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勤福
从考古发现来看,夏朝有了相当规范、成熟的礼仪制度,已经发现的大量物化的资料可以证明。这些物化资料主要包括墓葬、祭祀遗存、礼仪性建筑以及种类繁多的礼器等。例如,都城建筑体现出礼制的规范。据绝大多数专家的意见,规模庞大的二里头都城遗址属于夏朝都城,其中有大量宫殿,也有祭坛遗址。
众所周知,祭祀是古代中国礼制中最为重要的内容,所谓“国之大事,在祀与戎”。古人祭祀的目的是与祭祀对象进行沟通,以求得庇佑。从二里头都城遗址来看,它存在祭祀区,出土了青铜礼器、玉礼器、陶礼器,祭祀区与都城内其他大型礼制建筑,共同构成了夏王朝作为王权国家的重要标识物,成为青铜时代礼乐制度的重要内容。有研究者认为,二里头文化时期已出现了明显的礼器组合和数量关系,形成青铜礼器、玉礼器、陶礼器等成系列的礼器群。
大致说来,二里头文化三期以后墓葬中的礼器组合“往往是青铜器与陶器、漆器相配伍”,“铜礼器与其他质料礼器搭配成组,主要是铜爵(或加铜斝)与陶盉、觚的组合,铜爵与陶爵、陶盉组合也常见”,甚至有学者认为,二里头文化时期是礼器系统确立以重酒器组合为核心的礼器组合。这些都表明二里头时期已经形成了比较规范、等级分明的礼制,标志着华夏文明结束多元纷乱的王国礼制时期,进入多元一体的王权礼制时代,一个以中原文明为中心的王权礼制演进线路开始形成,并为后来的殷周礼制奠定了基本格局。
现已发现的,属于二里头文化的遗址有500余处,大致以二里头遗址为中心,分布在以豫西为中心的黄河中游地区,范围大致是直径200公里左右。换句话说,这一地区是夏王朝直接统领的区域,其间接控制区域自然还要扩大一些。鞏义花地嘴遗址中“新砦类遗存”属于夏文化范畴,目前发现环壕、祭祀坑、房址、灰坑及陶窑等,其中玉器有钺、铲、璋和琮等,表明它是一个相对独立的居住聚落。它也拥有祭祀坑,说明居住这一区域的人们有祭祀权。由于它属于二里头文化类型,那么它一定与二里头遗址的祭祀存在着某种必然的联系。进而,其祭祀方式必定是二里头都城遗址的某种“翻版”,具有一定的规范与要求,而不是以往王国时期那种独立的自成体系的祭祀礼仪形式。又如巩县稍柴遗址一期、煤山遗址一期,它们时间大致与二里头遗址相当,也出土了大量组合式的陶器,然无青铜礼器,这说明这些地方的祭祀与二里头祭祀有着等级的差异。由此可以确认,王权礼制是以中央王朝礼制为标准,向周边管辖地区扩散的一种礼制形式,它有统一的礼制规范、确定的礼仪形式和礼制的等级差异。换句话说,这种礼制形态是以王朝中央的礼制为标准实行的,其礼制实施主要范围在都城及王所掌控的区域,而各地行用的礼仪则有等差。
商代国家结构至今无定论,其实观点分歧并不影响对商朝礼制的判断,因为在现存的甲骨文中,可以相对清楚地了解商代的礼制。周朝则有金文,也容易识别出周代礼制的情况,同时还有一些传世文献可予资证。
《尚书·盘庚》中盘庚自称“予一人”,甲骨文中商王自称“余一人”,胡厚宣先生指出两者都是至高无上、唯我独尊的君主称谓。甲骨文记载各地向商王贡献龟甲、巫、牛、女子、象牙、贝及人殉,这是明确的朝贡之礼。陈梦家指出王者既为政治领袖,又为群巫之长,有学者指出“王占曰”即是王代表神说话。显然,商王极力通过对卜筮的掌控和垄断,兼世俗政治与宗教权力于一身,达到集中王权的目的。从考古而言,已经发现商朝都城及其他城市,也发现祭坛形制,各种建筑的布局、规模具有明显的等级差异,同时盛行人牲、人殉。这种王权与神权的紧密结合以及王权对神权的高度依赖,佐证商朝已经有了比较完善的礼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