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玉梅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仍然在农村。”2022年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没有农业农村现代化,社会主义现代化就是不全面的。”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围绕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做出了一系列战略部署。党的十九大首次将乡村振兴写入党章,党的二十大提出“加快建设农业强国,扎实推动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振兴”。走中国式现代化的乡村振兴道路既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必然逻辑,也是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可靠保障,还是建设农业强国的内在要求。总结和梳理中国式现代化的乡村振兴道路的形成和科学内涵,对探索乡村振兴实践路径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中国式现代化的乡村振兴道路的形成
中国式现代化的乡村振兴道路是中国式现代化道路的组成部分,既有各国现代化的共同特征,更有基于自己国情的中国特色。
20世纪50年代,我国第一次提出“实现工业、农业、交通运输业和国防”四个现代化目标,1964年又提出“把我国建设成为一个具有现代农业、现代工业、现代国防和现代科学技术的社会主义强国”,农业现代化始终是中国现代化的基石。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中国共产党人以巨大的政治勇气,深刻总结社会主义建设过程中的正反两方面经验教训,以经济建设为中心,解决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与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1987年,党的十三大提出“三步走”发展战略构想,分阶段解决人民温饱问题、人民生活达到小康水平和基本实现现代化。实现小康生活是从中国国情出发对“四化”目标内涵的重大调整,20世纪80年代中国式现代化道路逐渐清晰,从解决温饱开始的中国式现代化成为人类历史上开启现代化的独特路径。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提出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通过持续8年奋斗,打赢了脱贫攻坚战,解决了中华民族千年以来的绝对贫困问题。现行标准下9899万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832个贫困县全部摘帽,12.8万个贫困村全部出列,农村基础设施得到大幅度提升,医疗、教育、卫生等公共服务得到显著改善。2021年,中国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党的十九大对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做出了战略部署,把乡村振兴作为破解“三农”问题的总抓手。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乡村振兴是一盘大棋,要把这盘大棋走好,系统阐述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总目标、总方针和总要求。《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和近年来的“中央一号文件”,为全面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乡村振兴提供了制度保障。党的二十大科学把握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历史方位和战略定位,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加快建设现代农业强国。
从解决温饱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再到分两步走全面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这是中国共产党在长期探索过程中立足于中国历史与现实国情而逐步形成的一条中国式现代化的乡村振兴道路。走中国式现代化的乡村振兴道路充分体现了我们党对乡村发展规律的认识,也拓展了发展中国家农业农村走向现代化的途径,为人类实现现代化提供了全新选择。
中国式现代化乡村振兴道路的科学内涵
随着城市化与工业化的快速发展,世界各国大都经历过农村基础设施薄弱、农业经济地位下降、青壮年人口持续外流、环境污染和资源短缺等共性问题,一些发达国家率先兴起乡村振兴运动,但由于国情不同,各国的乡村振兴道路千差万别。中国式现代化的乡村振兴道路具有人口规模巨大、全体农村居民共同富裕、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相协调、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三农”高质量发展的科学内涵。
实现农村人口规模巨大的现代化体现了普惠与共享。截至2022年底,全国人口为141175万人,其中城镇常住人口92071万人、乡村常住人口49104万人,城镇化率65.22%。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如果在现代化进程中把农村4亿多人落下,到头来‘一边是繁荣的城市、一边是凋敝的农村,这不符合我们党的执政宗旨,也不符合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1]走中国式现代化的乡村振兴道路,就是基于中国农村人口规模巨大这一主要特征,加快补齐三农工作短板,推动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
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特征。新时代主要矛盾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而最大的不平衡是城乡不平衡,最大的不充分是农村发展不充分,这是我国现代化所面临的现实困境和巨大挑战。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出台了一系列缩小城乡差距与协调地区发展的政策,取得了显著成效,但由于歷史及外部性冲击等影响,2022年我国城乡收入差距仍然达到2.45倍。共同富裕不是少数人的富裕,也不是平均主义,而是一个长期的动态发展过程,要结合新征程新使命两步走战略安排分阶段高质量推进,不断完善教育、就业与分配等制度建设,在发展中保障民生。
一个民族的复兴需要强大的物质力量,也需要强大的精神力量。中国式现代化是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相协调的现代化。新征程走中国式现代化的乡村振兴道路,既要塑形,也要铸魂。从“志智双扶”到“志智双兴”,不断提升农民的内生动力,摒弃“等靠要”思想。以党建为引领,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村民日常生活有机结合起来,弘扬公序良俗,促进法治、德治、自治相结合,培育乡村信用文化和文明乡风,才能让中国式现代化乡村振兴道路行稳致远。
乡村和城市活动是相互联系的生态系统,在实现人口规模巨大的现代化进程中要处理好人与自然的关系。大自然是人类赖以生存发展的基本条件,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必须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站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高度谋划发展”。把“绿水青山”蕴含的生态产品价值通过产业化的方式转化为“金山银山”,是加快推动农民农村共同富裕的重要途径,彰显出中国式现代化乡村振兴的绿色发展新理念。
强国必先强农,农强方能国强。农民是农业生产主体,农民现代化是“三农”现代化的基础。从国内看,中国大国小农、人多地少、资源禀赋不足,小农与现代农业并存将是一个长期动态调整的过程。从全球看,农业国际竞争力、农业科技创新能力、农业供给保障能力、农业可持续发展能力和产业链延伸能力是农业强国的重要特征。中国式现代化的乡村振兴道路就是要立足中国“大国小农”的国情农情与中国式现代化的本质要求,借鉴国际经验,在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过程中引导农民思维方式和价值观念的现代化,让农村居民与城市居民一同步入现代化生活。
中国式现代化乡村振兴的实现路径
国内外乡村振兴理论与实践的经验表明,乡村振兴是一个长期过程,具有阶段性、动态性和空间性等特征。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结合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着眼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全局大局,系统阐释了建设农业强国、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为走中国式现代化乡村振兴道路提供了根本遵循。
确保粮食安全是国家安全的根基。保障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定安全供给始终是建设农业强国的头等大事。长期以来,我国立足世情国情粮情,确立了“以我为主、立足国内、确保产能、适度进口、科技支撑”的国家粮食安全战略。2004年以来,我国粮食生产取得历史性的“十八连丰”,2022年全国粮食总产量13731亿斤,增产74亿斤,连续8年稳定在1.3万亿斤以上,筑牢了三农“压舱石”。在新征程上,要抓住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大机遇,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持续提升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守住18亿耕地红线,逐步把永久基本农田全部建成高标准农田,把粮食和重要农产品供给能力牢牢掌握在手中;加大种业和农业科技装备研发,突破关键领域“卡脖子”难题,形成完整农业产业链;健全种粮农民收益保障机制和主产区利益补偿机制,树立大食物观,构建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
防止规模性返贫是底线任务。从全球减贫的规律来看,脱贫与返贫是一个不断变化的动态过程,农户在脱贫后可能由于多重原因重新返贫,甚至落入“贫困陷阱”的恶性循环。面对这种双向动态变化,一方面,要完善驻村帮扶、消费帮扶、救助帮扶、产业就业帮扶等举措,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通过网格化管理、科学判断返贫主客观原因,织牢防止返贫保障网;加大160个国家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支持力度,加强易地搬迁集中安置区后续发展,逐步实现与搬迁地城镇并轨。另一方面,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发展县域经济,建立多道阻贫线,把脱贫人口和脱贫地区的帮扶政策衔接好、措施落到位,坚决防止整村整乡返贫现象。
实施产业振兴是关键。以县域为载体,基于县域特色资源禀赋、关注市场需求,科学定位产业方向,布局富民“土特”优势产业,逐步形成产业集群,提升县域就业水平;通过“有为政府”引导更多人力投入、物力配置、财力保障转移到乡村振兴上来,“有效市场”合理配置资源;充分挖掘乡村多种功能和价值,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发展,不断延伸和升级农业产业链、价值链,提高农业综合效益和竞争力,促进农业高质量发展,为农业农村现代化奠定坚实基础;培育龙头企业、合作社和职业农户等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健全农民利益联结机制,实现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以农民与土地的关系为主线完善产权制度改革,赋予农民更加充分的财产权益,提高财产性收入,促进共同富裕。
坚持城乡融合是目标。在长期发展过程中,受城市偏向、工业优先发展战略导向及城乡二元制度改革不彻底等因素制约,乡村资本和劳动力要素单向流动城市,城乡循环不畅。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振兴乡村,不能就乡村论乡村,还是要强化以工补农、以城带乡,加快形成工农互促、城乡互补、协调发展、共同繁荣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2]在新发展格局下,我们要重塑新型城乡关系,畅通城乡经济循环,充分发挥国内大市场优势,增强国内大循环内生动力和可靠性;重塑新型城乡关系的核心在于城乡的人、资本、土地等要素的双向互动、平等交换和均衡配置;畅通生产要素循环流转和生产、分配、流通、消费各环节有机衔接,充分发挥我国超大规模市场优势,畅通国民经济循环,实现高水平的自立自强,在城乡融合高质量发展中提高农民收入和缩小城乡差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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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释
[1]《習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北京:外文出版社,2020,第257页。
[2]习近平:《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举全党全社会之力推动乡村振兴》,《求是》,2022年第7期。
(作者系江南大学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责任编辑 苏鸿雁 张德莹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