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教育公平视角下中小学教师权威的重构

2023-07-30 23:59王大磊
教育评论 2023年3期
关键词:权威公平教育

●王大磊 李 娜

进入新世纪以来,人们对教育公平、师生平等的呼声日益高涨,新教育公平逐渐出现在大众视野中。与之相对的是,在“自由意志”“人人平等”等充满美好愿景词语的裹挟下,教师权威的光芒逐渐暗淡。长期以来,人们总是闻“权威”色变,尤其是在学校这一特殊环境中,相对于学生而言,教师处于一定的优势地位,似乎不必再过多强调其权威性,这间接导致教师权威研究相对于其他教育理论研究而言仍处于研究的边缘地带。在传统教师权威不断受到冲击的大环境下,借助新教育公平浪潮,重构中小学教师权威,帮助教师群体理解教师权威生命力之所在,使其意识到提倡教育公平与维护自身权威并不冲突,具有时代意义。

一、新教育公平的内涵

教育公平不是新课题,新教育公平更不是为了标新。[1]它是对现有教育公平的内涵与外延的深化、拓展,通过转变原有研究视角,以期建构以“人”为核心评估域的新的公平理论。以往教育公平的研究重心落在外部、宏观层面上,关注教育资源的合理分配以保障教育起点公平,扩大教育规模以保障人的基本受教育权,重视入学机会的增加以实现“人人有学上”的愿景。现今我国义务教育已基本实现全面普及,如何保障“人人上好学”逐渐成为研究重点。新教育公平正迎合了这一关切。首先,新教育公平重在研究教育过程与结果公平,目光不再止于一味地增加教育机会上,而是追求更深层次的教育公平。其次,新教育公平注重教育内在质量的提升。效率与公平两手抓的口号并不能有效抑制教育内部资源向部分优秀生源倾斜,真正实现资源的最优化利用、形成高质量的公平局面还有待研究。最后,新教育公平更关照学习者的主观感受,是“涵盖诸如尊严、幸福、精神等隐性的‘教育系统内部’的教育公平”[2]。新教育公平重视发挥教育公平精神层面的价值,引导教育者更新自身的公平观念,让学生切实感受到被公平地对待并涵养合适的公平观念,为个体将来融入社会、造福社会打下基础。

二、新教育公平视角下教师权威的特征

(一)客观性与主观性相结合

教师权威是在教学活动中教师对学生产生的影响力,这种影响力主要来自两个方面:一是社会法律法规、学校规章制度赋予教师的权威;二是由于教师自身的教学能力、品格魅力等使学生由衷钦佩、顺从与认同。[3]由此可见,教师权威的存在有着政策、法理依据,从传统社会的“天地君亲师”到现代社会的“尊师敬长”,教师权威在不同的时代有着不同的表现形式,是客观存在的。在现代社会,教师权威的主观性日渐凸显。教师权威的大小、强弱更多取决于自身因素,如教师的人格魅力等。教育者对教师权威的认识是主观的,不同主体在不同的环境、客体、文化背景以及利益之下,对权威的理解、实施方式与程度是不同的。

(二)目的性与手段性相结合

在新教育公平视域下,教师权威具有强烈的目的性。本着“一切为了孩子,为了孩子一切”的教育理念,一切行使教师权威的正当手段,最终目的是与学生建立平等的对话关系,并对学生的公平观产生积极影响,教会学生与他人进行公平、高效的对话。当今社会贫富差距越来越大,加之处在自尊心敏感的青春期,学生极易感受到社会的不公与“恶意”,甚至产生悲观厌世心理,进而引发诸多不良后果。此时,如何恰当地行使教师权威以引导学生发展显得至关重要。教师权威绝不是为教师的私利行方便,一味以权力控制、支配学生,使学生惧怕与抵触。行使教师权威的目的正当性应当被教师考虑与重视。目的正当性有赖于手段的正当性。在学校教育中,教师这一主体应适度、多样化地行使教师权威,摆脱传统教师权威所提倡的强硬手段,削弱自身及他人对教师权威的刻板印象,在新型教师权威中引导学生这一客体身心成长至理想状态,具备适应更广阔的社会生活的德行。

(三)生长性与超越性相结合

人是一种生成性的存在,这根源于伴随人一生的“不完美”状态,它促使人不断地超越自我、创造自我,从而使人处于一种不断生成的状态之中。[4]在教育过程中,教师权威是生成的,而不是一成不变的,也不是绝对的。刚入职的教师,可能最初在学生中没有权威,但通过自己的不断学习、提高和锻炼,同样可以超越自我、发展自我,成长为有权威的教师。教师权威的超越性既指教师不断实现自我超越,也指对受教育者产生的积极的助长性影响。教师权威在教师自我提升的过程中不断加强,对学生发展也会产生愈加深刻的影响,且这种影响具有一定超越性。尤其是中小学阶段,由于学生年龄较低、心智未完全成熟,极易受权威人士的影响。学生在对教师的敬仰中,追随着教师的脚步,不断实现自我超越,最终成长为更具自主意识的人,实现“青出于蓝而胜于蓝”的超越性关系。

三、中小学教师权威现状审视

(一)教师权威存在的合理性遭质疑

随着新一轮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推行,以学生为中心的教学理念深入人心,加之现代社会提倡民主平等的新型师生关系、后喻文化的影响等,使得传统教师权威面临极大质疑与挑战。把教师权威归还于教育者,并不是为了维护“师道尊严,不可触犯”等盲目崇拜、神化教师的传统观念,而是让教师承担起引导学生学会自制的责任,必要之时行使教师权力施加惩罚、强制管制。教师权威不是用来压制学生的,就像树苗需要不断修剪才能成长为笔直茁壮的参天大树,教师权威存在的最大意义不过如此。学生诉求的自由平等,并非不受任何外力约束的。“所谓不受束缚,并不意味着做他喜欢做的事,而是自制以及善于有理智地行动和履行义务。教师的权威,恰恰就应该用来使儿童有这种自制。因此,教师权威并不是为了限制学生的自由,而是为了促进学生的自由。”[5]教师有权力也有义务,通过行使权威对心智尚未发展成熟、尚不具备承担某些不良后果的儿童与青少年进行训导与管束,发挥教育促进人理智发展的重要作用。

(二)教师的教育公平观滞后

就像价值总是与价值观联系在一起,公平总是受公平观的支配。[6]尽管教育公平的口号喊了许久,“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政策话语也已让位于“更加注重社会公平,大力促进教育公平”,但“效率优先”的路径依赖与实践惯性依然强劲。[7]部分教师的思想观念始终停在表层,并未深究我们教师如何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做到实质的公平。绝对的公平是空想,要求每一位学生达到相同的水准也不切实际。加德纳(Gardner)的多元智能理论认为每个人至少具有八项智能,每种智能的表现形式各异,这意味着每位学生身上的闪光点是不同的。反观现实,单一化的考核、评价方式驱使教师“分数至上”,被迫忽视了学生的特长所在;行政化的管理方式使教师忙于各种与教学无关的事,压缩自我提升的时间空间;互联网时代人际关系疏离感增强,师生关系紧张等,致使教师在教学工作中忽视公平的重要性,尤其是意识不到隐性不公平行为及观念给学生带来的负面影响。客观存在的教师权威使得教育者在学生成长过程中起着重要榜样作用,受教育者遭受不公,“施暴者”除了教师,还有可能是有意或无意识模仿教师某些不公正行为的学生。教师的公平观念不仅影响自身的行为,而且塑造着学生的公平观念,提升教师的教育公平观有着重要意义,而教师的公平理念发展受限,我们的国家、社会、学校都有着无法推卸的责任。

(三)教师感召权威的弱化

受中国古代优秀传统文化的影响,师德无疑被看作教师的立身之本。在自媒体时代,教师的一言一行都被无限放大。一则有违师德的新闻报道就能立刻把教师群体推至风口浪尖,被网络媒体“放大”的污点严重损害教师群体的声誉,进而激化师生、家校矛盾。在教师失当行为的报道中,最大争议在于教师是否有权力体罚学生。尽管国家高度重视这一争议,出台了《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等相关文件,但在实际施行中,惩戒的尺度仍旧难以掌握,这导致部分教师直接放下了手中的戒尺,模糊了赏罚,令学生信服的那股力量随之削减。对多媒体等教学设备的单一、频繁使用,使得教师的教学风格趋同,课堂枯燥乏味且缺乏与学生的情感交流,师生之间愈渐加深的疏离感导致教师权威的旁落。“没有了对话,就没有了交流;没有了交流,也就没有真正的教育。”[8]对话与交流是教学相长的过程,也是师生之间互相依赖、关怀、信任的过程。作为新教育公平的践行者,仅依靠知识上的权威已不足以感召学生,令人信服的教师权威重在“感”来,而非“召”来,未来教师由真诚的“感”出发进而“召”来自身权威不失为一条路径。

四、新教育公平视角下中小学教师权威的重构途径

(一)凝聚团体共识,彰显法理权威

个人权威影响集体权威,每位教师都应意识到不可轻易放弃权威,合理行使权威,在明晰教师权威的正义性的同时提升自身威信,彰显教师群体的法理权威。随着“双减”政策的落实,教师从教师职业市场化、知识商品化中得以突围。首先,全体中小学教师应从内部团结起来,合理行使法律赋予教师这一群体的权威。在集体权威中培养个人权威,理性行使个人权威以塑造令人信服的集体权威,共同抵御信息化时代给教师群体声誉带来的负面影响。其次,政府应通过相关制度引导教师共同体治理,形成共同体约束,唤醒教师的公共精神。教师群体是有共同思想、价值和道德情操的职业共同体,他们有“代君泽民”的集体记忆和“行为世范”的职业信仰,具有共同体治理的重要条件。[9]教师于共同体中培养职业激情,认同并践行自身法理权威,互相监督与学习彼此行使权威的场合与形式,让面目一新的教师权威从内部获得生长力量。最后,教师应积极学习新教育公平理念,关注教育内在公平,关注学习者的切身利益。教师应认识到自觉行使权威,以权威捍卫公平是岗位职责所在;认识到教师权威的艺术在于既不会因权威的塑造而有损学生的自由,也不会因过度的自由而有损教育的根本价值;[10]认识到教育公平事业始终为国家健康、可持续发展提供着持久动力。

(二)转变教育理念,强化专业权威

新教育公平强调,平等分配带来的能力至上主义并不是真正的公平,因为“人际相异性”是客观存在的,教育公平亦不是追求人人一样的教育克隆。[11]教育工作者应及时转变教育理念,用自己的教育机智去发掘孩子们独特的闪光点,引导学生将自己的潜能最大化、最优化发挥出来,体会到成长的喜悦,实现身体与心灵的健康发展。有观点认为,学生失败是因为他们感到我们认定他们失败,是我们教育工作者在散播“不公平”的观念。[12]中小学教师应当学会用专业权威肯定学生的优点,而不是否定其努力的意义,尤其是身处不利环境的中小学生,教师积极、正面的反馈对其心理发展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新教育公平更为强调教师应重视受教者的主观感受,从教育本体出发,以高质量的教育和实质性的公平为两翼,让每一个人都能享有适合自己的优质教育。[13]学生成长的过程是教师专业权威不断提高的过程,亦是教师自我价值实现和生命意义建构的过程。在新教育公平观理念下,中小学教师应从过去关照少数优等生向关照全体受教者转变,从培养整齐划一的“好孩子”向主动甄别学生差异、重视个性的培养转变,从有意或无意识传递不公向时刻以反思性、审辩式的思维审视社会与教育中的不平等转变。中小学教师唯有随着时代发展不断更新既有观念,在不断探索专业化发展的道路上,用先进理念武装自己,才能为教师权威注入新的活力,避免成为众矢之的,为祖国的发展培养更多储备人才。

(三)践行伦理关怀,重拾感召权威

诺丁斯(Noddings)认为,关怀伦理不仅是人类的主要伦理,而且“学会关怀”是教育的主要目的。“每个教育机构、每种教育努力都必须以保持和增强关怀作为主要目的。”[14]这一思想光芒在人工智能飞速发展的时代格外闪耀,在这一时代,师生由于彼此的道德和生命联结得以继续共在。[15]首先,在运用智能设备教学时,教师不能让眼前的一方屏幕成为阻断彼此心灵交流的鸿沟。中小学教师在开展教学活动的过程中应重视师生间的教育性对话,让教育回归本质,实现双方道德品质的提升和生命的成长。其次,教师是最了解学生学习情况的人,教师自身及相关部门都应重视提升教师的领导力,教师应积极、相关部门也应鼓励其参与学生相关工作的决策,制定出真正契合学生学习与生活的人性化方案,而不是千篇一律的条条框框,把学生与教师都视作没有丰富心灵的执行机器。最后,将伦理关怀作为教师责任的一部分,是“新教育公平”观对教师群体提出的新要求,以期帮助学生从“再生产”中突围,建构反思性的社会角色,更好地服务于我国教育公平事业。中小学教师在日常教学活动中,在与学生进行交流时,应有意识地关切学生的背景,因为他们身上带着与生俱来的多元化的文化印记。如果教师能及时体察,既能少走弯路,对症下药,也能与学生建立更为亲密的关系,强化自身的感召权威,更高质高效地开展教育教学工作。

综上,随着教育公平事业的纵深发展,中小学教师在传递教育公平理念中发挥的作用理应得到足够重视。在新教育公平理念的指导下,为中小学教师权威注入新的活力,既迎合了新教育公平要义,即维护教育过程公平,将教育公平的发展重心转移到“人”的身上,又通过更新教师的公平理念,推进高质量的教育公平事业发展,培养适应现代社会生活的新青年,推动整个社会朝着更公平、公正的方向前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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