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马克思主义群众观作为马克思主义科学理论体系中的关键组成部分和全世界无产阶级及其政党的世界观与方法论,其发展反映了马克思从唯心主义转变为唯物主义的过程,也彰显了马克思群众观成为科学真理的历史性优势。文章围绕马克思主义哲学,分析马克思主义群众观形成和发展中蕴含的哲学理念,认为研究马克思主义群众观形成的哲学基础,有利于加深对马克思主义哲学的认识,有利于群众观的实践发展,从而推动社会主义事业不断前进。
关键词:马克思主义群众观;哲学基础;辩证唯物主义;历史唯物主义
马克思一生都在为人类解放事业作斗争,马克思主义群众观为中国共产党治国理政提供了有力的理论支持。中国的革命、建设和发展都与坚持群众路线密不可分。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我们国家的发展将面临更多挑战,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马克思主义群众观,对于中国的长远发展尤为重要。因此,探究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的哲学基础,从哲学角度对群众观进行高度的概括、提炼和总结,以哲学之形塑造实践之魂,对于中国共产党进一步加深对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的认识并且深化群众路线的实施从而促进当代社会的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的辩证法支撑
(一)对立统一是马克思主义群众观产生和发展的动力
唯物辩证法把所有的东西都视为处于对立和统一的关系之中。对立即矛盾双方相互排斥、分离的倾向和趨势,而统一是指两个人相互依存、吸引和贯通的倾向和趋势。对立统一是唯物辩证法的核心观点。群众观点的实质是要协调好党与群众之间的关系。辩证法认为,统治阶级与被统治阶级之间天然存在着无法解决的矛盾,二者之间存在着联系的同时又互相排斥。而人民群众因其特有的分散性和广泛性,需要一个有力的政党对他们进行组织、团结和领导。这样一来,党和群众的关系就不是对抗的关系,而是团结、和谐的关系。没有党,人民就不能团结起来;没有民众,党就无所依靠,失去其执政的根基。因此,不管是在革命还是建设时期,只有把人民的主体性和党的领导力有机地结合起来,使他们形成相互依存、相互促进的关系,才能达到共同的目的。马克思的群众观点就是在这样的情境中诞生和发展的。
(二)质量互变阐明了马克思主义群众观发展的路径与状态
量是一种事物天然具有的,通过数量、程度等在空间上的排列和组合对事物进行的规定,量变一般指处于渐变状态的不明显变化,但相比来说,质主要为性质层面上的变,决定了该物体的独立性与唯一性,是状态的飞跃变化[ 1 ]。量变是质变的前提,当量变达到某种特定的状态,就必然完成质的飞跃;达到质变状态之后,事物的发展又进入下一个量变状态,周而复始,马克思主义辩证法永恒发展的精髓便在于此,无产阶级愈发达,愈能觉察到自己的阶级属性,并且作为一个阶级行动起来,这使得资产者愈发胆怯。
无论是无产阶级的壮大和成就,还是无产阶级革命理论的形成,都源自于革命实践与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渐进的有机结合,并且在历史的长河中,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经过斗争的反复检验,才有了一套完整的科学体系。马克思主义的群众观并不会固守成规,而是因其内含的质量互变规律,随着现实情况发展而不断发生改变的。这就要求党员干部深入群众,把人民的观点有系统地集中起来、正确地统一起来,使决策为广大群众所认可和接受,再应用到实际工作中去。通过实践——认识——再实践的循环往复,不断地推进,使党的群众工作理论和方针政策更加贴近群众。这便是唯物辩证法质量互变规律的体现[ 2 ]。
(三)否定之否定揭示了马克思主义群众观发展的必然趋势
事物是存在两面性的,一方面是肯定,另一方面是否定。前者认为事物是客观性存在的,与其他各种事物相比来说是具有唯一性的,后者更加强调能够造成事物本身消亡和向其他事物进行转化的发展情况。根据马克思主义中的辩证法的否定之否定规律,由于矛盾斗争性的存在,任何事物的发展都要经历由肯定至否定,再从否定发展至否定之否定的过程,即事物发展过程中的两次否定和三个阶段。实践证明,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的发展路径也遵循着这个趋势[ 2 ]。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的发展是一个对立统一的过程,其中的“否定之否定”是辩证的,否定之否定的前提和基础,是对立面的同一性与斗争性的辩证统一。在复杂的条件下,面对诸多因素的冲击,马克思主义群众观必然会产生新的“否定”,而群众观能够作为思想指导对其进行“矫正”,从而使其走向“消极之否定”。总之,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的发展趋向与辩证法的否定之否定这一法则是一致的[ 3 ]。
二、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的认识论支撑
(一)人民群众是实践的主体
马克思主义认为,运动是物质的存在方式,实践是人的存在方式,人的认识来源于实践,“全部社会生活在本质上是实践的”。人是社会的一部分,这决定了人的实践无法脱离社会而实现。人在实践过程中,充当的主客体统一的身份,既是客观世界改造的主体,也是被改造的客体。在实践过程中,人民群众也通过亲身经历事物的不断变革,产生对事物最直接的认识,从而了解事物的本质和规律,不断创造出社会的物质和精神财富,决定社会的发展变革。因此,马克思群众观以科学实践观为基础和依据,人民群众在伟大实践过程中认识客观世界的发展规律并改造客观世界,创造大量的物质财富与精神财富,促进了社会历史的进步。
(二)人民群众是认识的主体
辩证唯物主义的认识论认为,主体对客体的反应具有能动性。在马克思主义群众观中,认识的主体是推动历史发展的人们。他主张:“群众是历史主体的集体形式,是以整体状态存在的人们”。回观历史的长河,在不同的阶段,由于不同的社会结构、阶级组成和经济发展进程,造成了不同阶级、阶层、利益群体的形成。虽然从本质上讲,“人民群众”并不能成为一个阶层,然而,他的阶级性质却是确实存在的。在阶级社会里,阶级对立愈明显,阶级矛盾愈凸现,人民群众的范围愈缩小。但是,在共产主义社会里,随着阶级的矛盾日益减少,直到完全消失——即达到马克思理想的共产主义社会时,人民群众将成为绝大多数人。
(三)马克思主义群众观坚持认识和实践的统一
马克思主义群众观既体现了认识和实践观点的深化,又能够升华认识与实践的关系,实现两者的辩证统一。第一,认识来自于实践,认识的发展是实践的结果。在实际的群众工作中,层出不穷的问题显现致使实践任务的产生,那么就必然要求实践者对实践对象及其整个实践过程有一个明确的理解。此时就更加体现这些实践者中的领导者,即无产阶级政党,对群众观点深刻性和重要性的把握。第二,只有实践才能真正地检验认识的客观性和真伪性。马克思主义群众观坚持实践和认识的辩证统一哲学原理,能够检验民众的思想。第三,群众观点坚持认知的终极目标是实践。马克思主义群众观以辩证唯物主义的哲学观点为指导,从根本上更好地指导了实际工作。由于认识的客观性来自于实践,那么,通过实践的检验,认识活动最终又引导实践发展。这是马克思主义认识论不可忽视的重要观点。
三、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的价值论支撑
(一)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的理论价值
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的核心是确认了人民群众在历史中的主体性和创造性地位,是推动社会变革的关键因素。以我国为例,中国共产党坚持的群众路线继承了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的思路理念,坚持以人民为本,始终将人民的利益放在首位,在团结人民、发挥人民积极性和主动性方面与马克思主义群众观保持高度一致。将马克思主义群众观运用于我国实际,是中国共产党的一项伟大工程。在我国革命、建设及发展的不同时期,马克思的群众观点一直为中国共产党点亮明灯,使中国共产党认识到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结合中国国情的重要意义。
(二)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的现实价值
马克思的群众观点在于使人民群众和社会发展达到相辅相成的效果,并且这个效果的达成是以社会实践为桥梁的。伴随社会发展而产生的社会的分工越来越成熟,职业的种类也细化,就会由于经济地位、社会影响力而形成各种阶层,导致财富的分配的分歧愈发严重。我党的群众路线要求所有的工作都要以人民群众的共同利益为出发点,因此,在改善生态环境、貫彻“四个全面”、完善各项制度等方面,都能使地区间的差距不断缩小,达到效率和公平的辩证统一。通过不断地化解和化解各种矛盾,团结各民族,为中国的现代化建设做出贡献。自群众观提出以来,其正确性也不断在各个国家和地区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历程中得以证明。历史证明,社会主义社会发展的任何一个关键节点,都离不开群众观点的理论指导,而对于群众观点的背离,必将导致社会主义事业的失败。
四、结语
中国共产党自成立之始,就牢记要以自身先进性代表人民群众共同利益,由此,中国共产党才能不忘初心、不断进步。现阶段是我国改革发展的关键时期,牢牢把握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的哲学基础,在实践中理解、渗透群众观点,无论是对于推动中国共产党自身的建设、还是我国社会主义物质和精神文明的建设,亦或是世界范围内共产主义事业的建设都有着重大的意义。
参考文献
[1] 黄楠森,庄福龄,林利.马克思主义哲学史(第1卷)[M].北京:北京出版社,2005.
[2]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
[3] 肖前,黄楠森,陈晏清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4.
(作者简介:张皓然,吉林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硕士研究生,从事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