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颖
在“互联网+”和电子信息技术的支持下,金融行业获得良好发展,并产生了互联网金融这一金融模式。互联网金融使传统金融行业的税收管理、会计核算均发生明显的变化,给企业的经营与发展带来机遇,同时也带来较多的挑战。为确保新形势下互联网金融的会计核算及税收管理均处于有效状态,对其中的要点及策略应进行系统性的分析研究。
一、新形势下互联网金融对会计核算及税收管理的影响
互联网金融是指借助大数据技术、云计算技术、互联网技术、搜索引擎等处理金融业务或金融问题,这一过程中,企业需要将金融业务放在网络平台上加以操作。目前来看,互联网金融已经对金融行业造成很大的影响,尤其是促使会计核算及税收管理发生了较大的变化,所产生的影响集中体现在以下三点:
第一,互联网金融大大提高了会计核算及税收管理的时效性,可以避免税收缴纳延迟、会计核算缓慢的问题,对提高企业或公司的运营效率有十分大的裨益。当前的互联网金融发展过程中,所凸显的一个显著特征是时效性,也正因如此,这可以确保企业的财务信息实时反馈至网络平台,提高金融信息处理的效率。与此同时,在完成财务信息核算任务后,相关的处理结果能够及时反馈或传输给管理部门,为后续的决策活动提供支持。就税收管理这一方面而言,税款依托互联网金融平台,可以及时计算和缴纳,且财务信息可以实时共享,不会再出现税收缴纳延迟的情况。
第二,互联网金融能够有效提高税收管理和会计核算的集中性,会计部门可以对财务信息进行集中管理,确保会计核算和税收信息保持同步状态。目前来看,在互联网平台的支持下,企业的生产经营信息可以及时反馈并汇总在平台数据库中,且能够在各个部门之间实现共享,有助于各个部门做出科学的决策。有一点值得肯定,即传统的金融业务中存在各部门信息资源管理分离开来的情况,并且信息传递和共享均存在滞后现象,但是在互联网技术的支持下,信息的沟通渠道具有便利性,财务信息可以达到高度共享的状态,便于实现财务信息数据的集中管理。从税收管理的角度而言,要想达到理想的税收管理缴纳效果,必须有会计部门的鼎力支持,主要是依赖于会计部门的审计核算这一项工作,会计部门进行财务信息的集中分析和集中管理,可以大大提高税收信息管理的效率,税收的重复计算情况可以避免。
第三,在互联网金融的支持下,会计核算、税务管理的协同性可以有所提高,企业在整个生产经营活动中不可避免地出现协同问题,主要是与银行部门、合作企业、内部各部门之间进行协同,如果未能强化协同力度,则会影响到企业的经营效果。传统的金融工作环境有一些固有的缺陷,其中之一便是各方面的协同工作受到时间、空间的限制,严重时会导致会计核算及税收管理出现误差。在互联网时代,金融工作环境有明显的改善,基于互联网的金融工作平台,财务信息核算处理可以精准且高效地进行,提高会计核算的效率与质量。除此之外,金融工作平台上可以上传财务信息数据、经营管理信息、税收管理信息,一些管理部门可以获取和审查相关的信息,促使会计核算和税务管理工作得到有效的协同与监督。
二、新形势下互联网金融会计核算的优化策略
(一)健全会计准则及相关法律制度
基于互联网金融对会计核算的诸多影响,为切实提高会计核算的工作质量,关键做法之一是对会计准则及相关法律制度进行持续性地健全。从会计制度的角度而言,要想发挥出会计制度的最佳作用,首先要确保会计制度具有可行性与科学性,在此基础上强调会计人员遵循会计制度。在健全会计准则及相关法律制度的过程中应该重点从三个方面入手。第一,分析当前所实施的《会计法》,并以《会计法》为依据健全会计法律法规体系,这一过程中地方财政部门要切实发挥好职能。地方财政部门在健全会计准则及相关法律制度时,要坚持立足于本地实际情况,且要遵循国家法规,重点是细化会计准则的实施细则,不足之处要进行完善。第二,在互联网金融蓬勃发展的背景下,各个执法部门要积极发挥职能和强化协同意识,对会计核算工作实施全方位和全过程的执法监督,且应该严格遵循《新金融会计准则》的相关要求。互联网金融发展过程中,不可避免地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对此,应该持续性强化处罚力度,对违规金融企业进行处罚,以此凸显出会计核算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以求可以从源头上有效遏制会計信息伪造这一问题。第三,为避免会计信息失真,应该及时更新会计核算方法,会计核算中的估量法及假设法均要进行更新及修改。与此同时,在会计核算过程中,应该最大程度减少人为因素对会计核算工作造成的不良影响。
(二)优化会计核算环境
互联网金融下的会计核算过程中,应十分关注内外部环境的优化,并且应该建设好内部控制体系,强化风险控制,避免内部和外部的风险因素对会计核算工作造成不良影响。就内部环境这一方面而言,优化会计核算环境时主要是进行制度建设,该活动可以重点从两个方面入手。第一,互联网金融下的会计核算具有复杂性,但也有一些机遇和优势,领导层要非常重视会计核算工作,建设内部控制体系,全程确保会计核算工作得到监管,规避会计核算工作中的风险。以组织管理体系设计为例,应该加强对会计部门的管理,落实会计部门的运行责任,并建立起“端到端”的会计业务流程,避免在会计核算工作中存在“空白地带”。还有一点较为重要,即会计部门要做好职责分工,应对好互联网金融所产生的风险,并且可以在部门内强化内控职能、风险控制职能、审计职能,以求全程确保会计核算的有效性与安全性。第二,应该在内部构建互联网金融下的会计核算管理文化。就目前来看,金融业已经实现会计电算化,对会计核算人员的专业水平提出较高的要求,所以企业人力资源部门应该重视定期或不定期的教育培训活动,借助教育培训提高会计核算人员的专业水平。
(三)培养高素质会计人才
在整个互联网金融的会计核算工作中,高素质会计人才是一种核心资源,如果缺乏高素质会计人才,自然会影响会计核算工作质量,甚至导致正常的会计核算工作无法推进。因此,提高会计核算工作的效率及质量时,应非常重视高素质会计人才的培养,为达成这一目标,应凸显教育培训活动的重要地位。首先,应充分意识到,金融机构所开展的财务会计核算具有复杂性和专业性,会涉及多方面的财务知识,所以应该招聘或培养复合型知识结构的会计人才。其次,认真分析金融业及互联网金融对会计核算工作的要求,并找准切入点,便于在培养高素质会计人才的过程中可以具备针对性。与此同时,所培养的高素质会计人才应该具有灵活性、创新性,尤其是要关注其是否具备良好的创新能力,目的之一是借助创新型的高素质会计人才探索更好的会计核算工作方法。最后,从会计核算工作人员的角度而言,应该积极进行自主学习和自我反思,在持续性的自我学习过程中掌握互联网金融、会计核算的相关要点。
三、新形势下互联网金融的税收管理
(一)健全税收征管制度及措施
新形势下的互联网金融税收管理中,应该有健全可行的税收征管制度及措施,可以重点做好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
第一,目前来看,一些互联网企业并未按照要求进行业务披露,且当前未进行相应的处理和惩戒,也因此导致《税收征管法》无法发挥作用。针对此,可把握好《税收征管法》修订这一契机,对平台型互联网企业所要披露的业务进行明确和细化。与此同时,平台型互联网企业的税收征管过程中,会详细记录交易内容,可以为后续的税收征管提供依据。待成功确定互联网企业所要披露的业务之后,主管税务机关便应发挥好职能,定期对互联网企业的业务披露情况进行审查,并将税收管理信息分解至基层税务机关,便于动态化审查纳税申报数据的真伪。第二,在互联网金融中,可涉及较多的个人销售产品及服务的情况,往往这一情况会有开具发票难的问题,对税收管理也会有很大的影响。对于这一问题,应该履行好当前已有的税收征管制度,主要是《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保险代理人税收征管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互联网物流平台企业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试点工作的通知》。如果是互联网企业个人采购,则个人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最终开出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是开出增值税普通发票。第三,在实施《电子商务法》的过程中,应该有力规范电商税收征管,原因之一是《电子商务法》对互联网金融参与者的责权可以进行明确的界定,规范了所要履行的纳税义务,也便于税务机关落实相关的税务管理工作。以互联网平台为例,所销售的货物及提供的服务均应该隶属于电子商务管理范围,应该严格按照现行的税收征管法律法规督促互联网平台履行纳税义务。第四,互联网金融的税收管理中,应该考虑设置网络税务机构,职责是管理电商税务,以求持续性提高互联网税收管理水平。目前来看,互联网金融背景下的支付手段具有多样性的特点,所以税务机关应该积极与各大电子支付提供商建立起信息共享的关系,比如要与支付宝、财付通建立信息共享这一关系,确保始终可以把控好支付信息,避免互联网金融的支付管理处于失控状态。
(二)强化税收优惠管理
进行互联网金融的税收管理时,互联网企业可以享受到税收优惠,但当前存在着一些较为尖锐的问题,比如互联网企业的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有一个显著问题,即存在扩大认定研发活动的情况。对于此,当前可以做的是国家税务总局要强化税收优惠管理力度,且应该结合实际情况列出互联网企业的研发范围负面清单。如此一来,互联网企业在进行税收优惠申报的过程中,可以确保其规范性和有效性,且后续的税收优惠政策管理可以由原有信息支持。如果是高新技术型的企业,则在税收优惠管理过程中应该强调税收公平,关键一点是分析高新技术是否在既定范围之内,可以对照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名单进行检查与分析。在这一基础上,可以及时发现高新技术型的企业是否存在假冒伪劣的情況,有助于维护税收的公平性。
(三)税收管理秉承规则导向
如果税目不确定,则互联网金融的税收管理会存在一些风险因素,严重时可以诱发税收风险,所以有必要强化税收管理中的规则导向。在增值税这一方面,当前可以参考的主要是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印发的《关于明确金融房地产开发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并可以尝试搭建起争议反馈渠道,确保税目的选用是明确且规范的,且避免税法的单一指向性。以互联网企业的税收管理为例,如果是获取到广告宣传服务费用,则按照广告服务缴纳增值税,或者是文化事业建设费。总之,互联网金融的税收管理要秉承规则导向,对争议事项要进行分析论证,确定出适用税目。
除此之外,在税收管理过程中应该统一征收标准。互联网金融的税收管理中,要统一征收标准,始终严格贯彻税收政策。以互联网下的电商企业为例,经常出现跨地区注册这一情况,导致应税所得率难以准确确定,对于此,应该由国家税务总局进行征收标准的制定及统一化,且应该逐渐实现全国范围内应用。再以个体工商户为例,如果按照要求办理营业执照,且已经达到一般纳税人标准,则在计算增值税时应该应用一般计税方法,反之,应该使用简易计税方法。
结语:
互联网金融给会计核算和税收管理带来较大的影响,推动着会计核算和税收管理的变革与优化,有十分深远的意义。当前在互联网金融下的会计核算和税收管理中存在一些尖锐问题,解决这些问题,应该强化人才优势、技术优势、制度优势,尤其是在税收管理过程中要强化制度优势。后续要进一步加大研究力度,在会计核算和税收管理的优化中下功夫,确保互联网金融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