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号召下,创业是大学生重要就业途径之一。《2021年中国大学生创业报告》显示,调查回收的10791份有效问卷中,有96.1%的大学生有过创业想法,14%的大学生已经创业或正在准备创业。但是大学生毕业时创业的,三年后失败率持续超过50%。尽管导致大学生创业失败的原因很多,创业风险类型多种多样,但大学生普遍缺乏法律意识、没有风险规避能力却是共识。因此培养大学生创业风险防范意识势在必行,高校有必要设计完善的法律基础课程体系。
一、大学生创业法律基础构建
规避各类法律风险是大学生创业法律课程体系设置的根本目的。大学生创业过程中主要面临以下几类法律风险:设立风险、合同风险、财税风险、经营风险、融资风险和破产风险等。在中国现有的法律体系中,已经制定了比较完备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以规避这些风险。结合大学生创业的风险特征,本部分梳理了大学生创业过程中可能涉及的众多法律法规。
(一)设立风险防范法规
设立风险是企业在设立过程中由于不了解关于企业设立的法律规定,出现企业设立法律文件有误、股权设置安排不妥、出资形式选择不当等现象,从而导致企业不能设立或者设立后不能营运。我国的法律体系中规定了一系列防范设立风险的法规。
大学生初创企业时,面临企业组织形式的选择问题。不同的企业组织形式,其成立条件是不同的,各自对外承担的法律责任也不同。如果企业出资人选择以劳务出资,则不能成立公司,因为修改后的《公司法》规定不得以劳务出资。但是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或合伙企业则可以劳务出资。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以公司财产为限对外承担有限责任,而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是非法人组织,对外承担无限责任。
企业组织形式确定后,大学生会面临企业登记管理问题。我国对不同类型的企业规定了不同的登记管理办法,对各种企业的名称和经营范围也制定了一些共同规定。此外,为了方便实施这些法规,有立法权的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人民政府在总结地方企业登记管理实践经验的基础上,还会制定地方性法规和地方政府规章。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19.5.15)》的要求,这些信息会在各级政府网站公布。
表1列出了大学生创业时可能选择的组织形式、适用法规和相应的登记管理规定。创业法律课程体系中设置这些法规学习模块,能够帮助大学生规避相当一部分设立风险。
(二)合同风险防范法规
合同风险是由于合同订立主体不适格、合同主体不诚信、违法违规等众多原因而导致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全面履行或履行不当,从而无法实现合同订立的最终目的。从现实情况来看,合同风险客观存在,难以避免。常见合同风险有主體风险、履行风险、争议解决风险等。
大学生在创立企业时可能涉及多种不同类型的合同。比如企业设立时几个发起人之间会签订发起人协议,企业设立后聘用职工需要签订劳动合同,购买生产资料和办公设备需要签订买卖合同,企业运营出现资金困难需要向外筹措资金时可能签订借款合同,如果对方提出担保要求,则需要签订保证合同,企业租用场地和房屋则需要签订租赁合同,如果企业既缺资金,又需要租赁设备,则可能签订融资租赁合同,如果企业是创新型企业,则可能签订技术合同。
这些合同的订立、履行和保全都需要遵守《民法典(2021.1.1)》的《合同编》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合同编》526个条文规范了合同行为,占《民法典》总条文的近一半,足以说明合同风险的普遍性、多样性。针对不同风险,《民法典》提供了不同的风险规避措施,以确保合同目的实现和合同顺利履行。
(三)经营风险防范法规
经营风险是在企业生产经营和市场竞争过程中由于各个环节不确定性因素的影响所导致企业资金运动的迟滞、难以实现预期目标而给企业带来的经营损失。为了降低中小企业经营风险,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国家公布了相关法律对中小企业提供财税支持、融资促进和创业扶持,政府还出台了一系列创业优惠配套政策。这些法律和政策有利于降低企业运行成本和经营风险。
尽管大学生创业有众多的法律和政策支持,但企业一旦成立就意味着其必须作为独立的市场主体参与市场竞争。在一个不成熟的市场,企业有可能为了赚取更高的利润开展不正当竞争或者进行垄断。比如虚假宣传、欺骗诱导消费者、侵犯商业秘密或商誉、为了获得订单或者中标进行商业贿赂、经营者达成垄断协议或者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排除限制竞争等。因此,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必须要对市场竞争行为进行严格的监管,监管依据就是一系列的市场规制法规。
此外,企业为了减少经营方面的法律风险,还需要遵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和《电子商务法》等有关规定。比如企业在提供产品和服务时,要履行经营者的义务,承担相应的产品质量责任,不得侵犯消费者权利等;企业在宣传产品时,要遵守广告内容准则;企业在经营电子商务时要遵守电子商务经营者的一般规定。经营风险防范法律按照类型分为创业促进法、市场竞争法、市场运行法三大类型。
(四)财税管理风险防范法规
财务管理是企业经营管理的重要方面,是企业内部管理的中枢,是企业一切管理活动的共同基础。初创企业兴衰与否,与财务管理息息相关。一般企业都会设立专门的财务部门,业务特别简单的初创企业会聘请专业会计人员代理记账。大学生作为初创企业的发起人,虽然不要求像专业会计人员一样精通财税管理法规,但也要知道一二,了解财务资金筹集、资产运营、成本控制和税收缴纳,能够看得懂企业的财务会计报告,熟悉国家和地方的创业税收优惠措施,便于宏观层面的财务监督和管理,从而降低企业成本和风险。
(五)其他相关法规
初创企业要遵守国家和地方关于职工薪酬福利、劳动保护和社会保障的相关法律和规定。比如《最低工资规定(2014.1.20)》和各省最新制定的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安全生产法(2021.6.29)》《职业病防治法(2018.12.29)》《社会保险法(2018.12.29)》、养老保险相关法规、医疗保险相关法规、《工伤保险条例(2010.12.20)》和女职工劳动保护的相关特别规定等。
企业若与其他企业和个人产生纠纷,一般先进行协商,协商不成,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进行调解、仲裁和诉讼。调解要遵守《人民调解法(2010.8.28)》的规定,仲裁要遵守《仲裁法(2018.1.1)》、劳动纠纷的调解遵守《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2007.12.29)》,诉讼要遵守《民事诉讼法(2022.1.1)》和《行政诉讼法(2017.7.11)》,诉讼提供证据遵守《证据法(2009.8.18)》的规定。如果企业因经营管理不善或其他原因破产,还需要遵守《企业破产法(2006.8.27)》及其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
二、教学思考
培养学生法律思维方式是法学教育的基础,提高大学生法律素质是创业法律教育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创业法律基础教育也要训练大学生的法律思维,提高大学生的法治意识和法律素质,这才有利于降低大学生创业的风险。该门课程一般设置一个学期,36课时或者54课时。大学生创业相关法律法规浩如烟海,涵盖大部分民法和商经法,涉及部分行政法以及三大诉讼法。教师根本不可能在如此短的课时内讲述上述全部法律法规。因此,教学内容和教学模式的选择和安排就至关重要。本课程采取如下的教学安排。
(一)教学内容安排
课程教学主要包括创业组织法律制度、创业企业经营法律制度和创业企业争端解决法律制度三个教学模块。
创业组织法律制度的教学重点在于公司法及其司法解释。尽管创业组织形式多种多样,不同的组织形式接受不同法律的约束,但大多数创业企业以公司的形式存在。公司设立条件和组织结构、公司的股权或者股份的转让、公司董监高的资格和义务、公司的合并与分立、公司的增资和减资、公司的解散和清算等都有严格的要求和规定。大学生熟悉这些法律,能规避公司法上的风险。其他创业组织相关法律和公司登记管理相关法律可以作为辅助教学资料。
创业企业经营法律制度的教学重点在于民法典《合同编》和市场运行法律规范。创业企业经营管理包括企业人员管理、财税管理、市场运营管理和知识产权管理等,其中每一个方面都涉及大量的法规。在教学时间有限的情况下,只能择其重点作为教学内容,其他作为辅助教学或自学内容。显然合同行为贯彻上述各个管理领域,民法典《合同编》就显得尤其重要了。另外,创业企业一旦成立,就作为市场主体参与市场活动,而大学生由于缺乏经验、资金有限、市场认识不足,将会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等市场运行法律规范能够规范大学生和创业企业的行为,有利于降低风险。
创业企业争端解决法律制度的教学重点在于仲裁法和民事诉讼法。企业争端解决方式多种多样,可以协商、调解、仲裁和訴讼,都有相应的法律规范进行调整。相对于协商和调解解决争端而言,法律对通过仲裁和诉讼解决争端有严格的条件、管辖和程序。企业常见的纠纷都是民事纠纷,采用诉讼方式解决民事纠纷适用的程序法是民事诉讼法。因此,仲裁法和民事诉讼法才是重点教学内容,而人民调解法、行政诉讼法和其他相关法律作为辅助教学资料。
(二)教学模式选择
课程设置的目标是培养学生的法律思维,提高学生法律综合运用能力,从而更好地解决创业创新中的实际问题。为了实现这个目标,教师可以综合运用综合性案例教学法、理论讲授和指导性自学相结合、问题导向式教学法等多种教学模式。
由于课时的限制,可能大部分法律知识学生都没有学过,因此,学生需要课前或课后在教师的指导下借助一些网络资源对欠缺的知识模块进行补充,即指导性自学。在同一案件中,有可能需要将不同的法律条文进行综合分析,这不仅要求学生熟悉所有相关法律条文,还需要学生对法律能够灵活应用。将教师的理论讲授和学生自学相结合,有利于学生了解和掌握更多的法律知识,更有利于学生融会贯通利用已学知识。
三、结语
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守法是所有市场参与主体的基本要求。随着“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政策的进一步实施,将会有更多的大学生投身创业活动当中。高校设计大学生创业法律基础课程体系,采用有效的教学方法和教学模式培养大学生法律意识,使他们能形成良好的法律思维,并能够运用法律知识和已掌握的法律手段,提高自身在创业实践各方面的能力,降低创业中的各种风险,最终促进市场和社会良性运行和发展。
(杨宇,管理学博士,经济学博士后,在读法律专业硕士,南京中医药大学副教授,研究方向为制度经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