有效的制度安排”“具体现实的民主实践”“广泛真实管用的民主”“丰富人类政治文明形态”等方面全面概括了中国民主完整的制度程序、参与实践、显著优势和世界意义。2022年10月,党的二十大报告在总结过去5年和10年的工作时,分别专门提到“扎实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8]2和“全面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8]9;在论述新征程的使命任务时,把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概括为中国式现代化的本质要求之一,并将“全过程人民民主制度更加健全”[8]24和“全过程人民民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水平进一步提高”[8]25分别列入2035年我国发展的总体目标和未来5年的主要目标任务;在部署政治建设的专章,则紧扣“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保障人民当家作主”[8]37的标题,从制度保障、协商民主、基层民主和统一战线等四个方面展开论述。作为中国共产党团结带领人民不断推进民主理论创新、制度创新和实践创新的经验结晶,“全过程人民民主”这一概念的提出和不断发展完善,标志着新时代中国共产党人对民主政治发展规律认识达到了新高度。
概念建构所因循的逻辑理路直接决定了概念的内部构造及其合理性。全过程人民民主采取“复合式”概念建构策略,实现了真理尺度与价值尺度的辩证统一、理论形态与实践形态的有机贯通、制度特征与制度优势的完整表达以及批判解构与借鉴建构的双向呈现,展现出严整自洽的逻辑结构。
真理与价值是人类在认识和改造世界中形成的一对基本范畴,是事物的客观尺度和人的内在尺度在认识论中的两种理论表现。在主客体关系中,真理是主体据以接近而不背离客体规定性和规律的东西,即主观与客观相符合的内容,代表人对客观事物及其规律的正确反映;价值则是主体对客体发挥能动作用并实现客观事物向自己接近并衡量其程度的内容,即以人的需要为准绳来衡量的客体效用,代表客体属性对主体需要的满足(10)参见李德顺:《真理与价值的统一是马克思主义的重要原则》,《中国社会科学》1985年第3期。。真理和价值这一对反映主客体之间改造与被改造二重关系的范畴,统一于人类的实践活动之中,体现了人类实践活动“合规律性”和“合目的性”相统一的原则。对于民主而言,同样具有真理与价值两个尺度。民主的真理尺度可以被理解为反映政治实践对象客观规律和本质属性的内容,在概念建构中必须明确坚持真理是价值形成和得以实现的前提;民主概念的价值尺度则是以满足人们需要为内容的特定政治价值目标,在概念建构中必须明确实现价值是正确把握真理和科学改造世界的动因。
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概念建构遵循了真理与价值辩证统一的原则,直观地呈现了中国民主在本质目的人民性和实现形式科学性上的统一。这一概念在民主前加上了“全过程”和“人民”两个修饰词,以双重定语的构词方式同时反映了中国民主的真理内涵与价值内涵。一方面,全过程人民民主在真理尺度上彰显了中国民主的科学性。无论是从“选举、协商、决策、管理、监督”构成的政治参与过程来看,还是从“政策制定、政策执行、政策反馈”的公共政策过程来看,抑或是从“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11)参见程竹汝:《人民“四权”的充分实现是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内在要求》,《探索与争鸣》2022年第4期。的公民权利实现过程来看,民主都应当是一个连续不间断的、循环往复的政治过程。“全过程人民民主”这一概念背后隐含着的认识在于,静态制度结构层面关于权力运行规则的程序性民主规定,并不能确保权力在实质性意义上真正受到人民监督和制约。与人民是否拥有投票权、在选举过程中得到了什么口头许诺相比,人民是否拥有广泛参与权、选举后这些承诺得到了多大程度的实现,这些反映是否真正做到人民当家作主的指标,是更根本的民主评价标准。另一方面,全过程人民民主在价值尺度上彰显了中国民主的人民性。民主的原初含义就是“人民的统治”,但无论是以古希腊城邦政治为代表的古典民主模式,还是资产阶级革命带来的资本主义自由民主,民主政治的主体都是少数人。“全过程人民民主”这一概念阐明了我国的民主坚持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体,其本质是社会主义民主,以实现真正的人民当家作主为价值追求,以发展最广泛、最真实、最有效的人民民主为根本立场。总之,“全过程人民民主”这一完整概念在内涵维度上整合了民主概念的真理尺度与价值尺度,有效实现了对民主内容与原则的同步描述。
理论与实践是一对反映思维和存在关系的哲学范畴。与以往哲学不同程度地存在着主观和客观相分离、理论与实践相脱节的问题不同,马克思主义将理论与实践相统一作为最基本的原则,认为思想必须反映客观实际并且在客观实践中得到检验,强调实践是把人们的认识和客观世界的规律性统一起来的唯一方式。马克思反对离开实践以“纯粹经院哲学”的方式争论人的思维是否具有客观的真理性,主张人应该在实践中证明自己思维的现实性和力量。这种科学实践观的确立标志着哲学发展史上的革命性突破,带来了哲学思维方式的根本变革。民主是思想与事业的集合体,兼具理论属性与实践品格。代表核心理念和基本原则的民主理论是重要的,但必须认识到民主的理念和原则不完全等同于民主的事实,实体性民主必须通过一系列由民主规则、民主程序构成的形式化民主才能得到体现(12)参见徐勇:《中国民主之路:从形式到实体——对村民自治价值的再发掘》,《开放时代》2001年第11期。。在民主理论转化民主实践的过程中,不仅需要设计符合民主原则与规范、体现民主价值与精神的制度,还需要充分考虑制度的良性运转和治理效能的有效发挥。因此,一个自洽的民主概念应该完整地反映民主的理想模式与现实样态。
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概念建构实现了理论形态与实践形态的有机贯通。在理论形态上,这一概念集中代表了社会主义民主对资本主义民主的巨大理论超越。在马克思主义看来,资产阶级民主的本质是资产阶级专政,具有根深蒂固的内在矛盾和严重的历史局限性。列宁曾深刻地指出,“始终受到资本主义剥削制度狭窄框子的限制”的资产阶级民主将大多数居民排斥在社会政治生活之外,实质上始终是有产阶级、富人等极少数人的民主制度,是“狭隘的、残缺不全的、虚伪的、骗人的民主”[9]601。真正的民主应该以民主主体的广泛性为前提,保证人民群众能够实际参与国家管理,使民主真正为最广大的人民群众服务、为劳动者服务。全过程人民民主紧扣民主的阶级属性,突出强调民主领域的全方位和民主范围的全覆盖,追求新的国家形式和更高类型的民主,是对资产阶级民主在理论上的扬弃。在实践形态上,全过程人民民主深刻阐明了我国民主政治的道路选择和制度设计的依据与原则。这一概念在民主的主体要素结构方面涵盖了中国共产党和全体人民,客观反映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中作为根本保证的党的领导、作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本质和核心的人民当家作主以及作为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基本方式的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直接表达出在我国国家各项制度、国家治理体系都是围绕人民当家作主构建和运转的,完整的制度程序和生动的参与实践使人民当家作主的原则具体地、现实地体现在国家的制度形态、治理机制、政策措施和人民生活之中。
概念承载着叙事符号的功能。有学者将政治概念划分为“规范性概念”和“描述性概念”两种类型。规范性概念是知识生产者出于特定的目标理念而建构出来的,它不是用来描述特定事件或事实,而是负载着伦理、哲学和意识形态信念,具有促进或限制某种行为方式的价值指向,往往与“应该”“本当”“必须”等词汇联系在一起,呈现出浓厚的价值判断的色彩。描述性概念主要是在提炼事物特征的基础上建构出来的,它仅表示事物的客观特征,是被认定为客观且经得起严格的科学检验并证明真伪的概念,具有价值中立的属性,因此也称为“实证性概念”。通常来说,描述性概念属于下位概念,在时间序列上一般形成于事实之后;规范性概念属于上位概念,往往形成于事实之前(13)参见郭忠华:《社会科学概念建构中的“复合单数”机制——兼论“知识建构社会”》,《广东社会科学》2021年第6期。。就民主概念而言,基于描述性叙事模式建构的民主概念重在事实判断,通过准确概括特定民主模式的独特性,展现出这种民主模式“特在哪里”;基于规范性叙事模式建构的民主概念重在价值判断,通过充分呈现特定民主模式的优越性,展现出这种民主模式“好在何处”。此外,在同一叙事模式中也存在不同叙事角度的区别。比如,在规范性的民主概念中,“社会主义民主”的叙事角度偏重意识形态和社会制度,“人民民主专政”的叙事角度偏重民主政治主体的范围,“民本民主”的叙事角度偏重历史传统和政治文化,“全方位民主”的叙事角度偏重民主的覆盖领域;在描述性的民主概念中,“人大民主”的叙事角度偏重政治制度,“协商民主”的叙事角度偏重政治过程,“实质民主”的叙事角度偏重治理结果。
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概念建构既包含对中国民主运行机制的客观描述,也包含对中国民主制度优势的判断概括,在叙事维度上实现了制度特征与制度优势的完整表达。民主的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是现代政治文明的重要特征,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概念紧扣“制度”这一叙事角度,以制度为核心阐明中国民主的独特性与优越性。一方面,全过程人民民主从制度上总结了中国共产党在领导中国革命、建设、改革的长期实践中赓续推进我国民主政治建设的宝贵历史经验,集中体现了中华民族为实现人民当家作主进行的艰辛探索与伟大创造,深刻揭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是在中国的社会土壤中生长起来的、具有深厚历史底蕴和文化根基并深得人民拥护的制度。另一方面,全过程人民民主从民主的过程和成果相统一、程序和实质相统一、直接形式和间接形式相统一以及党的主张、国家意志和人民意愿相统一等多重角度,揭示了我国社会主义民主全链条、全方位、全覆盖的制度优势,阐明了其对人类政治文明进步所做出的、充满中国智慧的贡献。
概念是对特定事物共同本质的一般性概括,比较是概念创新的关键方法。在概念创新过程中,必须统筹好解构与建构的关系。解构强调新概念的批判性,是对原有概念存在的模糊的澄清、不完整的补充以及谬误的勘正;建构强调新概念的建设性,是在继承或借鉴原有概念可取之处的基础上的再创造。在民主问题上正确处理解构与建构的辩证关系,需要站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上,坚持批判性与建设性相统一的原则。一方面,马克思主义强调“要对现存的一切进行无情的批判”[10]7,在同错误的、假恶丑的东西的斗争过程中发展出正确的、真善美的东西。另一方面,马克思主义将批判的根本目的和最终归宿指向建设,即“通过批判旧世界发现新世界”,强调应该采取扬弃立场,通过对站在对立面的错误概念、错误观点和错误思潮进行有学理深度的、有针对性的批判,建构起科学的概念、树立起正确的思想观念,进而建设好占主流地位的意识形态阵地。形象地讲,对旧概念的解构在去其糟粕的同时要注意取其精华,对新概念的建构在自力更生的同时要注意借鉴吸收。
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概念建构实现了批判解构与借鉴建构的双向呈现。从解构的角度来看,这一概念对西式民主在“民的范围”和“主的方式”两方面的内在痼疾进行了彻底的批判。在“民的范围”上,全过程人民民主彻底批判了以“金钱至上”为原则的西式民主在权利开放性上的严重局限。恩格斯曾深刻地指出,资产阶级通过实行普选、新闻自由、司法独立使其政治统治“具有自由主义的外貌”,但这些改良的根本目的是用“金钱的特权”取代“已往的一切个人特权和世袭特权”[11]648。在“主的方式”上,全过程人民民主彻底批判了西式民主的“有名无实”。马克思曾指出,资产阶级往往在口头上标榜自己是“民主的阶级”、愿意公开承认民主原则的正确性,但问题在于“从来不在实践中实现这种原则”[12]692。西式民主在相当程度上以政治程序的精巧设计代替社会经济领域的民主实践。从概念建构的角度看,“全过程人民民主”这一概念遵循历史唯物主义的原则,在肯定资产阶级民主历史进步性的基础上,寻找包括程序民主在内的一切“彻底发展民主的种种形式”并用实践加以检验,进而追求创造人类政治文明新形态。列宁曾充分肯定资产阶级民主是“历史上的一大进步”,强调“民主主义的一条起码原则就是地方政权应当由当地人民自己选举产生”[13]337。“全过程人民民主”这一概念不仅没有全盘否定和排斥程序民主,反而比资产阶级民主更加重视民主的过程属性,强调民主的运行不仅要“有过程”,而且应该是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全过程”,从而在对程序民主的“否定之否定”中完成了概念的破立结合、先破后立。
概念建构具有科学性,只有遵循概念建构客观规律、符合概念建构普遍原则、恪守概念建构基本规范的概念才能有效凝聚共识并得到广泛传播。精确性、整合性与包容性是全过程人民民主概念建构的内在优势,内容凝练清晰,领域覆盖全面,表述融通中外,使全过程人民民主最终在表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的“概念群”中脱颖而出。
概念是运用抽象化的方式反映事物本质属性的思维形式。准确反映客观对象是概念得以成立的基石,清晰阐明内容是概念建构的首要的、最基本的要求。概念精确性意味着概念的内涵与外延都必须是精准的,语言符号本身及其表示的对象都必须是明确的。
对于民主概念建构而言,确定民主指明的实际内容尤为重要。因为民主属于“本质争议性概念”,它规定了人民当家作主的基本精神和核心原则,但在人类历史长河中存在诸多大相径庭的实践模式对应着这一概念,并没有一个政治实体或者一种政治制度可以垄断对民主的全部解释权。这就导致关于民主的各种定义与其说是在建构一个具有严格特定含义的政治术语,毋宁说是对一种流行的政治观念含混不清的确认。在这种情况下,通过提升概念精确性实现对民主的正本清源就非常关键,正如马克思指出,“全部问题就在于确定民主的真正意义”[12]315。相较于“中国式民主”等以国别为修饰词的“名目性定义”或者“复合民主”等同时呈现多种因素的“混合式定义”,“全过程人民民主”这一概念的突出优势在于它对中国民主内容的阐释更加清晰明确。理论只要彻底就能说服人,而只有在清晰准确的概念基础上才有可能通过逻辑推演出抓住事物的根本的彻底的理论。在马克思主义看来,政治是经济最集中的表现,政治民主的本质是阶级统治,阶级社会没有“纯粹民主”,也没有“绝对民主”,民主作为政治上层建筑“归根到底是为生产服务的”[14]405,民主的形式和制度决定于社会经济基础。因此,对民主定义过程应该是总结实践、归纳经验的过程,而不应当带有任何神秘和思辨的色彩。“全过程人民民主”这一概念将中国民主置于社会经济运动的过程中加以考察,把握纷繁复杂的政治现象背后的本质特征,深刻体现了马克思主义“根据经验来揭示社会结构和政治结构同生产的联系”[15]151的科学方法论。它准确抓住我国社会主义民主的核心特征,从目标原则和手段方法两方面总结中国民主的设计理念与制度架构,紧扣“人民性”和“全过程性”这对关键词对中国民主的本质作出高度概括,直接针对西方资本主义民主非人民性和过程不完整的局限,明确揭示社会主义是实现真正的民主的前提,集中反映了价值立场、基本观点和思维方法的统一。
在保证概念准确性的基础上,概念建构还应该力求整合性,通过领域的全面覆盖,使概念的能指能够将其所指全方位、结构化地反映出来。对于民主的概念建构而言,我们不能简单地把民主抽象地等同于“人民的权力”“多数人的统治”等政治原则,而应该实现理论、实践和历史等维度的全覆盖。
在理论维度上,全过程人民民主更加全面地体现了中国民主在制度和价值两方面的优越性。与“社会主义民主”“人民民主”等强调意识形态属性的概念相比,“全过程人民民主”这一概念更直接地反映了我国根本政治制度和基本政治制度的运行逻辑,着重阐明了“全过程”的制度优势;与“人大民主”“协商民主”等强调制度属性的概念相比,“全过程人民民主”这一概念着重彰显了“人民民主”的价值优势。在实践维度上,全过程人民民主完整地揭示了在我国社会主义制度下,民主选举、协商、决策、管理和监督贯穿政策过程的“全链条”,体现在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社会文明和生态文明建设的“全方位”,实现对国家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各环节、各方面的“全覆盖”,彰显了中国民主具有参与广泛性、时间连续性、内容整体性、运行协同性等优势。在历史维度上,“全过程人民民主”这一概念还构成了对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中国民主政治建设历程的高度总结。从概念的广义内涵理解,“全过程”不仅能够指代微观层面的非间断的政治参与行为和中观层面的公共政策全过程,而且能够指代宏观层面的党领导政治发展的全过程。全过程人民民主形成和发展于中国共产党不懈奋斗、理论探索、为民造福的整个历史进程中,从实现政治解放到社会解放,从物质丰裕到精神富足,中国共产党引领的伟大社会革命使中国人民享有的民主权利在内涵和外延上不断丰富拓展,向着实现人的全面发展不断迈进,并且在人民对现代化建设新要求、对民主新期待的推动下进行着永无止境的探索,这构成了人民民主在更宏观、更重大意义上的“全过程”。总之,全过程人民民主在概念建构上覆盖面广、整合性强,这赋予了其在系统性、多维度地反映中国民主理论逻辑、实践逻辑和历史逻辑上的显著优势。
概念建构的目的不是为了单向地表达或输出,而是为了围绕特定问题实现对话、交流和相互理解。政治概念的生成,究其本质,都是基于特定时空背景,在特定政治结构中对“地方性知识”和特殊经验进行提炼概括。但普遍性寓于特殊性之中,理想的概念建构不能满足也不能止步于对“特殊主义”的简单表达,而需要通过反映所属类型的典型性来承载着进而表达一般性规律。概念的包容性即概念在广义性理论框架下所能够涵盖的角度,它直接决定了概念的可对话程度,也从根本上制约了概念的传播能力。
民主概念建构过程中必须遵循包容性原则,统筹好特殊性与普遍性的关系。在马克思看来,“民主制是国家制度的类”[16]139,如果说“其他一切国家构成都是某种确定的、特定的、特殊的国家形式”,那么“只有民主制才是普遍和特殊的真正统一”[16]40。这就意味着,在坚决反对把民主看作抽象的、绝对的“普世价值”的同时,必须充分认识到民主蕴含着超越时空、跨越文明的普遍追求,代表着全人类的共同价值。“全过程人民民主”这一概念在融通中外的过程中实现了存异与求同的平衡。一方面,全过程人民民主遵循独立自主、守正创新的建构原则,立足中国独特复杂的国情,坚持以马克思主义关于人民民主的思想为指导,盘活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中的民主话语资源,对当代中国民主政治实践经验进行了新的提炼与总结,是能够充分展现中国民主独特风格和独到气派的民主概念。另一方面,全过程人民民主在充分肯定和积极借鉴人类政治文明有益成果的基础上,强调高质量的民主与高效能的国家治理之间的互动关系,创造性地用“全过程”这一融通中外的词汇界定人民民主,清晰阐释中国民主在把党的主张、国家意志、人民意愿紧密融合上的价值立场与实践智慧,充分彰显了中国民主在有效调节国家政治关系、形成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凝聚改革发展的高度共识与强大合力等方面的优势,为破除西式民主的思维陷阱和话语霸权提供了重要遵循。
概念是人们进行思考、分析、解释和评价的重要工具,是构筑人类知识大厦的基石。政治概念代表政治体制的价值理念、设计思路和运行原则,集中反映了系统性的政治观念和深层次的政治思维方式。民主是政治概念的核心内容和关键要素,对民主的概念建构在政治认知和政治实践中都占据举足轻重的地位。今天,全过程人民民主正在不断被世界认知,加快构建能够科学有效解释我国民主政治发展历程、价值理念和制度安排的中国特色民主话语体系,已经成为刻不容缓的时代要求。
作为新时代中国共产党人提出的重大原创性概念,全过程人民民主是政治概念建构的经典案例。以科学阐明中国民主模式和有效提升中国民主的国际话语权为问题导向,全过程人民民主通过逻辑严谨的“复合式”概念建构完整准确地概括了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呈现出内容凝练清晰的精确性、领域覆盖全面的整合性、表述融通中外的包容性等内在优势。事实证明,全过程人民民主既是一个新概念,又是一个好概念。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上,必须在积极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实践中不断完善概念本身的内涵,加快构建以全过程人民民主为核心概念的中国民主知识体系,尤其是要统筹好学术研究、政治实践和大众传播的关系,以更加透彻的学理分析进一步阐明我国民主政治的鲜明特点和显著优势,以更加高质量的民主建设进一步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自信,以更富实效的大众化传播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对中国民主深层次的道路认同、理论认知和制度认可,为讲好中国民主的故事奠定更为坚实的概念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