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楠
据深交所披露,贵州黔通智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黔通智联”)的首发申请自2021年12月31日获受理以来,先后三次因财务数据过期而中止审核。截至目前,黔通智联IPO进程仍停留在问询审核阶段。
2020-2022年(下称“报告期”),黔通智联营业收入持续下滑,净利润和扣非归母净利润在2022年也开始出现小幅下滑。
从业务构成来看,黔通智联主要业务包括智慧交通ETC产业链服务和智慧交通数字化系统服务。报告期内,公司这两项目业务的收入变化路径却是相背而行。
报告期各期,黔通智联智慧交通数字化系统服务业务收入分别为0.66亿元、1.14亿元和1.63亿元,2021年及2022年,业务收入同比分别增加72.46%和43.21%。
报告期内,黔通智联智慧交通数字化系统服务业务收入尽管处于快速增加中,其在2021年及2022年的同比增速甚至高于智慧交通ETC产业链服务业务收入的同比下滑速度,奈何公司智慧交通数字化系统服务业务收入的基数太低,其增加额还不足以弥补公司智慧交通ETC产业链服务业务收入的减少额,从而令公司营业收入在报告期内处于持续下滑之中。
从数据来看,报告期内,黔通智联智慧交通ETC产业链服务业务收入的持续下滑主要是由于该业务收入中占比较高的ETC发行和客户服务及ETC收费系统解决方案的业务收入出现了大幅下滑。
报告期各期,黔通智联ETC发行和客户服务业务收入分别为2.8亿元、1.58亿元和0.69亿元,在智慧交通ETC产业链业务收入中的占比分别为28.66%、37.17%和19.19%。受经济下行和ETC渗透率的影响,2021年及2022年,公司新增办理的ETC客户数量下降,导致公司ETC发行和客户服务业务收入同比分别下滑43.53%和56.25%。
报告期各期,黔通智联ETC收费系统解决方案业务收入分别为6.74亿元、2.5亿元和2.47亿元,在智慧交通ETC产业链业务收入中的占比分别为69%、58.8%和68.65%,2021年及2022年,公司ETC收费系统解决方案业务收入分别同比下滑62.89%和1.07%。
黔通智联表示,2021年,公司ETC收费系统解决方案业务销售收入较上年下滑 62.89%,主要原因为2020年公司 ETC门架相关的设备设施销售收入金额较大,相关智慧交通机电设备的生命周期一般为5-8年,该设备销售收入存在阶段性特点。2022年,公司ETC收费系统解决方案业务营业收入较上年下降1.07%,主要原因是受ETC车道收费系统一体化解决方案设施销售收入下降影响所致。
值得注意的是,报告期内,黔通智联的营业收入在持续下滑,而其应收账款及逾期应收账款却是在节节攀升。
报告期各期,黔通智联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分别为2.64亿元、4.08亿元和5.04亿元,2021年及2022年,公司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同比分别增加54.44%和23.63%。
报告期内,黔通智联营业收入和应收账款期末余额的不同变化路径,导致公司营业收入中,应收账款的比例逐年快速增加。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在营业收入中的占比分别为47.89%、75.68%和95.17%。
此外,伴随应收账款期末余额的持续攀升,黔通智联逾期应收账款的规模也在不断增加。报告期各期,公司逾期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1.56亿元、3.24亿元和4.14亿元,在应收账款余额中的占比分别为58.97%、79.52%、82.1%,2021年及2022年,公司逾期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同比分别增加108.25%和27.64%。
通常,一个公司往往是通过增加应收账款规模来推动公司营业收入规模的增加。但黔通智联在增加应收账款规模的同时,营业收入却是逐年下滑。
更值得关注的是,报告期内,黔通智联应收账款持续增加的同时,逾期应收账款也在不断攀升,而且逾期应收账款增加速度还要高于应收账款。这意味着如果公司未来回款措施不力或者相关客户的财务状况发生恶化,那么黔通智联面临的应收账款回收风险将大幅增加。
贵州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下称“高速集团”)是黔通智联的控股股东,同时还是黔通智联的主要客户和主要供应商。
据招股书披露,报告期各期,高速集团分别为黔通智联第三、第一和第一大客户,销售主要内容为ETC车道收费系统一体化解决方案和行业网络基础设施服务业务,销售额分别为13472.1万元、17347.39万元和18221.5万元,在营业收入中的占比分别为12.84%、32.19%和34.39%。
报告期内,黔通智联对高速集团的关联销售规模及其占比在持续走高。因此,两轮问询中都对黔通智联对高速集团关联销售的公允性和合理性提出质疑。
可是在首轮问询回复中,黔通智联对高速集团的关联销售额又有了新的说法。
首轮问询关于对高速集团关联销售占比情况的回复中披露了黔通智联各细分业务对高速集团的销售额及销售占比,整理这些数据可计算出,报告期内,黔通智联对高速集团的销售额分别为13472.1万元、17326.18万元和18221.5万元。
不难看出,关于黔通智联在2021年对高速集团的销售额,首轮问询回复和招股书的披露结果出现了不一致,二者相差21.21万元。
报告期内,黔通智联不仅向高速集团提供产品和服务,还向高速集团采购产品和服务,主要采购内容为ETC车道收费系统一体化解决方案项目所对應的收费车道机电系统改造劳务工作、车道硬件维护辅助服务,以及与行业网络基础设施服务对应的高速公路通信服务相关的设备设施及其维护服务。
招股书“关联采购”显示,报告期各期,黔通智联对高速集团的采购额分别为14795.53万元、2050.74万元和870.83万元。
同时,招股书“主要供应商情况”显示,2020年及2021年,高速集团均为黔通智联的第二大供应商,黔通智联对高速集团的采购额分别为14795.53万元和1963.14万元.
也就是说,关于黔通智联2021年对高速集团的采购额,招股书业已提供了两个不同的答案,二者相差87.6万元。
不过,黔通智联对高速集团的采购额似乎还不止有这两个结果,第二轮问询回复还提供了另外的说法。
第二轮问询关于“客户与供应商重叠的合理性”的回复显示,报告期各期,黔通智联对高速集团的采购额分别为14854.16万元、2109.9万元和922.73万元。
这比招股书“关联采购”的披露结果分别超出58.63万元、59.16万元和51.9万元。
也就是说,报告期内,黔通智联对高速集团的关联销售额和采购额,相关信披文件均无法提供唯一的答案。而且,黔通智联存在的信披疑问还不仅限于此。
两轮问询都要求黔通智联披露其与高速集团在各细分业务类型下的关联销售具体情况,但关于ETC衍生服务和ETC发行和客户服务两个细分业务收入的回复内容却令人甚是迷惑。
首轮问询回复显示,报告期各期,黔通智联ETC衍生服务业务收入分别为2286.84万元、1716.36万元和4377.58万元,其中,对高速集团的关联销售额分别为零元、零元和0.86万元;ETC发行和客户服务业务收入分别为2.8亿元、1.58亿元和6913.93万元,其中,对高速集团的关联销售额分别为零元、零元和3.82万元。
可是,第二轮问询回复却显示,报告期各期,黔通智联ETC衍生服务业务收入分别为零元、零元和4377.58万元,其中,对高速集团的关联销售额分别为零元、零元和0.86万元;ETC发行和客户服务业务收入分别为万元、零元和6910.11万元,其中,对高速集团的关联销售额分别为零元、零元和3.82万元。
这意味着,关于黔通智联在报告期内的ETC衍生服务和ETC发行和客户服务的业务收入,两轮问询回复各有各的说法。
对于上述信披疑问,我们期待尚处于问询审核中的黔通智联能够给出合理的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