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政协协商与基层协商相衔接,是发挥人民政协专门协商机构优势的特色履职活动,是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积极探索和有效实践。推动政协协商与基层协商有机衔接,从制度保障上就是增强政协协商与基层协商制度之间的兼容性和互补性,形成制度执行合力;从议题设置上最根本的在于以利益相关原则设置协商议题,激发人民群众参与基层治理的内生动力;从平台建设上就是搭建政协组织、政协委员与乡镇街道、基层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在基层治理中充分发挥政协协商的优势;把“沉下去”和“请上来”相结合,为基层民主政治的发展提供新的思路、新的模式和可行路径。
[关键词] 全过程人民民主; 政协协商; 基层协商; 有机衔接
[中图分类号] D621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0529-1445(2023)06-0022-04
協商民主是实践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形式。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完善协商民主体系,统筹推进政党协商、人大协商、政府协商、政协协商、人民团体协商、基层协商以及社会组织协商,健全各种制度化协商平台,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政协协商与基层协商虽是两种不同形式的协商民主,但都是在人民内部各方面进行的平等协商议事,都是为了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把政协协商与基层协商有机衔接起来,是为了把政协组织、政协委员和基层组织、基层群众有机联系起来,更好实现资源互补、优势互补、功能互补,是推动基层问题切实解决的创新实践,有助于把人民政协制度优势真正转化为治理效能。
增强政协协商与基层协商制度之间的兼容性和互补性,形成制度执行合力
政协协商与基层协商相衔接,首先在制度上要有保障。2015年印发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意见》,一方面明确了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七种重要形式,另一方面提出了“发挥各协商渠道自身优势,做好衔接配合,不断健全和完善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的要求。这一文件所提出的“各协商渠道”“衔接配合”的问题,无疑包括政协协商与基层协商在内。随后,中共中央办公厅先后印发了《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建设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强城乡社区协商的意见》等文件,进一步对政协协商和基层协商的重要意义、内容形式等作出具体规定,各省市也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出台了配套的实施意见。2021年1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市县政协工作的意见》进一步明确,市县政协要把协商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聚焦当地党委和政府工作的重点、群众关心的热点、社会治理的难点开展协商,助力党委和政府科学决策、有效施策。把市县政协协商的议题聚焦到基层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基层社会治理的难题上,事实上进一步拓展了政协协商的广度和深度,也突出了市县政协服务基层、服务民生的履职要求。
依据这些文件精神,近几年,各地政协积极推动政协协商与基层协商有机衔接,创新打造出了许多富有地方政协特色的履职品牌。在江苏,“有事好商量”协商议事听民生、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在浙江,“请你来协商”平台助力社会基层治理,打造了“浙江样本”;在山东,“泉城商量”实现了“全城商量”,激发出基层治理新活力;在湖北,“协商在一线”把政协协商与全面助推乡村振兴、服务社区治理、为企业纾困解难等结合起来;在北京,各区政协在实践中积极探索,比如通州区建立了“协商议事厅——你说我听,我说你听”的协商议事机制,政协委员聚焦基层社会治理中的难点、痛点、堵点,广泛开展协商议事活动,有效推动基层社会治理。
从制度保障上推动政协协商与基层协商有机衔接,就是加强制度建设使政协协商和基层自治制度无缝衔接,增强政协协商与基层协商制度之间的兼容性和互补性,形成制度执行合力,充分彰显“人民政协为人民”的履职理念以及协商民主“协商于民、协商为民”的制度优势。比如,建立政协委员与基层群众的长效常态联系制度,包括政协委员联系群众制度、委员视察制度、社情民意反映制度等,加强政协委员与基层群众之间的双向联系。有些省市针对政协协商与基层协商相衔接问题制定了专门文件,比如政协江苏省委员会出台了《关于充分发挥政协专门协商机构作用 推动政协协商与基层协商有效衔接的指导意见(试行)》,进一步推动政协协商与基层协商有机衔接,确保二者衔接实践的稳定性和持续性。
以利益相关原则设置协商议题,激发人民群众参与基层治理的内生动力
发展协商民主的关键在于有序、有效的政治参与,即最大程度地调动广大人民群众参与协商的积极性。那么,如何才能调动基层群众的参与积极性?最根本的在于以利益相关原则设置协商议题,激发人民群众参与基层治理的内生动力。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人民政协要把不断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要、促进民生改善作为重要着力点,倾听群众呼声,反映群众愿望,抓住民生领域实际问题做好工作,协助党和政府增进人民福祉。”1推动政协协商与基层协商有机衔接,在议题设置上就是要选择“民生领域实际问题”。因为,这样的议题与基层群众生活息息相关,与基层群众的愿望和心情相吻合,容易激发基层协商活力,能够最大程度地促进基层群众利益的实现。
民主不是装饰品,不是用来做摆设的,而是用来解决问题的。基层自下而上发现问题、提出问题,是政协协商与基层协商相衔接的关键环节,是协商议题的不竭源泉。近几年,各地政协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从本地实际出发,因地制宜,不断创新、深化人民政协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实践探索。比如,北京市政协紧扣“七有”目标和“五性”需求,政协委员在物业管理、垃圾分类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关键小事”上积极参与基层调研和协商,并利用专业知识为解决基层群众各种各样的急难愁盼问题提出相关建议,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推动政协协商向基层延伸,从协商议题设置的角度看,政协需要改变以往协商议题整体上较为宏大、高高在上的“悬浮”状态,更多聚焦相对微观的、基层群众反映强烈的民生实事与基层治理难题。要重视协商前的调研工作,优化、完善调研制度,使政协委员的调研活动安排、调研程序等更为规范,及时、全面梳理汇总调研中发现的问题,推进政协委员基层调研工作制度化。在具体方法上,可以通过新媒体平台广泛征集协商议题,梳理出基层群众关注度高、涉及面广、针对性强的问题清单。通过对这些问题的协商解决,使政协委员更深切地认识到履职尽责不是一句空话,而是实实在在的行动,是帮忙不添乱、到位不越位、参与不干预、帮办不包办,是为党委、政府分忧,为群众解困的有力抓手和有效举措,从而更加激发政协委员的责任感、使命感和履职热情。同时,政协平台向基层延伸、履职工作向基层延伸、协商活动向基层延伸,可以满足基层群众“有事好商量,众人的事情由众人商量”的民主诉求,保障基层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维护基层群众的切实利益,增强基层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提升基层群众对协商民主的信任度、认可度。
推进平台建设,在基层治理中充分发挥政协协商的优势
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规定,人民政协设全国委员会和地方委员会。地方委员会包括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员会;自治州、设区的市委员会;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和市辖区委员会。换言之,从组织设置来看,县级是政协正式建制的最低层级,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一般不设立政协工作机构。那么,在基层治理中如何发挥政协协商的优势,便成为新时代新实践的新要求,这是平台衔接的价值和意义所在。
在具体做法上,各地大同小异,一般是按照“不建机构建机制”的原则,在不增设机构和编制的情况下,在有条件的街道乡镇建立委员工作站(室),联络协调辖区内的政协委员,组织委员参与基层协商,与基层群众零距离地开展协商活动。比如,北京市海淀区以辖区街镇为单元,成立地区委员活动小组,按照就近、便利原则,把全體委员分别编入小组中,实现街镇全覆盖,政协委员在地区委员活动小组带领下,积极参与街镇党建工作会以及监督评议、民主管理、政务公开、接诉即办等工作,积极为地区发展出谋划策。甘肃漳县按照有场所、有标志、有设施、有制度、有活动记录、有固定成员的“六有”标准和“多功能一体化”原则,建立政协委员工作站、乡镇协商议事会、村(社区)协商议事会等协商议事平台,确保了全县政协协商向基层延伸工作规范有序开展,真正把基层协商的过程变成了凝聚共识的过程。
2019年出台印发的《中共中央关于新时代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提出,探索政协协商同社会治理相结合等新形式,拓展政协协商参与面,扩大界别群众工作覆盖面。当前,委员工作站(室)已成为人民政协深入基层、走近群众的重要通道,成为政协委员与基层群众的联系点,成为群众社区里、家门口的协商议事平台。进一步推动政协协商与基层协商有机衔接,要把委员工作站(室)作为政协组织、政协委员与乡镇街道、基层群众的桥梁和纽带,积极打造一批具有典型示范意义的协商平台。依托委员工作站(室)建立协商议事会、协商议事室,推动协商活动从政协会场下沉到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基层企事业单位等基层一线,打通联系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更好地发挥人民政协在联系服务基层群众、发展基层民主、化解基层矛盾、助力基层治理、促进基层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的积极作用。还要适应互联网时代的特点,积极发挥现代信息技术的优势,搭建“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协商议事平台,打破时空限制,比如开设委员“网上工作站”,开展“屏对屏”“键对键”的协商活动,提高基层治理社会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
顺应社会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趋向,创新衔接方式方法
政协协商与基层协商都是协商民主的重要渠道,二者有诸多共同和相通之处,这是二者相衔接的可能性。同时,二者毕竟是两种不同的协商民主形式,各有各的优长,也各有各的不足,这是二者相衔接的必要性。就政协协商而言,建言专业、程序规范,但存在“两个薄弱”问题,即“基础工作薄弱、人员力量薄弱”。1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背景下,顺应社会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的治理趋向,人民政协必须解决“两个薄弱”的结构性难题,改变以往单纯的高层协商的传统路径,通过“沉下去”的方式向基层延伸。就基层协商而言,协商内容具体、方式灵活,但也存在协商程序不够规范,主体意识较为淡薄,参与协商的积极性、协商能力和素养仍有待提升等不足,这些都成为持续深入推进基层协商的瓶颈。因此,如何完善二者相衔接的方式,扬长避短、优势互补,便成为一个需要进一步探讨的问题。
为了解决上述问题,最直接有效的实践做法就是把“沉下去”和“请上来”相结合,通过双向参与互取所长。一方面,让政协委员“沉下去”,即组织和参与基层调研、深入基层进行主题宣讲和各种服务、协商活动,推进政协委员走到群众中去,与基层群众面对面,拉近与基层群众的距离,真正精准了解群众所想、所愿、所急、所盼;另一方面,把基层群众“请上来”,即坚持开门协商、开放协商,扩大协商参与的覆盖面,把协商场所搬进村镇、社区、校园、企业,把人民群众请进协商活动中来,同时营造既畅所欲言、各抒己见,又理性有度、合法依章的良好协商氛围。
让政协委员“沉下去”、把基层群众“请上来”,不仅拓宽了人民政协的履职空间,而且拓宽了基层群众参与协商的渠道,促进了协商参与主体的多样化,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政协协商“两个薄弱”和基层协商制度化、规范化不足的问题,切实解决了一批基层社会治理难题,为基层民主政治的发展提供了新的思路、新的模式和可行路径。今后继续推动政协协商与基层协商有机衔接起来,仍然需要在具体方式方法上下功夫。在“沉下去”方面,创建“委员走基层”“委员社区行”等履职品牌,并与日常履职紧密结合起来;组织委员下基层开展政策宣讲、技能培训等活动;在镇街、社区、学校等设立委员宣传栏、联系卡和社情民意联络处、民主恳谈室等,引导委员深入一线、走近群众。在“请上来”方面,建立协商会议列席制度,对涉及民生领域的重大议题,邀请利益相关群众代表列席,让更多的基层群众及时参与到协商中来;制定完善政协委员调研制度、委员接待日制度、委员联系村(居)委会制度等,让政协委员在同基层群众拉家常的过程中把协商元素、协商理念融入基层,推动基层协商规范化、常态化,进而使协商成为基层群众的一种思维方式和行为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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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孙照红,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北京研究基地特约研究员、首都师范大学教授)
责任编辑 / 梁齐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