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对无障碍环境建设法草案三审稿进行分组审议。该三审稿第三十七条提出,国家鼓励食品、药品以及其他商品的生产经营者提供语音、大字、盲文等无障碍格式版本的标签、说明书,方便残疾人、老年人识别和使用。有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建议,在上述规定之后增加“非处方药说明书应当优先进行信息的无障碍改造”。
药品说明书“字小如蚁”现象屡遭诟病,对其进行优化改造的社会呼声很高。社会上针对这道难题提出了很多好建议。比如,有人建议推出电子版说明书,让扫码阅读者可根据需要缩小和放大字体;也有人建议对无关紧要的内容进行删减或用小字印刷,对用法用量、注意事项等关注度高的内容加粗加黑;还有人建议推出专业版和通俗版两个版本等。
相比这些建议,化解这道难题此次上升到了国家立法的高度,让人看到了根治的希望。在细节上,还有一个明显的不同点也值得肯定。这次拟被纳入无障碍改造的,为非处方药说明书。这是因为人们可以自行购买非处方药,非处方药的说明书主要由患者自己阅读,无障碍改造显得更加迫切和必要。
倘若相关法律条款最终能够通过,监管部门对改造药品说明书的执法依据就会更加充分与明确,药品说明书改造就会从“可为可不为”变成“应当为”。不过,“应当为”是一回事,“如何为”则是另一回事。药品说明书的专业性和通俗性是一对难以兼顾的矛盾,在有限的空间里,药品信息既要明确也要全面,的确存在很大难度,这方面仍需药品生产企业不断进行创新和探索,将药品说明书设计得更加实用和人性化。
對处方药说明书和非处方药说明书分类管理,利于精准施策。但从另一个角度看,强化药事服务和非处方药说明书改造两种举措齐头并进,药品说明书“字小如蚁”难题才能更快得到破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