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胡隽隽 许明春 姚其海 洪 丽 李丽凤(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J.D.Power 开展的新车质量调查结果显示,车内异味问题连续多年排名靠前,已成为各主机厂和消费者共同关注的焦点问题。近几年,江淮汽车集团从原材料、生产工艺、结构设计等方面进行整车空气质量正向开发[1,2],整车及零部件VOC、气味性达标率有所提升,但是仍然有部分消费者抱怨车内存在异味。因此,在整车空气质量达标的前提下,如何进一步改善车内气味成为一个亟待解决的课题。通过对行业产品进行调研发现,开发固体香氛精品是一个较好的解决措施。
试验所用瓶子体积为1 L。3 类精油各20 g,固体香氛4 个[其中载体为乙烯- 醋酸乙烯共聚物(EVA)材质的有2 个,尺寸均为50 mm×10 mm×5 mm],样品生产完成后放置时间不超过3 d。
整车应为下线(28±5)d 的车辆,内饰件完整且内饰座舱无污染,其VOC 及气味性检测按照《乘用车内空气质量评价指南》(GB/T 27630—2011)及江淮企业标准开展。
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GC-MS)和高效液相色谱仪(HPLC),安捷伦科技有限公司;整车VOC 环境舱,东莞市升微机电设备科技有限公司;零部件VOC 环境舱,东莞市升微机电设备科技有限公司;2000 L 袋子,宁波环测实验器材有限公司。
(1)不同精油挥发速率测试的实验方案:三种精油静置于1 L 瓶子中(敞口)→分别称取三种精油与瓶子的质量→25 ℃条件放置60 天→每隔10 天称取质量→实验结果分析总结。
(2)精油在不同载体中挥发速率测试的实验方案:三种固体香氛静置于1 L 瓶子中(敞口)→分别称取三种固体香氛与瓶子的质量→25 ℃条件放置500 h,0.5 CFM(即0.85 m3/h)风速吹扫→每隔100 h 称取质量→实验结果分析总结。
(3)固体香氛对整车VOC、气味性影响的实验方案:整车开门6 h→整车关门16 h→常温VOC 采样及气味性评价共1 h→35 ℃高温加热4 h→高温VOC 采样及气味性评价共1 h→开启空调5 min→怠速通风VOC 采样及气味性评价共1 h→开门通风2 h→车内放入固体香氛→关门,开启空调0.5 h→关闭空调,整车关门16 h→二次常温VOC 采样及气味性评价共1 h→35 ℃高温加热4 h→二次高温VOC 采样及气味性评价共1 h→开启空调5 min→二次怠速通风VOC 采样及气味性评价共1 h→实验结果分析总结。
针对3 类精油(各5 g)室温敞口放置于1 L 气味瓶中,放置时间为60 d,每隔10 d 测试精油的质量损失。第1 类精油(清新早晨)放置30 d、60 d 质量损失分别为19 mg、37.5 mg;第2 类精油(天使之吻)放置30 d、60 d 质量损失分别为86.5 mg、148 mg;第3 类精油(晚秋风铃)放置30 d、60 d 质量损失分别为247.5 mg、367.5 mg(图1)。其主要原因是精油的挥发速率与分子量、与溶剂的分子间作用力均呈反比:精油的分子量越小越容易挥发,其挥发速率越快;精油与溶剂的分子间作用力越大,精油分子越不容易从溶剂中逃逸,挥发速率越小。第1 类精油分子量较大,且与溶剂(甘油三酯)的分子间作用力较大,因此同等条件下其挥发速率最小。
图1 不同精油的挥发速率测试结果
针对3 个固体香氛,精油均采用清新早晨,载体分别为陶瓷片、纤维片、EVA,尺寸均为50 mm×10 mm×5 mm,敞口常温放置于1 L 气味瓶中,同时采用0.5 CFM自然风吹扫,放置时间为500 h,每隔100 h 测试精油的质量损失。
陶瓷香氛放置100 h、300 h、500 h 后精油质量损失比例分别为60%、92%、98%;纤维香氛放置100 h、300 h、500 h 后精油质量损失比例分别为80%、95%、99%;EVA 香氛放置100 h、300 h、500 h 后精油质量损失比例分别为20%、69%、73%(图2)。其原因为EVA香块采用高温熔融技术将精油融入EVA 中,精油分子的固- 气扩散系数较小,不易脱离载体,因此持香时间长。陶瓷香氛和纤维香氛是采用常温浸泡的方式将精油融入陶瓷或EVA 中,精油和载体之间的分子间作用力非常小,在载体表面有风吹扫的情况下易脱离载体,因此陶瓷香块和纤维香氛的持香时间短。陶瓷与纤维相比,陶瓷分子间孔隙较纤维孔隙小,精油在陶瓷中的扩散系数较纤维香氛小,因此陶瓷香氛持香时间较纤维香氛持香时间长[3]。
图2 数据推荐模型
(1)VOC 结果分析:采用1 个固体香氛(载体为EVA 材质,尺寸为50 mm×10 mm×5 mm),放置于某款MPV 空调出风口处,密闭车门窗,分别在常温、高温、怠速通风3 种工况下测试固体香氛对整车VOC、气味性的影响,结果分析如下:
①固体香氛对苯系物影响:从常温、高温、怠速通风3 种工况检测结果进行分析,加入固体香氛对整车苯系物浓度影响较小,总体呈现降低的趋势,浓度降低幅度≥9.7%,其原因是两次加热处理导致苯系物加速挥发;同时,加入固体香氛前后苯系物检测结果均可满足现行国标《乘用车内空气质量评价指南》(GB/T 27630—2011)的限值要求。
②固体香氛对醛类影响:3 种工况下加入固体香氛后,对甲醛、丙烯醛影响较小,浓度最大变化为0.016 mg/m3;对乙醛影响较大,浓度变化≥0.007 mg/m3,常温静置工况下乙醛浓度上升幅度为53.8%,高温工况下上升幅度为28.2%。3 种工况下醛类结果均满足国标要求。其原因是固体香氛中含有丙三醇等成分,当高温加热时,醇类反应生成小分子醛类,导致整车醛类物质浓度上升(表1)。
表1 固体香氛对某款MPV 整车VOC 影响结果
(2)气味性结果分析:针对常温、高温、怠速通风3种工况检测结果进行分析,加入固体香氛后,对整车气味性有改善,改善等级为0.5 级,改善幅度为14.3%,其原因是座舱内座椅、地毯、备胎盖板、顶棚等部件均含有吸附性材料,有利于香气分子附着,而固体香氛本身引入的醛类物质非常有限,导致整车气味性提升;同时,加入固体香氛前后整车气味性均能满足江淮企标限值要求(表2)。
表2 固体香氛对某款MPV 整车气味性影响结果
(1)精油的挥发速率与分子量、分子间作用力成反比。
(2)同种精油在EVA 载体中挥发速率较低,在陶瓷、纤维载体中挥发速率较高。
(3)固体香氛对整车VOC 无改善效果;导致苯系物及醛类浓度小幅度上升,但仍满足国标限值要求;气味性改善0.5 级,改善效果较明显。
(4)该固体香氛对整车气味性改善效果较明显,可作为精品开发,用于解决后市场车内异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