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拟世界和现实边界消融的伦理问题预探

2023-07-31 11:27:50吴晓妍王志强
美与时代·上 2023年5期
关键词:沉浸式伦理

吴晓妍 王志强

摘  要:随着技术的进步,传播效果也朝向着沉浸化的方向发展。在VR技术越来越普及的当下,虚拟与现实场景的界限越来越模糊。不久的将来,VR技术不仅能够改变人们的生活模式,还将成为人们真实生活场景的一部分。在此之前,我们还能清晰地分辨虚拟与真实两个世界,但是随着云VR的出现,虚拟与现实的边界逐渐消融,未来虚拟世界与现实世界必然是完全融合,这种绝对无限制的自由将带来一系列的混乱。

关键词:虚拟与真实;沉浸式;边界消融;伦理

一、潜在问题的提出

虚拟世界其实是利用计算机、电子信息、仿真技术、人工智能技术等创造出模拟虚拟环境,给人以沉浸感体验。随着社会生产力和科技的发展,该技术不断改进,人们对其的需求也日益提升[1]。它之所以被称为虚拟现实,原因在于它是利用了现实的数据,并通过计算机技术的支持转化为电子信号,结合各种设备转化,让人可以真真切切感受。它的发展经历了多个阶段,增强现实即AR阶段需要戴跟踪头盔或搭载传感器等配件实时传导,而虚拟现实即VR则是在现实的基础上叠加虚拟影像。未来或者说正在努力实现的虚拟现实与上述的增强现实和增强虚拟技术又有着较大的差异,可以说更为复杂[2]。就如美国学者尼葛洛庞帝在其 1996年出版的《数字化生存》一书中提及的那样,信息的DNA正在迅速取代原子而成为人类生活中的基本交换物。他认为,这种发展变革将彻底改变我们娱乐、工作和生活的方式,以一种全新的社会生存状态呈现,而这种虚拟现实所呈现的事物甚至比真实事物还要逼真[3][4]。从传播学的角度来看,未来虚拟世界的传播是沉浸式的,其特征之一就是虚拟和现实一体化融合,一切都是以媒介的形式存在,人既是媒介也是环境的一部分。如加拿大著名的传播学者麦克卢汉所言:虚拟世界可以是人与媒介共同延伸后又合二为一的产物,即所谓超媒介, 这应该很可能就是未来的媒介形态, 是满足人对信息最大限度需求的最人性化形态。这种可以让人们实现跨越时空、沉浸式参与的模式被称为无边界交融[5],用时下热词来解释即“元宇宙”,即一个庞大的由数字技术构建能与现实世界进行交互的具备社会体系的数字生活空间。

面对这样一股浪潮,人们站在不同的视角下看待这一发展,有人鼓吹叫好,也有人报以消极的态度。微软总裁布朗德说:“所有科技巨头都会进军元宇宙”,多家科技公司购入,元宇宙的股票不断上涨。但是作为国内擅长构筑虚拟宇宙世界的科幻作家刘慈欣却公开批判元宇宙,称之为“高度致幻的精神鸦片”。就如他在《时间移民》这本书中所畅想的一样,迫于现实生存压力的人类通过冬眠技术“移民”去未来世界,在彻底习惯虚拟世界以后,对于太空的探索就此止步不前,人们再也无法回到现实生活且永远失去了对宇宙探索的欲望,人类文明终将陨灭[6]。法国哲学家让·鲍德里亚从哲学的层面反思技术对于人类发展的影响,在《完美的犯罪》一书中集中展现了高度科学化社会的缺陷,当虚拟现实发展到脱实向虚的幻觉階段时,幻觉将取代人们的理性认知。从技术发展的层面,技术不留痕迹地创造了一种无缺陷的世界并让人们沉沦其中是一种完美的犯罪,从幻实共生促使人成为网络节点从而达到对人的绝对控制也是一种完美的犯罪[7]。东南大学法学院教授王禄生表示:“如果未来元宇宙成为社会主场景,那么它所带来对经济安全、国家安全、个人信息安全的挑战,都需要学界提前关注,做好随时应对风险的准备,降低可能存在的负面影响。”由于虚拟世界的数字分身与现实世界的责任人可以对应也可以不对应,在数据安全、数据监管、内外纠纷、交易安全、社会规则与技术规则制定的问题上可能会引发诸多的法律问题。作为一种具有高度开放性的互动型数字宇宙,每个人都可以进行自己的创造,但是这样一个高度自由的空间还缺乏合理的管辖,甚至可以说对这个宇宙的运营和法律监管还是一片空白。

这样一个与现实物理世界平行且深度融合的虚拟世界,对于科技巨头来说是资本的新风口,对于娱乐至上的参与者来说是一种乌托邦的存在,在这个空间内充满了虚拟式的乐趣和幸福,但反对它的人产生的却是一种对于社会发展、人类命运的思考。这些前瞻性的预探都在不断地警醒我们,面对这样一个幻觉可能会取代理性认知的世界,应该以辩证的思维来看待它为这个世界带来的利益和风险,分析这些问题产生的根源,试图提出有效规避的策略。

二、潜在问题的剖析

(一)技术发展的负面性

技术本身无善恶,关键在于我们如何管理和控制它为我们长足的发展所服务。1970年出版的《技术与社会》一书中有三种不同的技术观,分为善、恶和中性论。技术善论和技术恶论都带有一些主观的色彩来评价技术对人类发展所产生的影响。善论的核心观点是认为技术可以不断地推动一切发展,最终走入一个理想社会;恶论从本质上否定技术的价值,认为它必然会带来混乱,是万恶之源。中性论更多辩证地看待技术所带来的影响,技术本身更多的只是一种工具,不具备伦理和道义的问题,关键在于如何利用其解决社会问题,并避免其负面性。

无界交融是一种对于身体的延伸效应,需要高度混淆人们的感知能力才能实现,将人的视觉、听觉、触觉和肢体动作纳入到传播的过程当中。并且以后的发展涉及意识的延伸,元宇宙一个重要的特点就是身心深度卷入到虚拟世界中,不同于游戏类的VR,其活动范围更大、自由度更高、创意发挥的空间也更无限。这种深度的嵌入可以促使用户利用现实生活中的经验通过想象创造出新的数据,也就是将头脑中想象的东西“具象化”,这种超感官的体验可能会让人们渐渐分不清现实和虚拟的界限,对于环境的客观感知力逐渐变弱,技术发展的步伐以及对于世界的影响已经超脱出了人们所能控制的范围。这种情况下,具有思维惰性的人将由主动创造变为被动接收,最后沦为虚拟世界的奴隶。以现实生活中的容貌焦虑为例,在虚拟世界中,人们可以自由设定自己的长相、身高、身材等不受到现实的约束,这样的设定是非常具有吸引力的,当用户习惯于沉浸在虚拟世界的完美自我以后,再来面对现实中无法十全十美的自己,可能会难以接受。与此同时,也会带来一系列用户隐私问题,比如随意盗用他人的肖像信息,就像特效的制作软件Avatarify,它是一款摄影与录像类别的变脸应用,在短时间内经历了火爆到下架的命运,因为平台素材的版权问题及用户个人隐私的安全性得不到保障,存在严重的侵犯肖像权的问题。工作、消费和娱乐都在虚拟世界中进行,抛开它鲜为人知的隐患来看,我认为大多数人都很愿意将自己投身到虚拟世界当中。还有至关重要的一点是它提供了一次重新分配财富的机会,例如现实世界中的资源甚至在数百年前就已经进行过分配,但是在未来的虚拟世界当中,资源的归属还处于一个初步发展的阶段,也就是说如果在虚拟世界中使用虚拟货币进行投资和交易,很有可能改变现实生活中穷困潦倒的现状,在虚拟世界中成为财富的拥有者。但是这种技术发展的负面性和局限性会促使一些不法之徒利用其进行非法勾当,试想在“人联网”和“物联网”无缝衔接的情况下,网络犯罪分子利用其漏洞和深度的伪造技术复刻其他人的面孔或者声音达到不法的目的,事后逍遥于法外之地,那必然会引起社会的混乱。不管是重塑外表、操纵科技还是财富分配的诱惑,对于在现实生活中的人来说是非常大的,面对这样一个看似没有社会阴暗面和充满权力公平的伊甸园,探索现实世界就显得尤为困难,现实中的种种约束都成为人们向虚拟世界文明不断靠近的原因。值得注意的是,在虚拟无限接近于现实的时候,就存在技术突破人为控制和束缚的可能性,技术本无善恶,恶意扰乱秩序并试图在虚拟中实现私欲的行为则可能荼毒万物。

(二)伦理规范的缺失

伦理作为一种处理人与人、人与社会关系的准则,其研究的是真实的事物以及背后的人类行为的逻辑、价值观等。伦理构筑了一套能够促使社会稳定发展的规则,同时这也是基于现实和客观的实践活动,但是虚拟世界的活动不再基于客观,甚至不以人为主体,这样一个忽视伦理的乌托邦必将威胁社会的安定发展。

虚拟和现实高度融合的情况下,人们以两种不同的身份频繁穿梭于两个世界之中。虚拟自我和现实自我虽然是两种不同的角色,但是责任主体却是同一个人,其所带来的问题就是对于虚拟自我的认同间接影响到真实自我的行为习惯,由此产生边界模糊背景下的道德丧失。根据伦理学家的说法,排除与VR环境的扩展交互,可能会导致更根本的变化,不管是心理层面还是生物层面,都有可能诱发不道德行为和伤害他人的行为。2019年Dark Mofo冬季艺术节上展出的一件充满暴力色彩的虚拟现实作品《真实暴力》,在长达两分钟的街景视频中,作者化身为虚拟世界的人物,用棒球棍反复击打没有防卫能力的男子的头部,你要目睹着这一切发生但却无能为力。作者想要表达的深刻内涵是:虽然视频里的人是虚拟的,但是观看这段视频却袖手旁观甚至是获得快感的我们同样是实施暴力的共犯。这种虚拟的暴力行为虽然没有触及真实世界的法律,但是不能忽视的是它对于观看视频的人的心理造成的影响。反之,也有对于现实生活的正面影响,比如让家暴者以受害者的视角进行体验,在体验过后,识别女性痛苦的能力有了显著的提升。通常情况下,我们将这种虚拟世界的暴力娱乐形式作为一种合理的宣泄方式,但不得不承认的是,在虚拟与现实界限模糊的情境下,这种宣泄的方式诱发人们更快产生暴怒和暴力的冲动并自我合理化,以至于增加在现实中违法犯罪的概率。目前为止,制作沉浸式虚拟世界的权力都委托给私人参与者,科技公司对于其股东的信托义务往往与其对于用户的义务是相冲突的。从法律和道德的义务来看,出售的体验能够连接人类的认知并且交易的关键商品是用户的私密数据时,设计公司就会有目的性地设计来最大限度提高参与度,通常会以引起损害心理健康或者是社会两极分化为代价。

(三)最高需求层次的满足

虚拟世界的运行规则下暗含了一个极为重要的内容,这种沉浸式传播的形态是一种满足了人对于信息最大限度需求的最有人性化的形态。马斯洛的需求层次理论将人的满足分为五个层级,从生理需求直至自我满足的需求。事实上,人们在虚拟世界中能夠实现从认知理解到审美和社会归属到自我实现需要的满足。

从传播学的角度来看,在这种沉浸式传播的模式加持下,人们对于虚拟环境的感知力越来越弱,甚至达到了知幻合一的地步,人们完全可以实现一种动态化、定制化的传播,这既是中心也是媒介之一[8]。可以说在很大程度上,这种需求实现的层级在现实生活中是十分困难的,相比之下,大多数人都会选择逃逸到虚拟世界中而不是在现实的沼泽中挣扎。正是如此,未来的虚拟世界才显现出强大的诱惑力,毕竟它实现的是精神层面的满足,比如它为每一位用户提供社会化连接的需求,跨越现实中时间成本和安全距离的障碍,提供虚拟化身来进行大跨度交友。另外,还有焕发潜能,脱离现实世界的诸多限制,我们可以尝试现实世界中无法轻易尝试的冒险,比如攀登珠峰、成为商业巨头或者是丛林探险,任何失败都可以重启再来,不会有任何身心的损伤。人们的需求会朝向多维度、多层次和多领域的方向发展,这也是该技术不断发展和扩张的一个重要原因。在一个完全可以实现交友、学习、娱乐、购物和游戏的虚拟空间里,等同于将从前耗费在现实生活的活动都转移至另外一个空间,现实中只需要维持肉体最基本的生理机能。如果人们放弃现实,虚拟自我与现实自我就会分裂开来。科技的发展和人们的需求是密不可分的,一定程度上指引其发展的方向,从这个层面上来说,发挥好技术的推动作用,针对人们的欲望进行适度的控制和指引,建立良好的运行结构是不可或缺的。

三、结语

虚拟与现实的边界消融已经成为一种未来发展的大趋势,本文探讨了这种高度自由、没有限制的虚拟空间可能会引发的两个世界之间的混乱以及伦理问题。研究主要包括技术发展局限产生的思维惰性、现实世界和虚拟世界的道德失范问题以及虚拟世界对于人的最高需求层次的满足。这些问题主要会引发的伦理挑战包括两个方面,一是人与社会之间的规范伦理困境,二是自我心理认知的问题,旨在说明只有在虚拟世界中建立伦理法规才能促使其良性运行,未来高度融合的两个世界必须提前制定伦理框架和道德准则。面对新兴发展的技术时,既要以包容和开放的态度来迎接,也要善加运用,以这种虚拟世界的数字技术来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和社会的进步。

参考文献:

[1]申启武,李颖彦.感知边界的革命:论虚拟现实的沉浸感营造及其认同建构[J].现代传播(中国传媒大学学报),2021(1):92-97.

[2]张亮,尹炳哲.虚拟世界未来发展社会诸问题之“预探”[J].中共杭州市委党校学报,2020(2):70-80.

[3]孙玉明,马硕键.从感性接触到沉浸体验:媒介进化视域下艺术接受范式的演变[J].西南交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9(4):71-80+101.

[4]裘伟廷.数字化生存的未来[J].宁波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17(4):129.

[5]李沁.沉浸传播的形态特征研究[J].现代传播(中国传媒大学学报),2013(2):116-119.

[6]王玥.《时间移民》:“入世”亦“出世”的寻家之旅[J].苏州教育学院学报,2017(2):36-39.

[7]张云贵.基于鲍德里亚技术哲学反思虚拟现实[N].中国社会科学报,2022-05-17(6).

[8]李世强,罗彬.沉浸传播:虚拟与现实的边界性研究[J].新闻研究导刊,2018(2):15-27.

作者简介:吴晓妍,南京工业大学艺术设计学院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艺术设计。

通讯作者:王志强,南京工业大学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研究方向:视觉传达设计、文化创意设计、设计伦理。

实习编辑:程思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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