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岚
摘 要:自新政府会计制度在我国政府部门全面推进以来,弥补了旧制度的弊端,提高了预算管理和绩效管理水平,但制度的实行需要一个过程,在适应期间,需要详细了解制度的优势所在,同时,也要深刻认识到存在的问题,从而有针对性地提出解决措施,以便熟练应用新制度,解决单位财务管理难题。
关键词:新政府会计制度 事业单位 优势 问题 对策
中图分类号:F23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23)06-077-02
2019年1月起,新会计准则规定,新会计制度用于地方政府行政事业单位。新制度的应用,丰富了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内容,有助于提升我国政府会计水平。与此同时,新制度的实施,规范了整个会计工作流程,优化了绩效评价结果,并进一步提高了单位预算管理的整体管控能力。为此,在事业单位会计财务管理工作中,开展新政府会计制度研究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新政府会计制度在事业单位应用中的优势
1.优化绩效评价结果。在评价单位预算执行情况过程中,考核指标一般包含预算完成率及结转结余率等,按照绩效考核评价指标体系相关规定及要求,将单位相关数据代入指标体系内,经计算分析,可获取预算执行绩效评价结果。在原制度当中,预付资金并不在结转结余资金内,由指标所反映出来的预算执行率,总的来讲,根本无法代替真正的执行结果,因此,在原制度当中绩效评价体系并不完善,还存有一定缺陷。相比之下,新制度中,计算预算执行指标更准确、更有效,单位实际结余的预算资金可通过结转结余资金反映出来,也能够依照收付实现制核算的结果计算出预算收入和支出情况,以此保证核算数据的准确性、真实性,进而保证绩效评价结果合理、有效。
2.优化国有资产管理。新制度实施之后,改变了以往国有资产计量不精确等现状,可单独计量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当中的部分“受托代理资产”,明确了固定资产,避免混淆。同时,在基于行政事业单位服务的特殊性,对于性质不同的资产在计量方面更加清晰明确化,比如,新制度明确了不同性质、不同类型固定资产的折旧期限,对于各个单位计提折旧的年限、分类标准进行了统一,这不仅有利于提高国有资产管理水平,还能够增加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的精确性。此外,还明确了资产管理责任,严格按照“谁负责谁计量”的原则执行,有效避免了国有资产的浪费。
3.提高预算管理水平。对于政府预算编制方式,新制度作出了改变,基本上均采用不同的方式编入政府各项费用的开支情况,有效防范了地方行政机关在预算资金方面的不当操作,同时要求在政府预算方案编制中纳入单位全部收入和费用情况,也就是说,相比以前的制度,新政府会计制度在预算方法制定当中更为详细、精确,需根据支出类型分类划分预算资金,准确分配各个项目的资金,对预算支出进行更为准确的控制,并加大预算资金监督力度。新政府会计制度的实施,有助于提升会计数据的准确性,有助于规范财务计量行为,能够获取更全面、更真实的财务报告,同时,还可以详细掌握预算资金的收支真实情况,为编制预算方案奠定基础。
二、新政府会计制度在事业单位应用中存在的问题
1.权责发生制下费用计提待摊不规范。与原制度相比,新政府会计制度的区别在于权责发生制的引入,及预提费用、待摊费用等会计科目的增设。通过新增会计科目,可以更准确地掌握单位财务信息。特别是财务会计中权责发生制的引入,针对单位部分长期支出,可基于这一制度,按照当期费用计入当期的理念进行详细分析与管理。但在实际操作中,由于各种原因,很难完全达到这一目的,无法按时履行。比如说,按照权责发生制规定,在年底“考核奖”发放过程中,应按月预提计入“应付职工薪酬”当中,但实际上,很多单位根本无法做到,原因在于单位年底考评结果决定了考核奖的发放情况,考评结果与奖金金额直接挂钩,因此,结果不同,则金额不同,这种情况下,大大增加了金额的不确定性,计提的准确性也很难保证。根据规定,单位当月负担的工资福利费用可由计提的应付职工薪酬反映,单位计提的应付职工薪酬不规范,那么,就无法获取准确的财务会计工资福利费用,从而不能真实、完整地反映出单位所负担工资的实际状况,这也就与新制度中权责发生制的相关要求不符。
2.特殊业务执行标准不健全。目前,行政事业单位采用国库集中支付,可利用零余额账户管理单位的经费收支,相比之下,新制度与现行国库集中支付更为符合。根据政府会计制度规定,预算会计内应涵盖全部财政资金的收支情况,能够真实掌握财政资金的实际流动情況,但实际中,却存在财政资金流出单并未作为预算支出处理的现象。由于零余额账户的特殊性,仅能转入财政资金,但单位内其余来源资金,为了满足核算要求,还需单位再进行基本账户的设立。在两个账户一起运转过程中,资金流动也会时常发生,针对该部分的资金处理,目前很多单位财务中规定并不清晰。比如说,养老金等特殊业务,养老金分为单位和个人两个部分,单位需要将单位承担的部分先转入到基本户,随后与工资代扣的个人部分同时向税务局支付。在此过程中,针对转入基本户中的财务处理,核算标准还无法准确确认。由收付实现制的视角来讲,此部分预算资金由国库转出,那么,应当以预算支出进行处理。但是由权责发生制视角分析,该部分资金则是由零余额账户转出,且未实际支付,仅仅是在基本账户中暂时性地转入,那么,也可以将其认为是支出处理,针对此类业务,目前还未统一执行标准,或者说执行标准还不明确。
3.内外部检查监督不足。目前,很多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制度及工作流程都基本完善,规定制度多是针对财务资金的审批流程等方面,然而,在财务处理与制度执行过程中,却缺乏相应的监督规定,主要原因在于单位对内部制度认识不够,致使单位在防范财务风险方面无法有效发挥内控的积极作用。通常来讲,在外部检查当中,很多单位都会经过多部门检查,比如审计、巡查、纪检等联合检查。但是在实际检查时,往往将原始票据是否真实作为重点,或者是资金使用情况等,重点放在是否存在违规违法现象,却很少关注账务处理是否准确或财务报告是否准确。正是因为这一原因,导致财务工作中外部监督作用不大。
三、新政府会计制度在事业单位应用中的对策
1.规范计提待摊标准,落实责权发生制。从目前来看,在行政事业单位新政府会计制度执行过程中,想要真正落实权责发生制,还需进一步细化各个会计科目,尤其是待摊、预提等费用方面。根据权责发生制相关规定,事业单位应根据本期收入费用的实际状况,及时做好各项记录工作。比如工资奖金等工资类支出,需作为当期计提,并将其看作是当期费用。同时,根据单位自身的资金、业务等情况,确定合理、科学及有效的待摊与预提费用标准。例如,在待摊费用方面,可依据单位近年来有关费用支出的平均数值,将其作为待摊执行标准的参考条件,若大于平均数值,则需采取待摊费用。通过这一做法,能够很好地降低或遏制大量金额小、使用时间短相关资金方面的重复计提核销。通过待摊费用还能保证单位当期财务数据记录的准确性。在预提费用方面,则应根据相关费用平均数值确定多少费用预提的标准,从而制定符合单位需求的起计数。通过制定预提费用,能够真正了解单位财务会计所担负的责任及权利,这也是权责发生制的关键。此外,在新制度当中,还制定了坏账准备科目,也就是应收账款的备抵科目。在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工作中,由于种种原因,很可能会存在无法收回的一些坏账,且理清原因难度较大。当制定坏账准备科目后,能够根据具体坏账情况,单位采用不同的计算方法,比如账龄分析法、个别认定法等,对应计提的坏账准备进行准确计算与分析。
2.制定规范标准,确定特殊业务执行准则。为了保证操作标准的统一性,需进一步明确单位内部分特殊业务的会计核算处理标准,从而提高核算水平。尤其是社保资金方面,由于还未统一此类特殊业务的预算资金管理,一旦管理存在漏洞,便极易产生违法违规行为。比如,需在实体社保户进行单位养老保险缴纳时,事业单位应根据自身的具体情况具体分析,采用统一的操作方式,每一个月根据实际社保资金量向社保户内转入具体数额,同时预算会计可根据情况,增加货币资金与财政收入,当支出社保金额时,预算会计再列支出同时减少货币资金。规范采用统一的方式,可有效、合理地管理性质相同的经济业务,能够避免出现资金多转、错记等问题。
3.强化内部控制,加大外部检查力度。建立完善的政府会计体系,其关键在于能否有效实施新政府会计制度。为了确保各单位各部门可以顺利实行新政府会计制度,加大内外部控制与监督检查力度至关重要。作为政府会计制度的统筹规划部门,财政部门通过财政资金的收支可有效指导及检查各行政事业单位的工作。根据制度要求,各单位可以对自身的职责与义务进行一一核对,保证责任落实到位。通过详细了解检查单位的实际情况,应建立奖罚制度,对于执行效果好的单位,可给予相应的奖励,更好激励单位努力工作。反之,详细调查执行较差的单位,找出问题,提出解决方案,尽可能保证按照制度执行。比如,审计部门应加大审计力度,详细检查各单位财务制度执行情况,细化审计内容,保证财务资金使用率。此外,还要加大外部监督检查力度,在内部控制制度逐步完善的基础上,引入第三方审计单位,做好财务工作监督工作,及时反馈制度实施情况。
四、结束语
综上所述,新政府会计制度实施后,事业单位的财务报表信息更全面,可以将整个单位现有资产情况真实地反映出来,对国有资产管理十分有利。相比旧制度,新政府会计制度的应用在预算报表信息方面也更为详尽,可以清晰地了解单位的所有支出情况,无论是基本支出,或是专款专用的项目支出,这对监督考核三公经费十分有利。通过精准核算预算收支,可以清晰地掌握单位的财政资金流动状况,为预算精细化管理提供数据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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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信阳市平桥区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河南信阳 46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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