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艾红,周春,曹玲
建湖县人民医院儿科,江苏建湖 224700
抽动障碍属于儿科常见的精神障碍性疾病,多于儿童、青少年期起病,主要表现为不自主或刻板动作,如频繁眨眼、皱眉、耸肩、做鬼脸,甚至摇头、清嗓等,对于患儿的身心健康发育以及生活、学习等均会造成严重的影响[1-2]。硫必利治疗小儿抽动障碍主要通过抑制大脑中多巴胺受体,以缓解患儿的症状,但是临床长期实践表明,单一口服硫必利的效果不甚理想,患儿由于药物不良反应等会降低对药物的耐受性[3]。祖国医学中并无小儿抽动障碍病名,但结合患儿症状表现等将其归纳于“肝风”“慢惊”等范畴,病机核心在于肝,芍麻止痉颗粒为精神抑制类中成药,具有息风止痉、平抑肝阳、清火豁痰等作用,常用于治疗慢性抽动性障碍等疾病[4-5]。故本次研究选择建湖县人民医院2021年1 月—2023年1 月收治的小儿抽动障碍患儿80 例,进一步探讨了芍麻止痉颗粒与硫必利联合治疗小儿抽动障碍的价值。现报道如下。
选择本院收治的抽动障碍患儿80 例为研究对象。按随机数表法分组,各40 例。对照组患儿男26 例、女14 例;年龄5~9 岁,平均(7.12±1.27)岁;病程0.6~2.2年,平均(1.14±0.56)年。观察组患儿男22 例,女18 例;年龄5~9 岁,平均(7.07±1.34)岁;病程0.5~2.4年,平均(1.19±0.62)年。两组研究对象一般资料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具有可比性,且本研究经本院医学伦理委员会批准。
纳入标准:①均满足《中国抽动障碍诊断和治疗专家共识解读》[6]、《中医儿科临床诊疗指南·抽动障碍》[7]中关于小儿抽动障碍的诊断标准;②年龄5~9 岁;③意识清晰;④入组前未服用相关抗精神类药物;⑤患儿家长知情同意。排除标准:①合并癫痫、全身免疫性疾病者;②合并药物过敏者;③合并心肝肾功能严重损伤者;④既往精神疾病者;⑤合并恶性肿瘤者。
对照组口服盐酸硫必利片(国药准字H37023801,规格:0.1 g)治疗,首次口服剂量50 mg,2 次∕d,后续剂量结合患儿病情发作情况进行调整,比如病情发作时调整剂量150 mg∕次,2 次∕d;病情稳定后再调整为50~100 mg∕d,分早晚2 次口服。研究组芍麻止痉颗粒(国药准字Z20190022,规格:2.5 g)联合硫必利治疗,冲服5 g∕次,3 次∕d。患儿全部接受3 个月治疗。
①两组临床疗效比较。显效:症状消失,耶鲁抽动严重程度量表(Yale Global Tie Severityb Scale,YGTSS)评分降幅超70%;有效:症状改善,YGTSS评分下降超30%;无效:未达上述两项描述。总疗效率=显效率+有效率。②两组患儿中医证候积分比较,以0、2、4、6 分四级评分法,对患儿治疗前后的手足抽动、手足心热、耳鸣眩晕、潮热盗汗症状进行评分。分值越高症状越严重。③两组治疗前后YGTSS 评分比较。包含运动性抽动评分与发声性抽动评分,各0~50 分,分值越高抽动症状越严重。④两组不良反应比较。包括口干、头晕、嗜睡、乏力及胃肠道不适等。
采用SPSS 24.0 统计学软件处理数据,符合正态分布的计量资料以(±s)表示,进行t检验;计数资料以[n(%)]表示,进行χ2检验,P<0.05 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观察组总疗效率高于对照组(92.50% vs 72.50%),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1。
表1 两组患儿疗效比较[n(%)]
与治疗前相比,两组患儿治疗后手足抽动、手足心热、耳鸣眩晕、潮热盗汗症状积分均降低,且观察组低于对照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2。
表2 两组患儿中医证候积分变化比较[(±s),分]
表2 两组患儿中医证候积分变化比较[(±s),分]
注:与同组治疗前比较,*P<0.05
组别对照组(n=40)观察组(n=40)t 值P 值手足抽动治疗前5.03±0.84 4.97±0.91 0.306 0.760治疗后(3.13±0.42)*(2.24±0.30)*10.906<0.001手足心热治疗前4.77±1.04 4.84±1.01 0.305 0.761治疗后(2.57±0.35)*(1.47±0.21)*17.045<0.001耳鸣眩晕治疗前4.13±1.37 4.07±1.44 0.191 0.880治疗后(2.34±0.26)*(1.29±0.14)*22.489<0.001潮热盗汗治疗前4.46±1.08 4.53±1.14 0.282 0.779治疗后(3.74±0.48)*(2.71±0.36)*10.857<0.001
与治疗前相比,两组患儿治疗后YGTSS 量表中运动性抽动与发声性抽动评分均降低,且观察组低于对照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3。
表3 两组患儿治疗前后YGTSS 评分比较[(±s),分]
表3 两组患儿治疗前后YGTSS 评分比较[(±s),分]
注:与同组治疗前比较,*P<0.05
组别对照组(n=40)观察组(n=40)t 值P 值运动性抽动治疗前24.23±4.48 24.85±4.73 0.602 0.549治疗后(13.37±3.48)*(7.63±2.08)*8.954<0.001发声性抽动治疗前18.62±3.69 18.49±3.77 0.156 0.877治疗后(15.16±2.48)*(8.27±1.57)*14.846<0.001
观察组不良反应率低于对照组(10.00% vs 30.00%),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4。
表4 两组患儿不良反应比较[n(%)]
临床对于小儿抽动障碍的病因研究尚未明确,但是以往研究显示,其与遗传、神经、生理、心理等诸多因素在发育过程中的相互作用有关[8]。同时多数研究认为,抽动障碍与中枢神经递质传导失衡与异常存在密切关系,比如可能与多巴胺分泌过量、突触后多巴胺D2 受体超敏、去甲肾上腺素能系统功能亢进、内源性阿片肽、5-HT 等神经生化异常有关[9]。故临床对于小儿抽动障碍的治疗以抗精神类药物为主,其中硫必利属于苯酰胺类抗精神药物,人类的大脑中有一种神经递质叫做多巴胺,多巴胺功能亢进就会引起一些精神的异常和行为的异常。硫必利片对多巴胺有抑制作用,所以有安神和镇静的疗效,对感觉运动性的神经疾病有很好的控制效果,从而改善患儿的抽动症状,不过该药物导致的嗜睡、头晕、乏力以及消化道不适等不良反应较多,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患儿的治疗效果[10-11]。
中医认为小儿抽动障碍的病机与跟风、痰、虚有关,多与肝、脾、肾关系密切。本病以局部抽动并反复发作为主要特征,而抽动属于肝风的外在表现,在《小儿药证直诀·肝有风甚》中有曰,“凡病或新或久,皆引肝风,风动而止于头目”[12-13]。芍麻止痉颗粒由白芍、钩藤、天麻、蒺藜、栀子、黄芩、灵芝、胆南星、酸枣仁、醋五味子、首乌藤此11 味中药材组成,其中白芍调和营卫、平抑肝阳,钩藤、天麻平肝清热、息风止痉,蒺藜平肝潜阳、疏肝解郁、祛风散结,栀子、黄芩可清热利湿、凉血解毒,灵芝益气护肝、养心安神,胆南星息风定惊、清热化痰,酸枣仁养肝敛汗、宁心安神,醋五味子补益肾气、安神宁心,乌藤祛风通络、养血安神,诸药合用可达平抑肝阳、息风止痉、养心安神等功效[14-15]。
本研究中,观察组床总疗效率为92.50%,较对照组高(P<0.05)。与治疗前相比,两组患儿治疗后手足抽动、手足心热、耳鸣眩晕、潮热盗汗症状积分均降低,且观察组低于对照组(P<0.05)。与治疗前相比,两组患儿治疗后YGTSS 量表中运动性抽动与发声性抽动评分均降低,且观察组低于对照组(P<0.05),提示芍麻止痉颗粒与硫必利联合治疗,能够有效提高患儿临床疗效,且利于患儿抽动等症状的缓解。孔东雯等[16]的研究中,观察组患儿在对照组基础上采用芍麻止痉颗粒治疗后,总有效率为90.00%,高于对照组(P<0.05);且治疗后观察组面部抽动、手足抽动、手足心热、潮热盗汗、眩晕耳鸣等中医证候评分均显著低于对照组(P<0.05);同时观察组患儿YGTSS 评分低于对照组(P<0.05),与本研究结果一致性良好,验证了在硫必利治疗基础上联用芍麻止痉颗粒,对患儿临床疗效的提高以及临床抽动等症状的改善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并且在药物的安全性方面,本研究中观察组患儿不良反应率为10.00%,低于对照组(P<0.05),说明了联用芍麻止痉颗粒可降低患儿的不良反应发生风险。张彦旭等[17]研究中,治疗组患儿在硫必利治疗基础上口服芍麻止痉颗粒治疗后,不良反应发生率为8.57%,显著低于对照组(P<0.05),也佐证了芍麻止痉颗粒与硫必利的中西医联合治疗方案,具有较高的安全性。
综上所述,对小儿抽动障碍联合采用芍麻止痉颗粒与硫必利治疗,可取得较理想的疗效,对患儿抽动症状等改善更为显著,且可以明显降低患儿的不良反应,值得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