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莉 孙璇
[摘 要]乡村社会是集生态价值、人文价值与政治价值于一体的综合性空间,我国乡村生态环境治理呈现空间生产非生态化的负面效应。从自然空间、精神空间与社会空间三个维度反思乡村生态空间生产二重化、平庸化与行政化的现实困境,挖掘异化现象背后的深层机理,即由工具理性过剩、个体主体性异化、结构功能僵化等经典现代化理论逻辑偏差所引发的“人—自然”二元对立、“物质—精神”两难悖论及“行政—社会”嵌入困境。基于“生态—人文—政治”互嵌式治理框架,通过生态价值理性的融入、优秀传统文化的复苏及乡村自治的重塑,来优化乡村生态治理环境,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相协调、全过程人民民主得以发展的乡村空间生产生态化、治理现代化方案。激发我国乡村内生动力,推动乡村生态文明建设,助力乡村振兴,探索具有本土特色与中华文明智慧的中国式现代化道路。
[关键词]空间生产非生态化;乡村生态环境治理;中国式现代化;乡村治理
中图分类号:D422.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410X(2023)04-0076-10
一、 问题的提出及文献回顾
空间生产非生态化是列斐伏尔在马克思的基础上进一步揭示资本主义在主导空间生产的过程中对生态资源的破坏时提出的。列斐伏尔指出,在资本逻辑及技术理性的“蛊惑”下,人类盲目地开发自然、改造自然,把自然空间视作生产资料,忽视了自然本身的价值所在,造成了生态危机;强行赋予自然空间以政治意识,既改变了空间的自然结构,也改变了生活在其中的人的精神空间与社会结构[1]。改革开放后,我国乡村社会原有的生态平衡逐渐被打破,伴随资本扩张出现了空间生产非生态化。经济发展是一把“双刃剑”,在市场经济及其文化的冲击下,“绿树村边合,青山郭外斜”的美丽田园风光逐渐褪色,取而代之的是生态观念的逆转及生态风险的增加。因此,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乡村社会,“留得住青山绿水,记得住美丽乡愁”,是乡村治理现代化转型与乡村振兴过程中亟待解决的时代命题。
乡村生态环境治理成为公共管理学术界探讨的热点话题,主要从治理主体、治理机制与治理的现代化转型三个角度展开。就治理主体而言,当前乡村生态环境治理效果不甚理想的重要原因之一就是缺乏公众参与,具体包括意识观念落后、行动力不足[2]、形式化问题严重[3]、“公”“私”领域差异显著[4]等问题,应从内部动力和外部动力两个层面展开激励,加强政府主动引导能力[5],提升公众参与积极性[6]。就治理机制而言,政府、农民、基层自治组织、市场、非政府组织等主体共同构建了多元共治的乡村生态环境治理体系[7],在改善农民生活的同时,也提高了乡村生态治理水平[8]。就治理现代化转型而言,乡村生态治理实现了突破与创新。有学者从宏观角度提出转型关键,从乡村生态文化、合作治理格局、治理体制机制和现代信息技术四个维度推进治理理念现代化、治理主体现代化、治理制度现代化及治理手段现代化[9];有学者聚焦现代化技术的具体应用,从理念、体制、机制和方式四个方面进行完善并创新大数据技术的嵌入[10]。
整体而言,现有研究对乡村生态治理过程的创新关注较少,重点关注的是乡村生态文明在政治与经济层面的建设,忽视文化与社会层面的融入。本文从“三元一体”的空间生产理论出发,结合乡村空间生产非生态化的困境,分析自然空间、精神空间、社会空间三个场域与乡村生态环境治理逻辑的内在关联,并在现有治理结构中融入生态道德、乡土文化、社会信任等治理元素,构建“生态—人文—政治”互嵌式治理框架,以期实现乡村生态环境治理的效能提升与现代化转型。
二、 乡村生态环境治理的现实困境:空间生产非生态化
生态批判理论形态是列斐伏尔“空间生产”理论形态的呈现方式之一,他认为空间生产与生态呈现二维互动关系,即空间生产对生态造成了破坏,生态危机则促使人们反思空间生产[11](P31-35)。基于空间生产的视角,我国乡村生态环境治理可以从自然空间、精神空间和社会空间三个维度展开,其治理困境也结构性地表现为空间生产非生態化。
(一)自然空间二重化:“现代人”实践对乡村生态和谐关系的瓦解
经济、技术的不断发展在一定程度上为人类的生活带来了便利,但这些生产实践活动在无形中造成自然空间二重化。未改造的自然空间具有物理属性,依赖于自然空间的人类活动不仅会改造自然,也会赋予其特定的社会意义,这是人化自然的过程。随着这种“人化”力度的不断加大,自然空间越发地“迎合”人类发展的需求,脱离原始的物理形态,与社会空间的界限不断地被消解。在几千年的农耕历史里,我国的乡村社会一直维护着人与自然的共生关系,随着城市化、工业化的发展,西方经典现代化的理念不断冲击乡村空间生产模式,人们开始突破对自然的敬畏,转向改造自然、重塑自然。
传统的乡村社会非常重视人与自然的生态和谐。孟子的“不违农时,谷不可胜食也;数罟不入洿池,鱼鳖不可胜食也;斧斤以时入山林,材木不可胜用也”是我国古代早期的环保概念。儒家的“天人合一”思想,强调人事必须顺应天意,要将天之法则转化为人之准则,只有顺应天理,方能国泰民安。这些思想均建立在中国古代小农经济模式的经验之上,将人与万物视为和谐统一的整体,认为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是其他社会关系实现和谐的基础。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与工业现代化的兴起,人类认识、改造自然的触角不断向乡村延伸,这种以人为主体的实践活动主张自然为人类服务,打破了乡村社会长久以来的生态系统的整体均衡;人们控制和改造自然的能力增强了,但对自然的责任和使命没有随之增加,导致部分乡村社会人地关系的恶化及空间实践中的非生态化。
乡村自然空间生产二重化的具体问题体现在乡村资源枯竭、生态失衡、环境污染等方面。乡村资源枯竭主要是指在我国工业经济高速发展过程中,富含矿产资源的乡村为国家发展和现代化建设提供必要的煤、铁、铜及其他稀缺资源,做出了巨大贡献。长期以来“掠夺式”的资源开采[12],导致土地安全问题时有发生。随着资源的枯竭,单一的经济结构转型难度增大,一系列社会安全问题随之产生。乡村生态失衡主要体现为,在长期的城乡二元化模式下,乡村不仅为城市提供了丰富的自然资源,还承担了城市发展带来的生态经济负外部效应。在城市中心主义背景下,城乡生态正义失衡,在“方便原则 ”与“最小抵抗路径 ”原则的驱动下[13],城市污染向农村转嫁;许多设备陈旧、技术落后、管理水平低下、环保意识淡薄的企业转移到乡镇,这些企业的污染排放直接导致农村地区的水污染、大气污染、土壤污染与噪声污染等。由于基础生活设施不健全,我国农村普遍存在垃圾随意倾倒、污水肆意排放、薪柴燃烧与消费性尾气等生活污染问题,以及由于农药化肥使用、传统农牧业生产、农作物焚烧、禽畜饲养废料排放等导致的农业生产污染问题。
(二)精神空间平庸化:市场经济文化对农民生态价值观念的侵蚀
通过观察被城市化打破了宁静的乡村,列斐伏尔指出空间生产是一种具有精神尺度的社会活动,空间是社会发展的载体与内在元素[14]。基于对资本增值的反思,空间生产理论批判了发达工业社会的空间生产活动,以及由消费控制的等级社会。在资本逻辑的主导下,空间生产异化为消费用具与媒介,造就了虚拟空间,让感性经验遮盖了事实和理性,“又造就了大众文化的媚俗性和平庸化,从而遮蔽了日常生活的丰富性”[15](P82)。在城市化浪潮的推动下,我国乡村社会精神空间生产的发展变迁从实践层面印证了空间生产非生态化。
传统的乡村社会是蕴含朴素生态观的社会,在尊重自然、敬畏自然的同时顺应自然,是一个“有垃圾却无废物”的社会。因为在传统乡村,农民从家户层面就能主动利用生活垃圾,将其用于农业生产,形成“土地—庄稼—人—肥料”的良性循环,实现物质与能量流动的基本平衡[16]。这种环流体系的背后,是优秀乡土文化支撑起来的生态良性循环。一方面是村落文化的大循环,即内化于村落个体的非正式制度规范、乡村社会经过长时间生产实践所形成的村规民约、大多数传统村落都有的关于生态保护的自我规定、这是由农民主体所造就的行之有效的生态文化。另一方面是家庭文化的小循环,由于人与自然和谐的观念深入民心,每户人家各具特色的生产生活方式形成生态文化的次循环,稳定的生态智慧成为家庭内部永续传承的文化。两个文化系统相互关联,共同塑造个体生态道德,约束集体生产生活行为,这是一种长期的生态文化“教化”过程,是蕴含着礼治思想的内化型教育,对乡村社会的生态产生深刻且深远的影响,造就了农民对自然的敬畏之心及生态理性。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消费主义文化的兴起,传统农村的封闭性与稳定性被打破;原子化的理念逐步侵蚀农民朴素的生态价值观念,精神空间的平庸化是阻碍我国乡村生态环境治理的现实困境。从乡土社会文化的角度来看,由于个体生产生活方式与消费理念的变化,乡村家庭文化、地方文化,乃至社会结构、社会关系,均在不同程度遭受现代性的冲击。市场经济发展带来物质生活水平的提高,农民消费的物质性、盲从性特征越来越明显,自给自足的生活状态已经不能满足金钱本位下的虚荣心理与攀比心理,诱致农村生活不良风气的增加和精神空间的贫乏。从乡村生态理念角度来看,消费主义在乡村蔓延,“对于损害环境有着重大影响,却并没有给人们带来一种满意的生活”[17](P17)。生活用品不再是物尽其用,而是追求升级换代;“生活以无边自由方式在多元升级,精神生态却在颓败降级”[18]。传统农村社会的礼法文化与鲜活的家风习俗被日益消磨,生态理念的断层是农村生态环境恶化的深层原因之一。
(三)社会空间行政化:行政力量及其异化对内发型生态自治的压制
基于空间生产与政治的关系,列斐伏尔指出空间生产与政治是互动机制,即政治影响空间生产,空间生产制约政治[19]。随着现代性发展中乡村社会原子化现象的加剧,空间生产与政治的互动走向失衡。经济理性与消费主义在农民的生产实践与日常生活中占据主导地位,农民对生态环境及公共事务的关心和参与减少,在社会空间难以形成具有话语权的自组织。相比之下,地方政府作为正式权力组织在生态环境治理方面的主导性不断增加,乡村社会更多地表现为外在科層制行政压力下的生态环境治理,缺乏内在的治理动力。这意味着政治对于空间生产的渗透逐渐消解乡村社会空间生产原本的制约作用,行政压力及其异化所带来的问题由地方政府逐级传递至基层组织,抑制了农民治理自主性,阻碍了乡村生态环境在社会空间维度实现自我调节功能,乡村难以形成自发的生态理念。因此,政府主导下的生态环境治理机制尽管能为乡村生态环境的改善注入强有力的资源支持与组织力量,但随着外在强制性力量的增强,社会空间行政化带来的问题开始出现。
在制度设计层面,存在正式权力组织对乡村生态环境治理大包大揽的现象。一方面,由于对农民生态环境治理参与积极性和参与能力不足的错误认知,地方政府在政策制定阶段往往低估了农民参与生态环境治理的积极性与能动性,农民仅被定位为生态行为管制的对象而非参与生态环境治理的主体。另一方面,由于缺少对乡村社会充分的调研与考察,对乡村自然条件差异化的了解不足,乡村生态环境治理方面存在灵活性不足的现象。依照标准化流程所设计的生态环境治理政策带有理想化色彩,不仅增加了不必要的治理成本,也存在额外的生态风险。从政策执行角度看,还存在地方政府过度干预乡村生态与生活的情况。如植被恢复、土壤改良等土地整治项目,有的地方虽然花费了大量人力物力与财力,但因为没有顾及当地的生态条件及农业生产习惯,土地质量不仅没有得到改良反而引发农民群众不满。政府的大包大揽导致乡村生态环境治理效率低下,同时乡村社会因过于依赖政府而失去内在的自主性与创新性。行政权力压制乡村自治性的后果就是农民意愿与生态需求得不到充分体现,自下而上的意见输送渠道受阻,削弱了乡村生态环境治理的精准性与有效性。
在基层自治层面,非正式权力组织的官僚化导致乡村生态环境治理的形式化与碎片化。村民自治组织逐步转化为科层化行政组织的附属机构,村委会作为基层自治组织由于正式权力组织的支配,又成为官僚体系中行政压力的延伸。非正式权力组织的官僚化在乡村生态环境治理领域的运行具体表现为两种情况。一是村委会成员缺乏积极性导致乡村生态环境治理的形式化。自村“两委”一肩挑推行以来,受上级党委指派的村支部书记兼任村委会主任,这种安排意味着村委会的主要负责人不一定是本村人;同时,部分村干部为了改善子女教育条件或居住环境而“不在村”。乡村只是村委会成员的工作地,而非生活之处,对他们而言,乡村生态环境治理只是工作任务而不是生活所需。部分村干部出于避责心理与路径依賴,无视乡村实际情况,以“痕迹主义”或“形式主义”的手段完成上级政府的任务安排,如乡村地区很多污染处理设置只有上级检查时才启用,在乡村日常生产生活中几乎不发挥实际作用。二是乡村生态治理无法形成内在的闭环监督机制。乡村自治组织包括村民会议、村民委员会与村务监督委员会,但现实中的村民会议与村务监督委员会往往流于形式,呈现村委会“一家独大”的状况,在落实生态保护政策时随意挪用资源,在反馈生态问题时欺上瞒下。此外,村委会在落实上级的生态政策时,面临“权责不对等”“权轻责重”的问题,村组织疲于应对日常事务,无力完善乡村生态环境治理的创新。
三、经典现代化逻辑偏差:乡村生态空间生产异化的内在机理
空间生产源于人类社会实践活动,我国乡村社会空间生产非生态化的背后,是“人的现代化”偏离了正确轨道。现代化何以产生偏差?在全球化的浪潮下,以西方发达国家为样本的现代化模式成为人类社会发展的主流,被称为经典现代化。然而,这种“西方中心主义”的立场,忽视世界发展的多样性与地域文化的特殊性[20],强调现代性人格中人的工具理性,忽视现代人的价值理性,无视人的全面发展需求及人文价值在治理中的重要性。在探索适合中国国情的现代化之路过程中,经典现代化所带来的局限性,如工具理性过剩、个体主体性异化与结构功能主义僵化等,不可避免地成为我国乡村空间生产非生态化的主要因素。
(一)工具理性过剩:空间生产“人—自然”生态二元对立的本源
马克斯·韦伯对工具理性与价值理性进行对比分析,指出工具理性完全理性地考虑并权衡目的、手段和附带后果,是物质积累的手段;价值理性对终极价值有着清晰自觉的阐述,将这些价值观念一以贯之地体现在具体的行动进程中,是人类实践活动的目的,二者本应是辩证统一的[21](P114-116)。然而,形成于二战后全球性工业化高潮阶段的经典现代化理论,简单地将现代化等同于工业化,过分强调效率理性。经典现代化逻辑下的现代人格是失衡的,人与自然的关系也因为被烙上资本与技术的印记而遭到破坏,“工具理性帮助人类成功地实现了对自然的支配,并同时加剧了人类对自然的破坏性后果”[22],导致人与自然的对立。
工具理性的思维渗透乡村社会空间生产,从农民个体到村干部及在乡企业的生态观念也发生了转变,在工具崇拜与技术主义驱使下,更容易盲目从事以效率为最高追求的空间生产实践,传统乡村空间生产中人与自然的关系从和谐走向对立。就普通村民而言,在农业生产与日常生活中造成的生态污染往往源于其生态环保意识的薄弱。以秸秆焚烧为例,比起就地焚烧,将秸秆运送至统一处理场所需要耗费更多的时间和精力,因此,部分村民无视相关禁令,仍然会固执地选择前者。就村干部而言,生态监管困境一方面源于村民不配合及资源局限性,另一方面源于其自身错位的发展观。个别基层干部抱有“先污染、后治理”的狭隘思想,认为生态环境治理必然影响经济增长效率,这种“牺牲绿水青山,换得金山银山”的价值观念使部分农村地区的环境保护流于形式。就乡镇企业而言,污染排放虽与不成熟的产业技术息息相关,但根本原因在于经营者的环境成本转嫁思想,即企业追求最大化盈利,而乡村社会承担生态后果。这类主体的存在看似提升了空间生产力,并贡献了巨大的经济价值,实质上破坏了人与自然空间的和谐共生关系。人的理性有两面性,工具理性能够奠定坚实的物质基础,价值理性同样不可或缺,唯有以充沛的生态人文情感中和过剩的功能绩效追求,才能真正实现人的全面发展。
(二)个体行为异化:空间生产“物质—精神”生态两难悖论的诱因
个体是人的基本存在形式,马克思指出人的发展有三大社会历史形态:生产力较为低下时,面对适应自然的压力,个体对他者的依赖关系是初始形态,个人从属于集体,不具备主体性;生产力发展到一定阶段后,依赖关系成为第二大形态,商品交换上升为社会关系的实质,虽然人获得了“自由”,却受到物的支配,这种片面的独立性是个体主体性的“异化”;只有人实现自身的全面发展,并能自由构建凸显其主体性的社会关系时,人类社会的发展才步入第三形态[23](P54-58)。西方发达国家主导所形成的经典现代化理论认为,经济增长的前景是无限的,这种对人类物质积累的过分乐观正是人的发展中第二形态的“异化”状态。列斐伏尔在日常生活批判理论中同样提及,个体的异化无处不在,“现代人”可能堕入消费主义、享乐主义陷阱,导致物质繁荣、精神空虚现象的产生[24](P60)。当经典现代化的观点随着改革开放传播到我国乡村社会后,这种异化的出现在一定程度上引发了乡村生态环境中精神文明与物质文明的不协调。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中的市场在国家宏观调控下对资源配置起决定性作用,资本的介入成为我国乡村振兴重要的资金来源。伴随政府对市场秩序的维护,资本正在逐步渗透到乡村空间资源的分配,市场与资本天然的功利性与逐利性不可避免地引致作为空间生产主体的个体行为异化。首先,对物质的过度依赖诱发农村地区的攀比之风,村民们将经济增长简单等同于人的发展,在投资消费、住房环境、社会地位与婚丧嫁娶等方面出现相互攀比现象,其后果是资源浪费、生态耗损、情感断裂与文化终结。其次,对个人自由的过分夸大使部分基层干部未能抵御资本“逐利”逻辑的侵蚀,沉浸于个人私利,利用职位之便谋取不法之财,进一步助长资本力量对乡村社会的宰割。最后,对商品交换的高度崇拜是投资者异化的主要原因,他们借助资本优势在市场竞争中私自占有农民田地、压榨小农经济经营成果,侵害农村弱势群体基础利益。虽然市场经济对优化乡村资源配置、激发乡村内生动力具有一定的推动作用,但在经济利益最大化逻辑下所形成的物质自由,使乡村在资源的肆意消耗中失去最重要的精神内核,失去特有的乡土文化与伦理价值,无法实现乡村空间的可持续生产。因此,需要以乡村伦理文化的复归为资本的无序增值框定边界,促进资本逻辑与文化逻辑、个体主体性与社会主体性的充分融合,从根本上破解物质丰满、精神匮乏的悖论。
(三)结构功能僵化:空间生产“行政—社会”生态协作困境的归因
结构功能主义是经典现代化理论的核心内容,旨在通过“功能分析的方法认识和说明整个社会体系和社会制度之间的关系”[25];其奠基者帕森斯认为“适应-目标实现-整合-模式维持”这四个功能性条件的满足是社会系统构建内在秩序并实现稳定的基础[26](P144)。结构功能主义对西方发达国家产生长达近二十年的深远影响,但过于肯定系统维稳功能而忽视了必要的冲突与社会中的非均衡,对内在性的过度強调使社会系统运行呈现保守与极化趋势,使经典现代化理论将传统与现代对立,将传统社会等同于与和现代社会相对立的、静止的、落后的社会,并且主张趋同化,认为“现代化的核心内容如工业化、民主化、新制度化等具有一定价值与意义”[27]。结构功能的僵化不仅造成乡村社会在空间生产中对传统生态理念的否定,更导致公共权力组织在运行上的官僚化与协作上的碎片化,以及乡村生态环境治理的真空化。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乡村社会的显著发展离不开地方政府科层制架构的理性与高效运作,但官僚化体系下的任务压力与问责风险固化了地方行政模式,这在县乡层级表现得尤为明显。基层治理中行政力量与社会自治的脱节,一定程度上体现了保守的结构功能主义弊端,具体表现为政府层级间的脱节、基层官员与乡村社会间的脱节及村民与村庄间的脱节。首先,在现有的条块结构下,信息不对称造成上下级政府之间的脱节,层级间沟通机制的不健全进一步导致“自下而上”的生态需求与生态安全信息输送渠道不畅,最终导致政策失灵。其次,在运动式生态治理模式中,基层官员面临上级政府与制度问责的双重压力,容易产生凡事求稳的“乌纱帽”思维,抱着“完成任务就是工作”的心态,在面对面广、点多、污染源复杂的乡村生态问题时,忙于各项政策执行而乏于因地制宜的变通与创新。现代性思维惯性下的基层官员大多追求经济指标与效率的完成,很难与乡村社会产生精神共鸣,对实际的乡村生态问题缺乏了解。最后,就乡村社会自身而言,村民与村庄间的脱节除了表现为因劳动力流失导致的农地荒芜、生态衰败,还表现为因“现代”村民的自我中心主义导致的公共精神萎缩。受现代性个体利益最大化的影响,村民的经济理性超越乡村生态的公共理性,既在自治层面上欠缺生态自觉与主体意识,又在协同治理中缺乏生态共识与参与积极性。乡村生态具有公共产品的特性,基层政府有治理职责,而生态问题的复杂性需要社会及村民的配合。因此,应基于整体性治理思维打破僵化的“稳定”性治理,将基层行政力量合理嵌入自治机制,充分利用行政资源重塑乡村社会基础,引导多元主体融入乡村生态空间的更新。
四、“生态—人文—政治”互嵌:基于中国式现代化的乡村生态环境治理框架
现代化作为人类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并非是单一线性的,现代化和传统也不是二元对立的;中国式现代化立足于中国特色,致力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在资本逻辑与人的逻辑张力中找到平衡点”[28],以突破经典现代化的困境,为人的现代化开辟新的道路。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题中之义,也是乡村振兴的必由之路。乡村生态环境治理应在持续提高生产力、促进经济发展的同时,激发乡村优秀传统文化的价值引领及基层政府与社会、自治组织的协同作用。因此,结合中国式现代化的本质要求,构建“生态—人文—政治”互 嵌的空间生产框架,是值得探索的乡村生态治理新范式。
(一)生态治理基础:融入价值理性以实现乡村社会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乡村自然空间二重化的根本原因在于人类社会实践中的工具理性过剩,将生态价值理性融入“人化”空间生产是当前的首要命题。中国式现代化主张“保护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29](P205),这构建了乡村社会生态治理工具理性与价值理性的一致性。空间生产工具理性与环境保护价值理性的兼容,是培育现代农民、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必要条件,要达成这一点,需要发挥政府各相关职能部门的协同能力、创新能力及立法部门的支撑作用。在乡村生态环境治理过程中,价值理性的回归与融入可以通过政策引领及制度监督与激励实现。
中央及地方政府应致力于实现我国乡村由“经济村”向“生态村”的转变,带领农民冲破传统产业结构的桎梏,走兼顾自然和谐与经济发展的乡村绿色生态经济道路,推动我国的生态乡村建设由“形式生态”向“内涵生态”转变。首先,中央政府应进一步细化生态乡村政策,为地方提供充分的财政资源与技术支持,为全国性“生态村”建设打下坚实基础。其次,环保部门应将“生态村”政策落实到位,并助力“生态村”模范试点的打造。生态乡村并非是几次专项行动或几处环保设施堆积而成的“表面功夫”,而是渗透村落内部、切实惠及农民的长期生态积累,同时,它并非是独立的环境污染整治,而是以自然环境保护为出发点,协同乡村经济、社会、文化发展的良性循环体系。因此,地方政府应依据当地乡村自然资源条件,培育具有地方特色的生态乡村。最后,宣传部门应充分利用传统宣传媒介与现代化网络媒体,扩大优秀“生态村”试点的榜样模范效应,号召群众支持生态乡村建设,鼓励更多村庄走上可持续发展道路。
立法部门应健全乡村生态建设法律体系,完善乡村生态污染监督机制与基层干部激励机制。首先,应细化乡村生态管理条例,以严格标准限制乡村地区农业、养殖业、工业等产业的污染物排放量,建立类似于“生态保护红线”制度的乡村环境污染底线制度。其次,应完善现有环境监督与审查机制,组建专业性环境审查小组,采用智慧技术与人力审查相结合的方式,提高监管效率,并配套设立不同种类污染的奖惩机制。最后,应提升基层执法人员的素质与能力,并充分发挥地方激励机制作用。上级政府要在定期对基层干部进行组织培训与工作监督、提升其管理素质与工作能力的基础上,加大对基层干部的正向激励。为避免基层人员在“权责不对等”处境与行政强压下产生避责行为,上级部门应主动给予生态治理绩效突出的基层干部以恰当的物质嘉奖与精神激励,引导基层干部发挥主观能动性与创新能力,因地制宜推进区域生态环境治理方案。
(二)生态文化力量:振兴乡村优秀传统文化以丰富农民的精神世界
我国乡村社会精神空间平庸化的现实困境主要缘于现代社会物欲增长下乡村传统“礼治”的消退及地方文化、家庭文化的式微;而“实现民族复兴,既需要强大的物质力量,也需要强大的精神力量”[29](P185)。因此,优化乡村生态环境治理,应实现乡土“礼治”文化的复归,将乡村文化中特有的差序性、宗族性及诸多非正式制度纳入规范的治理轨道。鉴于资本逻辑与个体原子化可能产生的偏差,传统村落的文化振兴应在地方政府引导的基础上,通过激发基层自治组织、社会公益组织及乡村人民群众的主体性与积极性共同实现。
应以乡村差序文化为突破口,利用“私人道德”价值观下的关系网络构建“集体道德”约束下的行为边界,精准定位乡村社会关系中具备高度道德感与责任感的角色,并以之为圆心向外辐射至关系网络的边缘区域。这里要关注乡村家庭中的青年人、优秀党员群体、乡绅乡贤及妇女群体等关键人群的作用。就乡村家庭中的青年人而言,他们普遍具有较高的受教育水平,易于沟通,村组织可定期传授青年群体环保知识与可持续农业生产技能,再通过他们进行以家庭为单位的教育传递,在血缘关系链接下重建人地和谐的家庭文化。就优秀党员群体而言,中国共产党是农民心中不可撼动的红色信仰。基层党委应鼓励并引导党员群体成为乡村人居环境保护模范,并将生态指标纳入优秀党员评比的考量范围,将生态教育融入党建教育。就乡绅乡贤而言,他们在乡土社会中有着不可替代的权威与社会地位。因此,村干部需与乡绅乡贤建立稳定联系,在生态环境治理过程中适时征询其意见,及时调整工作方法,为后续工作展开打下坚实的公信力基础。就妇女群体而言,她们是乡土社会关系中重要的“润滑剂”。村集体与当地妇联应充分发挥妇女群体的柔性特质,将必要的生态政策信息在她们当中普及,并让其在村内诸如广场舞、秧歌队等业余活动中扩散给其他人,实现政治与文化的有机结合。
应扶持乡村社会中具有正向引导作用的传统文化,帮助其形成社会主义现代化背景下的新型组织形态,并将其纳入多元治理体系。首先,地方政府需通过财政投入,帮助乡村地区修缮或重建具有集体意义与历史意义的古建筑,振兴现代化的乡村传统文化,并以优秀传统文化的复苏填补村庄非正式制度的空缺。例如,在中国古代村落中,村规家训具备高度的权威性与归属性,一旦有人违规,便会面临亲属、邻里的舆论压力。对于农民而言,这种内生性治理往往比刚性行政措施更具威慑力。其次,要给予成熟的本土力量以适当的公共地位,使之成为具备合法性的生态治理主体。这既有利于将行政部门的部分生态管理权力下沉,发挥地方权威对个体的约束作用,并完成“个人责任”至“公共责任”的转向,也有利于以本土文化的形式凝聚农民意志,进一步拓宽“自下而上”的乡村治理渠道。另外,处理好不同力量之间的关系,形成良好的合作交流机制,也是基层政府應持续努力的方向。
(三)生态制度优势:重塑乡村自治以发展生态治理中的全过程民主
生态文明建设与中国式现代化具有内在逻辑上的一致性,中国式现代化道路在提升乡村生态治理能力、推进人类文明新形态上提供理论创新与制度优势。随着现代化转型及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建设,乡村生态环境治理应适应时代变化,“既改革不适应实践发展要求的体制机制、法律法规,又不断构建新的体制机制、法律法规,使各方面制度更加科学、完善”[29](P17)。因此,优化地方治理机制,完善治理资源分配机制,并在此基础上增强农民主体的治理能力,重塑乡村自治的社会基础,是完善乡村生态环境治理体系的必要环节,其最终目的是形成以农民为主体,村自治组织、基层政府、市场与社会组织协同共治的生态空间生产结构。
要着手应对政府主导型环境治理模式的弊端,以市场与社会主体的资源和力量打破地方政府大包大揽的行政运行机制,借此为僵化的地方行政体制注入新鲜活力,起到完善并发展地方治理机制的作用。一方面,市场应起到供给资源、创新技术、树立生态农业标杆的作用。企业可与乡村产业形成互惠共赢的合作关系,这既能使市场竞争中的新能源、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新兴技术向乡村地区倾斜,进一步与乡村传统农业、种植业、旅游业、文化产业等相结合,形成生态友好的现代化乡村经济体系,又能使乡村产品以更成熟的形态流向城镇,助力城乡一体化进程。此外,市场可以与政府合作树立生态农业标杆,带动更多农民参与可持续生产,提升农民整体的市场参与能力与风险抵御能力。另一方面,社会组织应将技术、财力、人力等社会资源的凝聚工作放在第一位,成为社会大众与乡村对接的媒介通道,将各类社会资源精准对接至需要的地区,承担传播环保知识、传授绿色生产技术、普及国家法律法规等功能。例如,派遣志愿者上门一对一指导垃圾分类,在乡村设置志愿者流动站及技术学习平台,帮助乡村与农业类高校建立合作关系,通过网络媒体宣扬生态文明行为及带头模范人物等。
要重点激发乡村基层自治活力,重构社会信任体系,实现农民的组织化与全过程协商民主。一方面,促进“经济能人”向“政治精英”转变,形成乡村治理现代化过程中“自下而上”的政治参与。具体包括三个层面的引导措施:在经济层面,政府适当给予体制外精英及个体产业一定的经济补贴,为其主动的节能减排行为发放鼓励津贴,以激励当地企业树立人地和谐的企业文化;在社会层面,村组织通过村干部上门走访的方式,与经济能人达成合作,联手打造绿色经济榜样,并通过光荣榜、广播站等方式扩大社会影响力,吸引更多农民采取可持续生产模式;在政治层面,赋予部分具有较高威望的经济能人合适的公共地位,使之合理参与乡村治理,实现其向政治的转向。另一方面,通过将原子化的农民组织起来,达到强化乡村社会空间生产,限制行政异化之作用。首先,地方政府出台相应的种养补贴政策,稳固当地乡村精英的收入,吸引更多体制外精英回流并建立农民合作组织;其次,地方政府给予农民组织更多的政治话语权,完善农民与政府之间的利益表达机制;最后,基层政府与村组织做好对农民组织的帮扶与培育,引导其搭建内部自我教育机制,让农民能借由组织化平台获取更多的生态知识与技能,明确自身的政治参与权利与生态保护义务,最终实现农民生活取向由个体性逐利到集体化贡献的转变。
五、余论:走向多元价值融合的乡村生态环境治理现代化
空间生产非生态化的出现具有跨越国度的普遍性,从根本上看,这是因为在经典现代化逻辑的支配下,资本增值不仅导致空间生产追求经济利益最大化,还导致资本对政治的控制走向非生态化。当这种工业化的浪潮席卷我国乡村社会后,自然空间不可避免地经历了一段时间的盲目开发,生态系统被破坏;中国传统文化中天人合一的自然生态观也由于西方现代性的文化冲击而式微;原本基于自发型生态治理的社会空间因为乡村人口结构与理念的改变而成为真空地带。经典现代化的逻辑不仅是资本导向的,还因被赋予强烈的进步论色彩带来了传统与现代的二元对立[30],在乡村生态环境治理中体现为人与自然、物质与精神、行政与社会的背离及异化。
中国式现代化通过突破资本逐利性与经典现代化二元对立的桎梏,引领乡村生态环境治理转型。一方面,中国现代化是以人为中心,而不是以资本为中心的现代化,着力于人的全面发展、全体人民的共同富裕及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构建;中国式现代化蕴含着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生态观,既是中华文明的智慧沉淀,也是人类社会的共同价值追求。另一方面,中国式现代化“既有各国现代化的共同特征,更有基于自己国情的中国特色”,建立在中国优秀传统文化基础上,强调多元文化及价值理念的融合。这种融合在乡村生态环境治理中意味着,以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为依据构建生态文明的价值理性;以传统文化赋能现代文明为契机化解农业文明与工业文明冲突下的生态危机;以政府与社会的多元协同为基础完善乡村生态环境治理体系,促进基层政府、社会组织与村民自组织的有效合作,共同应对复杂的乡村生态问题。
乡土文明是中华文明的根,农业、农村与农民的现代化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關键,振兴乡村也是深入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工业化、城镇化、市场化的不断发展,为我国乡村空间生产机制变迁与乡村生态环境治理现代化转型带来新的机遇与挑战。结合乡村振兴战略的内在要求与中国式现代化的主要内涵,通过生态价值理性的融入、优秀传统文化的复苏及乡村自治的重塑,构建“生态—人文—政治”互嵌的乡村生态环境治理逻辑,有利于优化乡村地区空间生产机制和现代化治理逻辑,改善乡村自然生态与人居环境,有利于挖掘乡村传统人文价值、培育基层自治活力因子,并在此基础上形成集生态保护、文化复苏与政治参与于一体的中国特色乡村治理方案。因此,应遵循人类社会发展基本规律,尊重人类文明的多样性,探索彰显本土特色与生态智慧融合的中国式现代化道路,为全球生态安全与生态治理贡献中国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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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梅少粉
“Ecology-Culture-Politics” Embeddedness: the Modernization Transformation of Non-Ecological Rural Spatial Production
Lin Li, Sun Xuan
Abstract:Rural society is a comprehensive space that integrates ecological value, cultural value, and political value. The rural ecological environment in China has presented negative effects of non-ecological spatial production. The research will reflect on the actual difficulties of the dualism, mediocrity, and administration of rural ecological spatial production from three dimensions: natural space, spiritual space, and social space. Furthermore, the research can explore the deep-seated mechanism behind the alienation phenomenon, namely the “human-nature” binary opposition, the dilemma of “material-spiritual” and the embeddedness dilemma of “administrative-social”, which are caused by the logical deviation of classic modernization theories such as tool rationality surplus, individual subjectivity alienation, and structural functional rigidity. Based on the “ecological-cultural-political” embedded governance framework, we can form an ecological production and a modern governance plan for rural areas where ecological value rationality is integrated, traditional culture is revitalized, and rural autonomy is reshaped, to achieve harmonious coexistence of human and nature, coordination of material civilization and spiritual civilization, and the development of peoples democracy throughout the process. We should stimulate endogenous forces in rural areas, promote the construction of rural ecological civilization, help rural revitalization, and explore a Chinese-style modernization path with local characteristics and wisdom of Chinese civilization.
Key words:non-ecological rural spatial production, rural ecological environment governance, Chinese-style modernization, rural governa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