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淑霞
【摘要】随着国内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完善,国有企业作为市场经济发展中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为我国的工业、农业、国防、教育的发展作出了重大贡献。近年来,在国内、国际经济形势的双重压力下,国有企业也普遍存在融资难的问题。融资过程中如何规避再融资风险,并更好的发展与壮大国有企业体系是未来国有企业经营中所需要考虑的重要课题。本文将从国有企业再融资现状分析入手,并对于国有企业再融资内部风险控制问题进行研究,最终有针对性地提出国有企业再融资内部风险控制及完善的建议。
【关键词】国有企业;再融资;内部风险;问题;建议
前言
现代企业管理体系下, 国有企业在其日常经营发展中, 为解决经营所需资金不足问题而开展再融资成为其重要的战略布局之一。现代市场经济管理体系下,经济市场的发展不再是单一化的进程, 国有企业在面对国际、国内市场双重压力的前提下,如何规避再融资的风险问题,提升其再融资的内部风险控制水平,成为国有企业未来发展中管理层、决策层所要考虑的问题。再融资指的是企业通过证券市场媒介, 对已上市企业通过配股、增发、可转债等方式进行直接融资。目前,由于国内证券市场中具有再融资的功能开始逐步显现,受到多方重视, 但是由于各种原因导致国有企业再融资过程中仍旧存在一定的风险, 只有不断提升国有企业再融资内部风险的控制水平, 才能夠进一步的促进国有企业利用再融资工具获得发展所需要资金, 并对于企业的健康发展起到一定的推动作用。
一、国有企业再融资现状分析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深入、国内经济体制改革的向前推进, 国有企业再融资活动的开展随着也发生了新的改变。国企现有情况存在再融资活动方式变化的同时,对国内有效实施国企改革、经济体制改革具有重要意义。国有企业作为共和国的长子,成为我国经济增长的支撑与基础, 再融资活动的开展主要是以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为基础, 通过融资方式与有实力的资本方合作,为搞活国有企业、促进国企改革发挥作用。对于国有企业而言,再融资活动的开展落脚点在于确保国家管控,即国有性质不可动摇,如混合所有制改革。因而,国有企业再融资活动需要更为科学合理的融资方式,不断调整企业内部经济结构进行。我们对于国企再融资活动的开展一定要有着较为清晰的认识,对其加强管理的同时,充分提升自身能力应对再融资风险的出现。
二、国有企业再融资内部风险控制问题研究
1 .国有企业再融资方式较为单一
融资一般分为股权融资、债权融资两种方式,两种方式有优劣。企业融资过程中应结合现有的股权结构、负债规模、经济活动乃至于拟投资项目的整体情况来选择适当的方式。现阶段,我国国有企业实施再融资的方式是以发行股票及证券的方式进行。客观地讲,通过证券市场进行股权融资能够减少未来还本付息的债务风险, 对于国有企业的整体经营存在一定的优势。但是,若一味的开展此种方式进行融资显得过于单一。这一现状问题的出现与国企内控方面问题有关, 缺乏对于融资风险的管控意识,将影响国有企业的健康发展。
2 .国有企业存在资产负债率过高问题
部分国有企业为了解决再融资渠道过于单一问题,选择通过负债方式进行融资。国有企业负债融资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通过正规金融机构贷款取得(如商业银行);另一方面,通过民间借贷完成。分析上述两种债权融资渠道的优劣性可知, 虽然国企从正规金融机构取得的资金融资风险较低、资金成本也较低,但因国有商业银行整体上对于金融管理方式的体系不够健全, 导致国企发展中再融资内部融资比重不高问题的出现,使得国有企业需不断提升贷款申请,则有可能出现资金出口无法及时弥补问题, 同时若国企对外的应收账款无法及时收回,则可能出现无法按期、及时还本付息问题出现。另外,从民间借贷角度来看,民间融资机构也在逐步壮大, 有融资需求的企业将目光转向民__间融资,但是由于国内资本市场管理尚未成熟,仍旧存在一定的偿付风险。
3 .国有企业存在过度融资问题
国企再融资除了解决资金不足的风险之外,更进一步深层次意义在于提升国有企业内部管理水平,通过引入战略投资者来促进企业更好发展。国有企业再融资过程中,再融资内部风险管理体系是其融资决策中所需要考虑的问题之一。若国有企业过于贪图融资的规模,或是为了完成上级国资主管部门的融资任务而盲目融资,最终将导致其再融资风险提升。目前,部分国有企业仍旧没有完全摆脱计划经济体制理念,从而导致其再融资过程中忽视了内部风险管理体系的建立,并因此而产生了融资过程问题。结合一些较大规模国企再融资内部风险管理体系的现状而言,再融资过程中没有进行完全的市场调查,盲目融资造成融资过度事实也非常多。国有企业管理层、国资主管部门应该对此问题给予高度重视,避免过度融资问题出现。
4 .国有企业再融资政策及法律层面风险
对于国有企业而言,部分企业出现过度负债问题,也能够从一些国有企业的财报中发现过度负债现象,究其原因除了部分管理层自身缺乏足够的风险管控意识之外, 更为重要的是与目前我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对于国有企业现融资约束力有限有关。虽然,我国对于有严重债务风险甚至是资不抵债的企业出台了破产法、公司法,但该两部法律对于国企的约束力不高,这也是造成国有企业出现再融资风险的原因之一。现阶段,国有企业内部缺乏明确的管理者资金管理制度, 部分投资者缺乏对于融资风险的预见性, 若一旦发生再融资风险则难以有效把握, 使得国有企业再融资成为阻碍其健康发展的羁绊。
三、国有企业再融资内部风险控制及完善建议
1 .国有企业再融资可尝试多元化发展方式进行
融资也好、投资也罢都应该遵循“ 不应把全部鸡蛋放在一个篮子里”的原则进行。国有企业再融资本应对其发展起到积极促进作用, 而不能因为此举而给国企发展带来不利。因而,国有企业再融资过程中应该扭转目前过于单一的方式,可以采取多元化融资方式进行。如,企业可以引入战略投资者、引入PPP 建设模式、借助于供应商给予的商业信用等方式。从而有效规避单一性再融资为国有企业增加融资风险、财务风险。
2 .积极加强金融创新,提升国企偿债能力
创新包括两个内容:金融體系及金融监管体系。一方面,国企应该学习其他兄弟单位或是同行业企业进行的经营理念与管理思想的基础上,结合自身的运营管理将二者充分结合提升企业的管理标准,有助于提高自身的再融资水平,以适应现代市场经济的发展脚步;另一方面,其可成为国有企业再融资内部风险管理者的制度遵循。国有企业通过金融创新,使得原来专门针对的融资风险管理系统可以转变为再融资管理者及运营部门的监管,若企业再融资过程中出现相应问题,可以相关专业人士对其进行详尽分析,从而提升对于融资风险的评估、判断力,不断提高国有企业债务偿还能力。
3 .完善管理体系,规避过度融资风险出现
国有企业若想在金融市场占有相应位置, 并不断提升其再融资能力, 则须从建立与完善相关活动的内部风险控制管理入手展开工作, 并将风险评估工作贯穿于再融资活动的始终。国有企业代表着人民的利益,掌握着国家的资产,其实施再融资过程中,应尽可能管控风险,从而减少国有资产流失的机率。另外,从外部投资者或是金融机构来看, 须完善与规范相关投资部门及社会资本投资机构的系统化管理, 完善贷款申请体系、改进贷款批准条件,灵活运用相关信贷政策,在避免出现不良贷款的基础上, 保障国有企业的再融资需求,从而实现政府提出的“ 金融服务于实体、服务经济发展”的整体要求。
4 .健全法律体系,提升对于法律认知程度
法制社会的今天, 企业与公民在开展相应的社会活动、经济活动过程中应该遵循法律的认知度,以避免落入违法行为的陷阱。国有企业再融资过程中应该充分了解相关法律的规定, 就需要立法部门出台一系列完善的法律、法规, 让国有企业进行再融资操作过程中,明确相关的权利与义务,本着公开、公正、透明的原则实现国有企业再融资运营。与此同时,要求国有企业管理者提升再融资活动的谨慎意识, 增强其风险忧患意识,确保将再融资风险降至最低。
四、结论
再融资活动的开展本身对于国有企业而言相对有利,能够有效扩充国有企业经营规模,并为其提供更大的发展空间。然而,凡事都是利弊共存的,针对国有企业再融资存在的一系列问题可以清晰的感觉到风险存在。鉴于此,国有企业可从自身经营情况入手,通过有针对性的解决方案来完善再融资操作中存在的问题,在实现再融资目标的前提下, 促进国有企业持续、健康、高效发展做出其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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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阜新高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