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鹤
贺婚诗,直白地讲即是庆贺夫妇新婚的诗歌。《诗经》中的贺婚诗,是指在婚礼上吟唱的表达美好祝愿的诗篇,主要以赞美和祝福新人为主,再现婚礼上热闹的场景。《诗经》中有许多贺婚诗,内容丰富,文化意蕴深厚。贺婚诗在主题思想上可划分为赞美婚姻的,如《诗经·桃夭》;对新人表达吉祥祝愿的,如《诗经·樛木》《诗经·鸳鸯》;祝福多子的,如《诗经·椒聊》《诗经·螽斯》等几大类。总体上来看,《诗经》中的贺婚诗是以表达美好祝愿、烘托喜庆气氛为主,可以说既展现了人们对理想婚姻的祈愿与追求,又呈现了对新婚夫妇最直接的颂美与祝福,反映了周代人民的审美意识和对婚姻家庭关系的认识。
一、《诗经》中贺婚诗的创作背景
《诗经》婚恋相关的作品大多分布于十五国风之中,贺婚诗亦是如此。它同众多的婚姻爱情的歌谣一样,都是西周以至于春秋之时各个地域男女婚恋风情的反映。与纯粹呈现相思爱恋的诗歌不同,与婚姻相关的作品都在一定程度上折射出了当时社会关乎婚姻的某种风俗礼制,贺婚诗即是如此。贺婚诗的出现与周代的历史背景有着密切的联系,周代是一个宗法社会,格外重视姻亲的缔结和对婚姻家庭的重视。周代对婚礼制度和对婚姻的重视都改变着人们的传统婚俗观念,制约规范着周代人民的婚姻习俗。贺婚诗可能没有直接呈现某一婚礼的仪式与规程,但其祝贺新婚的性质也就直接决定了它和“六礼”之中“亲迎”的紧密关联。
新婚是婚姻之始,每对走进婚姻的新人都会收到人们最真诚的祝福。贺婚诗的出现,既体现了礼俗制度,又表达了先民们对新婚的美好祝福。在周人心目中,夫妻关系的和谐是婚姻和谐的首要因素,在婚礼举行时吟唱的贺婚歌谣,往往表达的是对夫妻关系的和睦相处的祈愿。周人认为,夫妻关系本系于天地之德,它直接影响家庭社会的安定和风教的淳朴。婚礼是婚姻之始,贺婚诗中所表露的对于理想婚姻的最终追求,而渴求新人多子多福、人丁兴旺在某种程度上不仅是对家族兴旺的渴望,也潜在蕴含了民族得以壮大和昌盛的意思。
《诗经》中的篇章在上古时期都是可以吟唱的歌谣,贺婚诗也就意味着是婚礼上直接被人唱诵的歌谣,它的诞生并运用于上古婚礼举行之际众人吟诗以贺的场景之中,展现的是独特的婚俗特色。这种以雅的方式表达的祝福、以口头诗歌形式展现的婚礼祝贺,句式齐整、韵律回环往复、语言精练,唱诵的美好祝愿与音乐节奏相合,极大地烘托了婚礼的氛围。
二、贺婚诗的主题内容
(一)赞美新人
男婚女嫁是人一生中的大喜事,来参加婚宴的宾客都会给新人以美好的祝愿。在婚礼过程中,新娘往往是万人瞩目的中心,也会成为宾客表达美好祝愿的对象。为了活跃新婚的气氛,也为了表达自己真诚的祝愿,人们会在婚宴过程中为新娘送上自己的赞美话和祝福语。贺婚诗《诗经·桃夭》就是典型的一篇,它分别以桃树的枝、花、叶、实来比兴男女盛年,及时嫁娶。《礼记·月令》载:“仲春之月,始雨水,桃始华。”桃花盛开在仲春之月。首章以“桃之夭夭,灼灼其華”起兴,朱熹在《诗集传》中注此诗曰:“之子,是子也,此指嫁者而言也。妇人谓嫁曰归。周礼仲春令会男女。然则桃之有华,正婚姻之时也。”用桃树的茁壮和桃花的鲜艳比喻新娘身材的丰满和形态的美丽,也象征着男女婚嫁的美好时光。“灼灼”二字,给人以照眼欲明的感觉,新娘就像这盛开的桃花,明艳动人。而所谓“桃之夭夭,有蕡其实”,“蕡”描绘的是果实肥大的样子;“桃之夭夭,其叶蓁蓁”,“蓁蓁”则是描述的是叶子茂密的样子。“桃花灼灼、桃实累累、桃叶蓁蓁,为婚礼营造了美好喜庆的气氛,也寄托了对新娘的美好祝福。”(刘赪秀《〈诗经〉中的物候描写研究》)
《诗经·桃夭》用鲜艳的桃花喻指新娘的美貌,塑造了一个生动的意象:“夭夭”写桃花怒放的样子,尤其是“灼灼”二字,写出花朵色彩鲜艳如火,把新娘此刻既兴奋又羞涩,两颊绯红的美丽模样生动地展现在读者眼前。诗中既写景又写人,情景交融,烘托了一股欢乐热烈的婚庆氛围,给人以视觉的美感与享受。全诗看似短短几句,中间只变换了几个字,反复咏唱却传达出了浓郁的喜气。由“花”到“实”再到“叶”三次变换比兴,勾勒出了男婚女嫁一派兴旺的景象,传达出周代人民对生活的热爱,对幸福和美满家庭的追求。
(二)对新婚夫妻琴瑟和鸣的祝福
《诗经》中的贺婚诗,其主要内容是祝贺新人。它的情感基调是热烈的,宾客对新人的祝福不再局限于对新娘的容貌之美,有了更深层次的婚姻愿望的表达。其中,最为典型的应是人们对理想夫妻关系“琴瑟和鸣”的美好祝愿,如《诗经·常棣》中的“妻子好合,如鼓瑟琴”就出现了“琴瑟”之于夫妻关系的比喻。琴和瑟皆是木质丝线乐器,音色一个清扬婉转,一个低回幽沉,二者相合才能演奏出动听的音乐,以示男女结为夫妻,关系和谐融洽。《诗经·樛木》也是一首祝贺新婚的民歌,它以吉祥的话语祝福新婚夫妇,传达了希望夫妻关系和谐的美好愿望。诗人用葛藟缠绕于樛木寓意男女结为夫妇,并表达了对新郎的祝福,希望他能拥有幸福、美满的生活。整首诗以重章叠句的形式展现出人们对婚礼美好的祝愿之情,以葛藟攀缘而生的特点来比拟新娘和新郎结合和谐美满的场景。诗歌生动地传达了先民希望新婚夫妇能够“琴瑟和鸣”,共同营造幸福美满生活的愿望。
自古以来,白头偕老是人们对理想婚姻的最终追求。“芸愀然曰:‘妾能与君白头偕老,月轮当出。”(《闺房记乐》)这不仅表达出人们希望夫妻关系和谐美满,能够白头偕老的愿望,还推崇夫妻感情的忠贞不渝,传达出人们对幸福婚姻的憧憬。《诗经·鸳鸯》是以鸳鸯起兴祝愿新人偕老的诗歌,全诗以吉祥的话语祝福新人,用“鸳鸯于飞”来形容新婚夫妇像鸳鸯一样相好和谐,相伴到老。“鸳鸯在梁,戢其左翼”则是喻义一对新人从婚前两地分居到被接入洞房完婚同枕共眠。全诗四章,后两句句义基本相同,都是祝愿君子寿长无疆,福禄永随。诗中以鸳鸯比喻相匹配的夫妇,而“鸳鸯”意象也从《诗经·鸳鸯》滥觞,成为数千年来中国文学史中关于婚恋的经典比喻物;鸳鸯鸟也成为数千年来历代人民心中和谐、相亲和美好的象征,以至于到现在人们还会以鸳鸯鸟为喻来祝福新婚夫妇。
(三)祝福多子
在《诗经》的贺婚诗中,祝福多子的篇目要比祝贺新婚夫妻关系的多一些,这也就从侧面流露出人们对新人的另一种祝愿—期盼多子,而这也是婚姻的最终目的。在中国传统社会中,多子多福、人丁兴旺一直是一种根深蒂固的观点,以至于古往今来对婚姻的祝愿,都离不开子孙繁衍这一主题。古人认为,多生子女是一种幸福和欣慰,汉民族多子多福的观念在先秦的文献中有很多直接鲜明的体现。譬如“‘三多九如中的‘三多,就指寿、福、多男子。《庄子·天地篇》载:‘尧观乎华,华封人曰:“嘻,圣人。请祝圣人,使圣人寿。”尧曰:“辞,使圣人富。”尧曰:“辞。使圣人多男子。”封人曰:“寿福多男子,人之所欲也。””(孙兰廷《诗中自有风俗画—谈〈诗经〉的风俗美》)这段关于对传说中尧的祝愿很明显地展现出了对于子孙后代繁衍昌盛的主观意愿,而再三颂祝“宜尔子孙”的《诗经·螽斯》也正是古人“多子”愿望的一种诗意表达。《诗经·螽斯》可谓是通篇都在围绕“螽斯”这一昆虫意象展开,它的强盛的生殖能力是人们所渴望拥有的能力,于是它也就同多子的鱼一样成了远古先民的崇拜物。所以,古人在不断地赞美多子多孙的动植物意象的同时,抒发的应是自身对于“多子”的渴望。因此,贺婚诗中多以瓜果等植物意象祝福新人早生贵子,往往是借用其形态的特点。我们可以看出,先民颂祝多子多孙的歌谣诗篇主旨显豁而明朗。
从文本意义上看,《诗经·椒聊》是一首赞美女性的诗篇,它颂赞了女性的高大、丰腴的体态之美,也表达了清晰的多子多福的祝愿。诗歌用花椒枝叶繁茂、结子多的特点来起兴,每章开头写“椒聊之实,蕃衍盈升”“椒聊之实,蕃衍盈匊”。正如《诗经·螽斯》每章开头的“螽斯羽,诜诜兮”,其目的无非是通过特殊的动植物意象来表达子孙兴旺、绵延不绝的愿望。《诗经·螽斯》结尾写子孙团聚,其乐融融,子孙延续,香远益清。《诗经·椒聊》以花椒的繁殖能力为喻体,花椒子一串串,繁多采满一升,表达的则是对于植物多子习性的崇拜。两首诗虽以不同的物来比兴,却也都是寄情于物,共同表达多子多福的美好祝愿。
三、贺婚习俗的文化对照
(一)“桃李”意象的运用
在《诗经》时代,人们多数会以桃李之花比喻新婚女子,正如朱熹《诗集传》所载的“然则桃之有华,正婚姻之时也”。《诗经·桃夭》可谓这一观念的肇端,“桃之夭夭,灼灼其华”以娇艳的桃花来比喻新娘的仪态万方的姿态。在《诗经》出现后,人们也常常以桃花的茂盛艳丽比喻新妇,如阮籍《咏怀八十二首》其十三中的“夭夭桃李花,灼灼有辉光”,以桃李之花起兴来表达感情。在现代人的审美意识中,人们通常以桃花为喻体,以桃花贺新娘,这在婚俗民歌中也有所体现。陈子展先生在《国风选译》中认为:“辛亥革命以后,我还看见乡村人民举行婚礼的时候,要歌《桃夭》三章。”聯系《桃夭》所表达的思想,农民娶亲“歌《桃夭》三章”,便是很容易理解的了。显然,人们在婚俗的祝福语中首选桃李为喻体,已成为约定俗成的祝贺新婚的祝福语,同样也反映了《诗经》时代的习俗和人们的审美观念的延续。
(二)“宜其室家”的思想
《诗经》的贺婚诗表达了对于新人之美的赞颂,但婚姻之美的具体内容则不能仅包括新嫁娘的“艳如桃花”,还要体现对求内在的“宜其室家”的美德的要求。这一观念不仅反映在贺婚诗中,还可以在整部《诗经》中的婚恋诗中找到印证。在《诗经》的婚恋诗中,既有反映男女相慕相思的深情之作,也有反映男女相悦的幽会之篇。相较而言,那些呈现婚姻场景、反映婚后日常生活、揭示婚姻悲剧的篇章,似乎更能体现出当时人们的婚姻家庭观念。
《诗经》的前六篇作品所写的大部分与婚恋相关,而从《诗经·关雎》开始直到《诗经·桃夭》,可以说把婚姻生活中的主要问题都涵盖了,说明他们是十分重视婚姻和家庭问题的。“在当时人的思想观念中,艳如桃花、照眼欲明,只不过是‘目观之美,只有具备了‘宜其室家的品德,才能算得上美丽的少女,合格的新娘。”(任立祯《〈诗经·桃夭〉:善与美的统一》)
婚姻是一件人生大事,因为它建立的不仅是男女之间的稳固关系,更是以一个新的家庭形态连接了两个家族。这也就意味婚礼意义已经由个体的情爱上升到家族的兴衰。所以,人们对新婚的女子的期望既有情投意合的“琴瑟和鸣”,也有渴望兴旺昌隆的“宜其室家”。《左传·桓公八年》:“女有家,男有室。室家谓夫妇也。”显然,“宜其室家”强调的是女子之德,突出了女子作为社会单位的夫妇组合的教化和功利的作用。如果从人伦的角度来说,其意义又超越家庭上升到国家政教了。“室家”在古代分别指夫妻。《礼记·大学》引《诗经·桃夭》这首诗时说:“宜其家人,而后可以教国人。……宜兄宜弟,而后可以教国人。……其为父子兄弟足法,而后民法之也。此谓治国在齐家。”由家人到国人,说的就是男女婚嫁的意义的扩大。“宜家”既然与“宜国”相关,理所当然便被看得十分重要。而新嫁娘只有具备了“宜其室家”的品德,才能算得上美丽的少女,合格的新娘。夫妻构成家庭,家庭又是社会的最基本的单位,家庭的巩固与否与社会的秩序建立关系十分密切。到了汉代,出现了“三纲”“五常”之说。无论“三纲”,还是“五常”,都以夫妇关系为基础,夫妇关系是人伦之始,婚姻又是夫妇之始。由此可见,一对对男女的婚姻和家庭问题是关乎政教人伦的大事,而婚嫁诗篇中对“宜家”的强调既是一个家庭需要,也是为了“宜国”,因此一个女子是否“宜其室家”自然便被看得十分重要。
《诗经》中的贺婚诗是周代婚姻礼俗的集中反映,它不仅表达了宾客们对新人的美好祝愿,更传达了一种理想婚姻的追求。其对新人的祝福是逐步深入的:从赞美新娘的目观之美,到祝愿新婚夫妇关系的和谐美满,再升华到对婚姻目的追求子嗣的延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