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治之税:数字化监管与中小企业融资困境

2023-07-06 05:32于井远周萌
商业研究 2023年3期
关键词:中小企业融资税收征管

于井远 周萌

摘要:融资难一直以来是制约中小企业健康成长的一大瓶颈,尤其是在数字经济背景下,严格的数字化监管使企业融资环境更加透明,这对中小企业融资来讲,是“雪上加霜”,还是“雪中送炭”?本文以金税三期为准自然实验,使用2010-2016年全國税收调查数据,实证检验了数字化监管对中小企业融资困境的影响及其作用机制。研究结果表明:金税三期不但没有额外增加中小企业融资成本,相反增强了其信贷融资能力,有助于融资困境转化成顺境。机制分析显示,数字化监管优化了中小企业内外环境,不仅对内提升了企业税收遵从度和治理能力,还优化了税收治理环境和银企信贷配给效率。这种“内外兼修”方式有助于发挥治税效应和治理效应,表现为善治之税。异质性分析发现,区域市场化程度越高,数字化监管的激励效应越显著。同时,数字化监管也显著提升了非国有企业和较高融资约束企业的信贷融资能力,对改善中小企业融资困境、建设数字强国具有积极的作用。

关键词:税收征管;治税效应;治理效应;中小企业融资

中图分类号:F812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1-148X(2023)03-0070-12

收稿日期:2022-11-20

作者简介:于井远(1984-),男,河南淮阳人,讲师,硕士生导师,博士,研究方向:公共经济学;周萌(2000-),女,江西新余人,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公共经济学。

一、引言

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提出了营造一流营商环境,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新要求,并强调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新要求下,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的首要现实问题便是如何解决中小企业融资困境,解忧纾困助其健康成长。而在诸多影响企业融资困境的因素中,税收征管是其中最为重要的一个[1-3]。与大型企业相比,中小企业的融资困境主要表现为融资渠道窄、融资成本过高等。已有研究认为,由于严重的信息不对称中小企业因无法获得充足的信贷融资,高度依赖于内部融资,导致投融资期限错配和投资不足[4],甚至成为“消失的中小企业”。而严征管是否会加剧中小微企业融资困境,现有研究对此则缺少足够关注。党的十九大和二十大报告强调要创新监管方式,在此背景下,考察税收监管模式的创新如何影响中小企业发展,无疑具有鲜明的时代价值与现实意义。

近年来,被列为国家信息化建设重点工程的金税三期的实施,通过搭建全国统一的纳税服务平台,创新了传统的税收监管方式,这为研究创新税收监管方式如何影响中小企业发展提供了较好的视角。本质上,金税三期属于大数据技术在税收监管领域的应用,其通过借助于大数据和云计算深化共享,实现了税务局与银行等第三方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与整合机制,有效地降低了税企、银企间的信息不对称,从而为助力拓宽中小企业信贷融资渠道提供了技术和平台支持[5]。但直观上讲,金税三期的实施也极大地提升了税务机关的税收征管技术,本身属于更为严格的税收监管[6]。由此引发出的一个担忧便是,对于本身就处于融资困境的中小企业而言,数字化监管下税务机关征税力度的加强是否会因此而致其“雪上加霜”,甚至削减当前大规模减税降费的政策效果,亦或“雪中送炭”。在此背景下,本文借助于金税三期工程的实施研究税收监管方式的创新如何影响中小企业融资困境,是表现为“善治之税”还是“恶税”,为当前利用大数据应用破解中小企业融资困境提供了一定的经验证据,也为进一步理解如何深化创新税收监管方式和建设数字强国提供了依据。

与金税三期表征的数字化监管不同,传统的税收征管体制下,税收征收机关主要采取以下两种方式加强税收征管:一是提高税收执法力度,通过加大对企业偷逃税行为的稽查和惩罚,严防税收“跑冒滴漏”。二是执行更为严格的阶梯税率,谨慎使用各项税收优惠等,降低企业避税的边际收益[7]。由此,税收征管如何影响企业融资,学术界大致有以下两种观点,即征税效应和治理效应。

征税效应认为加强税收征管会加剧企业融资约束。理由是,税务机关加强征管力度,会压缩企业避税空间增加其内部现金流出,从而降低企业留存收益和净现金流,恶化内源性融资能力。而对于普遍面临融资难、融资贵的中小企业而言,在信息不对称无法获取充足的外源性融资的情况下,往往会积极主动避税甚至采取激进的避税方式降低现金流出,以此增加留存收益和净利润,缓解融资困境[5,8]。于文超等(2018)利用世界银行2012年中国企业调查数据研究发现[2],税收征管显著加剧了民营企业的融资约束程度。也有研究指出,避税难度的增加会倒逼企业积极寻求外源性融资,利用债务税盾效应缓解融资困境,即债务税盾假说。刘行等(2017)利用2002年企业所得税分享改革[3],考察了企业避税对新成立企业债务融资的影响,发现因征管体制改革致使企业避税难度的增加,扩大了企业的融资规模。

与“征税效应”不同,治理效应观点认为,税收征管是一种有效的外部监督机制。国家强制性征收税收,本质上是企业“最大的小股东”,而政府股东的这种特性会使其像其他股东一样行使对公司管理的监督权[9],从而有助于提升公司治理。多项研究也表明,税务机关通过提高税收征管力度,不仅可以抑制企业避税,还可抑制企业盈余管理[10]、减少代理问题[11]。潘越等(2013)认为[1],税务机关的中介和股东特性有助于保证企业的清偿能力,并降低债权人的求偿成本。因而,税收征管对企业债务融资有显著的改善作用,且税收征管力度越强的地区,辖区企业越容易获得债务融资。孙雪娇等(2019)基于上市公司数据[12],研究了以纳税信用评级表征的柔性税收征管对企业融资约束的影响,发现柔性税收征管显著降低了企业的融资约束,从而发挥激励效应。

综上,以上研究仍有待进一步拓展之处。第一,已有研究主要针对规模以上企业或者上市公司,而与之相比,中小企业融资能力差、融资方式窄,更应值得关注。作为最主要的市场主体,中小企业对我国经济韧性和就业韧性发挥了重要支撑作用,其在“六稳”“六保”中的重要性更加凸显,但税收征管是否会加剧中小企业融资困境,尚缺少足够重视。第二,已有研究使用连续性变量度量税收征管,可能因指标设计致使内生性问题无法得到有效解决,且传统税收征管体现的是“人管人”模式,由之产生的内生执法也可能导致研究结论不一。而有别于传统税收征管,金税三期工程实现了我国税收征管从“以人管税”到“以数治税”的跨越,克服了传统税收征管中诸如税务执法流程复杂、人情征税、人为干预等问题,取而代之的是执法精准、涉税服务高效、涉税流程规范透明的“制度管人”“程序管人”模式,标志着我国真正进入了信息化管税阶段。这意味着,金税三期下,“以数治税”模式的创新在发挥传统税收征管效应的同时,还可能进一步通过优化税收治理环境和降低银企信息不对称影响企业融资。

基于此,本文利用2010—2016年全国税收调查数据,实证考察了以金税三期表征的数字化监管对中小企业信贷融资能力的影响及其作用机制。研究结果表明,金税三期实施后,试点区域中小企业的信贷融资规模有显著的提升,说明金税三期的实施显著提升了中小企业的信贷融资能力,有助于舒缓企业融资困境。机制分析表明,数字化监管不仅可以提高企业税收遵从度和优化税收治理环境,发挥治税效应,还可以通过提升企业治理效率和银企信贷配给效率,发挥治理效应。进一步地,其激励效应主要体现在市场化程度较高区域、非国有企业以及较高融资约束企业中。

本文的边际贡献是:首先,从数字化监管这一视角,研究税收征管模式的改变对中小企业融资困境的影响,丰富了大数据税收征管的微观经济效应文献。其次,本文对已有研究关于加强税收征管是否会加剧企业融资约束提供了新的证据。传统税收征管由于指标度量、内生执法等诸多内生性问题,现有研究结论并不一致[1-2]。本文以“金税三期”试点为突破口,利用异质性稳健的DID模型有效地克服了税收征管变量设计的内生性问题,对已有文献是有益的补充。最后,通过聚焦中小企业信贷融资,本文也为当前数字化治理如何破解中小企业融资困境提供了经验支撑。

二、理论分析与研究假说

相比于传统税收征管,以金税三期表征的数字化监管,不仅有助于提升企业税收遵从度,还有助于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发挥治税效应并通过促进企业经营规范化和优化信贷配给效率,发挥治理效应。

(一)数字化监管的治税效应

就企业税收遵从度而言。已有研究指出[13],中小企业不仅面临着较高的融资约束,还普遍存在着较低的税收遵从度。相较于大公司,中小企业更难以通过正规金融机构获取信贷融资,致使企业发展常常因融资困境而受限。由于无法获取充足的外源性融资,中小企业往往表现出较强的避税动机,通过粉饰财务信息甚至采取激进的避税行为减少现金流出,以此缓解融资困境[8]。现有研究表明,企业避税程度的提高不仅可能诱发管理者超额薪酬、在职消费和内部交易等寻租行为,也可能因信息不透明程度的增加而提高银行签约前后的监督成本,产生较高的信贷风险[14],且一旦被稽查到企业避税,还可能给企业带来诸如罚金、政治成本、声誉下降等一系列的损失[15]。而金税三期实施后,不仅有效压缩了企业避税空间,也会倒逼企业主动降低避税动机。首先,税务机关税收征管技术和征收管理能力大大提升,通过借助于大数据共享应用,对纳税人收入、利润、应纳税额、成本等企业各种财务和涉税指标实现自动时时关联,可以迅速透视出企业的异常指标。因而,企业避税被稽查概率和避税成本的提高,有效压缩了企业避税空间[6],并降低债务违约风险和银行信贷风险,从而激励银行向企业增加贷款。其次,企业避税程度的提高将迫使管理者将更多精力投入于粉饰财务业绩,还会增加其财务审计费用,从而产生各种直接和间接成本,同时避税被发现后也会面临诸如罚金、补缴税款等成本,甚至陷入避税丑闻。因而,相比于避税所产生的行政成本和政治性成本而言,中小企业可能更愿意主动接受较高的融资成本。最后,企业积极寻求信贷融资也可以充分利用债务融资的利息抵税效应,降低企业税负,化解融资困境。

就税收营商环境而言。第一,金税三期的实施有助于提升税收征管效率,优化税收公共服务。利用大数据信息网络,金税三期实现了纳税申报、税款入库、发票管理、纳税评估等纳税流程的信息化全覆盖,为纳税人提供包括税收宣传、涉税咨询等在内在的7×24小时全方位纳税服务,改变了传统税收征管下的“人管人”模式。由此通过避免人工管税时容易产生的人情税、人为不当干预、吃拿卡要等情况,有效地减少了税收执法的随意性和弹性征管空间,提高了税务机关的执法规范水平和执法过程的透明度[5]。第二,金税三期有助于降低税负扭曲,搭建公平的税负环境。已有研究证实,大数据税收征管不仅意味着税收征管力度的加强,同时也极大地提升了税务机关的税收治理能力,有效降低了地区间横向税收竞争 [16],并有助于降低行业内税负扭曲,提供公平的税收营商环境[17]。公平的税负环境下,中小企业不必花费过多的精力专研于如何进行税收规避和偷逃税,而是更多地专研于经营管理,提升企业获取信贷融资能力。且税收营商环境的优化,也有助于降低银行信贷配给时的信用风险,从而拓宽企业信贷融资渠道[18]。据此,本文提出如下研究假说:

H1:相比于传统税收征管,以金税三期表征的数字化监管,不仅有助于提升企业税收遵从度,也优化了税收营商环境,发挥治税效应。

(二)数字化监管的治理效应

与传统税收征管方式不同,金稅三期的治理效应表现为,对内有助于提高企业经营治理,对外有助于降低银企信息不对称,提高银企信贷配给效率。

就企业经营治理而言。传统税收征管理论认为,政府是企业的“最大的小股东”,强制性征收税收意味着政府对企业利润和留存收益的一种无需承担责任与义务的分红,这种股东属性会令其像其他小股东一样行使股东权利,履行监督职责。因此,加强税收征管能够有效地缓解管理层与股东、债权人与股东之间的代理问题[9]、提高企业资源配置效率等[19],以此优化企业经营管理。而在金税三期下,税收征管实现了“以人管税”到“以数治税”模式的转变。一方面,规范和统一的税收执法流程,有效压缩了税收执法的弹性空间,避免企业承受较高的行政负担,从而有助于降低企业的制度性遵从成本[2,5];另一方面,通过税源信息管理和征管工作规范两个方面极大地提升了税务机关的税收监管能力,可以快速透视企业日常经营活动中会计和涉税指标是否异常,如企业盈余管理、关联交易等,有效减少了企业日常经营管理中的机会主义行为,倒逼企业专注于公司经营治理。

就银企信贷配给效率而言。与大型企业相比,中小企业融资难的最大特点是财务信息缺少透明度[20],而金融机构提供信贷资金支持的关键则是能否有效地解决此类信息不对称问题,降低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在银行信贷配给更多地偏向大型企业和国有企业下,对于缺少有效抵押财产的中小企业而言,为缓解企业融资困境,往往需要花费过多的精力和时间粉饰财务报表,努力自证清白。而基于大数据共享应用机制,金税三期通过税务局、工商、银行和社保等部门联网,有助于利用部门之间的数据交换和信息共享,确保企业信息的客观、及时和准确,从而发挥桥梁效应降低银企之间的信息不对称难题。这样一来,金融机构在审查企业贷款时,通过利用税收大数据平台的信息共享机制,和企业财务指标自动关联,可以迅速提升金融监管部门的信息获取和数据分析能力,筛选出符合贷款条件的中小企业,而不再依赖于“自证清白”式的财务信息提供,能够有效地降低银行系统的信息甄选成本和贷款决策成本,提升银行信贷配给效率。基于以上分析,本文提出如下研究假说:

H2:相比传统税收征管,以金税三期表征的数字化监管,对内有助于提高企业经营治理效率,通过强化内功提升信贷融资能力,对外有助于降低银企信息不对称,提升银企信贷配给效率,从而发挥治理效应。

三、实证设计

(一)模型设计

根据金税三期的逐批实施特点,本文将样本企业划分为处理组和控制组,利用交错式DID展开实证研究。以此考察数字经济下,税收监管模式的改变如何影响中小企业融资。模型设计如下:

Financeit=α+β1GTP+β1Controlsit+δi+φt+εit(1)

式(1)中,下标i 表示为企业个体,t 表示年份。 Financeit 为本文被解释变量,核心解释变量GTP为金税三期哑变量。 Controlsit 为企业类特征变量,为企业员工人数、企业规模、非债务税盾、收入规模、盈利能力、资产结构、成长性及投资率等指标。 δi 为个体固定效应。 φt为年度效应。 εit 为扰动项。

(二)变量选择

1中小企业融资困境

如前文所述,中小企业处于融资困境的突出表现是融资渠道过窄和融资成本高,即融资难、融资贵。本文分别使用减除商业信用后的净资产负债率和利息支出占总负债比表示企业信贷融资能力和融资成本。(1)信贷融资能力。由于中小企业在金融市场中的各种劣势,无法获得充足的银行贷款资金,融资难主要表现为融资渠道受阻、融资方式单一。而企业融资来源又分为正规信贷融资和商业信用融资两部分,故以减除商业信用后的净资产负债率表示企业信贷融资能力[3],即(负债总额-应付账款)/总资产,同时信贷融资规模的上升也意味着企业年度利息支出规模的增加,下文分别使用标准化后的信贷融资绝对额和贷款利息支出进行稳健性检验。(2)融资成本。融资渠道的受限、缺少有效抵押物等可能致使企业无法获得较低的融资成本,以利息支出除以负债总额表示每单位债务承担的利息成本,稳健性检验使用财务费用占负债总额比表示。

2金税三期

金税三期工程采取的是分批试点方式,第一批试点区域中重庆市于2013年2月单轨上线,山西省和山东省为2013年10月单轨上线,广东、河南和内蒙古上线时间是2014年底;第二批试点工作主要是展开金税三期在全国的应用推广,其中河北、宁夏等14个省自治区在2015年底前完成上线。至2016年底,全国完成系统上线。在处理组和控制组的具体划分时,本文根据文献中常用做法,将单轨上线时间在当年7月1日之后的省份,政策时间设置为次年,7月1日前完成上线的省份政策时间设置为当年。据此,如果某省份当年完成上线,设置政策虚拟变量GTP为1,反之为0。

3控制变量

借鉴已有研究[21-23],企业类控制变量为员工人数、企业规模、非债务税盾、收入规模、盈利能力、资产结构、成长性及投资率等。其中员工人数和企业规模分别使用年平均职工人数、总资产的自然对数表示;非债务税盾使用累计折旧占总资产比表示;使用资产净利率表示企业盈利能力;资产结构使用固定资产占比表示,度量企业的资本密集情况;成长性使用年末总资产除以年初总资产表示,度量中小企业发展情况;投资率使用企业当年新增固定资产占总资产比表示。文中所使用主要变量定义如表1。

(三)数据来源与描述性统计

本文数据来源于2010—2016年全国税收调查数据库,并进行以下清洗:(1)依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企业〔2011〕300号)中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规定,筛选出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并删除本身资产负债率相对较高的金融保险类、房地产类公司数据,仅考察非金融类中小企业;(2)删除关键变量存在缺失的数据,如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利率、年平均职工人数等;(3)剔除部分财务数据不合常理的样本,如资产净利率大于1、新增固定资产大于年末总资产、固定资产净值大于年末总资产、利息支出小于0、存在有息负债但利息支出为0等;(4)对所有连续变量在1%和99%的分位上缩尾处理。表2为本文主要变量描述性统计结果。可以看出,中小企业信贷融资规模的最大值为09748,最小值为00156,而中位数为051,表明样本之间企业可以获得的融资渠道存在较大差异,而融资成本的最小值为0,最大值为04122,中位数为00298,相对于融资渠道并没有存在较大差别。

四、实证结果分析

(一)基准回归结果分析

本部分首先检验金税三期对企业信贷融资规模和融资成本的影响,以考察数字化监管究竟是加剧了中小企业融资困境,亦或有所舒缓。在此基础上,进一步考察二者之间的作用机制及异质性效应。

1数字化监管与中小企业信贷融资规模

表3报告了基于双向固定效应模型的基准回归结果。其中模型1和模型3仅控制了个体效应和时间效应,而模型2和模型4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加入了公司类特征变量。为便于比较,模型1和模型2的标准誤聚类到企业层面,模型3和模型4的回归标准误聚类到省份层面,后文回归分析也均将标准误聚类到省份层面。回归结果显示,各个模型中GTP的回归系数均在1%的水平上显著为正。以模型4为例,GTP的回归系数为00116,说明金税三期实施后,中小企业信贷融资规模提升了116个百分点,意味着金税三期的实施显著地提升了中小企业的信贷融资能力。从控制变量的回归结果看,LNSIZE的回归系数在1%的水平上显著为正,说明企业经营规模的扩大有助于扩大信贷融资规模,意味着扩大企业经营规模更加容易得到金融市场青睐,表现为规模经济效应;NTS的回归系数均在1%的水平上显著为负,结论与邓明(2019)研究一致[21],说明非债务税盾与债务税盾具有替代效应;ROA和GROWTH的回归系数也均在1%的水平上显著为负,说明企业经营绩效的改善产生的内源性融资能力的提升,缓解了对金融信贷的依赖程度。

2数字化监管与中小企业融资成本

紧接着,表4报告了金税三期试点对中小企业融资成本的回归结果,模型设置与表3一致。从表中各模型的回归结果看,GTP的回归系数均不显著。这说明,金税三期下,严格的数字化监管并没有加剧企业债务融资成本。这可能是由于,在我国,企业信贷融资来源主要是商业银行贷款,而相较于发达国家,绝大部分企业贷款利率是固定的,亦或在央行基准利率基础上呈现微小浮动[3]。因而整体上,严征管并不会对企业债务融资成本造成实质性影响。

综上,根据表3和表4中回归结论,可以证实:金税三期的实施并不会加剧企业融资成本,相反还有助于中小企业拓宽融资渠道,缓解融资困境。

(二)稳健性检验

1平行趋势检验

为进一步检验样本中处理组企业信贷融资规模的扩大是金税三期试点实施所引起的,而非时间趋势原因所致。本文利用事件研究法检验平行趋势是否成立[24],将政策试点前一年设定为回归分析基准年,回归系数置信区间设置在95%的显著性水平。如果样本期间试点实施前利用事件研究法得出的回归系数均不显著,则可以证明金税三期的实施对中小信贷融资能力具有因果效应。具体结果汇报于图1中,可以看出,与金税三期实施前一年度相比,政策变量对信贷融资规模的回归系数并没有显著性差异,而金税三期实施后的回归系数均在5%的水平上显著为正,这说明金税三期的实施对中小企业信贷融资规模的提升具有因果效应。与之相反,无论是政策实施前后,政策变量对信贷融资成本的回归系数均不显著,进一步印证了金税三期并没有加剧中小企业融资成本。总体上,本文结论表明,以金税三期表征的数字化监管并没有加剧中小企业融资成本,相反有助于拓宽中小企业信贷融资规模,增强信贷融资能力。

2更换被解释变量

前文使用减除商业信用后的净资产负债率表示企业信贷融资规模,使用利息支出占负债比表示企业融资成本,本部分使用银行信贷融资绝对规模的自然对数和财务费用占有息负债比进行稳健性检验。同时,对于国内企业而言,银行贷款作为企业正规金融融资中最重要的融资渠道,一般以偿付一定的贷款利息为条件,使用利息支出的增加也可以反映企业融资规模的变化。使用上述两个指标的自然对数表示中小企业信贷融资,并进行标准化处理[25],即LnX=(LnX-均值)/标准差,其中X分别为信贷融资规模绝对额和利息支出额。结果汇报于表5中,可以看出,在替换了被解释变量后,结论依然稳健有效。

3使用Sun和Abraham (2021)法检验

利用传统的双向固定效应模型(TWFE)可能会因“坏的控制组”问题致使估计结果存在偏误,而在动态情形下,TWFE还可能因跨期交叉污染而致使系数存在难以解释,且平行趋势检验也可能会存在失效风险。前文使用Clarke和Tapia-Schythe(2021)的事件研究法进行平行趋势检验[24],确保了基本结论的可信性。為进一步增加结论的稳健性,利用Sun和Abraham(2021)提出的交叉权重估计量(IW估计量)进行稳健性检验[26],估计结果汇报于图2中。结果表明,在金税三期试点之前,无论是信贷融资规模还是信贷融资成本均不显著,进一步佐证了基本结论的稳健性。

4控制同时期其他政策影响

本部分进一步控制行业层面因素和同期其他政策等可能对基准回归结论造成的干扰。首先,国家为激励企业发展释放经济活力,同时期还实施了一系列的减税政策,如2012年起始于上海试点、至2016年全国推行的“营改增”,2014年和2015年实行的针对生物药品制造业等6行业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政策,以及为支持小微企业发展,我国自2010年开始实施的企业所得税减半征收政策,期间所得税减半征收标准一再提升,政策优惠力度不断加大。已有研究表明,这些政策有助于降低企业税负,增加企业内源融资,进而可能对中小企业的信贷融资行为产生影响,而以上政策优惠期间又恰好在本样本时间范围内。其次,政策效应的估计也可能受到行业层面政策因素的干扰。最后,金融支持作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一项重要工作内容,为拓宽中小企业融资渠道,我国自十八大以来不断创新了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的融资服务等,如银税互动、金融科技、普惠金融等。从金融供给角度讲,金融发展的深度与广度有助于中小企业更为便捷地获取银行信贷资金。

图2稳健性检验:使用Sun和Abraham (2021)法

为此,本部分一方面,在基准回归中加入行业固定效应、行业与时间交互项来控制行业层面不随时间变化及随时间变化的混杂因素的影响,加入“营改增”(YGZ)、固定资产加速折旧(FIX)和小微企业所得税减半(SME)等三项变量,以控制同时期减税政策对本文回归结论可能存在的干扰;另一方面,在基准回归中加入金融发展的广度与深度变量,指标选取来源于北京大学数字金融研究中心发布的中国数字普惠金融指数数据。具体结果汇报于表6,可以看出,在分别控制了行业层面因素、同时期减税政策和金融发展等因素后,金税三期(GTP)的回归系数依然十分显著,这说明数字化监管的激励效应并没有受到同时期减税和金融支持政策的干扰,从而进一步佐证了基本结论的稳健性。

5安慰剂检验

本部分还使用安慰剂检验进一步排除其他随机影响因素可能对本文结果造成的潜在干扰。本文采取随机分配时间与试点省份的方式设置处理组[26],然后依据此方法将得到的新GTP替换基准回归中的GTP,对模型(1)重新进行回归,观察其回归结果是否显著,并将此随机化过程重复500次。由于金税三期对企业信贷融资成本并没有实质性影响,仅对企业融资规模进行安慰剂检验。如果经过随机化后的回归系数聚集在0附近,则说明反事实得到的GTP的政策效应并不存在,即金税三期的实施确实拓展了企业融资规模。结果汇报于图3中,随机化处理后的系数均值绝大部分介于-0005与055之间,在0附近聚集,远小于基准回归中的初始估计系数00116,这表明通过虚拟政策试点的处理效应并不存在,进一步证实了基准回归中的政策处理效应是真实存在的。

6排除竞争性解释

前文以净资产负债率检验了金税三期的信贷融资效应,而与此相对应的一种解释是,金税三期本质上属于更为严格的税收监管,在严监管下企业避税空间的压缩可能迫使企业利用经营杠杆撬动更多的债务融资,并放大经营风险。因而,结论的适用性还须进一步排除此替代性解释。为验证中小企业债务融资规模的提升确因融资能力所致,而非杠杆效应,本文进一步以融资约束为替代性解释变量进行稳健性检验。逻辑是,如果金税三期的实施确实提升了企业的融资能力,则其应有助于降低企业融资约束,而较高的杠杆率则会加剧企业融资约束问题[27]。参考已有研究,本文分别使用资产规模、现金-现金流敏感性模型和投资-现金流敏感模型度量企业融资约束,其中企业规模是各种融资约束指数构建中的关键核心变量,通常与企业融资约束成反比;而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如果增加了企业对现金的持有和投资水平,则也说明企业面临着融资约束。表7中模型1和模型2回归结果显示,金税三期显著提升了企业资产规模,并且也有助于降低现金和投资对现金流的敏感性(模型3-模型6)。这意味着金税三期具有缓解企业融资约束的作用。

(三)机制检验

如前文所述,数字化税收监管既可以提高企业税收遵从度和优化税收治理环境,又可以提高企业治理效率和银企信贷配给效率。本部分通过考察金税三期的信贷融资效应是否在企业避税程度较高组和税收营商环境较差组更加显著,检验数字化监管的治税效应。进一步地,通过观察核心解释变量的回归系数是否在治理效率较低组和银行信贷配给效率较低组中更加显著,检验数字化监管的治理效应,据此验证研究假说H1和假说H2。

1数字化监管的治税效应

首先考察数字化监管的治税效应。如果在企业避税程度更高和税收营商环境更差的情况下,数字化监管显著提升了中小企业的信贷融资能力,说明金税三期既具有征税效应,也有助于营造良好的税收营商环境,发挥治税效应。由于中小企业通常具有相对较低的税收遵从度,我们以中小企业实际税负除以行业平均税负度量企业避税程度的相对大小。企业税负指标计算为企业支付的各项税费减去收到的税收返还后的余额除以营业收入,再除以两位数行业平均税负。该比值越小,企业避税程度相对就越高。然后通过对式(1)进行回归,分别考察金税三期的回归系数在避税程度低和避税程度高两个样本中的差异。使用企业所在城市中两位数行业总体税负的标准差度量企业所在城市行业的税负扭曲指数[17],作为税负营商环境的代理变量,考察数字化监管的回归系数是否在税负扭曲程度更高的样本更加显著。

表8汇报了以上回归结果。其中,模型1和模型2的结果显示,金税三期的回归系数在避税程度较高组中显著为正,而在避税程度较低组中不显著,组间系数差异在1%的水平上显著,表明企业避税程度越高,数字化监管的信贷融资效应就越强,这也意味着严征管下的征税效应激励了企业积极寻求信贷融资,以此激励企业拓宽融资渠道。进一步地,通过观察GTP的回归系数在模型3和模型4中的组间差异可知,金税三期工程在税收扭曲度更高的组中的激励效應,无论是回归系数显著性,还是参数大小,均显著异于其在税收扭曲度较低组的企业。这说明,对于行业税负扭曲度越高的地区,金税三期对中小企业信贷融资能力的提升发挥了更大的激励效应,从而有助于降低行业税负的扭曲作用。综上,数字化监管不仅能提高企业税收遵从度,激励企业积极寻求信贷融资,还能通过搭建公平的税收环境,助力企业拓宽信贷融资渠道。研究假说H1得到验证。

2数字化监管的治理效应

接着继续考察数字化监管的治理效应这一作用机制。如果GTP的回归系数也分别在治理效率和银企信贷配给效率均较低的组中更加显著,则说明企业治理效率越低,数字化监管越能促进中小企业信贷融资,同时银企信贷配给效率越低,数字化监管的激励效应也越明显。一般而言,拥有良好公司治理环境的企业,公司治理效率也会相对较高,本文使用超额管理费用构造企业治理效率指标。具体是使用企业管理费用的自然对数对企业规模、营业收入以及基本回归中的其他控制变量回归,其残差则表示企业治理效率。值越大,表示企业超额管理费用越高,相应地治理效率越低,并据此将企业划分为治理效率高和治理效率低两组。一般地,金融发展效率较高区域通常会有更高的信贷配给效率,使用区域银行贷款总额除以存款总额表示信贷配给效率,并将样本区域划分为信贷配给效率较高组和较低组,逐一对式(1)进行回归。表9汇报了对这一机制的检验结果,其中模型1和模型2的回归结果显示,在公司治理效率较低组中,GTP的回归系数在1%的水平显著为正,而在治理效率较高组不显著,组间系数差异也在1%的水平显著。这说明数字化监管对治理效率较低组的企业信贷融资发挥了积极作用,即数字化监管提升了公司的治理效率,有利于企业信贷融资能力的提升。根据模型3和模型4的回归结果,信贷配给效率较低组中,金税三期对中小企业信贷融资的影响在5%的水平上显著为正,而在信贷配给效率较高组中仅为10%,表明数字化税收监管的实施在信贷配给效率越低的地区,信贷融资效应越显著,即数字化监管有助于提升银企间的信贷配给效率。综上,可以认为数字化监管既提升了企业治理效率,也提升了银企信贷配给效率,助力中小企业增强信贷融资能力。研究假说H2得到验证。

(四)异质性分析

本部分从区域市场化程度、企业所有制差异两个视角检验数字化监管对中小企业融资的异质性效应。

1区域市场化程度差异

区域市场化程度通常意味着市场资源配置效率的高低,其与中小企业信贷融资的可获取性息息相关。一般地,市场化程度较高地区,往往存在着大量的中小银行机构,信贷资源丰富,同时也拥有激烈的银行间同业竞争,从而有助于改善中小企业融资条件,拓展中小企业融资渠道[28],这预示着数字化监管的信贷激励效应可能在市场化程度较高地区更为显著。根据王小鲁等(2016)发布的各省份市场化指数[29],本文分别考察市场化较高地区和较低地区中的差异,以检验是否市场化程度越高,企业越容易获取信贷融资。根据表10中模型1和模型2回归结果,可知在市场化程度较高地区,GTP的回归系数在1%的水平上显著,而在市场化程度较低地区中不显著。与预期一致,这说明地区市场化程度越高,数字化监管就越能够促进中小企业信贷融资。

2所有制差异

长期以来,中国信贷市场存在严重的所有制歧视。相比于非国有企业,国有企业通常有政府背书,加之企业的类公共部门特征使其更容易得到金融市场青睐,故而其可以凭借所有制优势,获取所需信贷资源。相反,民营中小企业的信贷需求则由于缺少充足抵押品而无法满足。根据前文结论,数字化监管有利于增强企业内部功力提升信贷融资能力,那么数字化监管是否可以通过上述机制有效缓解非国有企业甚至是民营中小企业的融资困境。据此,本文依据注册登记类型将所有企业划分为国有企业与非国有企业两类,考察数字化监管对非国有中小企业的信贷融资能力的影响。表10中模型3和模型4汇报了具体回归结果。结果显示,GTP的回归系数在非国有中小企业中为00127,在1%的水平上显著,说明金税三期试点后,非国有中小企业的信贷融资规模提升了127%,而对国有企业则没有显著的影响。从而证实,数字化监管的实施显著提升了非国有中小企业的信贷融资能力。

五、结论与政策含义

长期以来,中小企业普遍面临着融资贵融资难等现实制约,一定程度上不利于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的稳步推进。税收征管作为其中重要的制约因素之一,其强度大小是否直接影响企业融资困境尚未形成统一的结论。本文以金税三期的实施为准自然实验,使用2010—2016年全国税收调查数据,实证检验了数字化监管对中小企业融资困境的影响及其作用机制,得出如下结论:(1)以金税三期试点表示的数字化监管的实施不仅没有加剧中小企业融资成本,反而有助于中小企业拓宽信贷融资规模,从而缓解融资困境,表现为善治之税。结论在通过更换被解释变量、平行趋势检验、去除混杂因素及安慰剂检验后,依然保持较强的稳健性。(2)机制分析表明,数字化监管不但可以压缩企业避税空间,优化税收治理环境,通过内外兼修发挥治税效应;也可以通过内外兼修发挥治理效应,提高企业治理能力和银企信贷配给效率,从而提高中小企业信贷融资能力。(3)异质性分析表明,区域市场化程度越高,数字化监管的信贷融资效应就越显著。(4)数字化监管还显著提升了非国有企业和面临较高融资约束企业的信贷融资能力。

本文研究证实了大数据下,严征管不仅不会致使中小企业“一严就死一松就乱”,反而其治税效应与治理效应的发挥有助于增强中小企业信贷融资能力。研究结论具有以下政策含义:首先,大数据税收征管对企业信贷融资能力的提升具有积极效应,这意味着可以利用大数据治理,通过有效衔接金融系统,对企业进行分级分类金融管理,针对不同程度需求的企业匹配信贷融资需求,进一步提高信贷资金配给效率;其次,大数据税收征管有助于优化税收治理环境,发挥外部治税效应,而税收治理环境又是营商环境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数字化监管以及未来智慧税务的实施应更深一步优化税收征管模式,为纳税人提供更加优质、公平的税负环境;最后,本文结论也为未来优化税收征管方式提供了一定的思路。通过深化税收监管模式,提高税收服务水平,不仅可以促进中小企业优化治理强化内功,也同时有助于降低纳税人制度性成本等,从而实现内外兼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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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xes for Good Governance:The Golden Tax Project and the SMEsFinancing Dilemma

YU Jing-yuan,ZHOU Meng

(School of Public Finance & Taxation, Guangdong University of Finance and Economics,

Guangzhou 510320,China)

Abstract: The financing dilemma is a significant challenge for the development of SMEs, and the impact of digital regulation on this issue in the digital economy is under explored. This study aims to empirically examine whether strict digital regulation exacerbates or soothes SMEs financing dilemma and its mechanism using national tax survey data from 2010 to 2016 and a quasi-experiment of the Golden Tax III pilot (GTP). The results indicate that the GTP does not increase SMEs financing costs; instead, it enhances their credit financing ability and alleviates their financing distress. These findings remain robust after controlling for alternative variables, conducting parallel trend tests, removing confounders, and conducting placebo tests. The mechanism analysis shows that digital regulation helps to improve corporate tax compliance and governance internally, while optimizing the tax governance environment and credit rationing efficiency of banks and enterprises externally. It exerts both tax and governance effects in an “internal and external” manner, which is a manifestation of good governance. Furthermore, the analysis shows that the incentive effect of digital regulation is more significant in regions with higher marketization degrees. Digital regulation also improves the credit financing ability of Non-state enterprises and enterprises with higher financing constraints.

Key words:tax aministration;tax treatment effect;governance effect;SME Financing

(責任编辑:周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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