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修订发布《企业标准化促进办法》

2023-06-06 11:30本刊编辑郭丽珍
轻工标准与质量 2023年5期
关键词:营商办法标准化

本刊编辑 郭丽珍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精神以及《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有关要求,2023 年8 月31 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第83 号令,修订发布《企业标准化促进办法》,将于2024 年1 月1 日起正式施行。

在国务院《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实施,国家先后发布了《标准化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背景下,《企业标准化促进办法》出台的目的:一是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提出的新要求。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增强微观主体活力,发挥企业主观能动性,建立公平开放透明的市场规则和法治化营商环境。《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要求,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原则,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贯彻落实有关决策部署,为全面服务企业标准化工作,全面优化企业标准化工作环境提供法治保障。二是适应企业标准化工作管理方式变化的要求。通过规定与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相关的要求,保障制度的落地实施。三是将实践中一些行之有效的做法如企业标准“领跑者”制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对标达标、标准化良好行为等纳入《企业标准化促进办法》,更好支撑和保障企业标准化工作开展。

《企业标准化促进办法》主要包括总则、企业标准的制定、企业执行标准的自我声明公开、企业标准化促进与服务、监督管理、附则等三十六条内容。第一条至第六条为总则部分,主要明确了立法宗旨、适用范围、企业标准定义、企业标准化的基本原则、基本任务,以及政府主管部门在企业标准化促进发展中的任务等;第七条至第十三条为企业标准的制定部分,主要规定了依标生产、企业标准制定的原则、制定程序、知识产权、联合制定企业标准、试验方法和编号规则等;第十四条至第十六条为自我声明公开部分,主要提出了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内容、公开主体和时间、公开渠道等;第十七条至第二十七条为促进与服务部分,主要提出了促进企业标准化工作和为企业标准化工作提供服务保障的要求;第二十八条至第三十四条为监督管理部分,主要规定了对企业标准监督检查的范围、方式、内容以及处置措施等;第三十五条至第三十六条为附则部分,主要明确了例外情形和生效时间。

《企业标准化促进办法》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包括:一是调整企业标准管理模式。根据《标准化法》和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的新要求,对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进行细化,强化企业主体地位、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政府标准化工作职能重心从标准管理转为服务企业标准化工作,将规章名称由“企业标准化管理办法”调整为“企业标准化促进办法”。二是构建企业标准政策体系。鼓励企业对标国际标准和国内外先进标准,制定高于推荐性标准相关技术要求的企业标准。首次明确企业标准公开的功能指标和性能指标项目少于或者低于推荐性标准的,应当在自我声明公开时进行明示,进一步加强企业产品和服务质量标准信息披露,提升市场透明度。同时,建立标准创新型企业制度、标准融资增信制度、企业标准“领跑者”制度,开展对标达标活动和企业标准化良好行为创建等,多层次、多角度引导和激励企业提升标准化工作水平。三是完善产品包装标准的明示要求。首次明确要求公开限制过度包装商品的包装标准,明确企业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公开其产品包装物所采用的包装标准,为强化社会监督,制止商品过度包装提供法治保障。四是强化企业标准事中事后监管。建立“双随机、一公开”的企业标准监管制度,有针对性地明确各类违法行为的处罚措施,确保《企业标准化促进办法》各项规定落地见效。

《企业标准化促进办法》本次修改取得了三方面的制度创新突破:建立标准创新型企业制度,带动各类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促进企业不断追求标准与技术创新的内在机能和运转方式,促进企业及时将先进适用科技创新成果融入标准,提升标准技术水平,以标准创新助推创新技术和产品市场化、产业化和国际化;实施企业标准“领跑者”制度,以高水平标准引领产品和服务高质量发展,扩大中高端产品和服务供给,助推形成“标准领跑、产品领跑、企业领跑、品牌领跑”的高质量发展格局;实施标准融资增信制度,通过建立支持企业标准创新的专项基金,给予标准化水平高的企业信贷支持,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开展标准交易、标准质押等活动,为广大企业扩充融资渠道,有效解决企业,特别是创新型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

《企业标准化促进办法》聚焦政府职能转变,着力激发企业主体创新活力,规范企业标准化工作,引领企业标准化水平提升。

猜你喜欢
营商办法标准化
营商环境“优”,一域发展“暖”
标准化简述
最好的办法
优化营商环境的法治保障
营商环境软转型
标准化是综合交通运输的保障——解读《交通运输标准化体系》
打造营商环境邀您共同参与
我们有办法
想办法抓住水
论汽车维修诊断标准化(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