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人民至上理念对儒家民本思想的创造性发展

2023-08-08 03:22倩,李
关键词:利民儒家理念

李 倩,李 微

(青岛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山东 青岛 266071)

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中华民族的精神命脉,积淀着中华民族最深沉的精神追求。中国共产党历来重视从优秀传统文化中汲取养分。习近平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只有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才能始终保持马克思主义的蓬勃生机和旺盛活力[1]。绵延两千多年的儒家民本思想作为中华传统文化中具有政治智慧和先进性的思想富矿,蕴含着丰厚的理论资源,具有超越时空的永恒价值,为我党在新时代的执政理念的发展、为我国在新征程上的蓄力奋斗提供了丰厚滋养和强大支撑。但是在封建时代,儒家民本思想只是历史上的君主用来巩固君权、剥削压迫人民的工具,君民之间的关系从根本上来说是对立的,所谓的民本,实质上是君本,民惟邦本的前提是君权至上。人民至上理念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核心内容,批判性地继承了儒家民本思想,并根据时代、实践发展要求创造性地发展了儒家民本思想。

一、儒家民本思想的核心要义

民本思想一直是儒家传统文化的重要思想,备受封建统治者重视,可以说贯穿了整个中国历史,它萌芽于商周,形成于先秦,发展于汉唐,成熟于明清。儒家民本思想中的“民”与当今时代我们所理解的“人民”的范畴有所不同,它指的是受君主统治的、处于社会最底层的群体。“本”则是根基、根本的意思。“民本”一词可以追溯到《尚书·五子之歌》中的“民惟邦本,本固邦宁”,意思是说民众是国家的根本,君主只有富民、利民;重民、顺民;教民、化民;保民、爱民,才能稳住民众,而只有稳住民众这个根本,国家才能安宁太平,君王的统治基础才能牢固。其核心要义体现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几个方面。

(一)经济方面——富民、利民

富民、利民,是儒家民本思想的第一要义,是其他民本思想的首要前提,简言之,即根据人民的需要,让他们得到利益,过上富足宽裕的生活。孔子认为只有百姓的生活富足,社会才能保持稳定,国家才能安定有序,他说:“百姓足,君孰与不足? 百姓不足,君孰与足。”(《论语·颜渊》)孟子提出“制民恒产”的经济主张,“明君制民之产,必使仰足以事父母,俯足以畜妻子,乐岁终岁饱,凶年免于死亡,然后驱而之善,故民之从之也轻。”(《齐桓晋文之事》)管仲深刻地指出富民利民对于治理国家的重要作用,“凡治国之道,必先富民。”(《管子·治国第四十八》)荀子指出要达到使国家富足的目的就要“节用裕民,而善臧其余”(《荀子·富国》)。

(二)政治方面——重民、顺民

儒家主要是通过阐明百姓对于国家和君王的重要地位和作用来提醒统治者要重民、顺民,把民众放在心里最高位置,想民之所想、遂民之所愿。其中最为著名、影响最深远的就是孟子的“民贵君轻”理论,他把民众置于国家和君主之上,认为“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荀子则借用舟与水的关系来比喻君民关系,“君者,舟也;庶人者,水也。水则载舟,水则覆舟。”东汉思想家王符从天人关系的角度出发强调重民顺民的必要性,指出“帝以天为制,天以民为心,民之所欲,天必从之”(《潜夫论》)。

(三)文化方面——教民、化民

儒家民本思想家除了从经济、政治维度强调富民利民、重民从民外,还十分重视教化民众。孔子认为百姓在满足了衣、食等物质需求后迫切需要被教化,所谓富则教之、先富后教。荀子同样强调先富后教,“不富无以养民情,不教无以理民性。”(《荀子·大略》)孟子曰:“人之有道也,饱食暖衣,逸居而无教,则近于禽兽”(《孟子·滕文公上),意思是说,人如果只是吃饱穿暖、居住安逸,但是没有教育,那就和禽兽没有区别了。

(四)社会方面——保民、爱民

保民、爱民也是儒家民本思想的重要内容,即爱护、保卫人民,使人民安定。很多儒家代表人物都提出了保民、爱民的思想。孔子曰:“古之为政,爱人为大。”(《礼记·哀公问》)这里的“人”就是指人民、民众。孟子认为保民、爱民,得到人民的拥护和支持而称王的人,没有谁能与他抗衡,所谓“保民而王,莫之能御也。”荀子告诫统治者:“有社稷者而不能爱民,不能利民,而求民之亲爱己,不可得也。”(《荀子·君道》)刘向在《说苑·政理》中指出:“治国之道,爱民而已。”

二、儒家民本思想的局限性

儒家民本思想作为历代思想家所追求倡导的政治思想,在中国历史上产生了重大而积极的影响。于统治者而言,它是缓解君民阶级矛盾、巩固统治根基的有力工具;于民众而言,它在一定程度上对君主的行为起到制约作用,维护了人民的利益和尊严。但作为根植于帝制时代的思想产物,儒家民本思想具有先天的局限性。

(一)功利性的富民思想、恩赐性的利民思想

儒家的富民、利民思想虽然在一定程度上给民众带来了利益,改善了百姓的生活状况,但是这种思想本质上带有无法克服的功利属性和恩赐性质。《论语》中有这样一段话:子曰:“庶矣哉!”冉有曰:“既庶矣,又何加焉?”曰:“富之。”曰:“既富矣,又何加焉?”曰:“教之。”这是孔子跟他的弟子冉有的一段对话,当冉有问孔子当国家的人口数量足够多之后还要做什么,孔子答先“富之”再“教之”。由此可以看出,让百姓过上富足宽裕的生活并不是儒家的最终目的,而只是儒家对百姓进行教化的前提条件或者说是手段工具[2]。孟子的“有恒产者有恒心,无恒产者无恒心;苟无恒心,放辟邪侈,无不为已”(《孟子·滕文公上》)以及管仲的“民富则易治也,民贫则难治也”(《管子·治国》)均印证了这点。综上所述,富民、利民是为了实现教民、治民的功利性目的,是为了保证人民遵礼守法、服从管制,为了维护专制统治。

此外,儒家的富民、利民政策种类比较单一,基本上只是减轻徭役和土地赋税。这种政策并不是由人民的实际需要所决定的,而是完全依赖于君主的主观意志和良心发现,是一种由上至下的单方面的恩赐,而且这种恩赐具有极大的不稳定性和非持续性,一般是逢吉遇喜才会发生[2]。百姓生活是否富裕、是否得到利益不是由自己决定也不是靠自己努力奋斗就可以改变,只能被动的等待接受统治阶级的奖赏和恩典。由此可见,儒家的富民、利民思想剥夺了人民的主观能动性,并不是真正的以民为本,而是一种带有强烈依附性和恩赐性的思想。

(二)工具性的重民思想、欺骗性的顺民思想

如前所述,儒家的重民、顺民思想同富民、利民思想在本质上是一样的,都是一种维护高度集权的封建专制统治的手段和工具。所谓的“民惟邦本”、“民贵君轻”、“君舟民水”都只是空泛的政治口号和浅显的观念表达,从未真正落实过,人民也从未真正拥有过政治权力。封建时代的根本制度是君王帝制,这也就从根本上决定了重民、顺民必须在君权至上的前提之下。在这种前提下,统治者制定政策的出发点始终是确保自己的利益能够最大化,不可能真正做到重民、顺民,只是在自身统治根基不稳固时,出于对民众起义反抗力量的畏惧,象征性地调整政策以适应民众需要。

相较于重民顺民思想,“忠”才是封建社会始终如一推崇的核心观念,并被民众自觉认同,成为衡量一切的最高准则。在封建时代,“忠”局限于对君主个人的效忠,体现为臣民对君主的由下向上的单向的顺从关系。董仲舒认为“ 下事上,如地事天也,可谓大忠矣。”(《春秋繁露》)“臣民效忠君主是天经地义的、无条件的、绝对的”的观念已经根深蒂固并不可撼动,之后甚至发展到了“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的程度。由此可见,重民、顺民的内在逻辑是轻民、贱民。统治者只是打着重民、顺民的幌子来蒙骗人民,在现实的政治实践中依然是君为民本,其虚伪性和欺骗性不言而喻。

(三)禁锢性的教民思想、专制性的屈民思想

儒家民本思想强调用三纲五常的等级秩序来教化民众,规范君臣、父子、夫妻关系,这在一定程度上提升了人民的道德文化素养,稳定了社会秩序,但其实质是君主用来禁锢人民思想、维持社会秩序的手段。孔子认为君要有君的样子,臣要有臣的样子,父要有父的样子,子要有子的样子,绝不能越位错位,否则就会出大乱子。荀子指出人人都想“贵为天子,富有天下”,如果顺从人们的欲望,则会“势不能容,物不能赡”。只有“制礼义以分之,使有贵贱之等,长幼之差,知愚、能不能之分”(《荀子·荣辱》),才能使人们和谐共处。

上述可知,儒家教民、化民思想把人民严格禁锢在贵贱有序的差序格局里,并要求人民心甘情愿的呆在自己的等级之中,各安其分、各司其职,以此来保证国家政权的稳固和社会的有效运行。这实际上就是为了维护君主的尊严而贬低民众的地位和价值,表面教化民众,实为愚民屈民。

(四)乌托邦性的实现途径、空想性的政治本质

儒家的民本思想虽然历来为封建君主所重视,但在现实中却根本无法得到贯彻。思想家们仅仅提出了民本思想却没有将其具体化为理性可靠的现实制度和法律,只是寄希望于贤明的君主,止步于道德说教的层面。富民利民、重民顺民、保民爱民等民本思想只是思想家们给君主的建议而已,对君主并没有硬性约束作用,君主可以采取也可以不采取,完全取决于君王的主观意志和良心自觉。事实上君主常常漠视人民的需要,作出损害人民利益的决策。这也就导致儒家民本思想只能作为一种抽象的概念和理论,不可能转化成为现实。

上述可知,儒家民本思想看似是包治百病、多方受益的治病良方,但其本质上是服务于封建专制统治的工具,是口惠而实不至的政治空想,是一种可望而不可及的乌托邦幻想。

三、人民至上理念的深刻内涵

中国共产党坚守人民立场,在批判继承儒家民本思想、总结党的奋斗经验的基础上提出了人民至上的理念。人民至上理念是中国共产党的核心价值理念,具有丰富深刻的内涵,简而言之,是指人民在所有的价值序列中具有最高的价值。人民至上的深刻内涵包括:

(一)人民生命至上

人民至上首先是人民生命至上。人的活动的前提是人的生命存在,与其他的权利相比人的生命权始终是首要的和最基本的权利。我国在抗击新冠疫情中将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始终坚持生命至上、人民至上,不惜一切代价,不放弃任何一个生命,为人民提供全局、全力、全时、全方位的强大保障[3]。这正是人民生命至上理念的生动体现。

(二)人民安全至上

安全是人类生存的基本需求,也是人类发展的首要条件。人民安全是民生之基。随着经济社会的迅猛发展和全球化进程的不断加快,传统安全因素和非传统安全因素相互交织,人民面临的安全风险越来越多,维护和保障人民安全被纳入国家顶层设计,并被置于治国理政的突出位置。在整个国家安全体系中,人民安全始终处于所有要素的首位,是整个国家安全中最核心的要素。我们党坚持人民安全至上,把为人民安全服务作为国家安全工作的最终目的。

(三)人民地位至上

人民地位至上是人民至上的重要体现。在我国,人民是国家的主人,始终居于主体地位。首先,人民是权力主体。我国宪法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4]其次,人民是价值主体。我们党始终坚持“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5]。再次,人民是实践主体。中国共产党从诞生之日起,无论是进行革命、建设,还是推进改革,都是紧紧依靠人民来实现的[6]。最后,人民是评判主体。党的工作做得如何,必须由人民来裁决和评判。

(四)人民权力至上

人民权力至上包含以下内容:首先,权为民所赋。党和国家的权力、领导干部的权力都是由人民赋予的。其次,权为民所用。既然权力都是由人民赋予的,那么也就只能用来为人民服务,实现人民的利益。最后,权为民所监。要确保人民所赋予的权力用来为人民服务、为人民谋利益,就必须在人民的监督下使用权力[6]。

(五)人民利益至上

人民利益至上是由中国共产党的性质所决定的。《中国共产党章程》明确指出:“党除了工人阶级和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没有自己特殊的利益。党在任何时候都把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7]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一再强调人民利益至上,强调任何时候都必须把人民利益放在第一位,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6]。

(六)人民需要至上

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使得人民需要发生了新变化。人民需要更丰裕的物质生活、更民主的政治生活、更充实的文化生活、更和谐的社会生活、更绿色的生态生活。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8],“中国共产党执政的唯一选择就是为人民群众做好事,为人民群众幸福生活拼搏、奉献、服务”[9],生动体现了人民需要至上。

四、人民至上理念对儒家民本思想的创造性发展

人民至上作为指导当代中国共产党一切工作的核心理念,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与当代中国治国实践创新性融合和发展的产物,它既继承了儒家民本思想的合理内核,同时又克服了其假民本、真君本的狭隘性和局限性,真正做到了以人为本、以人民为中心,是对儒家民本思想的创新与升华,这种创新与升华主要体现在对二者本质和目的、人民范畴、人民历史地位和价值、人民需要、实现途径的认识五个方面。

(一)关于本质和目的的认识——从“驭民”到“为民”

人民至上理念与儒家民本思想的根本区别就在于二者的本质和目的不同,也就是“是什么”、“为了谁”的问题。如前所述,儒家民本思想作为封建帝制时代的思想产物,不可避免地带有封建社会的烙印。其不论是在经济上、政治上、文化上还是社会上所提出的主张都是为了维护剥削阶级的专制统治、为了更好的剥削。儒家民本思想本质上是一种以尊君为前提的驭民的政治统治术,是用来巩固江山的手段。于统治者而言,人民是被剥削、被驯服、被统治的对象,是君权的附属品。只有当人民威胁到自己的执政根基时,统治阶级才会象征性地作出妥协,让百姓得到些好处,以防止人民发生暴动,使其专制统治能够得到延续。这就从源头上决定了统治阶级在制定制度、施行政策时不可能真正从人民的立场出发,人民也绝不可能是这些制度、政策的最大受益者。

与儒家民本思想不同,中国共产党提出的人民至上理念不再作为一种政治统治术和手段,而是真正站在人民立场、从人民利益出发的思想,是真正的以民为本。人民至上理念的核心要义就是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把人民置于所有价值序列的首位,把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提出人民至上理念的目的纯粹,就是为了实现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为了让人民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为了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并促进人的全面而自由发展。这是由中国共产党的性质宗旨和初心使命所决定的。“党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没有任何自己特殊的利益,从来不代表任何利益集团、任何权势团体、任何特权阶层的利益”[10]。中国共产党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其初心和使命就是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可见,人民至上理念在本质和目的方面创造性地发展了儒家民本思想。

(二)关于人民范畴的认识——从臣民到人民

儒家民本思想中的“民”与人民至上理念中的“民”的范畴具有明显的不同。儒家民本思想中的“民”作为一个群体性概念,一般指子民、臣民,是屈从或被动服从于专制统治的对象,实际上是始终被压迫被剥削的处于社会最底层的农民阶级。从“子”、“臣”二字就可看出其奴性的本质,其内在逻辑是:君民之间有着严格清晰的界限,君是父而民是子,君贵而臣轻民贱。作为被统治对象的子民、臣民完全不需要也不应该具有独立的人格和意志,要做的只是像孩子服从父亲一样无条件的绝对的臣服、效忠于君王。儒家民本思想中的“民”只不过是君王的附属品,其存在的目的便是服务于君主的专制统治。

相较于儒家民本思想中“民”的奴性和依附性本质,人民至上的“民”就是现实鲜活、实实在在的人民群众,具有群体性、阶级性、进步性三个特征。从群体性来说,人民至上的“民”是中华民族的最大多数人,是当今社会主义中国的全体社会成员。从阶级性来讲,人民是国家和社会的主人,在当代中国的话语体系中占据着最核心的位置。所有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建设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拥护祖国统一和致力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爱国者都是人民。从进步性来看,人民是真正的英雄,是历史的创造者,是我们党执政兴国的最大底气。因而,人民至上理念在人民范畴方面创造性地发展了儒家民本思想。

(三)关于人民历史地位和价值的认识——从政治工具到历史创造者

儒家民本思想家从朝代更迭、农民起义中看到了人民蕴含的巨大力量,认识到人民能够决定历史进程,因而力劝统治者以民为本,采取富民利民的政策来争取民心、安抚民众。但这仅仅是出于对于民众反抗力量的畏惧,是君王害怕丧失自己的江山社稷而作出的妥协让步,以一种施舍的方式让百姓获得某些利益,并不是发自内心地认可人民群众的历史主体地位和巨大价值。在君主眼中,人民是愚蠢低贱的,只是自己用来巩固江山的“棋子”,而自己是高高在上、遥不可及的。他们为了防止人民意识到自己的主体地位和价值,编造了“天授君权”等虚幻的观念,谎称自己受命于天,以此来迷惑麻痹人民,让他们盲目地依赖崇拜君主,心甘情愿地屈服于专制统治之下。

马克思主义群众史观认为,人民是历史的创造者,是社会物质财富的创造者、社会精神财富的创造者,是社会变革的决定力量。人民至上理念与马克思主义群众史观一脉相承,其本身就内涵着对人民历史主体地位和巨大价值的高度尊重和肯定,克服了儒家民本思想不承认人民历史地位和价值的局限性。坚持人民至上就是要坚持马克思主义群众史观,坚守人民立场,始终相信人民、依靠人民,从人民中来到人民中去,充分调动人民投身社会主义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因而,人民至上理念在人民历史地位和价值方面创造性地发展了儒家民本思想。

(四)关于人民需要的认识——从唯命是从到全面共享

儒家民本思想家提出了制民恒产、节用薄赋等富民利民的主张,在改善人民生活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也仅仅是停留在最基本的物质需要层面,人民在政治、文化等多方面的需要遭到无情的漠视和压制。儒家民本思想强调个体对群体的依附,强调人民对君主的唯命是从,其价值趋向是“存天理,灭人欲”。他们为了维持统治秩序,把百姓禁锢在尊卑有序、等级森严的社会格局里,用严格的封建礼教来约束人民的思想和行为,从未把民众视作独立自主、有尊严、有需要的个体。孔子曰:“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论语·泰伯》)意思是,我们只能让民众按照我们的意志去行事,而不能让他们知道原因。在这种文化范式下,人民自然就没有争取自身正当权利的意识,没有参与国家和社会管理的欲望,甘当任由统治者摆布的“棋子”。由此可见,在表面上以民为本、本质上君权至上的儒家民本思想的长期熏陶下,统治者是不可能真正重视并满足人民的多方面需要的。

与此对照,人民至上理念打破了封建的阶级框架和等级差别,使人民群众的多方面需要得到了满足。人民需要至上是人民至上的一个重要方面。习近平总书记多次指出,“中国共产党的追求就是让人民的生活越来越好!”“党团结带领人民进行革命、建设、改革,根本目的就是为了让人民过上好日子。”[11]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人民至上,将满足人民各方面需要作为推进各项工作的出发点,从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五个方面着手,加快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深入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大力推动文化繁荣发展、有效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持续改善生态环境,使人民享受更丰裕的物质生活、更民主的政治生活、更充实的文化生活、更和谐的社会生活、更绿色的生态生活。因而,人民至上理念在人民需要方面创造性地发展了儒家民本思想。

(五)关于实现途径的认识——从乌托邦到现实

如前所述,儒家民本思想在封建社会只是作为道德要求的形态存在,一味地强调道德教化,而没有具体化为制度和法律,因而对君主没有强有效的约束力。儒家民本思想的实现完全取决于统治者的自觉和修养,而这是十分软弱无力的依靠,根本不具备可操作性。一旦遇到昏君、暴君当道,民本思想就彻底沦为了一纸空谈。这也就造就了儒家民本思想乌托邦性的实践途径。

中国共产党坚持人民至上的理念,在继承儒家民本思想中的德治思想的基础上,把以德治国与依法治国统一起来,运用各项制度和法律保障并实现人民的利益,真正做到了以民为本。从制度上看,我国全面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根本政治制度和其他一系列基本政治制度来保障人民当家作主,充分保障人民权益[1]。从法律上看,我国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在法制轨道上彰显人民主体地位,保证人民在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等各个环节享有参与权、决策权、监督权。因而,人民至上理念在实践途径方面创造性地发展了儒家民本思想。

综上所述,儒家民本思想作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核心思想,虽然有着自身难以克服的狭隘性和局限性,但其富民利民、重民顺民、教民化民、保民爱民等主张为人民至上理念的出场提供了深厚积淀和有力支撑。中国共产党提出人民至上理念,不仅是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继承,更多的是升华与创造性发展。它走出了儒家民本思想的困境,实现了从君权至上到人民至上的根本性转变。中国共产党百年奋斗的历史证明,我们党之所以能够担当起中华民族的历史使命,之所以能够带领中国人民取得革命、建设、改革的一个又一个胜利,之所以能够跳出“其兴也勃焉,亡也忽焉”的历史周期律,其根本原因就在于始终坚持并落实人民至上这一执政理念,从而凝聚起强大的力量,领导人民创造新的伟业。

猜你喜欢
利民儒家理念
从“推恩”看儒家文明的特色
新型捕收剂BK610和BK612在利民选煤厂的应用
建筑设计应对低碳理念的相关思考
果树大容器育苗技术的研究
垃圾分类:虽然“繁琐”但利已利民
论现代新儒家的佛学进路
浅谈中西方健康及健康理念
盐城利民的黄龙梦
儒家视野中的改弦更张
用公共治理的理念推进医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