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磊
明朝建立之初,朱元璋派遣使者到三十六国传递明朝“克平元都,疆宇大同,已承正统”的消息,并阐明明朝的天下构想。在朱元璋看来,“天下”分为“中国”与“诸蛮夷小国”。
明朝虽然继承了元朝的正统,但并不会继续元朝征服四夷的政策。1368年颁发给安南的诏书讲到:“昔帝王之治天下,凡日月所照,无有远近,一视同仁,故中国奠安、四方得所,非有意于臣服之也。”表明了明朝要以与中国“一视同仁”的原则对待其他国家,并不强求其臣服。1371年,朱元璋在奉天门召集群臣阐述明朝对外政策时又讲到:“朕以诸蛮夷小国,阻山越海,僻在一隅,彼不为中国患者,朕决不伐之。”朱元璋在不同场合多次提及这一政策,在留给子孙的《皇明祖训》中,他列出了十五个不征之国,包括朝鲜、日本、安南、占城、暹罗、真腊、苏门答腊、爪哇等东亚、东南亚邻国。除了派遣使者至三十六国外,明朝还向另外的三十一国阐明了明朝的天下大义。明朝的天下构想,旨在维系“中国奠安、四方得所”的政治格局,其中包涵“一视同仁”“非有意于臣服”的伦理规则与情感关怀。
明朝的睦邻政策鲜明表现在对朝鲜半岛问题的处理上。1368年,朱元璋派遣使者到高丽通报明朝的建立。次年,高丽奉贺表进贡,明朝册封高丽王。双方政治关系虽得以建立,但高丽不愿遵循元朝时的疆界划分,向明朝提出将铁岭以北划归高丽统治的要求。铁岭位于今日朝鲜咸镜道与江原道交汇处,原本是元朝与高丽之间的界山。铁岭以北、以东、以西居住着女真、鞑靼人,铁岭以南居住着高丽人。朱元璋在给礼部尚书的谕旨中明确界定了铁岭的主权归属:“旧既为元所统,今当属于辽。”朱元璋判断高丽提出领土要求的用意在于“今复以铁岭为辞,是欲生衅矣”,但他又认为“固宜不与之较”,愿意将国境线后退,满足高丽的领土要求。明朝之所以作出让步乃是为了实现“四方得所”的睦邻政策。
明朝睦邻政策还体现在对朝鲜半岛内部事务的不干预上。1392年,高丽右都统使李成桂在进军鸭绿江威分岛时发动兵变,回军废黜了高丽王,随后自立为王。面对朝鲜半岛非正常的政权更替,明王朝一方面明确表示不干预其内政;另一方面,也关注百姓的生活安宁与中朝间的往来互通。在李成桂的奏请下,朱元璋为之选定了“朝鲜”国号。此后历代朝鲜王均向明朝求取册封,冊封范围包括王、王世子与王妃。
明朝对册封、朝贡有相当具体的礼仪规定,并制定了《蕃国迎诏仪》。朝鲜在明朝的礼制体系中居于特殊地位。除告哀、进贺等事宜派遣使者外,朝鲜每年派出三次贡使,分别是贺正、圣节、千秋。后来又增加冬至的朝贡,形成一年四贡的常贡制度。在明朝的天下秩序中,朝鲜朝贡次数最多。在官方祭祀礼仪中,高丽(朝鲜)、安南的山川与明朝治下的内地一体祭祀。
除了在礼制上确立与高丽(朝鲜)、安南的关系,明朝还希望其统治者能接受“圣人之道”,在“天下国家”之间建立起有关德治的共识。如朱元璋曾下诏给高丽王讲授治国之道,并授予儒家经典及《汉书》《资治通鉴》等史籍。1426年,明宣宗朱瞻基派遣使者将四书五经、《性理大全》《通鉴纲目》赐予朝鲜世宗李祹。明朝皇帝不只是希望朝鲜世宗明白“天下国家”的道理,也希望朝鲜民众能由此受到德政的恩惠。
明朝的睦邻政策得到了朝鲜的积极回应,双方凝聚了政治互信与文化共识。1534年,朝鲜中宗李怿上表称朝鲜是“为冠裳国”“耻与虏同”。朝鲜服饰由明朝颁发样式,因而在其认识中,其以衣冠之国在明朝的天下秩序中占有独特的位置,不能与蛮夷之国等同。为此,明世宗朱厚熜于1537年下诏给朝鲜:“朝鲜素称恭顺,较之诸夷不同,而国家礼遇其国,亦未尝以夷礼待之。”表明明朝一直将朝鲜视为礼仪之邦,未将其以夷狄之礼对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