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熊秉明是中国书法理论研究现代转向的重要代表人物。他开启了向西方世界系统阐述中国书法理论的艰难之路,综合利用中西方哲学美学理论资源建构出独特的书法美学思想。他为各派书论建立的哲学架构具有划时代意义,他关于“书法是中国文化核心的核心”“书法与人生的终极关怀”“草书与现代艺术精神”等问题的阐述,至今深刻影响着当今书法理论学界的研究。系统地整理并研究熊秉明的书法美学思想,对于明晰中国文化的精神特质、对于当代书法美学研究的话语转换和意义建构都有重要的借鉴价值。
关键词:书法美学;熊秉明;深层心理学
自五四新文化运动以来,学界就有废除汉字的呼声。书面语言也从文言文转化为白话文,硬笔书替代了毛笔,书法从实用功能转变成一种独立的艺术。真正使得中国书法面临现代性冲击的是日本现代书法以及西方抽象主义艺术的巨大影响,对汉字载体的超越、对线条独立价值的求索,已成为中国现代书法追求的目标。同时,这也促使以捍卫书法传统为代表的学者们反思书法之为书法的价值究竟何在。在接受外来文化和艺术思潮影响的同时,书法如何表现中国文化自身的价值。受20世纪中国美学界三次大讨论的影响,书法美学的理论建构、书法美学的现代化转向问题,也逐渐走进学者们的视野中。经过邓以蛰、蒋彝、宗白华等人分别从“性灵”“抽象视觉”“生命意境”等角度对书法作出美学的阐释后,在20世纪80年代爆发了基于“书法是什么”的书法本体论大论争,其中以刘纲纪的“现实反映论”、叶秀山的“现象学本质悬置”、陈振濂和邱振中的“时空观”等为代表。在这场书法美学的大论争中,虽然不可避免地出现了用西方美学体系的“手术刀”解剖中国书法文化的现象,但是它使得学界对书法理论的研究突破了传统的史学考证及直觉感悟的方法论;西方丰富的哲学美学理论及艺术批评方法,越来越成为书法理论研究者们不可忽视的理论工具。
此外,中国书法在20世纪经历了西向传播的过程,书法的跨文化研究同样在此时兴起。例如美国学者蒋彝(Chiang Yee)的《中国书法》(Chinese Calligraphy)被海外许多学校列为教材,他从《易传》和石涛的画论入手阐释中国书法的美学精神,以“一种特殊的视觉形式来表达观念的美”的观念来为西方人介绍书法。瑞士学者毕来德(Jean Fran?ois Billeter)在《中国书法艺术》(The Chinese Art of Writing)中从身体现象学、庄子的跨文化研究入手来阐释书法,丰富了书法研究的语境。最具有代表性的就是熊秉明的研究,他开启了向西方世界系统阐述中国书法理论的艰难之路,综合利用中西方哲学美学理论资源建构出独特的书法美学思想。系统地整理研究熊秉明的书法美学思想,对于当代书法美学研究的话语转换和意义建构都有重要的借鉴价值;特别是他关于“书法是中国文化核心的核心”的观点,更是启示我们去反思书法作为一门世界其他艺术门类无法与之照映的艺术,究竟表征着中国文化怎样的核心精神。
近年来,随着《熊秉明文集》(十卷本)的编著出版,国内学界对于熊秉明艺术哲学的关注逐渐增多。熊秉明不仅具有深厚的哲学理论和艺术理论修养,而且躬行于诗文、书法、雕塑等艺术创作实践。学界对于熊秉明艺术论思想、雕塑艺术理想的整理研究较为成熟。关于熊秉明书法美学思想的研究,主要集中于《中国书法理论体系》中传统史学与西方美学理论相融合的方法論研究,以及“书法是中国文化核心的核心”的论断所引起的文化反思和美学批判等方面,对熊秉明书法美学思想的系统性研究较少。本文关于熊秉明书法美学思想的研究主要分为四个方面:一是探究熊秉明书法美学思想渊源;二是从哲学基础和分类法两个角度对熊秉明建构中国书法理论体系进行评价;三是评述熊秉明的“书法核心论”与“人”“书”关系论;四是概述熊秉明书法美学思想的现代性追寻。
一、熊秉明书法美学思想渊源
熊秉明(1922—2002),法籍华人。1939年考入国立西南联合大学,次年转入哲学系,导师是著名哲学家冯友兰先生。1947年进入巴黎大学哲学系攻读博士学位,后转入巴黎高等美术学院改习雕塑。1960年到1989年,先后在瑞士苏黎世大学、巴黎东方语言文学学院、巴黎第三大学任教,长期教授中国哲学和书法课程。在此期间,熊秉明完成并出版了他的两大书学代表作:《张旭狂草》(法语,1981)和《中国书法理论体系》(1985),同时著有散文集《关于罗丹——日记择抄》(1983)和《展览会的观念:或者观念的展览会》(1985)。熊秉明一生涉猎雕塑、书法、绘画、诗歌等多门艺术理论研究及创作实践,在退休后的晚年生活中,他的主要研究方向和艺术活动都集中在书法上。这一时期,熊秉明发表了《颜真卿的〈刘中使帖〉的分析》(1991)、《中国文化核心的核心》 (1995)、《书法和中国文化》(1995)等多篇具有哲学思辨意味的书法论文,并在北京举办了“书技班”“书艺班”“书道班”“老年书法班”四个书法实验班,其书法实验班的讲稿及实验方法,至今还影响着书法学界的研究。中西方哲学理论的滋养、艺术创作与理论反思并行的道路,使得熊秉明的书法美学思想迥异于他人。
(一)家学熏陶
熊秉明的父亲是新中国第一代数学家熊庆来,父亲在钻研数学、普及教育的同时还兼修诗文书画,与齐白石、徐悲鸿、胡小石、楚图南等书画名家相交甚好,熊秉明自幼便在书画上受到这些名师的点拨。熊庆来理性思维与感性思维的交织,潜移默化地影响了熊秉明思考问题的角度,也体现在他对书法名帖真伪的鉴定问题上。例如熊秉明在分析颜真卿的《刘中使帖》时,既有严密的史学考据,又有心理分析的论证,是两种思维的碰撞。熊庆来的性情与书风也浸润着熊秉明的心灵。例如,他认为父亲的书法字体开阔平稳,“没有外在规矩的拘束,也没有内在情绪的紧张”,“点画丰润,顿挫舒缓”“一如他的性格”[1]203。又比如,他所认为的父亲之“风”,是“传统与革命的对立,中西文化的矛盾……生命的真实在这一切之上,或者之下……”[1]211从熊秉明关于父亲的文字中,我们能够感受到父亲对他的影响之深。同时也能够理解熊秉明书法研究方法论中西方理论资源与中国哲学糅合的魅力、传统考据与逻辑分析并行的力道,这与其父亲之“风”不无关系。
(二)观念与造型之间的求索
熊秉明多年的哲学训练造就了其书法理论的研究不只是停留在对表象问题的分析上,他在行文过程中对中西方哲学理论资源的应用信手拈来。例如在论述书法“天然派”时,将黑格尔的美学观与道家的美学观作比较,同时将道家的美学观与康德的美学观相联系;再如,他在论述“人书俱老”命题的时候,从弗洛伊德“自我”“本我”“超我”的心理学角度切入来分析人的精神活动与书写活动中临帖、出帖、创作等不同阶段的内在关联。
熊秉明的书法美学思想不仅仅得益于其深厚的哲学理论素养,还有他多年来躬行雕塑艺术创作的实践。熊秉明留学法国后不久,就从哲学领域转向了雕塑创作。雕塑艺术十分重视艺术家对多“面”的塑性能力,这其实直接影响了熊秉明对书法的研究。他特别强调书法的纯造型分析,认为脱离了“形质”自身的书法研究是站不住脚的,“要从形质的分析,一步一步达到深于心而难名的精神内容”[2]210。他的“形质”分析,不同于其他书论家以作者的特定书风作为判断依据、反对以知人论世的视角去看待甚至鉴定一个书家作品,主张对于书法作品的纯造型分析。例如在鉴定张旭《古诗四帖》的过程中,他就从“带笔节奏”“接承关系”“蘸墨定位”等視角切入,对作品中的字进行计量分析,同时旁引张旭其他作品中近似的字加以比较。熊秉明对某一个重要字的分析,从它的飞白、疾徐、空间分布、章法构建、笔势等多方面展开论证,与雕塑家在塑像时不断考察“面”与“面”之间不同关系的做法如出一辙。
熊秉明书法美学思想的渊源是复杂的,不仅仅是他自身深厚的哲学理论积淀和从事多门艺术实践,他的家学渊源,尤其是其父亲熊庆来的传奇一生,对于熊秉明心灵的浸润、性情的滋养、思维的扩展都影响极大。除了上述的三个方面,相信熊秉明的诗歌创作及吴冠中等好友的文艺观,对于熊秉明的书法美学思想都有或多或少的影响,在此不再一一赘述。
二、传统书论美学体系的构建
在世界文化中,唯独中国文化产生了书法。一个重要的原因在于书法是建立在汉字基础之上的。汉字以方块定型,本身就具有一种建筑美;再者,仓颉“仰观奎星圆曲之势,俯察龟文鸟迹之象”(张怀瓘语),通过凝炼万物之美从而创立汉字,中国文化的宇宙精神借此在汉字中得到集中呈现。建立在汉字基础之上的书法,在魏晋时期较早地迈开“艺术自觉”的脚步,成为中国人心灵的直接表现。它既是个人的,又是集体的;既是精炼具体的,又是普遍抽象的。所以,借助书法研究中国美学与文化精神是一条重要的路径。然而,在“重悟不重解”思维的影响下,中国的书论和画论、文论一样多以语录体的形式出现,采取诗话的体例,这样的语言表述方式使得受现代汉语浸润的人们难以把握到作者的中心思想。熊秉明认为中国传统书论虽然相对缺少逻辑分析,但是内在地包含有一定的逻辑关系。他在《中国书法理论体系》一书中为“散珠断玉”的传统书论找到了书法美学的脉络,挖掘出每一类书论背后的哲学基础。
(一)传统书论哲学基础的融汇
熊秉明在《中国书法理论体系》中从“喻物派”“纯造型派”“缘情派”“伦理派”“天然派”“禅意派”六个方面出发,建构出一个中国传统书论的内在体系。熊秉明在“引言”部分对六派书法理论进行了简短的说明:
一、喻物派——最早的书法理论,用自然之美来说明书法的美,用比喻为主要的论述方式。
二、纯造型派——用造型原则说明书法的美,也就是讲笔法、结构、匀衡、趋势、墨色等问题。
三、缘情派——认为书法是表现内心感情的。
四、伦理派——以儒家思想为基础的美学,认为必须蕴含善。
五、天然派——以道家思想为基础的美学,认为天然的、出于自然的是美的,最高的作品超越人为判定的美丑善恶。
六、禅意派——最为代表佛家思想的当推禅意派。禅宗否定文字,当然也否定书法,但这并不妨碍禅僧写字,禅意的字可称否定书法的书法[3]Ⅴ-Ⅵ。
由此我们能够看出,熊秉明构建的六大书法理论体系,挖掘出并融汇每一派书法理论背后的审美哲学基础。下面,我们以他的“喻物派”为例来谈。前文提到,书法在魏晋时期较早地迈开“艺术自觉”的脚步,所以处于发源时期的书法理论,就不可避免地受到了魏晋时期文人自然审美观念的影响。魏晋南北朝时期的审美观念,认为自然之美更能够体现那“玄之又玄”(老子语)、无限的“道”,更能够体现宇宙无限的生气与生机,是人物美和艺术美的范本。受这种审美观念的影响,早期书法理论中有大量以自然之物比况书法线条、结构、章法的文本。所以,熊秉明所列书法理论体系的第一派就是“喻物派”。在“喻物派”中,除了有用“千里阵云”“万岁枯藤”“高峰坠石”等自然物描绘书法笔触、形体的书论,还总结有用“神”“气”“骨”等生命体形容书体的书论。熊秉明先生在关于“喻物派”书论的讨论中,将古典美学范畴的“气”“神”、画论中的“骨法”等联系起来考察,充满了美学理论的形上意味,而不是预设一个标准后对相似书论进行简单的罗列。在对另外几派书论的阐释中,熊秉明从主张法度严峻、理性秩序的书论中提炼出书法的“静态建筑性”,从谈论“心手相师”创作心理的书论中提炼出书法的“动态音乐性”。不仅如此,“伦理派”“天然派”“禅意派”更是熊秉明深耕中国儒释道哲学理论后建构的几大体系,同时拈出“中和”“发强刚毅”“圣道末事之辩”“逸品”等中国古典美学的经典命题放置在书论层面继续讨论。熊秉明的观照视角,“为书法美及存在找到了思想的渊源,看到了书法与中国传统哲学、审美文化的内在联系,提升了阐释过程的理论深度和广度”[4]。
(二)共时性的空间叙述模式
在体系构建时的分类方法上,熊秉明并没有武断地将某一书法家或书论家强行放置在某一派别中,而是依其内在逻辑从问题出发,“因其固然”(庄子语)地探寻每一类书法理论思想自身的逻辑演进。熊秉明认为黑格尔的艺术哲学过于机械地将逻辑的发展与历史实际统一起来,思想体系之间的关系,并非一直是顺承的。例如在时代审美风尚的问题上,熊秉明认为同一朝代中“唯情”的风尚发展到一定阶段,必然会引起“伦理”风尚的抬头。同样,一个书家一生的书艺历程,其风格也并非一成不变的,他有可能少年求浪漫、中年求刚毅、老年求淡远。因此,熊秉明认为,“把历史看成单轨一线的、纯逻辑的、纯理性的发展是不行的。历史容有偶然性、或然性、多样可能性”[3]278。由此,熊秉明放弃历时性的纵向线索而采用共时性的叙述模式,但就单一命题的展开论述过程中,又同时有历史视角的观照及文献考据。
当然,为如此庞大的中国书法理论构建一个美学体系,自然有不少值得讨论或商榷的部分。梅墨生就对《中国书法理论体系》中以康有为的《广艺舟双楫》为例来论证“清代尚朴,倾向伦理”的观点提出质疑。梅墨生认为,康有为一派不足以概括清朝的书法理论思想,康氏的审美理想形成的表现潮流集中体现在追求“原始美”之上。我们认为,对时代精神的概括自古有之,例如梁巘的“晋尚韵、唐尚法、宋尚意、元明尚态”,时代审美风尚的表征是政治、经济、文化等多重因素的合力,而非单一的艺术风格因素所决定。所以,梅墨生在文中进一步认为,熊秉明关于清人书法“倾向伦理”一说,“更为切近清代书法思潮对帖派馆阁书法日渐萎顿的逆反倾向的史实”[5],这其中就有浓厚的道德意味。
虽然学界对这本书中的分类方法及细节尚有争议,但不可否认的是,《中国书法理论体系》为把握传统书论中的思想内涵、为中国书法美学思想的研究提供了一个范本。此前,还没有任何一部书法理论著作为中国古典书论梳理、构建出一个体系,更没有系统性地对中国古代书论背后的哲学基础进行阐释。《中国书法理论体系》中理论分析与史学考据相结合的方法、自微观的个案分析领略宏观时代精神的视角,都为国内书法学界的研究做出了一种新的尝试。
三、“书法核心论”与“人”“书”关系
(一)“书法是中国文化核心的核心”
熊秉明认为,书法仅在中国诞生的事实,自有其不可替代的现实基础及文化土壤。他举例说,西方在纪念有意义的事件时喜欢精心地立起一个雕塑,而中国人则常常立碑、立牌位。载体对于中国人来说往往显得不那么重要,将一页黄纸或一块破木板用作牌位都是常有的事,中国人看重的是书写的内容及书写行为本身。在这种观念的基础上,熊秉明于1984年在北京的一次书法座谈会上进一步提出了“书法是中国文化核心的核心”的著名观点。他认为,中国文化的“核心”是中国哲学,而“核心的核心”是书法。“书法代表中国人的哲学活动从思维世界回归到实际世界的第一境,它还代表摆脱此实际世界的最后一境。”[2]44
我们认为,相比于西方哲学,中国哲学并不注重建造一个抽象的逻辑体系,而是注重“身心一体”的实践性。所以说,中国哲学诞生于日常生活的体悟、反思,但它绝非是对生活的离弃,而是超拔之后的复返。熊秉明认为在中国文化中,自抽象的观念世界回归到生活世界的“第一境”是书法,这自然与书法的载体——汉字有着紧密的关联。汉字的诞生本就是中国人哲学观念的集中体现,书法是汉字的抽象化发展与境界化提升,是对于现实世界“取象”后的一种更高演绎,因此书法本质上是一种来源于现实而又高于实用的哲学表达。如果说绘画强调“外师造化,中得心源”,在熊秉明看来,“书法没有外师造化的一边,那么就只是心源了,我们写的字就是我们的心的自画像……书法是我们的‘灵魂的肖像”[2]36。熊秉明对书法地位的认识并不是孤立的。宗白华就曾指出:“中国乐教衰落,建筑单调,书法成了表现个时代精神的中心艺术。”[6]中国书法西向传播的代表学者蒋彝认为,西方学者对中国的诗文、绘画等其他艺术门类已十分熟悉,但是对书法还莫测高深。“可以断言,书法除了本身就是中国艺术中最高级的形式之一外,在某种意义上说,它还构成了其他中国艺术主要和最基本的因素。”[7]
书法是中国文化精神的凝结,与中国哲学“即世间而出世间”(冯友兰语)的传统紧密关联,在这里有“志于道”的追求,同时有“游于艺”的愉悦。所以,我们便不难理解,熊秉明关于“书法是中国文化核心的核心”观点,“并不是为了将书法建成一个堡垒而舍命地去保卫它,而是要研究和实践一种符合中国文化特性的哲学”[8]。即便有人不同意这个观点,也不得不正视中国书法的特殊性,正视书法与中国哲学、中国文化之间紧密的关联。
(二)“书法与人生命的通会”
熊秉明“书法核心论”的观点其实还包含有另外一个命题:“书”与“人”的关系研究。熊秉明的书法美学思想是侧重于存在论意义上的研究的。在熊秉明关于书法本体的探讨中,他将最终目标落实到了人的生存存在问题上。他认为书法的创新不仅仅是书法自身的创新,它同时牵涉“书法与人生的终极关怀”的哲学反思。熊秉明不满足于对书法创作和鉴赏的技法分析,他从弗洛伊德精神分析理论入手去探究“书”与“人”之间的深刻联系,这在当代书法研究中仍然是一种较为稀有的观照方式。当然,这种匮乏受到书法艺术学科与美学理论学科之间断层因素的影响。熊秉明对某一书法作品的分析研究不是仅限于纯造型分析,而是站在“形质”分析的基础上通过“性”“情”一步步抵达“得于心而难名”(张怀瓘语)的精神内容。可以说,他的书法研究是紧扣中国书法关于“书如其人”的传统命题展开的,其中关涉“身心一体”“自我关怀”“人书俱老”等多个问题层面,显现出书法超越艺术的倾向。朱良志先生说:“(熊先生)不仅是为了解决艺术的问题,更是为了解决人生的问题,解决人类的、也是解决自身的问题……他最重要的‘通会,在于立足于艺术与人的生命的通会。”[9]
顺着熊秉明关于书法是中国人自抽象的观念世界回归到生活世界的“第一境”,同时是摆脱现实世界“最后一境”的观点,我们能够发现,书法作为人与自身和解的方式的重要意义。书法作品的实现实际上是一种人的另类存在,“摆脱实际世界的最后一境”实际上就是人本身生命的延续,中国人写书法,正是从躯体存在与心灵存在两方面继续存在的真实。因此,不仅仅体会到这种真实,更重要的是超越这种真实,从而实现人生的意义,以此实现书法与“人生的终极关怀”之间的互动。
四、书法美学的现代性追寻
(一)中国书法理论研究的现代转向
熊秉明的书法美學思想体现出中国书法理论研究的现代转向。相比于20世纪80年代那场主要以西方美学体系为框架的书法大讨论,熊秉明的书法理论研究更加体现出一种跨文化、跨学科的综合艺术研究。
熊秉明尤其擅长在多重比较视域的观照中研究书法。通过比较,“在一个或数个不同的社会环境中选择两种或数种一眼就能看出它们之间的某些类似之处的现象,然后描绘出这些现象发展的曲线,揭示它们的相似点和不同点,并在可能的范围内对这些相似点和不同点做出解释”[10]。通过比较研究,能够有效地避免对书法认识的片面狭隘,在比较中明晰自身的价值。熊秉明书法理论的比较视域主要体现为两点:第一是通过书法进行中西文化与艺术精神的比较。例如他将雕刻之于西方文化的意义与书法之于中国文化的意义作类比研究、将书法线条的独立性与西方抽象表现主义艺术联系考察。第二是书法与其他艺术门类的比较,例如在论述张旭狂草时,他将同时代“杜甫的诗”“韩愈的文”“吴道子的画”纳入考察视域,并探索它们之间的联系;熊秉明还从“时间性”“节奏”“现实空间”“想象空间”等角度比较书法与绘画、音乐等艺术门类的共同性与差异性,在比较中提炼出书法的精神特质。
熊秉明书法理论研究的另一特殊角度是将书法与心理学联系起来考察。他认为:“书法和心理的关系非常复杂……书法应是内省心理学极好的研究对象,而内省心理学也必定能在书法创作探索上起一定的导航作用。”[2]396熊秉明在心理学的基础上对书法的研究是双向的。首先,他利用深层心理学的“自我”“超我”“潜我”来观照中国传统书法理论中“意在笔先”的命题,探索“三我”的统一与“人书俱老”的关系;引用弗洛伊德的“前意识”“后意识”研究狂草书法风格形成的心理因素。在精神分析的视角中探索中国书法理论的经典命题与代表书家、代表作品,纵然有无法证实、过分解读等弊端存在,但是他为书法理论研究开启了崭新的世界。再者,熊秉明利用心理学的理论资源探索书法家如何能够在“入帖”后“出帖”,进而探索并形成书法家独特的风格,为书法创作中的“创新”问题提供指导。他在由一些青年书法家组成的“书艺班”中利用“超速写法”“盲目写法”“模拟庸俗”“合作对话”等方法,探究类似于弗洛伊德理论中“口误”的“败笔”,引导书家在落笔前将感情观念等无限放大……通过这些方法的练习与探索,挖掘深层心理投射出的潜藏内容,“把用力压一下去的东西解放出来……试着打破理性的严格控制”[2]407,从而达到创作出独属于自己风格的书法作品。
从心理学、精神分析等角度研究中国书法,超越书法的古典系统而重构了新的秩序。其重要的意义在于:中西艺术经验能够纳入同一平台讨论,将书法纳入作为类的人类文化中,培植出一种世界话语机制。
(二)中国书法美学中的“现代”精神
对熊秉明书法理论研究产生重要影响的不只是西方丰富的哲学、心理学资源,抽象表现主义艺术浪潮在欧洲的流行、“艺术终结论”的传播,都促使熊秉明“抉心自食”(鲁迅语),反思中国书法与世界艺术流行浪潮、艺术发展轨迹的勾连,探寻出中国书法美学中的“现代”精神。“现代艺术开始于对创作中主体的运动和自由的认识。”[11]242熊秉明认为这一精神倾向本就是中国书法的主要追求之一。中国书法中“势”的范畴,除了追求作品中章法的表现,还包含有肢体运动与书写工具配合的层面。例如“逆锋起笔”“藏头护尾”就需要书者凌空取势后落纸,在其过程中有丹田、手腕、手指、手臂等多重的“动态结构”;在狂草书写时,书者的肢体调动幅度越来越大,颇似真正的行为艺术。现代艺术追求的“观念本身”“自由”“非理性”,更是能够在中国书法中找到近似的例子:张旭狂草“所表达的,正是一种穿透各种情感、各种忧虑与欢乐的不规则而强有力的气”[11]168。其中所包含的正是现代艺术对非理性的追求,以及由此而带来的各种抽象形式的特征与偶然性。熊秉明以张旭狂草为例,探究中国书法中规范性与革命性、社会性与个体性、实用性与艺术性的对立统一,这种含混的个体与集体的内在生命的迸发,为书法家的行为赋予一种存在意义,建立起中国书法与现代艺术之间的一种联系。他还通过挖掘张旭狂草中蕴含的酒神精神、革命精神、悲剧意义,上升至书法对于揭示出整体性的、真正的“我”的重要意义。
不仅如此,熊秉明书法美学思想的现代性追求还体现为对于传统法则的超越、对现时境遇的反思、对文化差异的敏感。在“艺术终结论”、抽象表现主义艺术在欧洲盛行的时代背景之下,身负中西双重文化身份的熊秉明重估书法传统、努力探寻书法在现代社会存在的价值意义及未来之路。
五、结语
我们可以看到,熊秉明的书法理论研究并非有志于建造一套形而上学的美学体系;相反,他在著作中还曾提到自己并不愿使用“美学”这个词。熊秉明认为哲学分析与艺术创作并不冲突,他的书法美学是建立在实践基础上的美学。与抽象的理论相比,他更加重视直观的审美体验活动,在“看”的经验基础之上进行艺术的反省;这种美学在当代社会中的展开,恰恰是暗合于中国哲学“身心一体”的传统的,同时也是暗合于他将书法定位为哲学与艺术之间的文化精神。
熊秉明研究书法与人、书法与中国人、书法与中国文化之间的内在关系,使得他的书法理论研究超越了书法本身,从而获得了更为普遍的意义。他关于“书法是中国文化核心的核心”的观点是深耕于中国哲学的内在精神的,我们从中看到的不仅仅是书法在中国文化中的特殊地位。更为重要的是,后现代社会宏观叙事的消解,加速了价值意义的虚无;多元文化的冲击,冲淡了人们的民族属性并逐渐失去自我。自书法入手探究中国文化的特质,有利于增强人们对于中国文化的认识和文化自信,寻求对自己文化身份的认同感和归属感。在书法理论研究与教学实践的话语中,熊秉明采用视知觉理论、精神分析、格式塔心理学、悲剧理论等西方美学理论及艺术批评方法,极大地丰富了书法研究的语境,促使书法走出封闭的古老历史情境而走上世界文化的平台,从而为中西方共同观照中国书法提供了可能,为中国书法理论研究走向世界指明了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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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靳圣,四川师范大学文学院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艺术美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