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建“一带一路”新十年:思路与建议

2023-08-18 04:09徐占忱
全球化 2023年4期
关键词:人类命运共同体高质量发展一带一路

摘要:

共建“一带一路”已走过十年,在中国与沿线国家共同努力下成就卓著。共建“一带一路”显示出习近平主席和中国政府对全球发展大势的预见与把握,体现了发展中大国的责任担当。本文认为,新时代共建“一带一路”要坚定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大方向,坚持把共建“一带一路”作为推进全球治理变革的助力器,与全球发展倡议、全球安全倡议、全球文明倡议有效衔接,与新时代中国构建新发展格局协同共进。本文提出,未来十年,共建“一带一路”要在宏观层面、中观层面和微观层面再谋划,切实做到原则的坚定性和策略的灵活性统一,按照共商共建共享的“三共”原则,稳慎开展重大基础设施项目,推动在“小而美”项目上取得新成效;加强与国际规则对接,逐步形成项目和规则并重的发展格局;推进数字、健康、绿色、创新丝路建设,不断拓展和充实新领域新赛道上的合作内涵,坚持以质为先、安全为要,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行稳致远。

关键词:一带一路 人类命运共同体 高质量发展

作者简介:徐占忱,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世界经济研究部部长、“一带一路”研究部部长、研究员。

共建“一带一路”是习近平主席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的一项全球性伟大工程。“一带一路”倡议一经提出,就得到全球范围的积极响应,现已成为深受欢迎的国际公共产品和国际合作平台。目前,中国已与150个国家和30多个国际组织签署200余份共建“一带一路”合作文件,共建“一带一路”取了实打实、沉甸甸的成果。当前世界之变、时代之变、历史之变正以前所未有的方式展开,和平、发展、合作的历史潮流不可阻挡。同时,和平赤字、发展赤字、安全赤字、治理赤字日益突出。

2022年10月,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擘画了中国未来发展的宏伟蓝图,提出了以中国式现代化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宏伟目标,中华民族发展站到了新的历史起点上。2023年“一带一路”建设进入第十个年头,共建“一带一路”也站在了新的历史起点上,中国将举办第三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共同謀划未来“一带一路”建设。新时期“一带一路”建设既要坚持历史和世界发展大方向,又要结合新的时代要求做出必要调整和完善。

一、未来十年推进共建“一带一路”的基本遵循

共建“一带一路”取得的成就证明了其理念、原则、路径和方法是完全正确的。对于实践证明是正确的事情,要坚定不移、一以贯之。同时,应该看到,随着中国进入新发展阶段和全球政治经济形势变化,未来十年共建“一带一路”内涵和要求也在不断丰富和发展,“一带一路”建设必然要与时俱进、因势而变。

(一)坚持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大方向

2023年是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提出十周年,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从人类整体利益、福祉出发来谋划人类发展,这一理念日益深入人心。共建“一带一路”顺应全球和平、发展、合作大势,是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重要实践平台,是走近世界舞台中央的中国为全球提供的重要公共产品。共建“一带一路”已经同全球发展倡议、全球安全倡议、全球文明倡议共同构成有机联系的整体,体现了中国共产党为人类谋进步、为世界谋大同的天下胸怀。

共建“一带一路”坚持推进实现各方利益共生、情感共鸣、价值共识、责任共担、发展共赢,坚持市场化原则和正确义利观,不以义“没”利,不以利“害”义,不搞你输我赢的零和思维,体现的是利他与利己的相融共生。共建“一带一路”具有鲜明的发展导向,其所推动实现的繁荣之路、和平之路、民心相通和文明互鉴,与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所要求的新发展观、新安全观、新文明观一脉相承、高度统一。共建“一带一路”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提供了最具显示性、实操性和利益相融性的重要平台,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提供了最为直接、最为现实的实践路径。

(二)坚持把共建“一带一路”作为推进全球治理变革的助力器

当代全球化使各国发展紧密相融、利益高度交织。但长期以来,全球发展所需要的制度供给主要由发达国家基于自身立场提供,制度供给不足问题一直没有得到很好解决。全球已有的关于发展的制度设计既不切合需要,又存在严重的供给不充分。特别是一些发达国家不愿意承担甚至极力推卸自身对全球发展所应担负的责任。而发展中国家没有能力创造和提供自身发展所依凭的国际制度体系,推进全球治理变革成为大多数发展中国家的奢求。

中国作为发展中大国,深切了解发展中国家发展的所急所需,提出的共建“一带一路”是当代解决发展问题的最重要的制度供给。共建“一带一路”是目前为止最能体现发展中国家诉求、最具参与性、最有利于增强发展内生动力的全球性倡议。习近平主席指出,发展是世界各国的权利,而不是少数国家的专利。【 资料来源:2021年7月6日,习近平主席在中国共产党与世界政党领导人峰会上的发言。】合作才能办成大事,办成好事,办成长久之事。【 资料来源:2022年6月24日,习近平主席在全球发展高层对话会上的发言。】共建“一带一路”作为面向各国各地区的开放性平台,按照共商共建共享的“三共”原则,构建和拓展了各国间平等、开放、合作的全球伙伴关系,“三共”原则已成为当代推进全球治理的普适性原则。共建“一带一路”践行真正的多边主义,反对个别国家基于自身利益搞“小集团”和“伪多边”,不搞针对特定国家的阵营化和排他性小圈子,推动建设开放型世界经济,推进建立共同、综合、合作、可持续的安全观,平等、开放、合作、共享的全球经济治理观,平等、互鉴、对话、包容的文明观。

(三)坚持把发展作为第一要务,使之成为全球发展事业的推进器

党的二十大报告作出了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战略部署,中国式现代化为广大发展中国家和新兴经济体发展道路探索提供了有益借鉴。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很多发展中国家热切希望学习中国在脱贫攻坚以及五年计划制定与执行、经济特区发展、基础设施建设等领域的经验,中国发展为广大发展中国家探索基于本国国情的发展道路提供了有价值的参照。长期以来,中国将发展作为解决所有问题的基础。目前中国已是全球14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主要贸易伙伴。【 罗珊珊:《我国成为14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主要贸易伙伴——国际经济合作和竞争新优势不断增强》,人民网,2022年11月23日,http://he.people.com.cn/n2/2022/1123/c192235-40205922.html。】据世界银行的世界发展指标(WDI)数据库测算,2013年到2021年中国对世界经济增长的贡献率年均达到38.6%,超过七国集团贡献率的总和。作为世界最大的发展中国家和新兴经济体代表,中国发展显示出与世界发展大势的高度同向性,中国发展为世界各国发展带来了实实在在的机会。

共建“一带一路”很好体现了把生存权、发展权作为当代人权领域的优先立场,共建“一带一路”坚持将缩小发展赤字作为解决全球四大赤字之首,维护以自决权和发展权为核心的集体人权,推动全球将生存权、发展权为代表的集体人权置于个体人权之上,通过维护、保障和更高水平实现集体人权,为个人人权的实现创造条件。在目前全球利益格局下,个别国家炮制、渲染“一带一路”的地缘政治甚至意识形态属性,否定或歪曲其公共物品属性,不顾其推进全球发展的事实,显示了这些国家背后的“反发展”动机。共建“一带一路”与全球发展倡议在发展目标、发展主体、发展机制和平台方面完全相通且充分衔接,有利于全球在应对气候变化、减贫、粮食安全、工业化、数字经济、互联互通等领域不断取得新进展,进一步缩小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间的鸿沟,中国的发展正在为世界发展创造新机会、注入新动力。

(四)堅持把共建“一带一路”同中国构建新发展格局相互衔接、协同共进

共建“一带一路”显示出快速发展的大国与世界的紧密联系,中国发展给世界带来了机遇,同时中国发展也离不开世界。党的二十大提出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增强国内大循环内生动力和可靠性,提升国际循环质量和水平,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未来十年,共建“一带一路”将更紧密地把中国和世界联系起来,共建“一带一路”将同构建新发展格局形成相互衔接、互促共进新局面。

共建“一带一路”形成了中国与世界各国多样化合作伙伴关系,随着合作内容扩展和深化,未来“一带一路”将成为中国和世界间实现外部循环不可或缺的接口和平台。基于中国和有关各方建立的涉及区域、领域和国别的命运共同体,中国与全球各国间的“外循环”会更加充实高效。未来十年中欧班列将进一步提质增效,在进一步织密覆盖网络的同时,推进相关优质产业向班列沿线和亚欧大陆内陆地区转移。目前中吉乌铁路筹建正在积极推进,这将进一步拓展中国向西新通道,并与已有通道联网成势,形成内外高效互通大格局。新时代中国将持续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特别是稳步扩大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领域的制度型开放。未来共建“一带一路”将同广交会、进博会、服贸会、消博会等有效衔接,同上合组织、博鏊亚洲论坛、中国—东盟合作论坛、中国—非洲论坛、中国—阿拉伯合作倡议、中国—太平洋岛国合作、中国—拉丁美洲合作倡议深度对接。共建“一带一路”将不断提高中国外循环的质量和水平,为中国与各国合作发展创造更多新机遇。

二、新十年共建“一带一路”的主要思路

共建“一带一路”是新时代中国特色大国外交的标志性工程。美国不遗余力实施多种对冲战略,从侧面证明了共建“一带一路”是顺时势、得人心的。要从历史长周期和全球发展视角来看待共建“一带一路”建设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既要积极高度重视、妥善应对,又要不为一时风险和困难所扰所困。新时代共建“一带一路”要处理好发展与安全、国内与国际、当前与长远、存量与增量等多方面关系,坚持“三共”原则,坚持理念引领、蓄能积势、久久为功,坚持深耕厚植、以质为先;做优新领域,创造新格局,增进合作的广度和深度,全面增强“一带一路”建设整体韧性和抗风险、抗压力、抗冲击能力。

(一)坚持以质为先、安全为要,确保“一带一路”建设高质量行稳致远

未来十年共建“一带一路”要在质上下功夫,精心选择合作项目,全面提高合作深度和水平,以一个个点上的扎实成效形成强烈的示范效应,推动“一带一路”建设走深走实。加固好共建“一带一路”基本盘,在各方已有接纳度基础上切实提高融合度。坚持正确义利观和市场化原则,义利相兼、以义为先,推进义利观进一步分层化、具体化、情景化,研究以案例形式推出可以在实际工作中学习、借鉴和可遵循的通例。突出和强化“一带一路”合作的经济属性,坚持把投资效益和效率放在更突出位置,对于可以兼顾商业性和战略性的项目或者是纯战略性项目,要明确必须经过相应的评估和审批程序。

坚持走国际化和本土化相结合路子,在项目招投标、合同履行、劳工权益保护、环境保护、企业社会责任方面,严格遵守中国和项目所在国法律法规及相关国际规则标准。充分借助各种具有国际公信力和影响力的合作平台,努力达成基于国际惯例且符合发展中国家国情的基建投资规则,引导中国海外企业在项目建设、运营、采购、招投标方面依国际通行规则,鼓励企业主动公布不涉及商业秘密的信息数据,提高项目透明度。结合新冠疫情对有关国家财政冲击和债务变化情况,密切跟踪东道国主权信用和风险变化。研究实施“基础设施—投资—贸易—服务—技术诀窍”一体化设计充分衔接融合发展路径,推进产业链价值链的延展和根植。

(二)推动与国际规则对接,形成项目和规则并重的发展格局

共建“一带一路”有关合作理念与主张已写入联合国、二十国集团、亚太经合组织、上海合作组织等重要国际机构文件。美欧对共建“一带一路”持续的制衡和对冲客观上推进了“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的进程,有助于我们加快向更加注重遵循和运用国际通用规则方向迈进的步伐。

要推进共建“一带一路”由目前的项目导向为主,逐步转向项目导向和规则导向并重,并为未来以规则导向为主做准备。要针对所涉及的议题差异程度、政策调整深度和任务区分程度,优先选择协同性高的领域,推进与国际主导性规则衔接。积极利用现有国际规则服务于“一带一路”建设,梳理“五通”和数字经济领域涉及的制度体系,详细区分传统议题与新兴议题、理念性与技术性规则。区分“一带一路”理念与现有理念的协同性、竞争性与合作性关系,选择基础设施、普惠金融、绿色发展等领域国际规则体系,破除由政策、规则、标准、制度等形成的制约,根据情况切实推进“一带一路”规则与其深度对接。

在当前难以协调“一带一路”国家共同设立一整套国际经贸规则情况下,注意推进“一带一路”经贸领域各类形式松散的非正式文件中的共通性,逐步形成在现行国际经贸“硬法”模式之外,采取“软法”模式设置合适规则。立足“一带一路”现有“软法”,助力未来将“一带一路”国际“软法”实践引向国际习惯,并随着“一带一路”持续推进上升为国际条约。推进国际合作从双边化向多边化发展,逐步实现双边贸易投资便利化、数字经济规则、争端解决等方面探索的成果向多边化推进。

要继续推进中欧班列高质量发展,进一步实现连线成网,发挥重要通道、走廊、节点城市的辐射带动作用,巩固基于陆路的亚欧大陆东西两端的经贸联系。加快中吉乌铁路建设,未来中吉乌铁路通车将连通中欧班列的中线和南线,提升新亚欧大陆桥在国际运输中的地位,减轻新疆霍尔果斯、阿拉山口等口岸和哈萨克斯坦公路转运的压力,为欧亚地区设施联通提供更多选项。

要将符合中国新时代改革方向的一些重要议题(如竞争中性等),列入共建“一带一路”国际经贸规则,助力建立和完善中国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选择一些基础设施条件较好的国家,适当推动中国部分相对高端制造业“走出去”,给予适当政策倾斜,推进中国技术在一些发展中国家形成示范效应。要扩大优质农产品进口,加大“一带一路”框架下能源合作力度,

不断提高新时期中国重要初级产品供给保障能力。

(三)进一步完善區域布局重点,确保取得务实成效

共建“一带一路”形成了以周边为根基,亚欧大陆为主体,非洲和拉美为两翼的基本格局。共建“一带一路”要助力中国建立安全稳定和谐的周边外交环境。着力构建周边命运共同体和亚洲命运共同体,按照“亲、诚、惠、容”周边外交理念和与邻为善、以邻为伴的周边外交方针,深化与周边国家命运与共的关系。根据中国特有的复杂周边环境和历史上大国的有效做法,加快形成陆权经济板块和海权经济板块的充分衔接,形成本地区广泛联系、具有强大韧性的产业链供应链。

东盟国家经济增长势头强劲,已成为中国第一大贸易伙伴。2023年6月2日“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对15个签署国全面生效,标志着全球人口最多、经贸规模最大、最具发展潜力的自由贸易区进入全面实施的新阶段。要加强RCEP框架下中国与东盟合作,推动中国—东盟自贸区3.0版谈判,推进中国东盟交通基础设施、贸易投资便利化、数字经济、农业、减贫等领域合作。

中非合作前景广阔,要加强共建“一带一路”框架下的中非合作。

但是受疫情和全球经济不稳定性冲击,一些非洲国家经济面临困难。需密切关注全球宏观经济环境变化给发展中国家特别是不发达国家造成的影响,尤其是非洲国家债务形势不断恶化给共建“一带一路”带来的负面影响。

要借助首届中国—中亚峰会的契机,加强中国同中亚各国间的经济、政治、文化交流,切实增强有关国家国民对“一带一路”项目的认知和了解,尽可能降低内外部干扰因素。加强中国同中亚国家在基础设施、能源、农业、健康、数字等领域的交流合作。要积极发挥新疆独特优势和区位联通纽带及窗口作用,形成中国与中亚、南亚、西亚交流合作的桥头堡,加快打造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深化同太平洋岛国务实合作,

发挥福建通江达海的区位优势和侨胞遍布世界的人文优势,推动高端要素资源汇集,推进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核心区建设。

中欧关系在“中美欧”大三角关系中具有特殊地位。欧洲具有战略自主意愿,但短期看实现很难。欧盟与美国对待“一带一路”立场存在差异。目前看,意大利、法国更关注非洲,西班牙和葡萄牙更关注拉丁美洲。“一带一路”要推进中欧在清洁能源、科技创新等领域合作,同法国、意大利、荷兰、比利时等发达国家开展第三方合作。要继续做好中东欧地区工作,加强沟通、化解疑虑。长期以来,美国把拉美当成其“后院”,拉美各国社会政治情况复杂,巴西等国家是农产品、矿产品出口大国,要更加主动扩大同拉美国家贸易合作,不断提高合作水平。

(四)稳慎开展重大基础设施项目,推进在“小而美”项目上不断取得新突破

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大,资金回收周期长,受东道国国内政治经济形势和国际形势影响大,要根据对象国的现实需求、商业回报可靠性等因素慎重考量,积极引入第三方合作,切实分解可能存在的风险。根据战略性目标和东道国要求,进一步细化重大项目筛选原则和标准,项目向重要价值的“点”上集中。根据对象国家经济发展趋势判断,稳慎选择合作方式。对于经济发展前景预期不太理想的国家,不能简单依照中国标准,超越东道国现实国情,要突出稳慎原则安排大型基础设施项目。处理好投资规模、速度和效益之间的关系,坚持稳扎稳打理性投资,把投资质量和财务收益放在首位。涉及基础设施项目可行性市场预测分析,要理性分析项目内部回报率,以及是否有东道国政府补贴和主权担保等条件,客观科学评价如电力需求、供水需求、铁路客流量、公路车流量等指标。

应统筹兼顾“一带一路”相关国家在农业与减贫、医疗卫生、人道救助、生态环保、人文教育等领域诉求,实施一批贴近普通民众生活“小而美”项目。要关注全球气候与能源安全、数字联通、性别平等、公共卫生等领域需求,探索和推动卫生、农业、环保、减贫等项目国际组织合作,开展更多面向青年、妇女、中小企业等本地特定群体的民心工程,继续做好“和平方舟”“光明行”等免费义诊模式。探索更多贴近当地普通百姓需求,更易产生实际获得感、更具故事性和温度的项目。

(五)持续夯实中国在新领域新赛道上的优势,着力推进数字、健康、绿色、创新丝路建设

共建“一带一路”过去十年的一项重要成就就是不断丰富共建内容,不断创造出新赛道。要适应新形势变化,加快数字、健康、创新、绿色丝路和重要民生项目建设。加快中国与相关国家在数字基础设施、数字经济、智慧城市等方面的合作,在有条件的国家开展新基建领域合作,发挥5G基站、大数据中心等新型基础设施创新性强、产业链条长、对经济带动效应明显的优势,推进中国数字标准“走出去”。加快发展电子商务与数字贸易,推动数字技术赋能“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对标高标准数字规则,构建数字丝绸之路规则体系,推动形成能为更多方接受、更为合理的全球数字治理格局。

加强后疫情时代的“健康丝路”建设,加强卫生基础设施建设,推动疫苗、药物、医疗器械等研发、生产领域合作,做好国际卫生援助,加快中医药“走出去”。适应全球减排要求,加大在光伏、风电、水电、核电等领域合作,助力“一带一路”相关国家绿色转型,鼓励境外机构因地制宜采用更严格标准,将综合评估经济和社会环境(ESG)效益纳入项目全流程管理,共同应对环境和气候挑战。推进“一带一路”成为绿色发展的知识分享、机制共享的平台,大力推广节能计划,积极发展可再生能源项目。及时总结“一带一路”能源合作对于东道国落实应对全球气候变化、推进减碳努力方面取得的积极成果,这也是中国对全球减排做出的贡献。

(六)加强与西方国家企业、东道国本地企业合作,切实规避风险

美国等个别国家恶意竞争和打压,给我们“使绊子”,争夺“朋友圈”,“一带一路”建设要逐步适应在外部压力下开展工作。中国不完全拒斥美国等国家为了回应“一带一路”所提出面向广大发展中国家的各类倡议,毕竟真正受益的是广大发展中国家和新兴经济体,中国乐见美国等发达国家在推进发展中国家发展方面做出更大贡献。

新形势下“一带一路”建设要加强与全球企业合作,提升中国企业与发达国家企业、东道国当地企业的合作水平,降低和规避投资、建设及运营风险。创新投融资模式,实行中外、国有与民营股权结构多元化,积极引入国际金融资本参与基建项目建设,构建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机制,提升项目抗风险能力。借鉴国际经验,聘请第三方独立的财务、法律、环境社会、保险咨询专家,从不同视角对项目进行综合评估和风险控制。要根据项目特点更多地实行本土采购、更多雇佣当地劳工,与所在地政府、非政府组织(NGO)、当地社区以及其他利益相关方密切沟通,建立更为密切的合作伙伴关系,不断增加项目的透明度。

三、新十年共建“一带一路”的建议

新十年推进共建“一带一路”要突出系统化、国际化、精准化,要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明确工作定位,推进管理创新,加强系统集成,注意形成合力。

(一)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做到精准施策

坚持高标准、可持续、惠民生的建设原则,明确重点区域、重点国家、重点合作方式、重点项目,做到有的放矢。加强第三方合作,贯彻市场化原则,要进一步推进归口管理,研究设立共建“一带一路”秘书处,继续办好“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探索在中国境外联合其他国家不定期召开共建“一带一路”专门领域会议,使之成为面向全球各方开放的专业办事机构。

要加强对境外相关企业的协调和指导,及时通报情况,发出提示,协调行动,切实避免重复交学费问题。比如,“一带一路”农业合作不适宜到当地购买和承包土地耕种方式,这不仅涉及地籍、地权等本地复杂的权属法律关系,且相当敏感,一旦出现问题十分被动,一般情况下采取当地合同收购等方式较为稳妥。要找到切实有效的办法,解决好国外权益农产品和矿产品回运等同于进口的问题。要处理好市场化商业项目和国家开发援助的关系,发挥各种援助方式的集成效应,创新发展民间援助和人力资源开发、学历学位教育、技术援助等“软援助”形式,打造国际援助旗舰项目。

(二)及时总结好经验和做法,不断推进手段、方式、方法创新

推动以开放多元为特点的国际融资机制,扩大与国际金融机构组建银团、转贷、联合投资等模式,发挥各类机构优势,实现互利共赢发展。提高基础设施项目双边本币使用比例,推进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业务,推进上合、东盟等区域性合作组织将人民币纳入货币储备库。立足双多边谈判,逐步建立更加系统和完备的“一带一路”投资保护和纠纷解决机制。加强金融领域合作,积极开展“一带一路”国家主权信用评级。目前国际信用评级掌握在标准普尔、惠誉、穆迪三大机构手中,要着力推进中国评级机构建设,鼓励研发专门的研究标准,创新信用评级标准,发布主权信用评级报告,打破美国等发达国家主导评级垄断,提高服务“一带一路”建设软实力。重视投资争端解决机制和仲裁等法律手段,保护投资者利益。

“一带一路”相关国家总体上经济发展水平不高,大多为资源出口国,对中国贸易长期逆差容易引起这些国家内部的不同看法,可以适当发展当地资源加工业,助力当地经济发展。对于基础条件比较好的国家和项目,鼓励和支持有条件企业开展建造—运营—转让(BOT)、公私合营(PPP)等方式,实行投建营一体化模式,增强企业对项目周期全过程的管控能力,获得长期和稳定的收益。特别是对一些发展中国家项目不仅要做到“交钥匙”,而且還要教管理,展示共建“一带一路”给各方带来的长远合作效益。

(三)发挥民间外交的作用,加快新时代国际化人才培养

发挥“二轨”外交等民间外交的作用。构造产业、金融机构、智库、非政府组织、媒体间深度合作、有效协同、模块集成的生态系统,及时掌握各国社会舆论动态,给中国海外企业及时提出警示和建议。要培育和发展中国自己的NGO,学会讲好“一带一路”故事,在做好的同时还要能够会说、说好。

打通国内外人才转换循环渠道,创新人才培养方式,多种形式多渠道培养国际化人才。要加大国际化人才培养力度,强化民心相通,有计划有步骤地培养一大批熟知当地政治、经济、文化、法律及社会习俗,能够深耕对象国逐步形成深厚人脉资源的复合型人才。造就一大批包括项目开发设计、技术论证、财务经济分析、法律咨询、项目融资、环境社会影响分析、风险和运营管理等方面高素质、高水平和经验丰富的国际化人才。

(四)主动开展议题设置,进一步提升中国舆论塑造引领能力

一直以来,美西方国家利用自身国际舆论场主导优势,标榜所谓“价值观”“高标准”“透明度”“气候友好”“保护人权”“基于规则”等,给“一带一路”贴上各种标签。未来十年,我们要进一步增强舆论塑造、议程设置、社会沟通等能力。学会主动出击而不是被别人质疑后才被动应对,把重要话题和焦点问题设置在前。大力支持国内重要科研机构同东道国、第三方智库和社会组织开展联合研究,共同发布项目评估报告,切实将项目的评价权和解释权掌握在自己手中。引导国内企业、智库和专家学者与东道国开展多渠道、多形式的直接对话,改变东道国民众对项目认知主要由西方媒体所主导和塑造的状况。做好已有成功的“一带一路”项目案例收集、舆论宣传引导工作,营造客观、公正、正面的国际舆论氛围。对于受到外界质疑的项目,要及时组织力量进行风险排查解决问题,主动对外发声,正面回应各方关切。

要注意收集、整理中国与西方发达国家开展第三方合作的样板工程,特别是美国等发达国家企业参与“一带一路”项目并从中获益的案例,形成案例集和纪录片,用事实反击美西方媒体对共建“一带一路”污名化宣传。要联合国际上具有公信力的权威机构,对全球基础设施与投资伙伴关系协议(PGII)、“全球门户”计划等框架下的项目进行透明度和可持续性评估,不定期公布评估结果。发挥海外华人华侨的作用,借助海外友华人士的影响力,形成各方同心同向同力的发展格局。

参考文献:

1.习近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团结奋斗——在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人民出版社,2022年。

2.徐占忱:《新时代一体推进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和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的思考》,《全球化》,2022年第1期。

3.高祖贵:《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的丰富意蕴和重大价值》,《人民日报》,2023年5月22日。

4.倪红福、向迪、王文斌:《共建“一带一路”对构建新发展格局的作用》,《全球化》,2022年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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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程子龙:《“全球发展倡议”与“一带一路”建设》,《湖北社会科学》,2022年第6期。

7.余淼杰、陈卓宇:《在成就与挑战中推进“一带一路”倡议:基于“蓝点网络”计划和“债务陷阱论”的分析》,《辽宁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22年第6期。

8.国家开发银行课题组:《融合“一带一路”国际投融资规则的政策思考》,《开发性金融研究》,2021年第3期。

责任编辑:郭 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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