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胡介祉《茨村新乐府》的文献价值

2023-06-02 12:06:28张煜罗红艳
关键词:陈继儒东江

张煜 罗红艳

(1.首都师范大学文学院,北京 100089;2.北京化工大学图书馆,北京 100029)

胡介祉(约1659—约1722),号循斋,字茨村,直隶大兴人,是清代著名的藏书家。介祉工诗文,有《茨村新乐府》《随园诗集》《谷园诗集》《谷园文抄》《随园闻见录》等诗文集;亦善曲,有《随园曲谱》(今佚)。关于胡介祉,正史无传,各类文献亦记载不详。迄今为止,学界关于胡介祉的研究,有《胡介祉<随园闻见录>的文献价值》等文章,围绕其著作《随园闻见录》的文献价值展开探讨,认为此书是一部历代轶闻萃编和明清史料珍籍,颇具史料价值。除此之外,近年尚有关注其曲谱编纂和曲学价值等的文章问世。但是胡介祉所著的《茨村新乐府》,作为他传世诗歌中重要的组成部分,尚未引起当今学者的注意。笔者经研读发现,其新乐府以史为诗,具有非常重要的文献价值,值得深入研究。

一、为君、为臣、为民、为事而作的《茨村新乐府》

在传世各类文献中,关于胡介祉的相关记载很简略。他流传于世的各类作品数量不多,其中引人瞩目并产生争议的是其咏明史《茨村新乐府》六十首。在《茨村新乐府》篇首,有三篇序言,有助于了解其创作新乐府的思想和心态。一篇是胡氏自序,另外两篇是清学者朱书、王蓍作的序文。

首先看茨村自序:

读史至明之季世,辄愤懑诧叹,为之推卷起立,多不忍竟其篇。盖自汉唐宋以来,亡国之事不少,大抵其主昏庸失道,有臣不能用,而法度渐以陵迟。甚者政柄潜移,大权旁落,斯宗社随之以灭。要未有如明之怀宗,以英明仁俭之主,励精图治于上,贤才辈出,亦一时效力于其间。……而天命既改,卒难挽回。愈救愈穷,遂与昏庸失道之主,同其沦覆。此易世而后,为之感慨不平者也。间就传闻诸逸事,取其有关治乱得失之故者,托之篇什如干首,而以金陵窃号者附焉。夫怀宗十七载焦劳,卒之身死社稷,不可指为亡国主,与金陵并称,附金陵正所以表怀宗也。有识者览观及此,而泾渭判然矣。今圣世敦崇前代,南北陵寝,保护有加,且特命儒臣开纂修明史之馆,次第将告成。某村野不文,其敢预论断之末,亦聊以存是非而抒己见耳。题曰咏史新乐府,体则依古,而词则创今,不敢以诗史自居,亦不敢以乐府相袭云[1]324-325。

序文中,胡介祉明确表达了创作新乐府的目的:第一,胡氏有感于崇祯帝英明仁俭,励精图治,不同于历史上的亡国之君,这是他选取明代崇祯一朝史事的根本原因。第二,他认为在“儒臣开纂修明史之馆,次第将告成”之际,新乐府诗有助于“存是非”,补史书之缺。第三,胡氏采取“体则依古,而词则创今”的创作手法,所作诗歌命其名为“咏史新乐府”,明确表示创作的就是新乐府诗,因此可知末云“不敢以乐府相袭”乃谦辞,亦可知其“不敢以诗史自居”之语,也是以自谦之辞表明正有以诗为史之意。

清朱书也看到了这一点,其《茨村新乐府序》云:

宿松朱书读茨村新乐府而叹也,……新乐府六十篇,……至于《三罪辅》,则尤至叹息痛恨于其人。晚明十余年废兴成败,盖班班焉。而哀思反复,有过于麦秀渐渐、禾黍离离之音。长歌之悲,胜于痛哭,岂但白头宫人说开元天宝遗事而已乎。唐人乐府,沿习旧题,惟杜工部独创新格,若《石壕吏》《无家别》《悲陈涛》《塞芦子》《哀江头》,皆以乐府写时事,说者谓浑雄沉郁,较李白乐府诸作更胜。嗣是作者寥寥。明初杨维桢颇称杰出,而其后茶陵李东阳,振其坠绪,而益推大之。然气象萎弥,去少陵野老之遗,盖已远矣。今得先生是篇读之上下,少陵以诗为史,先生以史为诗,直可并席不让。书尝谓有明之盛,远驾唐宋,然唐自天宝始乱,宋至靖康始削,犹延祀百有余年,明则全盛之天下,不十余年而澌灭,殊不可晓。读先生之诗,而客魏煽祸以后,女谒、宦寺、藩镇、权臣,凡唐宋之祸阶,兼辏并集。呜呼,此其所以忽焉而亡也与。……书既伤前世败亡之速,而又喜先生之诗能存其真也[1]322-323。

朱书认为,杜甫开创了以乐府写时事的新格,即新乐府,而唐后的继承者很少,明代杨维桢、李东阳二人继之作新乐府,但是“气象萎弥(靡),去少陵野老之遗,盖已远矣”,成就比杜甫差很远。《茨村新乐府》与杜甫新乐府可相提并论,“少陵以诗为史,先生以史为诗,直可并席不让”,对《茨村新乐府》给予了高度评价,并以“先生之诗能存其真”点明了《茨村新乐府》保存了真实的史料,具有重要的文献价值,可作一部明史档案参读。

再看王蓍序:

独少陵感时述事,诸古作不袭旧名,直陈时事,有乐府之遗音,得风人之义旨。至白香山纪所见事古调五十篇,名曰新乐府,当长庆之时,为君、为臣、为民、为事而作,播之乐章,足以传信,进而元白之后,张籍、王建继之。明初杨铁崖、李东阳俱以乐府名,东阳则有拟古乐府百篇,耑述古事。……又曾于朱字绿《杜溪文稿》中见茨村乐府一叙,极言其所记明末时事甚详。而字绿抄存笥中,恨未之见。癸卯秋,偶于友人架上见有是书抄本,始知茨村姓胡而无名字,绿序乐府六十篇,纪明末崇祯及宏光十八年间时事,为君、为臣、为民、为事而作,足以传信,与香山新乐府之义旨合,因借录并合录朱序于前,而附于香山之后,朝代虽殊,其义同而名同也[1]323-324。

王蓍序比朱书序更详尽地总结了新乐府的历史发展脉络:从杜甫开始,到元白新乐府及后来的张王新乐府,再到明初杨铁崖、李东阳的新乐府,及至胡介祉的《茨村新乐府》。可以发现,王蓍描绘了诗歌史上一条清晰的新乐府发展线索,基本上与朱书描绘的相合,也为后人研究唐及唐后新乐府提供了依据。与朱书不同的是,王蓍将胡介祉与白香山并提,认为其创作目的“与香山新乐府之义旨合”,在“为君、为臣、为民、为事而作,足以传信”方面,二者异曲同工。

总之,朱书和王蓍的评价总结了《茨村新乐府》两个重要的特征:其一,《茨村新乐府》以史为诗;其二,《茨村新乐府》为君、为臣、为民、为事而作。从诗史的层面看胡介祉,他是清人心目中的杜甫,从创作目的的层面看胡介祉,他是清人心目中的白居易。

二、《茨村新乐府》与以诗存史

《茨村新乐府》保留的历史佚事和传闻掌故,大部分为正史失载,那么其中反映出的历史事实是否信实可靠?据今人研究,胡介祉“出身达官家庭,又居京师,一时交往多为胜流”,“与名人的往来,为作者后来撰写《随园闻见录》提供了非常有利的客观条件,保证了记事内容的真实性”[2]243。且胡介祉是清著名的校书家、藏书家,“既为校刊,必有异本,既富藏弆,或多秘笈”[2]244,即胡氏有条件看到别人看不到的,因此,胡氏据之写出的佚事珍闻有依据。

清文史学家李慈铭在其《越缦堂读书记》中对《茨村新乐府》作出了如下评价:

阅《茨村咏史新乐府》上下二卷,……惟《阜城死》下注云:忠贤生前作寿藏,壮丽侔陵寝。国变后,名下奄犹葬其衣冠,今在碧云寺。《浣衣局》下注云:客氏每归私第,大学士沈氵隺与有私……。《刘状元》下注云:……帝览而善之,遂拔置第一,舆情未厌也。后甲申之变,刘竟阖门殉节。……数事皆他书所罕见。余如《复社行》之极言社人之恣横,《新女子》之极言思陵之寡欲,《东阳恨》之极言许都之冤愤,《懿安后》之极言张后之严正,《京营弊》之极言戎政之积坏,《内帑疑》之力白庄烈之无余藏,《衣冠辱》之备写诸臣迎降之状,《睢阳变》之详叙高杰被害之事,亦皆有裨史事[3]748-750。

一方面,他认为《阜城死》《浣衣局》《刘状元》《复社行》《新女子》《东阳恨》等诗所述“数事皆他书所罕见”“皆有裨史事”,明确肯定了《茨村新乐府》的价值在于保留历史真实。另一方面,对于《东江叹》,他又认为“华亭陈继儒布衣负重名,方游辇下,独不见及,衔之,遂构之于钱相国龙锡,皆非事实”[3]750。

清人陆以湉也对《茨村新乐府》的内容是否为史实存疑,其《冷庐杂识》第二卷载:

山阴胡茨村观察介祉,取明崇祯、弘光时事作《新乐府》六十篇,篇各有记,载述甚详。顾往往有与正史异者,如:《诸公子篇》,谓魏大中子学濂官庶常,污甲申伪命,而略其死事一节。《东江叹篇》,谓毛文龙盛时,参貂书币,走津要如织。陈继儒负盛名,方游辇下,独不及,心衔之甚。适于钱龙锡座谈东江事,言毛跋扈僭越当斩状,钱因以语袁。祸酿于微细,而中于封疆,横议之罪,真不容诛。不知此乃妄传,未可据以为实[4]。

从“往往有与正史异者”“未可据以为实”可以看出,陆以湉认为《茨村新乐府》的内容与正史记载不同,不足为信。

前人众说纷纭,我们不妨结合具体乐府诗,考证《茨村新乐府》所述史实的真实性。《东江叹》是一首饱受前人质疑的新乐府,诗歌有感于明代袁崇焕擅杀毛文龙之事而作,诗前交代历史背景始末的小序内容如下:

毛文龙,浙之仁和人,以名色弁流,调发应援朝鲜,……不数年,累加都督,挂平辽将军印。督师袁崇焕之出也,与钱相龙锡谋杀毛,假犒军为名,直造皮岛,大阅军士,毛置酒高会,次日报谒。袁亦置酒,酒半伏甲起,称有密旨,就坐擒斩之。疏称其逆迹昭然,机不容失,且请擅杀之罪。帝优诏慰答。……初毛盛时,参貂书币,走津要如织。松江处士陈继儒负盛名,方游辇下,独不及,心衔之甚,适于钱相坐谈东江事,言毛跋扈僭越当斩状,钱素信服陈,因以语袁。祸酿于微细,而中于封疆,可慨也。抑横议之罪,真不容诛矣……[1]341-342。

毛文龙被袁崇焕所杀一案究竟真相如何?《明史·袁崇焕传》记载:“崇焕因诘文龙违令数事,文龙抗辩。崇焕厉色叱之,命去冠带絷缚,文龙犹倔强。崇焕曰:‘尔有十二斩罪,知之乎?……’数毕,文龙丧魂魄不能言……遂取尚方剑斩之帐前。”[5]《明史·钱龙锡传》亦云:“及袁崇焕杀毛文龙,报疏云:‘辅臣龙锡为此一事低徊过臣寓。’复上善后疏言:‘阁臣枢臣,往复商确,臣以是得奉行无失。’”[6]以上是据正史的记载,从中可知,毛文龙确为袁崇焕所杀,文渊阁大学士钱龙锡也参与了定杀毛文龙之计。

清柏起宗《东江始末》记载此事亦云:“华亭公(钱龙锡)造袁寓,屏去左右,低徊再四。”[7]袁崇焕奏疏中也说:“总兵毛文龙据海自恣,种种不法,臣向在都门,九卿诸臣无不以此为虑。辅臣钱龙锡特过臣寓商及此事,臣曰:‘入其军,斩其帅,如古人作用,某能为也。’”[8]两种文献相互参看,可知袁崇焕下决心斩杀毛文龙之前曾与钱龙锡秘议。

《东江叹》写毛文龙被杀,诗序如实提及一人:“陈继儒负盛名,方游辇下,独不及,心衔之甚,适于钱相坐谈东江事,言毛跋扈僭越当斩状,钱素信服陈,因以语袁。”陈继儒受毛文龙怠慢,为泄私愤,暗中挑拨,可以说是设计杀害毛文龙的始作俑者。对此,正史绝无记载,《东江叹》因之受到质疑,被认为“乃妄传,未可据以为实”,这首诗似乎成为了《茨村新乐府》不足为信的一大铁证。对此,笔者翻阅多种历史文献,发现了陈继儒参与谋划杀害毛文龙的诸多记载。据《明史纪事本末补遗·毛帅东江》记载:

时朝议忧皮岛毛文龙难驭,大学士钱龙锡被命入都,过华亭徵士陈继儒,继儒定策请诛文龙,龙锡颔之。至是,龙锡与崇焕言边事,崇焕答以从东江做起。龙锡曰:‘舍宝地而问海道何也?’崇焕曰:‘可用用之,不可用杀之,此崇焕所优为也。’遂定计去”[9]。

猪水肿病是猪大肠杆菌病肠毒血症引起的一种急性病,以发病突然、头面部水肿和运动失调为主要特点。本病多发于即将断奶或断奶后1~2周龄的仔猪,死亡率高,常为吃食好、生长快、体型大的健壮仔猪发病。

由《明史纪事本末补遗·毛帅东江》“继儒定策请诛文龙,龙锡颔之”,可知钱龙锡是依陈继儒之言,复与袁崇焕定下杀毛文龙之计。关于此事,在清人的笔记史料中还有更生动的细节描写。如清王应奎《柳南续笔》卷二记载:

崇祯初,华亭钱龙锡以相召,过辞陈眉公。眉公从容言曰:‘拔一毛而利天下。’龙锡莫知所谓。入都,则总督袁崇焕以诛岛帅毛文龙为请,龙锡悟曰:‘此眉公教我者耶?’报袁,令速诛之[10]。

清杨士聪《玉堂荟记》卷上云:

毛文龙之死,何所关于成败之数,自袁败而议者执以为辞,于是连及大学士钱机山龙锡,逮入狱论死。初华亭陈继儒,曾赞成诛毛之议,钱既论死,其家子弟日至陈家加诟詈也[11]。

《柳南续笔》中“拔一毛而利天下”的描写颇具小说家的风格,姑且视为一家之言。《玉堂荟记》记载钱龙锡受袁崇焕的牵连入狱论死之后,“其家子弟日至陈家诟詈”证明一个事实,钱龙锡是被陈继儒唆使,因此钱龙锡入狱之后,钱家子弟天天到陈(继儒)家诟詈。《玉堂荟记》作者杨士聪是崇祯朝授翰林检讨、编修,充任东宫侍班进读官,其记述应可信据。

通过以上分析,可知《东江叹》所述史实在历史上有依据。李慈铭、陆以湉等人仅据《明史》等正史文献,来判断介祉《东江叹》等新乐府所述内容不属实,有失偏颇。胡介祉作新乐府所引史实,非时人所认为的失真不可凭据,这些诗歌不仅以其质朴的风格在明末清初的诗坛上占有独特的地位,更保存了明末重要的历史史实,其文献价值的重要性不容置疑。

三、《茨村新乐府》的文献来源

《茨村新乐府》每首诗前均有小序,序文交代诗歌相关背景,不厌其详,每一篇小序俨然一篇整饬的历史散文,篇幅往往长于诗歌,是《茨村新乐府》一大特色。观其语言,每一历史事件的来龙去脉、起因、经过皆言之凿凿,似有所本。茨村作新乐府时,《明史》未出,那么他究竟是根据哪些史书文献来创作新乐府的呢?

笔者翻阅了大量的明清历史文献,发现《茨村新乐府》大部分的历史素材是取自明代王世德的《崇祯遗录》、文秉的《烈皇小识》、李逊之的《崇祯朝记事》。尤其是诗前小序的语言大多数直接摘自《崇祯遗录》《烈皇小识》《崇祯朝记事》,此乃古今研究者所未曾发覆。

首先,对照《茨村新乐府》与《崇祯遗录》。

《新女子》序:

乾清宫后庑有青霞居,帝所宴息处。常幸御者八人,名曰新女子。帝不欲多子,御幸有身,辄服药去之,故后宫无以位号进者。帝鸡鸣而起,夜分不寐,往往焦劳成疾,宫中从无晏乐之事。近御宫人有夫人、牌子、常在、大答应、小答应等号,皆正色临之,一无戏言。即田贵妃婉慧得帝意,亦稀进御。未几被谴,以忧死。后乃有为永和宫词以讪帝者,比帝于陈后主、唐明皇,呜呼,过矣[1]350。

《崇祯遗录》:

五年壬申:……上鸡鸣而起,夜分不寐,往往焦劳成疾,宫中从无晏乐事。近御宫人有夫人、牌子、常在、大答应、小答应等号,上皆正色临之,一无戏言。即田贵妃婉慧得上意,亦少进御。未几被谴,退居启祥宫,妃以忧死。后江南吴伟业制永和宫词,比上于陈后主、唐明皇,呜呼,定哀之际多微词,即上果有失德亦应为尊者讳,况恭勤如上,寡欲如上,而忍于造谤诬蔑,是可忍也,孰不可忍也[12]。

其次,对照新乐府与《烈皇小识》。

《诏狱开》序:

上谕吏部:“魏忠贤、崔呈秀,天刑已殛,臣民之愤稍舒。而诏狱游魂,独郁锢积,冤气未伸。着该部院并九卿科道,将已前斥害诸臣,从公酌议,采择官评。有非法禁毙,情罪可悯者,即与褒赠、荫恤。其削夺牵连者,即与复官、起用。有身故捏赃难结,家属波累羁囚者,即与开释,勿致久淹,伤朕好生之德。”[1]337

《烈皇小识》卷一:

上谕吏部:“魏忠贤、崔呈秀,天刑已极,臣民之愤稍纾;而诏狱游魂,犹然郁锢,含冤未伸,着该部院九卿科道,将已前斥害诸臣,从公酌议,采择官评;有非法禁毙,情最可悯者,应褒赠即与褒赠,应恤荫即与恤荫;其削夺牵连者,应复官即与复官,应起用即与起用;有身故捏赃难结,家属波累羁囚者,应开释即与开释,勿致人淹,伤朕好生之心”[13]。

第三,对照新乐府与《崇祯朝记事》。

《信王至》:

怀宗为光宗第五子,熹宗异母弟。天启二年九月封信王,六年十一月就外邸。为逆党魏忠贤所忌,常称疾不朝。……乃于十一日承命召信王至。熹宗曰:“吾弟当为尧舜。”又谆谆以善视中宫为托,且曰:“忠贤当委用。”王惧,求出祷,愿以身代。与忠贤语,涕泗横流。熹宗闻之曰:“弟弟爱我。”遂得出。至八月二十一日,熹宗已晏驾,诸奸秘不传。翌日,凶问彰露,始宣皇后旨告外。忠贤遣其党徒文辅等迎王入宫,王自危甚,袖食物以进,不敢食宫中物。是时群臣无得见王者,王秉烛独坐,一奄携剑过,取视之,留几上。闻巡逻声,躬自慰劳。问左右:“欲给以酒食,安从取?”以光禄寺对。遽宣令旨取给,欢声如雷。二十四日,即皇帝位于皇极殿[1]328。

《崇祯朝记事》卷一:

毅宗烈皇帝为光庙第五子……上在信邸,为魏珰疑忌,常称疾不朝谒。至是,召入见,谕以吾弟当为尧舜,上惧不敢当。但言陛下为此语,臣应万死。熹庙再以善视中宫为托,又言忠贤宜委用,上益惧求附。至八月甲寅日,熹庙已宴驾,诸奸秘不传;翊日,凶问彰露,始宣皇后懿旨告外。逆珰遣涂文辅等迎上入宫。上危甚,袖食物以进,不敢食宫中物也。是时,群臣无得见上者。上秉烛独坐,久之,见一阉携剑过,取视之,留置几上,许给予赏。闻处逻声,劳苦之。问左右欲给以酒食,安从取乎?侍者对:宜问之光禄寺,传令旨取给之,欢声如雷。以二十四日即皇帝位于中极殿[14]。

从上面所作的对照可以看出:第一,《茨村新乐府》小序的文字多摘自明遗民编写的多种野史笔记中的叙述,随之以新乐府诗歌的形式歌咏选取的这段历史故事。第二,其创作有一定的规律,即根据需要,或者直接抄录史书中的原文,或者减字,或者增字,或者换字。例如:

抄录:

《信王至》:袖食物以进,不敢食宫中物也。

《崇祯朝记事》:袖食物以进,不敢食宫中物也。

加字:

《撤内臣》:谕户兵工三部曰:“朕御极之初……”

《烈皇小识》:谕曰:“朕御极之初……”

减字:

《卢家军》:逐兔一发殪之。

《崇祯遗录》:逐兔也,象升一发殪之。

换字:

《内丁散》:否则帝之命悬于逆手耳。

《崇祯遗录》:否则王之命悬于俄顷耳。

综上所述,胡介祉创作新乐府六十首,目的是存一代之史事,以诗为史,借新乐府诗补史之缺、抒己之见。同时代的名士朱书和王蓍给予高度评价,他们将《茨村新乐府》与杜甫新乐府、白居易新乐府并提,认为是异曲同工。由于胡介祉的出身、家庭背景和爱好校书、藏书等原因,其见闻不仅限于正史的记载,更为庞杂丰富,真实可信,其《茨村新乐府》保存了明末重要的史实,尤其是保留了相当多正史上失载的佚事和掌故,具有重要的文献价值。《茨村新乐府》小序具体翔实,大部分历史素材取自《崇祯遗录》《烈皇小识》《崇祯朝记事》三种文献,或者直接抄录原文,或者减字,或者增字,或者换字,前文后诗,正如朱书所称赞的“以史为诗”,可谓一部生动详实的明史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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