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泽春
摘 要:检察机关作为党绝对领导下的法律监督机关、司法机关是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抓深抓实融为一体的政治建设和业务建设,既是检察工作现代化的必由之路,也是检察机关更好融入和助力政法工作现代化、服务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时代要求。湖北省荆门市检察机关在以“党建领航、争先创优”为主线引领融合,以“以政治说办案、讲工作”活动为抓手推动融合,以常态化“三创”为载体落实融合中取得初步成效,但也面临“外部要求”难以转化为“内在主动”、深度融合难实现、融合效果难体现等问题,应健全完善思想引领、融合推进、督导考评机制,把政治建设、业务建设深度融合的成效体现到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服务中国式现代化上。
关键词:政治建设 业务建设 深度融合 检察工作现代化
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1]。“确保政治和业务融为一体、高度統一”[2]是党中央对国家机关履行职责、开展工作提出的明确要求。检察机关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是保障国家法律统一正确实施的司法机关,是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重要力量,是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在新时代新征程上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必须抓实政治建设与业务建设深度融合,从而确保检察工作现代化正确方向和目标任务的实现,更好以检察工作现代化服务中国式现代化。
一、政治建设与业务建设深度融合是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的时代要求
政治建设在检察机关党的建设中居于根本性地位,起着统领作用,它聚焦把政治标准和政治要求贯穿于党的各项建设之中,强调检察活动特别是检察权运行、检察职能发挥要把准政治方向、政治立场、政治大局,落实好新时代新征程上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的时代使命。而检察机关的业务建设,是指检察机关立足法律监督这一宪法法律赋予的根本职责,着眼在新征程上巩固深化“四大检察”格局,有效克服影响检察职能更好发挥的薄弱环节,依法能动推进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全面协调充分发展,着力推进法律监督理念、体系、机制、能力现代化,促进各项检察权能依法有效实施,法律监督质效有效提升。政治建设与业务建设深度融合,要求检察机关秉持党建引领办案、政治融入业务的理念,努力实现讲政治与讲法治有机统一、政治性与业务性有机统一、专门性与人民性有机统一,促进政治建设与业务建设融合共进、相辅相成。抓深抓实融为一体的政治建设和业务建设,既是检察工作现代化的必由之路,也是检察机关更好融入和助力政法工作现代化、服务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时代要求。
(一)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绝对领导的政治要求
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最本质的特征。[3]坚持党的绝对领导是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的根本前提,加强党的建设是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的根本保证,而党的政治建设是党的根本性建设,“决定党的建设方向和效果”[4]。《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强调:“国家机关履行职责、开展工作,要提高政治站位,把准政治方向,注重政治效果,考虑政治影响,坚决防止和纠正把政治与业务割裂开来、对立起来的错误认识和做法。”[5]这就必然要求政治建设与业务建设的深度融合,使政治建设成为业务建设高质量发展的灵魂,让各项业务工作更深更实体现政治要求,使检察履职的过程成为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充分运用法治力量坚持和捍卫党的全面领导的过程。
(二)站稳检察机关根本政治立场的本质要求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必须牢牢把握的重大原则。人民性是检察机关的本质属性,人民立场是检察机关的根本政治立场。“民心是最大的政治,正义是最强的力量。”[6]恪守检察为民、维护公平正义,是检察机关政治建设和业务建设深度融合的基石。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要求检察机关牢记检察权来源于人民,必须用来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在新征程上将“讲政治、抓业务”统一于践行检察为民宗旨的生动实践。
(三)服务保障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现实要求
“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7]是党的二十大确立的党的中心任务。检察工作现代化是政法工作现代化、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方面,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以检察工作现代化服务中国式现代化是检察工作的中心任务。[8]汇聚检察智慧和力量,全力服务保障党和国家的中心任务、首要任务,聚焦防风险、保安全、促发展、护民生,更好服务强国建设、民族复兴,是检察机关政治建设的根本点。持续提升法律监督能力和水平,充分履行检察职能,运用法治力量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保障人民群众高品质生活、助推更高水平社会治理、守护高颜值生态、建设高能级城市、推动更高水平平安中国法治中国建设,是检察机关业务建设的着力点。这就要求检察工作必须从政治上着眼、法治上着力,担负起融入和助力政法工作现代化、服务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时代使命。
(四)全面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的内在要求
检察工作现代化要求法律监督理念、体系、机制、能力的现代化,包含统筹推进检察机关政治建设、业务建设、队伍建设、基层基础建设等方面现代化的具体内容,是一个涵盖检察工作方方面面的系统工程。同时,检察工作现代化又处于中国式现代化的大系统之中,作为子系统,其方向把握、原则遵循、路径选择必然由大系统来规定,并服从和服务于大系统。政治建设与业务建设的深度融合,使大系统与子系统循环畅通、良性互动,政治和业务融为一体、高度统一,使得检察工作现代化的过程成为既彰显政治属性,在法治轨道上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过程,又彰显法治属性,以高质效法律监督促进执法司法公正,守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健全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的过程。从这个意义上讲,政治建设与业务建设深度融合是检察工作现代化的必由之路。
二、融合一体推进政治建设和业务建设的荆门实践
(一)以“党建领航、争先创优”为主线引领融合
湖北省荆门市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市院”)下辖5个基层检察院,“小院难争先”“小进即安”的思想容易反复,为破思维之冰、立争先之志,市院党组研究确定“建设市州强院”和“六强”基层检察院目标,明晰“政治强、业务强、队伍强、管理强、保障强、公信强”具体标准,以“党建领航、争先创优”为主线,按照“各项工作对照全省排头兵、对标条线第一名”的要求,系统谋划政治建设与业务建设,融合推进“党建领航”“质效提升”“强基固本”三大工程,确定思想政治引领,工作品质提升,基层组织、基本能力、基础工作和基层院建设(“四基”建设)等20余个项目,并结合上级要求将上述项目分解为年度重点工作,实行清单化管理,压茬推进落实。2019年以来,市院先后获得“全国文明单位”、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等荣誉,在省检察院综合考评中持续走在全省前列,在市委政绩目标考核中连年获评“优秀”等次。
(二)以“以政治说办案、讲工作”活动为抓手推动融合
根据省检察院部署,2021年3月以来,市院在全省率先开展“以政治说办案、讲工作”活动(以下简称“说讲活动”),通过明确学深悟透习近平法治思想,精准把握新时代司法检察理念,助力优化营商环境、助推诉源治理等17项说讲重点研讨内容,信访申诉案件、捕后判轻缓刑案件、监督意见未采纳案件等7类23项必说必讲案件类型,以党支部、党小组、青年读书班等为基本单元,采取集体学、个人说、大家谈的方式,引导检察人员在日常组织生活、学习研究中,结合具体案件和工作来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要求,深入思考如何在具体工作中体现从政治上看的要求、如何更好领悟运用新司法检察理念让办案达到最佳效果,将具体的检察工作、司法个案放到宏观的政治要求、政治理论中去把握,从而把融为一体的政治与业务建设能动抓实。截至目前,全市两级检察院累计开展“说讲活动”1173场次。2019年以来,全市涌现出22个全省优秀办案(工作)团队和个人,27个典型案(事)例被最高检、省院采用,11份法律文书获评全省优秀法律文书、优秀检察建议。
(三)以常态化“三创”为载体落实融合
市院持续开展“机关创品牌(融党建和工作创新品牌)、支部创红旗(红旗党支部)、党员创五星(学习提高星、服务奉献星、爱岗敬业星、廉洁自律星、文明和谐星)”日常争创活动,引领提升个人品质、集体品质和工作品质。全市两级院打造的“荆检‘领、创先锋行”“执法司法制约监督和协作配合机制”“非羁押人员电子监管平台”“莫愁+”检察服务站等品牌分别被最高检、省委政法委、省检察院、市委等推广。
三、政治建设、业务建设深度融合面临的问题不足
(一)“外部要求”转化为“内在主动”还有不足
对标“使讲政治的要求从外部要求转化为内在主动”[9]的要求,基层“融党建”推進中存在的不足:
1.站位高度有差异。凡是主动谋划、能动落实“深度融合”要求的基层检察院和市院内设机构,整体建设水平靠前,业务质效、工作品质相对较高;凡是靠外部推动、被动落实的单位,精神状态、干部素能、管理水平、工作绩效等方面相对短板弱项较多。究其根本,是思想观念和认识程度的差异。
2.思考深度有区别。对一切检察工作首先从政治上看理解不够深,对新时代司法检察理念领悟不够透,比如少数检察官在办理轻伤害案件中只满足于依法办案,积极推动矛盾化解、诉源治理的主动性不够,从厚植党的执政根基、促进市域治理现代化角度思考较少。基层监督办案中仍然存在着孤立消极看待检察办案的“割裂大局论”,只求于法有据、不求效果良好的“唯条文论”,只求结案了事、不求案结事了人和政和的“低质效论”,就案办案、机械司法的现象没有杜绝。
3.落实力度有差距。“政治工作是政治部门的工作”“党建工作是机关党委的工作”“政治建设就是理论学习、组织生活,业务建设就是诉讼监督、司法办案”等狭隘观点在基层、在少数业务部门还有市场,个别基层院和内设机构落实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存在上热、中温、下凉问题。
(二)“有效抓手”落实到“高度统一”仍需探索
“说讲活动”找到了把讲政治与抓业务统一起来的有效抓手,促进了政治建设与业务建设一体谋划、部署、落实、检查,实现了各项举措在部署上相互配合。但对照确保政治和业务融为一体、高度统一的要求,还存在不足:
1.科学理论武装入脑入心成效明显,但入行的“最后一公里”难以打通,落实知行合一还需持续加力。
2.常态化开展“说讲活动”还存在落实不平衡的问题。比如“办案影响、风险分析研判机制”是湖北省检察院党组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具体办案中落实、保证处理意见“三个效果”有机统一的创新成果,也是检验“说讲活动”是否取得成效的活标准,但从案卷抽查情况看,存在机制落实不到位、研判内容走过场的问题。
3.总体统筹不到位。“说讲活动”与党建活动、案例研讨、教育培训、重点工作统筹考虑、一体安排不够科学,额外增加了检察人员负担。
(三)“物理融合”产生出“化学反应”尚有距离
实践中存在结合点难找准、融合度不高的难题,政治与业务结合不紧密、融合不顺畅等“两张皮”问题依然存在:
1.“浅表化”“口号式”融合。有的把“学政治文件+谈检察业务”等同于融合;有的把“党建+服务大局”“党建+司法为民”等物理“粘贴”当品牌甚至打造出一系列品牌矩阵。
2.部门化、片面性融合。由于缺乏全局统筹、全覆盖观念,目前比较成功的融合品牌多数集中在党支部层面和未检、公益诉讼和控申等部门,以院为单位的融合品牌不多,刑事检察、民事行政检察等部门的品牌不够“亮”。
3.“项目化”“盆景式”融合。个别地方集中力量和资源打造一个融合项目,作为迎接上级领导、外来单位参观的“盆景”,违背融合初衷,有“形象工程”之嫌,不可复制、难以推广。上述现象,有的是探索中走的弯路,有的是没有理解融合的目的和意义,有的是思想意识的偏差,离产生融合效果所要求的“化学反应”,即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以高质效法律监督促进执法司法公正,守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在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中发挥特殊重要作用”[10]的要求尚有距离。
四、以政治建设、业务建设深度融合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的进路思考
(一)健全完善思想引领机制,激活“内在主动”
1.深化理论武装。以扎实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为牵引,贯通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着眼知行合一,抓实抓好全员政治轮训、青年人员政治理论学习,引导检察人员深学实悟党的创新理论蕴含的科学世界观方法论和贯穿其中的立场观点方法,在高质量发展全局中悟大局所需、群众所盼、未来所向、检察所能,切实把学习成果内化为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高度自觉,转化为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维护公平正义的基本价值追求,外化为高质量服务大局、高水平守护民生、高质效监督办案、高品质检察工作的具体行动。
2.强化示范引领。突出关键少数引领作用,开展两级院领导班子成员和高等级检察官“从我做起、向我学习”活动,明确政治引领、示范办案、督导指导、廉洁自律、破解难题新题等20个方面的带头事项,半年一评估,促进发挥其在推进政治、业务深度融合中的引领带头作用。突出先进典型的示范作用,开展政治建设、业务建设深度融合典型案(事)例汇编、故事分享等活动,促进经验共享、互学共进。
3.实化理念践行。聚力法律监督理念现代化这个检察工作现代化的先导,汇编新时代司法检察理念优秀办案故事,开展故事分享会、演讲比赛、辩论赛和新媒体作品创作大赛等吸引力、感染力强的活动,激发检察人员参与热情,既坚持政治思维,又坚持法治思维,促进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客观公正,“三个效果”有机统一等理念深入践行。
(二)健全完善融合推进机制,实现高度统一
1.抓机制融合。落实最高检、省检察院部署,将“说讲活动”与办案影响、风险分析研判机制紧密结合,通过学规定、说落实、谈方法、讲体会,把建立机制的初衷讲透,把落实机制的路径理順,切实打通机制落实的堵点。将“说讲活动”与探索监督办案全周期管理机制紧密结合,引导办案人员养成受案之初就思考提前介入、合理“案-件比”、公开听证、司法救助、线索移送、追赃挽损、矛盾化解、检察建议、典型案例培育、优秀法律文书制作等高质效办案要素的良好行为习惯。
2.抓内容整合。“说讲活动”案例严格按照7类23项必说必讲的案件类型,以在办案件为主,由办案人员按照一案“五说五看”(“五说”即说理念、说政策、说风险、说责任、说能力“五看”即看法律监督是否加强、看受害人损失是否挽回、看矛盾纠纷是否化解、看诉源治理是否解决、看“三个效果”相统一是否达到)的要求和办案影响、风险分析研判报告的内容要求,把案件的政治要求怎么落实讲透,把传递的社会影响怎么把握讲透,把办案的影响风险怎么防范讲透,把适用的法律政策怎么选择讲透,把矛盾的化解措施怎么制定讲透,着力培养、提高检察人员运用法律政策的能力,做到善于从法律条文中深刻领悟法治精神,善于从纷繁复杂的监督案件中准确把握实质法律关系,善于统筹法理情的有机统一,防止就案办案、机械办案。[11]
3.抓效能聚合。秉持党建引领办案(事)、政治融入业务理念,探索“检学研”一体化机制,用好“荆检大讲堂”“青年导师制”“青年读书班”等载体平台,依托全市117个专业化办案组和15个业务研究小组,借力46名特邀检察官助理,通过深化人才、创新、文化工程21项措施,引导每一名检察人员特别是青年人员立足岗位,实现个人工作、学习、研究一体进步,处理党务、业务、事务能力一体锤炼,政治素质、业务素质、职业道德素质一体提升。
(三)健全完善督导考评机制,助推“化学反应”
1.加强统筹调度。按照“一月一专题,一专题一破题”与机动、灵活安排相结合要求,将“说讲活动”与党组理论中心组、检委会专题学习,与基层党组织生活、同堂培训、业务研究小组研学等统筹安排、科学调度,力戒形式主义。
2.加强督导指导。开展“融合成果拉练点评”、案件质量专项评查、专项政治督察等活动,加强一线督导指导。
3.加强科学考评。着眼政治要求统摄业务过程,业务建设贯注政治灵魂,将融合要求落实情况纳入考评体系,坚持目标、问题、效果三个导向科学设置考评要素,确保形成推动落实的强大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