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化技术驱动混合式教学改革及实践

2023-06-16 08:10:30王婧刘大勇
现代职业教育·高职高专 2023年4期
关键词:法理学法学信息化

王婧 刘大勇

[摘           要]  高校教学模式在信息化技术的驱动下不断经历着变革,二者深度融合将成为教学的常态化特征。随着技术的不断升级,教与学双方主体都在教学的实践中深化着对信息化教学的认知。随着后疫情时代的到来,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改革具备了必要的客观环境,其符合新时代高校学生的学习习惯,也将“互联网+”教育模式最大限度延展。我校法理学教学课程组依托本校“芯位教育”平台,在第一批混合式教学改革课程的实践中突破以往教学手段及教学方法的限制,重构了教学知识体系,同时也面临着实践教学中的问题和挑战。从法理学课程混合式教学建设实践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出发,思考可行有效的教学改革方案及措施,为混合式教学改革的深入探索拓宽思路。

[关    键   词]  信息化技术;混合式教学改革;法理学

[中图分类号]  G642                    [文献标志码]  A                  [文章编号]  2096-0603(2023)04-0041-04

信息化教学的发展从最初的多媒体教学逐渐发展到数字化教学,并且有升级到智能化教学的趋势,科技的进步助力信息化教学的发展,同时驱动着教学方式的变革。高校本科教育中使用传统的多媒体技术手段,比如利用计算机、多媒体课件等方式的教学模式已经无法满足后疫情时代教学环境的需求。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模式成为后疫情时代主要的教学模式被推广开来。教学过程中,混合式教学模式具有诸多优势,其突破时空界限、知识含量增加以及教学手段多样等,但针对传统法学学科尤其是理论法学的教学而言,仍有诸多问题和难点在混合式教学实践中凸显。

一、信息化教学的发展进路

信息化教学并非新名词,其变革已经随着信息技术的不断进步经历了长期且复杂的过程,每一次技术革新都推动着信息化教学方式的变革。

(一)不同阶段信息技术对于教学变革的影响

1.计算机网络技术。信息化教学初期表现为利用计算机及网络通信技术辅助教学。教学手段从传统的教师在黑板上板书教学发展为在教室里安装计算机并且连接网络,教师可以利用计算机放映PPT课件,也可以连接网络播放视频,实现多媒体教学的变革。这种教学方式与传统教学相比,增强了课堂教学的趣味性,教师从固定的黑板前解脱出来,可以在教室的任何角落遥控PPT课件及视频的播放。教学内容丰富,教学方式灵活。

2.数字化技术。数字化技术是信息技术发展的高级阶段,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对整个行业进行了重塑,教育教学领域的变革也是必然。后疫情时代,数字化教学资源和教学平台成为教学的标配,传统的线下课堂教学已经向线上网络远程教学转变,由此产生了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模式。这种教学模式是对传统线下课堂的颠覆性变革,它打破了时空和地域的局限,改变了传统知识的传递方式,学生知识的获取渠道多样化,以学生为中心的教学理念更为突出。

数字化技术更高的发展阶段是向着智能化转变,在新一代信息技术的支持下,教学优质资源的共享共建也是必然趋势。智慧教室、智慧课堂、智慧校园等将重构整个教学系统。

(二)信息技术与教学变革的本末关系

信息技术是科技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而在信息化技术推动下的教学变革包含教学主体、知识体系重构等多方面的平衡,处理好信息技术与教学变革两者的关系,才能够从根本上保证教育教学的目标不偏离教学本质,信息技术与教学真正融合。

信息化教学是未来教学的常态化特征,信息技术与教学二者的深度融合是必然趋势。技术的不断升级促使教学方式不断自我更新以适应新时代、新技术对原有教学模式的冲击与颠覆,也促使教学主体不断深化对信息化教学的认知。

教育教学的核心是对人的培养,无论是所学的专业知识技能还是信息化素养能力都围绕着育人的核心理念。信息化技术手段比如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产生之初并非服务于教学,当我们在教学实践活动中面臨师生无法面对面教学、知识无法面对面传授、学生的学习效果无法客观衡量等一些困境时,信息化技术手段为了更好地实现育人目的便会融入教学改革的方式中来,以追求更优的教学效果。但如果缺乏教育立场,忽视教学目的,一味地追求技术设备与技术手段的先进,运用高超的科技手段嵌入夺人眼球的图像或视频虽能让人耳目一新,但却不考虑是否符合本课程的教学规律、教学的内在需求,不仅让教学主体陷入严重的内耗,还会加剧信息技术与教学之间的隔阂。

“好”技术并不意味着必然能促进教学,技术的应用也并不会自动引发信息化教学创新。技术为教学变革带来了可能性,占有技术或者会使用技术,只是具备更多的可能性。信息技术与教学融合是要把这些可能性,如丰富、生动、便捷、高效,转化为现实生产力,以更多元的教学方式与方法,激发教学主体的教学经验与动力。再好的技术条件,若在教学中得不到充分合理的应用,信息技术与教学的深度融合只能是空谈。

二、后疫情时代混合式教学改革的必要性

(一)后疫情时代的客观形势决定了混合式教学改革的必要性

随着数字化信息技术的发展,线上教学技术逐步成熟,因其不受时空地域限制,能够为知识获取者提供大量的个性化教学资源且网络平台开放、便利,于是其成为深受学习者喜爱的教学方式之一,也为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模式的改革奠定了基础。2020年11月17日,教育部在对《关于大力推进以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的提案》的答复中提道:“2020年春季学期,全国所有本科高校均已开展在线教学,108万余名教师开出在线教学课程110余万门、1719万多门次,课程开出率为90.1%,参加在线学习的学生共计2259万余人、35.4亿人次。后疫情时代,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促进高等教育变革的趋势,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面对后疫情时代境外输入、国内呈现出不特定区域散发的特点,虽大部分高校正常开学,但仍有某些高风险地区学生无法返校,为保障正常教学秩序,使学生平等地享受高校的教学资源,推行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模式极其有必要。

(二)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改革体现了信息化技术驱动下的高校课程改革创新性要求

以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技术为代表的信息技术革命推动着人类进入数字化时代,“互联网+”已经融入各个行业,也促使各高校思考教育教学领域在“互聯网+”层面的改革,如何更好地为实现教学目的而服务。2018年4月,教育部颁发《教育信息化2.0行动计划》,明确要求积极推进“互联网+”教育,将教育信息化作为教育系统性变革的内生变量,支撑引领教育现代化发展,推动教育理念更新、模式变革、体系重构。

(三)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模式与新时代高校学生的学习习惯相适应

任何一种教学模式的变革都要考虑到与教学对象学习习惯的适配度。传统教学手段和方式能够适应当时时代背景下学生的学习习惯,在没有手机、电脑和网络的时代,知识的来源渠道单一,主要依靠教师课堂上的面授以及纸质版图书的阅读,人们的注意力集中不易分散。随着科技的发展,信息技术手段的更新,手机、电脑、iPad是新时代大学生人手必备的电子产品,这些设备不仅是传统意义上的联络工具,同时也是学习工具,移动终端上的各种App可以为学生网络学习、云学习等提供多元化的学习渠道,单一的传统模式课堂教学已经无法满足学生获取新知识的需求。线上学习的优势在于知识体量大、随时随地学习、学习成效可视化等,只有将线下传统教学与线上网络教学的优势相结合,才能凸显混合式教学模式改革的成效。

三、法理学课程混合式教学改革的实践

以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新产业“四新”为代表的国内外形势,对法学人才的培养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给法治中国建设带来深远影响,中国法治建设面临新挑战、新机遇、新动力,法学人才培养要适应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和国家人工智能发展战略需要,以“互联网+法学教育”的形式拓宽人才培养渠道,积极寻求“信息化+法治化”“技术+法律”的多维融合,探寻数字化背景下法学教育模式的转型。

(一)法理学课程基本情况介绍

法理学作为法学人才培养方案中不可或缺的专业基础课程,其地位是基石,是最主要的理论法学,构成了整个法学的基础理论、一般理论、方法论,需要学生掌握基本的法学概念和原理,能够运用相关的理论分析法律问题或现象,形成法学方法论,为学习法学其他学科打好基础。法理学课程是笔者所在学校法学专业开设的专业基础课程,大一学年上学期开设,课程采取分班教学,班级人数一般为80~90人,45学时。作为理论法学课程,考核方式采取以素质能力及过程学习为导向的多元化评价,期末闭卷考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线下课堂学习参与度占比10%,线上学习平台大数据智能评价占比30%(其中包含完成线上教学视听资源学习及线上平台发布的学习任务)。课程内容以马克思主义法学基本理论、观点、方法为指导,深刻理解法理,认识法律的本质、特征、结构、要素、功能、作用、目的,了解法律的发生、发展、变化过程及其规律。通过学习,学生拥有良好的专业学识、知识框架和素质,形成专门性、职业性、系统性的法律思维方式,并建立课程知识谱图。

(二)基于学校线上教育教学平台的课程改革

基于物联网和大数据技术,引入智慧教学云平台,实现智能化教学、个性化教学、在线教学和互动教学,以信息技术推动教改课改,推动“教与学”的转变。笔者所在学校高度重视现代化教育中学生的信息素养、数字化能力,以“数字化+”开启专业群优化和升级,将数字化能力纳入人才培养方案,着力提升学生编程类、量化研究类等能力。依托“芯位教育”在线平台,实现优质课程资源共享,采用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模式,真正做到让学生从知识的被动吸收者转化为知识的主动探索者。为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加快提高教师信息化素养,推动教育教学数字化转型,探索教育理念与模式、教学内容与方法的改革创新,学校决定使用“芯位教育”平台打造一批在线课程,法理学课程作为第一批申报的线上课程建设教学改革项目被批准立项。

相比于传统的理论法学课程教学模式,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改革突破了以往教学手段及教学方法的限制,重构了教学知识体系的架构,对教师及学生的信息化素养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1.教学内容扩展。丰富教学内容,在依托“马工程”教学的基础上,利用线上教育平台,为学生提供优质视频教育资源,内容与“马工程”教材相结合,作为线下课堂学习内容的扩展及深化,可以提升学生的学习兴趣,开阔学生的视野,兼顾其未来的职业规划和学术深造。

2.教学方法转变。改变以往传统线下课堂讲授,加入翻转课堂和慕课的形式,并且利用线上平台,增加学生与教师互动的时间与空间。线上教育平台拓展了资源共享、线上答疑、线上互动等各个板块,可以打破线下课时有限、教师与学生见面机会少等客观局限,充分运用讨论法、案例法等教学方法,通过线上平台发布,学生完成情况由大数据统计,学情数字化清晰可视,教师可以及时有效获得教学效果的反馈,有利于随时调整教学手段及教学内容的难易程度。

3.教学评价多元。对于学生,传统教学评价通常以平时成绩、上课表现和期末考试来体现教学效果,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改革,尝试利用更多元的评价方法验证教学效果,从多个维度而非单一角度考察学生的学习成果。与传统的以最终试卷分数评价学生优劣相比,培养学生自主学习的习惯和思维更为重要。

四、混合式教学改革实践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与挑战

混合式教学改革是高校教学模式改革的大势所趋,但在现实教学实践中确实存在问题与挑战。

(一)师生信息化素养有待提高

受传统法学教学模式影响,长期以来,线下面对面传授知识是师生最为熟悉的教学形态。教师讲得多,学生被动接受的局面是线下课堂的主流。随着互联网科技的迅猛发展,线上课程进入大众视野,但也通常作为线下课堂教学之外的辅助及补充手段,后疫情时代,教学秩序基本恢复之后,线下教学仍是众望所归。事实上,信息化时代一方面降低了混合式教学模式应用的门槛,另一方面对师生的信息化素养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传统教学模式正在发生改变,师生的角色和地位被重新定义。教师不再是单纯的知识讲授者,而是向课堂的组织者、资源的整合者和知识的传播者等多角色演变。学生也不再是知识的被动接收者,而是向主动学习、积极学习和个性学习等多角色转变。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模式之下,需要师生共同思考如何将原有的知识体系打破重塑,利用线上教学资源灵活开展线下课堂教学。教师应对线上突发情况能力不足、线上教学交流互动较少、学生自控能力较差等诸多问题都可以看作是信息化素养能力的缺失。

(二)线上线下教学衔接问题

对于法学专业基础课程来说,开展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是教师教学组织能力、教学环节设计能力和信息技术应用能力等综合能力的体现。以法理学课程为例,需要思考解决:(1)法理学本身抽象性与构建看得见的知识体系间的契合问题。综合分析可知,法理学本身作为理论法学知识点众多并且相对其他部门法学较为抽象,学生并未构建起本课程的完整知识体系。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改革首先仍是促使学生构建完整的课程知识体系。线下课程知识点由学生自主完成每章每节的知识图谱体系,在完成知识图谱体系的过程中再次加深对重要知识点的理解及逻辑架构。线上扩展图谱范围外的知识点作相应的增加,帮助学生建立自主学习意识,提升自学能力。(2)抽象理论讲解与社会时事热点相结合问题。案例教学法在法学教学中是较为重要且颇具特色的教学方法,法理学虽是理论法学,但并未与时事脱节。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改革的方向是学生能够运用相关的法学理论分析法律问题或现象。线上教学资源时长有限,作为图谱扩充的知识点增加,无法针对案例详细讲解。线下可结合教学内容,选取具有新颖性、典型性、专业性的教学案例引入课堂教学:第一步结合法理学的基本内容分解和传授理论知识,使学生首先具有理论知识基础。第二步向学生展示事先准备好的与所讲内容相关的经典案例,引起学生的初步思考。第三步在对案例进行充分的讨论后可以个别提问,了解学生对理论知识的掌握程度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强弱。最后教师评析学生的观点,尊重、鼓励学生提出创造性的见解,结合理论知识和学生的不同观点剖析案例,引导学生形成理性的科学的结论。(3)在有限的教学课时内使学生掌握众多法理学知识点的问题。有限的线下课堂教学无法完成所有课程知识点的讲授,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改革的方向是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大学不仅要传授专业知识,更重要的是教会学生如何学习。具体可通过锻炼学生自主完成思维图谱逐渐培养逻辑思维能力,使其在遇到其他知识及案例时可以即刻形成分析问题的体系架构,同时利用学校提供的“芯位教育”在线学习平台进行线上线下一体化教学设计,将适合线上学生自主思考的内容转入线上学习平台并展开线上测试考查学习成果,如此可极大地扩张课程学习的时间与空间,解决线下课时有限的难题。

(三)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的监控评价体系有待完善

传统线下课堂教学对教師工作的评价主要以课时量完成情况、教学文档、学生及同行评价等基本材料为依据展开,评价标准相对简单而固定。混合式教学模式作为一种新型教学模式,将引入线上教学后,对于教师来说,原有的评价标准显然已经不再适合。线上教学环节的开设给教师教学增加了新的负担。教师在提升信息化素养的同时对于线上教学环节的设计、教学资源的选取与上传、作业的发布及监控辅导等各个环节需要投入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学校对教师线上资源建设的质量如何考核、对线上学习辅导情况如何评价并没有制定统一的考核标准。传统线下课堂教学对学生的考核评价主要有到课率、课堂表现、期末成绩等,而在线上教学中学生需要在传统线下课堂之外获取线上教学资源扩充知识储备,梳理知识体系,完成情况可量化为大数据,但实践中也不乏自律性较差的学生应付完成线上学习时长敷衍了事的情况,对于线上学习的表现,教师也难以监控。

五、信息技术驱动下混合式教学模式的思考

在信息技术高速发展的数字化时代,技术变革促进教学的适应性改革,信息技术与教学融合过程中,基于法理学课程混合式教学改革及实践,提出几点混合式教学模式的思考。

(一)践行教育信息化,全面提升教学信息化素养

首先,加大对教师教学信息化素养的培训力度。采用学校购买或举办教学信息化技能培训等多种方式,积极鼓励教师参与培训,使教师逐渐接受新技术、新环境。其次,提升教师自我更新的内在驱动力。通过教学观摩、业务研讨、企业学习、会议交流等渠道,让教师利用网络资源主动学习新技术,树立终身学习的意识,不断完善提升信息素养。将教师信息素养提升纳入教师资格认证、入职教育、绩效考核等的硬性条件和措施之中,提升教师更新信息素养的内外在驱动力。最后,学校逐步推广各专业课程教师教学信息化全覆盖,依托本校线上教学资源平台,加强线上教学资源平台的建设和使用率。

(二)发挥教学团队智慧,协作推进混合式教学改革

线上线下教学资源的整合衔接需要教师的精心设计与整合,需要耗费大量的时间、人力和物力。法理学课程知识点众多,兼具法学实践学科的特点以及理论法学的抽象性特点,需要发挥团队教师的综合智慧,齐心协力解决上述难点问题。

(三)建立适应混合式教学模式的考核评价体系

构建并完善与混合教学相适应的质量监控和评价体系,是支撑混合教学顺利开展的重要保障。目前对学生的混合式教学课程已基本建立考核评价标准,采用了多元化的考核评价方式。教师考核应由学校教务部门出台相应的考核管理办法,以激发教师参与混合式教学改革的热情为目的,在改革起步阶段以激励为主导,将混合式教学的参与度、完成度、信息化教学素养等纳入教师教学考评体系。只有构建与混合式教学相适应的教师和学生双重考核体系,才能为混合式教学的实施提供坚实保障。

参考文献:

[1]于翠翠.信息化教学变革的技术向度与本体进路[J].中国教育科学,2021,4(5):108-114.

[2]吴笑伟,崔志博.后疫情时代高职专业课混合教学的问题与对策:以柴油发动机课程为例[J].中国职业技术教育,2022(8):87-92.

[3]徐继存.论教学审慎[J].课程·教材·教法,2019, 39(8):27-33.

[4]王帅.信息技术的教学本体进路及阈限[J].教育研究与实验,2018(6):7-11.

◎编辑 马花萍

猜你喜欢
法理学法学信息化
论周公的法理学说
月“睹”教育信息化
《南大法学》征稿启事
南大法学(2021年3期)2021-08-13 09:22:44
《南大法学》征稿启事
南大法学(2021年4期)2021-03-23 07:55:52
幼儿教育信息化策略初探
甘肃教育(2020年18期)2020-10-28 09:06:02
法学
新校长(2016年5期)2016-02-26 09:28:49
信息化是医改的重要支撑
中国卫生(2014年1期)2014-11-12 13:16:34
探析法理学在审判实践中的应用
信息化
江苏年鉴(2014年0期)2014-03-11 17:09:40
论苏格拉底式教学法及在法理学教学中的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