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晏成
(河南师范大学商学院 河南,新乡 453007)
产业组织理论指的是在市场不完全竞争的前提下,采用微观经济学理论对企业行为及市场结构进行研究,研究内容涉及到企业关系结构状态、发展规律及性质等方面,该理论属于经济理论。“产业”具体指的是与生产存在密切服务及替代产品的企业集合,产业中的企业与市场之间的关联及组织状态便是产业组织。产业组织理论研究的重点为:在对市场体系竞争力实施保护的基础上,对“规模经济”给予充分应用,整体而言,就是在既定的情况下,投入不同的生产要素,使资源配置达最优化,不仅要积极正向鼓励市场竞争,并且使其与在竞争中不断吸收科学经营管理经验,促进自身技术的进步,为企业获得可观的经济收益带来源源不断的动力,与此同时,加大对规模经济使用力度,将其作用发挥最大化,以缩减企业各方面资金投入,防止由于竞争而引发的低效率现象发生。
交易费用可以从字面上理解,即在交易期间出现的全部费用。依据交易费用发生的时序不同,其涉及到费用涉及到交易目标和价格费用、还价费用、交易合同费用以及监督违约费用等。基于市场经济,农户在获得农业生产收入期间,需要支付相应的成本,该部分成本成为农户家庭经营市场交易成本,是农户运用市场体系进行生产及供应等环节产生的费用,其包含策划、执行及监督市场交易等成本。但需要注意的,由于我国多数农民文化程度偏低,加之缺乏分析市场信息能力不足,最终导致农民信息与市场信息不对称的问题出现,致使农民在收集市场信息、寻找合作伙伴等方面产生大量的交易费用,直接影响农民收入。
1.3.1 比较效益论
在国民经济中,农业是其基础,但其属于弱质产业,且效益偏低,究其原因,导致此种状况的主要原因是农产品各环节产生的增值归属与工业级贸易等部门,如产品加工、运输及销售等,不利于农民收入增长。我国一些经济发展较快的区域,部分企业家组织和引导农业产业化经营,同时因为我国农业劳动力费用相对较低,使得农产品加工企业拥有一定的优势,加工资金投入低且增值率高,在农业产业化发展期间,农业生产率与城市工业对比而言,农业生产率增长速度更快。农业产业化经营不仅使农业生产率增长速度加快,并且产业链逐渐延长,农产品附加值明显提升,极大程度改善了农业比较收益,对农业从弱质产业向强势产业转化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1.3.2 市场竞争论
我国农业在发展中,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农民经营具有分散及独立的特点,而市场经济属于强者经济,导致农业在市场竞争中始终处于弱势,进入社会化市场的难度较高。在农业产业化经营的背景下,农业参与者呈现多样化,包含农户在内的联合经营主体应运而生,在以龙头企业为核心的前提下,形成新的合力,农民在农产品生产及加工等各个环节进行社会化大生产,有效改善了农户在市场中的弱势地位,以平等的身份参与到市场竞争中,如贸易合作伙伴及法人等,可获得市场交易带来的收益。农业产业化经营过程中,市场主体包括企业、农户和其他参与人员,该主体以联合的方式参与到市场竞争中,不仅可明显增强农业生产效率,还可有效缩减加以成本投入,进而获得理想的市场占有率及成本利润率。
农业产业化在发展过程中,将市场作为导向是其发展的基础条件,充分发挥市场机制效用,不管农业产业化采用何种经营模式,首先需要改善农民在市场中的弱势地位。依据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确保农业产业化经营得到落实,最大程度上发挥组织优势,以强化市场绩效,促进小农户和大市场之间的深度结合,强化农业比较优势,将农民市场交易风险最小化,改善农产品难卖的状态,使农村生产收入更加稳定。在以往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中,农业往往直接与市场交流,但是因为农户自身量较弱,还价能力有效,加之缺乏科技素养,导致农户不能及时且有效的洞察市场潜在风险,更加无法有效规避风险,最终导致农产品市场萎缩、农民增产却不增收等问题发生。在农业产业化经营的环境下,农户与规模化企业联结,共同进入到市场竞争中,在提升农业比较收益的同时,使农产品市场竞争力得到大幅度提升。此外,企业在经营期间具备较强的洞察力,可指导农户结合市场需要来选择农产品种植类型,不仅保障了农产在市场中的销售量,并且还可显著降低农民在市场交易中的成本投入。在风险共担及利益共享的联合机制,缩减了农户交易风险,为农户获得稳定的收入赋予了有力保障。
农业产业化经营对不同的生产要素获得高收益起到了促进作用,在提升农产品附加值的同时,改善了农村经营模式,即从粗放式经营逐渐转化为集约化经营模式,结合市场需求,针对性的安排生产,使农民生产经营资金投入和风险降低,提升农业生产效率,农业生产向规模化发展,农业比较效益明显增加。
首先,在农业产业化经营期间,农户在安排生产时应将市场需求放在首位,依据合同售卖农产品,避免了盲目农业生产问题发生,同时减小了农产品交易费用。其次,农业产业化对生产经营向专业化和区域化发展起到了促进作用,为科教兴农的实施提供了有利条件,使先进设备及技术在农村得到普及化使用。最后,农业产业化建立包含农工商及龙头企业在内的联结化经营模式,使家庭经营进入到大市场中,在将农民组织化程度提升的基础上,使以往小农户生产转化为社会大生产。
市场需求是农业产业化发展的导向,合理延伸农业产业链,可将相关行业有机结合,如工业、服务业以及农业等,改变农业地位,形成农产品加工及销售与一体的经营模式。从产前理论视角出发,农民在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期间,运用不同产权参与其中,如土地、资本及劳动力产权等,可减农业生产资金投入,同时还可降低经营风险,使农民获得稳定的经济收入。此外,农民还可得到非农业收入,如劳动力报酬、土地租金等。首先,工资收入。到目前为止,在农业产业化经营过程中,农产品加工业具有原料分散、科技含量低以及需要大量劳动力等特点,是劳动密集型产业,可使农村劳动力获得更多的就业机会。不仅如此,农业产业化发展期间,还可带通第三产业的发展,如商业、运输业等,其同样可以为农村剩余劳动了提供就业机会。不难发现,农业产业化发展可使农业产业链延长,吸纳农村劳动力,使农民获得稳定的工作收入,增加农民非农业收入。其次,土地租金收入。由于农业产后化生产具备国模化生产特点,为此,生产基地是其完成生产的基础因素。现阶段,我国农业产业化经营基地分为以下类型:其一:国家或地方政府建立生产基地;其二:企业通过村组织或与农户直接签署土地租赁合同,建设生产基地;其三:龙头企业建设的基地。不难发现,前两种生产基地在建设过程中,均与农户息息相关,需要与农户签署农产品种植及收购等相关合同,从而保障农村获得稳定产品销售收入。企业在基地建设完成后,其使用的经营方式为有以下两种:(1)雇工经营模式,企业独自建设生产基地,以雇佣的方式使区域农民进行农业生产,农民可获得相应的工资收入;(2)“反租倒包”的经营模式,也就是企业租赁的方式获得农户土地,从而建立基地,之后采用发包的模式,使农户依据企业技术要求实施农业生产,该种经营模式,农户获得的报酬远远高于自身种植的收入。
第一,农业商品化程度有待提升。在我国,多数区域农民依然处于自给自足的状态中,对于增加收入方面的意识不高。有关资料证实,我国农村居民的人均收入差距较大,主要是因为农业商业文化偏低,农村品生产数量大,可是产品售卖价格低,导致农民收入无法提高。
第二,农产品加工水平低,其是影响农民收入的关键原因,正是因为我国农业加工水平低,不能有效呈现产品附加值,最终导致消费者不愿购买农户品。但值得注意的是,近些年,我国人均GDP 呈现了逐渐攀升的趋势,消费者在注重产品本质的同时,对产品存在的外在价值关注度日益提升。然而,我国人均消费水平虽然出现了明显提升,可农民的收入并没有显著的增长,出现了产品供大于求的局面。
第三,种植分散,农民在种植农产品过程中,没有统一的人员实施管理,无法形成规模化种植。此外,由于农村获得信息的渠道单一,导致农民不能在第一时间掌握农产品在市场中的价格变化,售卖价格低收入自然不能提高。
第一,“市场+农户”模式,该种模式下的市场与普通市场不同,其指的是商品交易的具体场地,属于狭义市场。市场可以为农户销售产品提供摊位,社区可以为农户提供直通车,而市场和社区可收取相应的费用,农户可直接销售农户品,如此在提升农产品价格的基础上,还可激发农户农业种植的主动性。第二,“基地+农户”模式。在建设基地过程中,以下两种方式较为常见,其一为国家和地方建立、其二为专门的企业建立。国家和地方在建设基地过程中,有关部门会主动与超市及农民市场等签署销售协议,农民在基地种植农产品时无需担心销售产品滞销等问题,并且农产品销售价格会有所提升。专门企业建设基地期间,企业往往会与区域居民形成雇佣关系,农民从事农产品种植,企业定期向农民发放工资。此外,农民可租赁企业基地,企业为农村种植方面提供技术指导,当农产品成熟后,企业协助农民销售产品,在此过程中企业可获得相应的收益,但需确保农民收入不受影响。
在不断的发展中,农业产业化材料价格持续上涨,加之农场品市场整合,农民收入呈现上涨趋势。相关政府部门在此期间,应开展与农产品种植有关的培训,并引导和鼓励农民积极参与到培训中,让农民了解更多的市场信息,学习和掌握前沿的种植知识及技术,同时定期让技术骨干人员到农村视察,帮助解决农民在种植期间遇到的难题,以提高农民收入。
目前,我国农村经济发展速度有待提升,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落后,是导致乡村与城乡发展出现较大差距的主要原因。若想进一步提升农村经济发展速度及农民收入,在重视农业方面的投资同时,还需加大农业产业化发展力度,建设新农村,从而使农村基础设施不足的状态得到改善。在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过程中,农村投资是其不可或缺的因素,其对改善农村基础设施状态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而农业产业化发展是农村基础设施优化和完善的关键,在不断的发展中,以往的农业生产模式显然无法适应当前农业产业化发展需求。因此,应加大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关注度,逐步完善基础设施,为农业产业化发展提供有利条件。
农业产业化可以有效提升农民收入,但是由于农村区域不同,其经济发展水平及资源等方面存在一定的差异,致使各农村区域农业产业发展水平不尽相同,给农民收入带来的影响也会有所不同。为此,在农业产业化发展过程中,应将实际发展状态作为着手点,遵循因地制宜的原则,在充分考虑区域资源优势的前提下来选择主导产业,持续创新和优化农业产业化发展模式,探索出更多满足区域资源及环境的发展方式,进一步促进农业产业化发展效率,使农业产业化更好的推动区域经济发展,实现农民增收均衡的发展目的。
第一,农业产业化经营在实施期间,应有效评估区域资源优势以及区域条件,精准判断区域市场信息,在此基础上,对区域农业产业化结构进行适当调整,使主导产业所具备的资源及区位优势得到充分发挥,提升农产品在市场中的竞争力,强化农业产业化生产质量和效率。
第二,在对产业和产品项目进行选择时,在对农业产业化经营经济效益加以考虑的基础上,还应注重产品生产及项目落实期间对环境及社会产生的效益,而后选择的主导产业,确保主导产业可以满足区域资源及环境条件的要求,防止出现资源浪费的现象,提升产业化效率,进一步推动区域农业发展速度及提升农民收入。
结合区域面板数据模型评估结果不难发现,我国东部和中部区域农业产业化发展速度较快,因此应对成熟的农业产业化经营模式进行充分应用,不断研发出更多的农产品加工工业,在落实科学管理模式的前提下,逐步完善农业产业化运行机制及,使农业产业化生产效率持续提升,保障农民有稳定的收入。与此同时,还应带动农业劳动力进入到农业产业化流通及加工等领域,使农民获得非农业收入。对于西部区域,因为其自然条件给农业发展带来资源,想要提升农民收入,应挖掘和应用区域资源优势,延长农业产业链,发展特色农业,只有这样才可提升农民经济收入。
5.3.1 整合各项资源,促进我国农业产业化组织规模化发展,改善农民增收状态
农业产业化在发展过程中,农业产业化组织是其重要载体,其在农业产业化发展中存在多种功能,例如开拓市场、引导生产以及扶持服务功能等。在我国农业产业化组织模式中,龙头企业带动型是其重要的构成部分,若想要进一步提升农业产业化发展水平,需要加大对龙头企业建设重视力度,促进龙头企业规模化发展,拓展农业产业链,提升农产品附加值,丰富农民经济收入渠道。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规模化发展可以提升其在市场竞争中的核心竞争力,加大企业在市场中的占有率,从而获得可观的经济效益,而参与合作的农户经济收入也会随之增长。在推动龙头企业规模化发展过程中,可从以下方面着手:第一,加大龙头企业与乡镇及民营企业间的关联度,鼓励和引导龙头企业重点发展农产品加工、运输及销售业,不断拓展经营范围,创新和优化生产技术强化企业市场竞争能力,使其成为规模化的龙头企业。其次,结合区域相关政策,发挥区域独有的优势,鼓励龙头企业开发出具有当地特色的农产品。最后,加大对龙头企业创新科技的支持力度,引导龙头企业与科研及教学等单位进行合作,共同建设高科技示范基地,以增强龙头企业市场竞争力及农产品加工科技含量,为企业规模化发展奠定基础。
5.3.2 完善农业产业化利益联结机制,确保农民收入稳定增长
在进行生产交换以及合作等活动时,体制机制建设是其基础,而农业产业化发展同样如此,完善利益联结机制,不仅是农业产业化发展的核心内容,并且也是其内在动力,其可将农户与农业产业化组织的利益风险分担及利益共享等问题给予有效解决。所以,只有将利益联结机制加以完善,才可进一步保障农民收益,促进农民与产业化组织的协同发展,加速农村经济发展速度,实现农民收入增加的目的。
我国是农业大国,而农业问题与国际民生息息相关。伴随着新时期的到来,如何有效提升农民收入,成为了党和国家农村工作的重点内容,在“三农”问题中,农民增收是其核心问题,对于该问题的解决方法,始终是学术界争论的热点。本文分析了我国农民收入难以提升的影响因素,探讨了农业产业化发展给农民收入带来的影响,并结合农业产业化发展提出了促进农民增收的建议,希望对提升农民收入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