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征管能否助力于双循环协调发展?
——基于省域面板数据的经验证据

2023-07-03 05:29张曾莲
财经论丛 2023年7期
关键词:征管双循环税收

施 雯,张曾莲

(北京科技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北京 100083)

一、引 言

现今国内外形势深刻变化下,立足国内大循环的主体地位、坚持高水平对外开放是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战略部署。党的二十大就“坚持高水平对外开放,加快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作出明确部署。双循环是指国内国际两个市场的要素资源和产品服务的供需动态平衡,经济循环实则也是各种要素资源的循环[1]。改革开放以来,依托国际市场的要素资源供给和产品服务需求,我国以劳动力供给的低成本比较优势,实现了技术进步和经济增长。但知识、技术、人才等高级要素的供给不足使得现阶段要素循环和科技创新陷入困境[2]。由于要素资源的稀缺性,地方政府会以低税负的竞争策略展开争夺。特别是在“动力”和“约束”机制失衡的情况下,不公平的税收竞争加剧要素禀赋失衡和低效资源投入。通过制度约束维护有效的竞争和合作,是实现双循环协调发展的必然要求。因此,在保证市场决定性作用的同时,发挥好税收征管的监督效能对增强经济双循环的竞争优势不可或缺。

作为地方税收竞争的策略性工具,税收征管是影响要素市场发展的重要因素,学者们从地区和企业的层面对此加以探究。地区层面上,多数研究肯定了放松税收征管能强化地方政府的税收竞争,以低税负策略吸引更多的要素资源,进而提升全要素生产率[3]。地方政府通过调整税收征管力度实施地区间“逐底竞争”和“争优竞赛”[4]。但是,“逐底竞争”下税收征管能力的不足也产生了地区不平等[5]、环境污染[6]等负面影响。公司层面上,税收征管在企业创新[7]等方面均存在治理效应,以外部约束减少资源侵占等内部人私利行为。但于文超等(2018)发现征税活动增强了企业的行政负担[8]。因而,关于税收强征管是发挥监督效能还是增加行政负担,学者们莫衷一是。那么,作为影响要素循环的重要环节,税收征管对双循环协调发展有着怎样影响?又能否在要素市场中发挥监督效能?

为此,基于税收征管和经济双循环的理论成果和经验证据,本文以2012—2020年30个省区市的数据(不含西藏),探究了税收征管在双循环发展中的作用机理。研究表明,税收征管与双循环协调发展存在“先抑后扬”的U型关系,且在南部地区、营商环境较好的地区中更显著。主要原因在于低税负策略下“逐底竞争”具有明显的短期倾向,而税收的强征管能够发挥监督效能,以“争优竞赛”维护要素市场的有序运行,进而保证国内国际循环的相互促进。影响机制中,产业结构升级和高技术产品出口是税收征管发挥监督效能的有力表现,全要素生产率和地区创新能力的提升也作用于双循环协调发展。本文还发现,税收征管对双循环协调发展的影响存在显著的空间溢出效应,并主要体现于内循环发展:强化征税力度的监督作用促进了本地区双循环协调发展,而弱化税收征管对本地区双循环发展存在挤出效应,对邻近地区存在挤入效应。

本文有以下贡献:第一,从税收征管的视角,为地方政府助力双循环协调发展提供了理论支撑和实证证据,拓展了经济双循环的影响因素研究。现有双循环方面的研究集中于理论分析,且实证方面主要在指标测度和分析。第二,基于双循环协调发展方面的经验证据,拓展了税收征管在地区层面的经济后果研究。现有文献肯定了强化税收征管在公司治理方面的积极作用,这种监督效应能否延展至地区层面值得深入探究。第三,税收征管对双循环发展的影响机制较难观测,本文从全要素生产率、产业结构升级、地区创新能力和高技术产品出口四方面加以探究。基于中国双循环发展的现实背景,结合税收征管在要素循环和监督约束方面的作用,本文梳理了双循环协调发展的内在机理。

二、研究假说

现阶段,双循环协调发展既要立足国内大循环的主体地位,也要稳步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内外循环的耦合协调是两个市场供需的高水平动态平衡。经济循环实则也是各种要素资源的循环,要素资源的可持续循环是高质量供给和供需动态平衡的内在基础。而税收征管作为地方政府争夺要素资源的重要手段,不是以要素争夺的规模优势加剧国内市场分割和供给过度集中,而是以要素循环的质量优势来形成区域间的互补合作和公平竞争。从国家治理的视角,高质量的税收征管有利于各类要素的有序循环,是双循环协调发展的重要保障。因此,税收征管的“逐底竞争”和“争优竞赛”影响着各地区要素市场的有序运行,何种策略能以要素资源的可持续循环实现双循环协调发展?

从低征税的“逐底竞争”来看,因地区资源争夺而放松税收征管,并不能提升资源配置的效率,反而加剧了双循环发展中要素禀赋失衡。区域间有限资源的激烈争夺促使地方政府放松税收征管,以财政补贴、税收返还等方式降低实际税率[9]。弱化税收征管虽然短期内扩大了资源供给的规模,但并不能优化要素的配置效率和价值创造。地方政府“为增长而竞争”的模式削弱了税收征管的监督效能,忽视了环境污染等的潜在支出和市场分割[10],甚至可能转变为恶性竞争和税源争夺[11]。由放松税收征管产生的要素流动逐渐被消耗和停滞,取而代之的是资源要素的过度集中和高成本的内耗竞争,这并不能形成内循环的增长优势和外循环的竞争优势。因而,低税收征管对双循环发展的负面效应逐渐显现。

从高征税的“争优竞赛”来看,税收的强征管为内循环发展夯实财力基础,并优化外部环境助力外循环的高水平开放,进而实现国内国际循环的相互促进。一方面,地方财政收入的增加提高了公共服务的供给能力,为新型基础设施等重要工程建设提供资金支持,有利于创新资源和人才流动发挥更大知识溢出效应,最终以内循环的高质量发展协同推进外循环的高水平开放。另一方面,强化税收征管更能以税收手段有效参与社会治理。通过强化税收监管施加外部约束,遏制因内部人“掏空”等私利行为而导致的资源侵占[7]和资本跨国流出[12],抑制收入分配不平等[13],才能保障公平有序的税收环境。这既减少高成本低质量的内耗竞争,也加强地区间要素资源的依赖和互补,形成国家层面的外循环竞争优势。因而,财政资金的支持和外部环境的约束对双循环发展的协调作用彰显了税收强征管对双循环发展的正面效应。

从空间效应看,本文将本地区放松税收征管吸引邻近地区要素资源的流入、增强要素循环的规模优势称为资源效应,将本地区加强税收征管强化要素资源的配置效率和价值创造、提升要素循环的质量优势称为监督效应。当征税力度增加时,从低税负策略下“逐底竞争”的负面效应到高税负策略下“争优竞赛”的正面效应,以税收征管的“监督效应”替代“竞争效应”,进而推动了经济双循环的协调发展。据此,本文提出如下假说。

假说1:税收征管对双循环协调发展的影响表现为“先抑后扬”的U型关系。

良好的营商环境下,强化税收征管能保证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当营商环境质量较高时,地区的税收征管更为规范和透明,抑制强征管可能引致的寻租行为和过高的行政负担,以较低的制度性交易成本促成较高的行政效率,为双循环协调发展提供公平有序的竞争环境[14]。同时,当要素和产品市场发育程度较高时,税收征管在资源配置和价值创造方面的积极作用更能有效发挥,减少“逐底竞争”中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对各类生产要素在地区间流动的阻隔,重视地区间的分工合作和产业互补,促成双循环增长的新优势。但较差的营商环境抑制了税收征管的积极效应,且过高的行政成本会加重企业的税收负担,加剧地区间的恶性竞争,不利于双循环的协调发展。

假说2:不同营商环境下,税收征管的影响存在差异。在较好的营商环境中,税收征管与双循环发展的U型关系更为明显。

三、研究设计

(一)模型构建

基于税收征管影响双循环发展的理论分析,构建如下的双向固定效应模型:

DCi,t=β0+β1TEi,t+β2TE2i,t+γ1FINDAPi,t+γ2PGDPi,t+γ3URBANi,t+γ4FINANCEi,t

+γ5TECHi,t+γ6FDIi,t+μi+vt+εi,t

(1)

其中,解释变量为税收征管力度(TE),被解释变量基于指标体系测度的各省份双循环发展耦合协调度(DC)。同时,控制影响地区经济发展的有关变量,如财政(FINADP)、经济(PGDP)、金融(FINANCE)、外贸(FDI)方面的因素,以及地区特征的有关变量,如城镇化(URBAN)、科技水平(TECH),并控制省份和时间层面的固定效应(μi和vt)。变量定义见表1。

表1 变量定义及说明

(二)变量定义

1.解释变量。法定的税种和税率是地方政府无法调整的,但地方政府对征税力度具有自由裁量权,使得实际税率与名义税率存在差距,以此反映地区征税力度。基于叶康涛和刘行(2011)[15],本文以实际、预期税收规模的比值(TE)表征各省份的税收征管强度,即:

(2)

其中,预期的税收规模((TAX/GDP)_est)通过税收收入(TAX)、第一产业产值(IND1)、第二产业产值(IND2)和进出口总额(OPEN)来估计,计算公式如下:

(3)

2.被解释变量。基于新发展格局的战略导向,以“内循环”和“外循环”的耦合协调度测度国内国际双循环的协调发展[16]。一方面,基于供给结构对国内需求的适配性,经济内循环系统包括了需求端的消费基础、结构和规模,以及供给端的生产规模、结构和效率;另一方面,基于“引进来”和“走出去”的协调发展理念,经济外循环系统具体包括投资和贸易两方面。具体构成见表2。

表2 经济双循环系统指标体系

首先,采用熵权Topsis法测度内循环和外循环发展质量。具体地,借鉴赵文举和张曾莲(2022)[16],本文将各指标归一化处理后,计算信息熵并得出权重,再以归一化的指标及其权重构建加权矩阵,继而以最优、最劣水平与实际水平的欧式距离计算出相对接近度来表征双循环子系统的发展质量[17]。其次,在耦合度的基础上计算耦合协调度,本文以避免数值较小导致的伪评价问题,准确评价“内循环”和“外循环”的互动协调关系。内循环与外循环的耦合值与耦合协调度值分别如式(4)和式(5)所示。

Cab=2×[IC×OC/(IC+OC)2]1/2

(4)

其中,IC和OC分别表示“内循环”和“外循环”的发展质量,Cab表示国内国际循环系统的耦合值,取值范围在0—1之间。

(5)

其中,DC表示内循环与外循环的耦合协调度值,具体依据赵文举和张曾莲(2022)对耦合协调等级加以界定[16];Tab=αIC+βOC为双循环的综合评价指标,且α+β=1。本文依据新发展格局的战略导向确定内外循环系统的重要程度,假定α和β分别为0.7和0.3。

(三)样本选择与数据来源

以全国30个省区市(不包含西藏)为研究对象,考虑到数据的可获得性,样本期间为2012—2020年,得到270个省份—年度样本观测值,数据来源于国家统计局、历年《中国统计年鉴》《中国能源统计年鉴》《中国科技统计年鉴》及CNRDS数据库。

四、实证分析

(一)基本统计分析

由表3的描述性统计分析可知,双循环协调发展(DC)的均值和中位数分别为0.478、0.438,多数省区市内循环(IC)和外循环(OC)的耦合协调度处于濒临失调的状态,且最大值和最小值分别为0.219、0.907,各省份的双循环协调发展具有明显的两级分化特征。从内循环和外循环分别来看,仅有少数省份处于较高的水平,各省内循环和外循环的发展质量整体偏低,且内循环发展要优于外循环。税收征管力度(TE)的均值为1.007,标准差为0.222,各省份分布较为均衡。

表3 描述性统计分析

(二)主回归分析

表4是税收征管与双循环协调发展的固定效应检验和有关双循环耦合协调度的分位数回归。固定效应模型中,税收征管与双循环发展呈显著的U型关系,假说1得到验证。当税收征管较弱时,征税力度的增加对双循环协调发展的抑制作用越明显;但当双循环协调度降至低点时,税收的强征管对双循环发展的促进作用逐渐增强。这说明低税负策略所产生的激励作用会逐渐转化为高成本的内耗竞争,而税收的强征管通过优化地区间的竞争合作,更有利于实现双循环的协调发展。面板分位数回归结果表明,税收征管与双循环协调发展间“先抑后扬”的U型关系显著地存在于不同的双循环协调度区间,且随着双循环协调度的增加,税收征管对双循环协调度的抑制作用略为增强。关于南北差异的检验发现,税收强征管下的监督效应在南部地区更为明显。

表4 税收征管和双循环协调发展

此外,即使回归中税收征管的二次项(TE2)显著,且极值点存在于置信区间内,但如果估计的极值点接近于置信区间的两端,U型关系的结论仍是不成立的[18]。因而,本文进行Lind和Mehlum(2010)提供的utest检验[18],结果显示,税收征管与双循环协调度的U型关系在1%水平显著,拒绝了“存在线性关系和倒U关系”的原假设。具体地,两者关系呈现由负(-0.290,p<0.01)转正(0.256,p<0.01)的趋势;税收征管的极值点为1.093,属于95%Fieller区间[0.860,1.258]内。

(三)稳健性检验

为检验结果的稳健性,本文对样本期间、被解释变量和估计方法加以调整(1)限于篇幅,未报告结果,作者备索。。

首先,更换样本期间。以滞后一期的双循环协调发展作为被解释变量进行估计,税收征管与双循环协调发展的U型关系仍高度显著。剔除2020年度的样本观测值,克服疫情对结果造成的偏误后,结论仍一致,且主要变量的系数略有增大。

其次,更换被解释变量。基于现有指标体系,以人均GDP和第三、二产业产值之比分别表征生产规模和生产结构,并重新计算双循环耦合协调度,结论仍一致。另外,直接以熵权Topsis对双循环发展质量进行测度,税收征管与双循环发展间仍存在显著的U型关系且系数增大。

最后,更换估计方法。考虑到模型中的时序相关和不同地区的异方差,采用广义最小二乘法(GLS)再次估计,也验证了税收征管与双循环协调发展的U型关系。

(四)异质性分析

表5从营商环境视角来分组检验,具体依据《中国分省份市场化指数报告(2021)》中的市场化指数及各维度数值的中位数进行划分。在市场化总指数的分组中,当营商环境较优时,税收征管对双循环发展有着显著的影响;而在营商环境较差时,税收征管的影响并不显著,假说2得到验证。说明良好的营商环境更有利于税收征管的规范和透明,进而以高质量的要素循环形成经济双循环的竞争优势。进一步,政府与市场关系较优、产品和要素市场的发育程度较高时,税收征管与双循环发展的U型关系更为明显。

表5 异质性分析

五、拓展研究

(一)影响机制分析

从“逐底竞争”到“争优竞赛”,要素市场的有序循环是双循环协调发展的内在保障。税收征管对要素市场的影响已由资本、劳动力等传统物质要素延伸到知识、技术等新生产要素。不论是增强内循环的动力还是提升外循环的质量,强征管下的“争优竞赛”旨在激发知识等要素资源的新优势,并非要转移和分割物质要素。新生产要素突破了传统物质要素的边界性,以地区特有优势与传统物质要素深度融合,将省际间的资源争夺转变为资源互补,使得新要素的流动、集聚、以及价值创造等活动渗透于国内国际循环的各个环节。

一方面,通过强征管下的外部监督着力提高全要素生产率,避免重复建设等资源耗费,并以知识等新生产力推动经济和环境的均衡发展,形成内循环的增长优势。同时,公平有序的制度环境,更重视以新要素融合推动产业结构的转型升级,兼顾产业转型的质量和效率,并提升各地区产业结构的互补性,形成全国层面外循环的竞争优势。另一方面,创新能力依赖于新要素融合,是国际竞争力的关键驱动,也是高水平对外开放的有力支撑[19]。税收征管的监督效应强化实质性创新,由外及内激发自主创新能力和多方创新力量。同时,通过实质性创新形成高技术产业的比较优势,以高技术产业的产品出口增长促成国际循环的竞争优势。

基于上述分析,全要素生产率、产业结构升级、地区创新能力、产品出口质量四方面在逻辑上同双循环协调发展的因果关系较为直观。为探究税收征管发挥监督效能的有效机制,本文依据江艇(2022)[20]将机制分析聚焦于税收征管对机制变量(M)的影响,模型构建如下:

Mi,t=β0+β1TEi,t+β2TE2i,t+γjCTRLi,t+μi+vt+εi,t

(6)

其中,机制变量(M)依次用全要素生产率(TFP)、产业结构升级(CS)、地区创新能力(INN)、出口产品质量(NC)来指代,控制变量(CTRL)与模型(1)一致。具体地,产业结构升级(CS)以第三产业产值与第二产业产值比值表征,地区创新能力(INN)以有效专利数来表征[21]、出口产品质量(NC)以高技术产业的新产品销售收入中出口占比表征[22]。全要素生产率(TFP)以BMLPI指数测度[23]。其中,投入变量包括土地、资本、劳动和能源,依次用建成区面积、固定资本存量[24]、单位就业人数、电力消耗量表征;期望产出利用GDP指数对名义GDP进行平减处理;非期望产出以省域层面二氧化碳排放总量加以表征。最后,对BMLPI指数测度的TFP增长率调整得到实际TFP[25]。

表6具体从四方面对影响机制加以检验。全要素生产率和地区创新能力与税收征管强度的U型关系在5%水平上显著,一定程度上表明税收征管激发了传统物质要素外知识、技术等新生产要素的活力,增强了经济双循环的内生动力和增长优势。强征管下监督效应发挥,有效地抑制策略性创新行为,以实质性创新能力的提升构成外循环的竞争优势。产业结构升级、高出口产品质量与税收征管强度的U型关系在1%水平上高度显著,说明税收征管可能将地区间的资源争夺转化为资源依赖,进而以产业结构的互补和转型实现内循环高质量发展。通过税收政策引导高技术产业发展,既以出口产品质量增强外循环的竞争优势,也为双循环协调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表6 影响机制检验结果

(二)空间效应检验

各地区的要素禀赋存在差异。为实现自身的经济发展目标,地方政府会通过调整征税力度,实现资源效应和监督效应的动态平衡。因此,在地理区位和经济差距的影响下,要素的区际流动使得经济双循环表现出明显的空间效应。一方面,低税负政策短期吸引的外部要素会随着本地区征税力度增加而逐渐流出,相应地,地理邻近地区或经济相似地区的要素规模会逐渐增加,通过资源效应对邻近地区的双循环协调发展产生正向的空间溢出效应。但另一方面,较高的税收征管力度所产生的监督效应集中在本地区,要素循环的质量优势促成本地区要素资源的回流。因此,强化税收征管对双循环协调发展的正向空间效应主要在本地区,且对邻近地区的双循环发展具有负外部性。

基于上述的理论分析,本文进行全局莫兰指数检验(2)限于篇幅,未报告结果,作者备索。。结果表明,双循环协调发展(DC)的莫兰指数基本高度显著,说明存在显著的空间自相关性。同时,经济内循环(IC)也基本在1%水平上存在显著的正向空间关联性,相较而言,经济外循环发展的空间自相关性较弱,且空间集聚性波动较大。基于双循环发展的空间自相关性,借鉴Elhorst(2014)[26]构建如下空间计量基本模型予以检验:

DCi,t=τDCi,t-1+ρWiDCt+β1TEi,t+β2TE2i,t+βcCTRLi,t+δ1WiTEt+δ2WiTE2t+δcWiCTRLt+ui

+γt+λEiεt+vi,t

(7)

其中,W表示为空间邻接矩阵或经济距离矩阵[27],当τ=ρ=0且δ1=δ2=δc=0,则为空间误差模型(SEM);当λ=0且δ1=δ2=δc=0,则为空间滞后模型(SAR);当λ=0,则为空间杜宾模型(SDM)。本文借鉴Elhorst(2014)[26],依据LM、Hausman等检验来确定具体的空间计量模型。主要变量均与前文一致。

在模型选择(3)限于篇幅,未报告结果,作者备索。中,双循环耦合协调度(DC)和经济内循环(IC)虽未完全满足空间滞后效应的基本假设,但结合LR检验和Wald检验结果,SDM模型均有效,故采用SEM模型和SDM模型进行空间效应检验。同时,结合Hausman检验结果对时间和个体固定效应予以控制。此外,经济外循环(OC)在robust LM检验的系数均不显著,不存在空间自相关性。

表7分别是双循环协调发展、经济内循环的空间效应检验。关于双循环耦合协调度的检验表明,空间外溢系数ρ或λ均在1%显著为正,说明税收征管对本地区双循环发展的影响存在显著的空间关联性,并对邻近地区也存在明显的空间溢出效应。具体地,随着征税力度的提升,低征税力度下本地区的资源效应会逐渐削弱,邻近地区的资源效应逐渐增强,对邻近地区的双循环发展存在正向溢出效应。当实施税收的强征管时,监督效应下要素循环的质量优势推动本地区的双循环发展,本地区质量优势引致的要素回流对邻近地区的双循环协调发展产生负面效应。同时,内循环发展的空间效应结论也较为一致。因此,从空间效应的视角,税收征管对经济双循环的影响主要作用于内循环发展。

表7 空间效应

六、结论与启示

经济双循环的协调发展需要强化税收征管的监督效能。基于2012—2020年省域层面的经验证据发现,税收征管与双循环发展呈“先抑后扬”的U型关系,弱化税收征管不利于经济的可持续循环,强化税收征管更能促进双循环的协调发展。从“逐底竞争”下要素资源的规模优势逐渐消耗,到“争优竞赛”中要素资源的质量优势日益增强,税收征管的监督效应助力于构建新发展格局。这种影响在南部地区和良好的营商环境下表现更明显。产业结构升级和高技术产品出口是重要的影响路径,全要素生产率和地区创新能力的提升也在一定程度上助力于双循环的协调发展。低税负的竞争策略下,要素资源争夺并不能从本质上形成双循环的竞争优势。而税收强征管能有效发挥监督效能并抑制要素资源的高成本内耗,强化区域资源依赖和互补合作,实现内循环和外循环更高水平的动态平衡。最后,基于空间视角下,税收征管同本地区双循环协调发展的U型关系仍显著存在。低税负策略下对本地区的双循环协调发展存在挤出效应,对邻近地区存在正向的空间溢出效应;反之,税收的强征管更有利于畅通本地区的经济双循环,对邻近地区存在负向的挤出效应。

针对上述的理论分析和经验证据,主要启示如下:第一,地方政府的低税负策略对地区经济发展具有短期性,并不能从本质上实现更高质量的创新发展。仅通过策略性竞争实现要素资源数量上的增长,既不能形成内循环的增长优势,更不能形成外循环的竞争优势。知识、技术等新生产要素的深入融合才是双循环协调发展的有力支撑。第二,强化税收征管的监督效能才能减少恶性竞争和资源掠夺,抑制企业的避税行为和政府的无效干预,保证高效率的要素供给和高质量的竞争合作,进而加强地区间的资源依赖和互补合作,助力于高水平对外开放。第三,地区层面税收强征管的监督效能并不代表个体层面过高的税收征管,不同纳税主体需要区别对待,规避地区税收征管的“乘数效应”,以公平的税收分配保证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第四,税收强征管的前提是要保证税收征管的规范化、透明化和数字化。同时,良好的营商环境对于税收征管的监督作用也极为重要。坚持市场配置资源决定性作用的同时,发挥好政府在构建新发展格局中的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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