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晓思 郦建龙
绍兴市专门制定地方性法规,将“枫桥经验”这一基层治理经验上升为普遍的法治规则。
浙江诸暨枫溪江畔,古朴典雅的“枫桥经验”陈列馆已然成为当地的新地标,来自全国各地的人们纷纷慕名前来参观,在沉浸式体验中领略基层社会治理的时代变迁。
20 世纪60年代初,诸暨枫桥干部群众创造了“发动和依靠群众,坚持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实现捕人少、治安好”的“枫桥经验”。2003年11月,时任浙江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习近平同志指示,要充分珍惜“枫桥经验”,大力推广“枫桥经验”,不断创新“枫桥经验”。
历经绍兴各地的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焕发出旺盛的生机和活力,成为绍兴的“金名片”和“传家宝”,并从枫桥出发,奔涌澎湃在之江大地上,乃至成为中国的治理智慧。
说起“枫桥经验”,不得不提五届全国人大代表、原枫桥镇枫溪村党支部书记兼治保主任陈友堂。60年前,正是他与当地干部群众一起创造了“枫桥经验”。
“他自1950年以来,几十年如一日,历尽沧桑,任劳任怨,默默无闻地战斗在治保战线上,为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为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奉献了毕生精力。”1990年绍兴市公安局《关于追授陈友堂同志一等荣誉奖章的决定》这样写道。
纸张已泛黄,上面的铅字也开始模糊,但陈友堂和“枫桥经验”的故事,却激励着绍兴市各级人大代表积极融入到基层社会治理中,为“枫桥经验”的创新发展注入源源不断的活力。
曾经连续三届当选全国人大代表的富润集团董事局主席赵林中对“枫桥经验”有着深厚的感情。在1998年至2013年担任全国人大代表的15年里,他12 次提交创新发展“枫桥经验”的建议;在党和国家领导人出席浙江代表团会议时,他还作了题为“建议把创新发展‘枫桥经验’写入政府工作报告”的发言。
在绍兴有句谚语:“要到那座桥,先过这个亭。”桥就是诸暨枫桥,亭就是柯桥兰亭。在这里,有位不一样的“和事佬”,30 多年来忧民之所忧,急民之所急,虽年逾古稀,仍精神矍铄。
他就是绍兴市人大代表张尚明。秉承“枫桥经验”精神,他创办“尚明工作室”,研究出情感化解法、一线调处法、换位思考法等多种调解方法,半生奔走在基层群众矛盾纠纷调解一线。
几代人,一种情。绍兴市人大代表宋慧清扎根基层20 余年,创制了“民情本”,记录下百姓心声,从问题中了解居民所需,每年调解的纠纷多达百余起;嵊州市人大代表相燕园将调解工作与妇联工作相结合,把各村的妇联主席、女性网格员吸纳进纠纷调解队伍,为矛盾纠纷化解注入“巾帼力量”。人大代表们接续发力,充分发挥根植于群众的优势,积极参与到基层社会治理中,交出了传承弘扬“枫桥经验”的精彩答卷。
人大代表发挥根植于群众的优势,在化解矛盾纠纷中发挥积极作用。
2023年,诸暨市被命名为平安中国建设示范县,连续4 次荣获全国平安建设最高奖——“长安杯”,实现省平安建设“十七连冠”。
荣誉的背后,是诸暨市人大常委会发挥“枫桥经验”发源地优势,聚焦法治建设,助力基层治理的生动实践。
围绕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市)创建,向1700余名在诸的四级人大代表发出倡议书,引导代表争做法治政府建设的倡导者、践行者、助推者。
围绕平安中国建设示范县、全国首批信访工作示范县创建,聚焦聚力市委基层微治理攻坚行动和信访积案化解攻坚行动,制订专门方案,建立专项小组,由常委会领导带队逐月逐项开展主题活动、视察督查,其间走访联系群众活动183 次,各级代表参与活动2163人次,收集意见建议312件,解决288 件。
人大信访工作是人大工作的“窗口”,反映民情民意的“晴雨表”。诸暨市人大常委会把信访工作作为履行监督职能、增强监督实效的重要渠道和了解民意、关注民生、促进和谐的重要工作来抓,认真落实转办督办,积极吸纳意见建议,为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化解基层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
注重程序督办。对常规信访事项,按照程序直接转交有关部门办理,并向承办部门提出意见和建议,要求其限期答复;对一些案情较复杂的信访事项,则联系有关部门了解情况后要求及时办结。突出重点督办。进一步深化运用“枫桥经验”,对重大信访事项和疑难信访问题,实行领导约访、包案调处,努力做到问题早处理、矛盾不上交、化解在基层。严格依法督办。常委会将信访办理与依法行使监督权结合起来,充分运用“一府两院”联席会议、视察调查、审议专题报告、执法检查等方式,从源头和政策层面推动带有普遍性和倾向性的问题得到妥善解决。
从枫桥到吴越大地,绍兴各级人大在“枫桥经验”的引领下,不断推进基层民主实践,为基层治理提供制度供给。
柯桥区人大华舍街道工委组织开展“代表问诊议事”,通过组建问诊议事小组、走访调研征集问题、召开问诊议事会议、协调交办分解责任、视察督查压实责任等环节,推动代表深入群众、查找问题,发挥作用、解决问题。
越城区人大北海街道工委联合越城区检察院成立驻人大代表联络站检察工作室,把纠纷化解、普法宣传、法律咨询、救助帮扶等优质“一站式”问询服务送到人民群众家门口。
新昌县儒岙镇人大推动代表活动室进法庭、共享法庭进联络站,充分发挥代表在建言献策、参与纠纷化解等方面的作用,引导代表积极参加庭前调解等,促进难案积案化解,实现“1+1>2”的效果。
2022年11月1日上午,诸暨枫桥学院里,全国首部关于“枫桥经验”的地方性法规——《绍兴市“枫桥经验”传承发展条例》重磅发布,并于当天正式施行。
“作为‘枫桥经验’发源地,我们希望通过立法,把‘枫桥经验’这个基层治理经验上升为普遍的法治规则,总结提炼并转化为社会治理中具有普遍意义的法治模式。”新闻发布会上,绍兴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袁立江说。
纵观这些年,绍兴各地持续传承发展“枫桥经验”,探索自治、法治、德治、智治“四治融合”,尤其在基层治理领域涌现了三张特色“名片”——驻村(社区)指导员、民情日记、社区党建“契约化”共建。上述这些均被写入条例,并细化为具体条文。
“立法,是水到渠成。”绍兴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吴绍庆介绍,条例的特点之一就是把绍兴实践中形成的行之有效、民众认可、操作性强的做法上升为法规条文,予以固化下来。
什么叫“枫桥经验”,如何传承发展“枫桥经验”,怎样推进“枫桥经验”数字化改革……条例中,与基层治理和“枫桥经验”相关的内容得到明确和延展。
“为‘枫桥经验’立法,有助于推动‘枫桥经验’制度化、法治化。”浙江警察学院“枫桥经验”与社会治理研究院教授卢芳霞表示,条例的发布能促进形成浓厚的“善治”氛围,让“枫桥经验”耳熟能详、家喻户晓,提升该经验在社会上的实践力、感召力、影响力。
而在省级层面,为“枫桥经验”固本强基的探索也从未停止。
2020年5月,省人大常委会以省市县三级人大常委会联动方式部署开展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机制改革专项监督;2020年7月,出台关于推进和规范社区社会组织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决定;2023年5月26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浙江省平安建设条例》;围绕纪念“枫桥经验”批示60 周年,省人大常委会将就进一步传承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作出决定……扎实的举措,为“枫桥经验”行稳致远护航。
回首过往,“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的“枫桥经验”在不断的传承、发扬、创新中历久弥新、熠熠生辉,让“浙”里“枫”景正好;展望新征程,绍兴市各级人大将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发动群众、依靠群众,履职担当,不断为“枫桥经验”注入人大元素,在法治轨道上续写基层治理现代化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