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 瑶 贾欣悦
(中国人民银行吉林省分行,吉林长春 130051;中国人民银行吉林市分行,吉林吉林 132000)
以资源转化、绿色转型为主攻方向,孕育推动乡村振兴的新动能。抓实产业链招商、驻点招商、以商招商,2022年全年洽谈推进项目110个,吉澳北药产业融合示范基地、长白山生物保健食品等61个项目成功签约,招商引资到位资金近50亿元,同比增长41.4%。食品医药、新能源、新材料三个新兴产业规上企业产值占比提高20余个百分点,税收占比提高40余个百分点。2022年新认定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2户、省市级“专精特新”企业11户、科技型中小企业4户,搭建科技创新平台2个,全省首家“大豆产业研究院”在桦甸市挂牌成立,田谷食品等3户企业获评“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累计新增城镇就业3万余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33万余人次,根据政府工作报告,2022年桦甸市城镇和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长率分别为9.5%和17.7%。
充分发挥金融在乡村振兴中的要素保障、资源配置等功能,辖区涉农金融机构紧紧围绕乡村振兴目标,构建金融助力弱势群体、精准扶贫和重点工作的可持续发展模式,积极进行信贷资金支持,促进农民增收。累计投入各类扶贫资金9亿余元,如期实现10个贫困村8534名贫困人口全部脱贫。目前,桦甸市已设立创业担保贷款担保基金1000万元,支持有创业意愿的个体工商户、黄牛养殖户和中小微企业创业融资;设立“扶贫贷”信贷风险补偿基金500万元,落实过渡期脱贫人口小额信贷政策,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设立“吉农牧贷”风险补偿基金2000万元,缓解从事肉驴、肉牛生产经营的养殖户形成的信用风险。
坚持财力重点向民生领域倾斜,滚动实施“辉发湖”水生态治理、创建“美丽乡村路”、建设农村5G基站、实施城乡绿美行动等一大批民生事项和惠民工程。同时,人民银行桦甸市支行积极协调地方法人金融机构运用支农、支小再贷款,聚集农村特色产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资需求,充分发挥再贷款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牵引带动作用,引导全市信贷资源优先配置到农业和农村,有效促进农业稳产增产、农民稳步增收、农村稳定安宁。
桦甸市金融机构围绕“三农”金融需求,推进金融体系重生再造,塑造真正融入乡村、服务乡村的金融体系。设立农村创业创新的金融产品和服务,立体化、多角度的精准支持信贷。围绕破解涉农客户融资难题,持续完善活体贷、组合贷、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等业务,推广“吉牧e贷”、“阳光贷”、“吉农牧贷”等一系列“三农”创新金融产品,为规模化、专业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专属融资服务。围绕全省“秸秆变肉”和“千万头肉牛”建设工程,推出“政银保担企”五方兴牧贷款模式,大力推广活体抵押贷款产品。截至2022年末,全市金融机构活体抵押贷款余额4297万元,同比增长3.57%;“吉牧e贷”贷款余额同比增长48%;“阳光贷”贷款余额同比增长27%。
一是风险补偿机制缺乏。从现有实践经验来看,农业贷款存在高风险、期限长的问题,相关项目收益覆盖投入普遍需要3年以上,同时要面对市场波动及农业技术风险,所以亟需一定的风险分担和补偿机制。根据乡村振兴的推进现状,目前还缺乏健全地对金融机构农业贷款的风险分担和补偿机制,与农业现代化发展需求不匹配。
二是营销及审批阶段对应服务缺失。辖内涉农银行机构需要政府相关部门推介农业科技项目。由于缺乏评估和分析农业科技信贷项目的能力,农村金融机构需要外请专家进行咨询,拉高了信贷成本。此外,部分农业科技企业技术正处于研发或测试阶段,尚未有成品产出,在金融机构的信用评级中,因企业无法产生持续稳定的投资回报,导致这类农业技术企业难以达到评级标准。
农村信用社虽然作为农村金融市场的领头羊,但它软硬件的技术化程度、信贷和科技人才的专业化程度都远远落后于国有大行和其他股份制银行,所以信息技术应用能力较弱。同时,受自身体量和资金等多方面原因限制,信息化技术服务的建设和发展的投入也不足。因此会导致银行的业务效率和操作效果低下,影响客户服务质量,且加大了安全风险,使得客户对银行的信任度和忠诚度下降。且缺乏金融信息化技术的支持,意味着乡村地区的融资和投资都更具挑战性,难以满足乡村振兴的金融需求。再从反方向看,虽然手机已经普及,但一些文化程度较低的农民也很难较好的运用电子金融技术来实现融资需求。
从目前农村信贷产品的供给情况来看,但因为自身人才缺乏等原因,所以农村金融产品的创新能力仍然存在缺陷。信贷业务仍然是农村地区的主要的业务类型,保险类产品是供不应求的情况。种植业和养殖业的传统保险业务正在逐渐衰落,养老金、医疗等保险产品也很缺乏。受农村金融机构自身业务网点建设的限制,许多乡镇通常只有一个营业网点,因此产品销售渠道的局限性非常突出。农村信贷产品滞后于市场发展,会让一些原本可以开展经济活动但缺乏信誉保障的农民由此失去金融支持,延缓农村经济转型升级。另一方面,缺乏创新和个性化的信贷产品,会限制农民的资金使用范围,可限制农村经济发展。
从当前乡村振兴的发展来看,仅凭金融机构信贷投入和提供金融服务是远远不够的,还需要担保、保险等相关行业提供支持,而当前配套政策的匹配度还不够。首先,目前农业贷款缺少完善的风险分担和补偿机制,政策性担保不足叠加商业担保门槛高,同时尚未建立系统的风险补偿基金,导致金融机构面临的信用风险得不到有效补偿。其次,当前尚未建立农村产权转让交易和中介服务的组织框架,导致当前农村土地、农村房产流动存在阻碍。再次,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尚不完善。农户对金融知识的了解程度不够,不利于金融助力乡村振兴的推进。
一方面,对涉农金融机构给予税收优惠,包括免征营业税、免征所得税等优惠政策,以降低其经营成本。降低融资成本,对于通过信贷政策取向评估、货币政策执行效果较好的银行机构,考虑增加支农再贷款额度,降低存款准备金率。另一方面,完善农业保险制度。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给予保费补贴,为保险公司提供成本补贴,以减轻其成本压力,调动其积极性;积极推动农业风险准备基金的设立,扩大农业保险的覆盖程度,使得农业经营主体在面对农业灾害时可以获得相应补偿。
加强数字普惠基础设施建设,加大网上银行的推广使用力度,通过对农民进行网上银行使用指导,利用移动设备和互联网宣传数字普惠金融安全知识,保证数字普惠金融资金需求者可以规范的使用这一新型农村金融服务,包括金融发展中的弱势群体,使网上银行的便利性和实用性更好的惠及全县人民。此外,要加强非现金支付工具在农村地区的应用,建立比较完备的数字支付清算系统,增加农村数字普惠金融的支付结算的便利性。通过简化小额支付业务处理程序完善农村金融支付系统设施建设,有效的推动农村金融基础服务全覆盖,为信息化建设打下坚实基础。
在疫情常态化的当下,正是开启新一轮涉农领域基本建设投资的最佳窗口期。除引导大型国有商业银行积极承担社会责任外,还要不断丰富参与金融服务的金融主体,鼓励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等金融主体为农村建设贡献金融力量。各金融主体持续发力,推动涉农领域基建发展,对于带动就业、促进投资、推动城乡一体化的发展进程具有重要作用。积极拓宽农户信贷服务,拓展农民自建房、汽车消费等生产生活消费信贷业务,支持农民工、科技人员等回乡下乡人员开展“双创”工作,推动广大农民创业致富、就业致富。
丰富金融助力乡村振兴相关政策。综合运用货币政策工具,通过引导意见的出台,将资金投向精准扶贫、产业融合、乡村生态旅游、农业现代化发展等领域,实现乡村生态文化组织振兴。优化金融助力乡村振兴的相关激励措施,提高金融机构为乡村提供金融服务、执行乡村振兴战略的执行力。当前农业改革的步伐不断推进,积极推动农村产权转让交易中介服务组织框架的建立,完善交易市场体系和网络服务平台,为农村土地、住房等生产要素的有序流动提供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