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芮 明
《致季常尺牍》北宋·苏轼
宋仁宗嘉祐二年(1057年)春天,苏东坡在东京(开封)参加“高考”。这一年的“高考”可以说是北宋乃至中国千年科举史上最为星光璀璨的一次:首先,这一届“高考”的主考官是当时的文坛领袖、翰林学士欧阳修,其中还有被誉为宋诗“开山祖师”的梅尧臣;其次,这一届“高考”上榜的考生中既有位列“唐宋八大家”的苏东坡、苏辙、曾巩,又有名列北宋“理学五子”的张载、程颢,还有后来在变法运动中官至宰辅的新党领袖吕惠卿、曾布,堪称史上最牛“龙虎榜”。
苏东坡正是在这次考试中一举成名天下知,完成了自己在历史舞台上的闪耀登场!不过,在这次“高考”中,他也因主考官欧阳修的“误会”而受了委屈。事情是这样的:当参加阅卷的梅尧臣看到苏东坡的作文《刑赏忠厚之至论》后惊喜不已,要求欧阳修将其列为第一。欧阳修看了文章之后也觉得极好,但又怀疑这文章是自己的学生曾巩写的。宋代科考为保障公平,阅卷官看到的试卷是经过糊名、誊录的,所以欧阳修也不知道究竟是谁的文章。为避免招人闲话,欧阳修决定将其列为第二名。就这样,苏东坡只得屈居第二。
不过,欧阳修虽然非常欣赏苏东坡的那篇“高考”作文,却对文中提到的一点没想明白:“当尧之时,皋陶为士,将杀人,皋陶曰‘杀之’三,尧曰‘宥之’三……”苏东坡把这段故事讲得有鼻子有眼儿,活灵活现。欧阳修知道《尚书》等书中并未记载这样的故事,却又不知道出自何处。
考试结束苏东坡登门拜谢时,欧阳修便问起此事。苏东坡一本正经地回答说:“事见《三国志·孔融传》注。”欧阳修把书找来一看,发现其中还是没有相关记载。再次见到苏东坡时便又问起,苏东坡道:“书中说曹操把袁熙的媳妇甄氏赐给儿子曹丕,孔融说:‘周武王曾把妲己赐给弟弟周公。’曹操问这事记载在什么书上,孔融说:‘我看到现在发生的事,猜想应该如此。’帝尧与皋陶的事,我也是猜想应该如此啊。”欧阳修听后,对苏东坡的聪明才智更加欣赏。他在给梅尧臣的信中说:“吾老矣,当放此子出一头地。”爱才之心,溢于言表。
真正展现苏东坡考神实力的,是他于嘉祐六年(1061年)参加的制科考试。制科考试是为选拔优秀人才而临时下诏举行的特别考试,需要应试者提交策、论五十篇,经层层审核后,合格者才可参加在皇家图书馆举行的阁试,要写六篇论文,三千字以上;通过阁试者再参加由皇帝亲自主持的御试,要写一篇三千字以上的对策。参加阁试的人往往来不及打草稿,而苏东坡则是先打草稿而后修订交卷,文章写得异常精彩。
最后,苏东坡在这次考试中被评定为第三等。其实,第三等是最高等级了。因为制科考试成绩分五等,而第一、二等只是虚设,整个北宋年间也只有四个人考到三等。当时,苏东坡的弟弟苏辙也参加了考试,被评定为第四等。据说,宋仁宗看到苏氏兄弟的考卷后高兴地说:“我为子孙选了两位宰相之才啊。”
苏东坡与“高考”的关系,还在于他参与了北宋“高考”改革的决策讨论。宋神宗熙宁二年(1069年),王安石被任命为参知政事,开启了历史上著名的变法运动,其中一项就是改革“高考”制度。王安石主张进士科举不再考诗赋,而改考经义(即解说经典大义)。理由是诗赋与治国理政无关,而考经义则可以引导考生研究儒家经典,提高思想道德水平,国家也可以通过确定标准答案来统一天下学子的思想。
由于“高考”改革事关重大,宋神宗鼓励大臣各自发表意见。于是,苏东坡便写了著名的《议学校贡举状》,反对不考诗赋而改考经义。苏东坡说:“自唐至今,以诗赋为名臣者不可胜数,何负于天下,而必欲废之!”他还强调,“得人之道,在于知人,知人之法,在于责实。使君相有知人之才,朝廷有责实之政”,那么就可以选拔出真正能定国安邦的人才,否则就是改革“高考”制度也无济于事。但最终神宗还是采纳了王安石的主张,“高考”开始改考经义,这也被认为是明清时代“代圣人立言”的八股文的前身。
苏东坡的“高考”改革主张虽未被采纳,但其文章却一直影响着后世参加“高考”的学子。启功先生在《说八股》一文中讲八股文的“破题”时,曾举例说,题目是“子曰”,有考生就用苏东坡《潮州韩文公庙碑》开头的两句“匹夫而为百世师,一言而为天下法”破题,前一句对应“子”,后一句对应“曰”,破题破得非常精巧。由此可见苏文影响之一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