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榕
案件质效是案件查办的生命线,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关键在于案件查办的高质量。泸州市江阳区纪委监委围绕落实纪法贯通、法法衔接,适应案件办理高质量发展的新要求,积极探索“权责明晰、源头管控、协调配合、一体推进、查审同质”的工作理念,坚持以案件质量为本,在确保查审分离的基础上,强化查审协作,逐步形成审查调查与审理之间相互监督制约、相互支持配合的工作格局。
“查审分离”总体部署。建立区纪委监委统一部署、纪检监察室、审理室、街镇纪(工)委根据职责分工,建立信息共享、协调配合、灵活高效、职责明晰的审查调查和案件审理协作体系。一体推进案件查办、质效评查、案件复盘、制度建设等案件办理流程,形成良性互动的案件办理工作格局,实现审查调查与案件审理的同向发力、质效提升。
“查审分离”配强人力。全区纪检监察组织以“室、组、片”为基础,整合区纪检监察室、派驻纪检监察组、镇街纪(工)委力量,划片组建3个审查调查办案协作区。在街镇纪检干部与派驻纪检监察组择优选取部分纪检监察干部成立区级审理人员库开展审理工作。案件开始办理,由一名案件审查调查人员和案件审理人员,分别担任所办案件质量管理员和所审案件质量管理员。
“查审分离”规范文书。严格按照《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监督执法工作规定》《四川省乡镇纪检监察工作规程(试行)》等规范性规定,制发《规范街镇案件审理工作的意见》,严格规范案件办理和案件审理流程。在案件办理之前,进行审查调查开案集中研讨,绷紧案件“标准”这根弦,确保案件办理程序合规、形式规范。
“查审协作”前端把关。开展审查调查过程中,审查调查人员积极向案件审理人员征求意见,借助审理人员把关案件要素,尽早把问题分析透彻,以快速高效获取证据;案件审理人员严格按照规定,实事求是地从主体身份、程序手续、文书规范等方面提出案件形式审核意见,如遇疑惑请审查调查人员介绍案件、讲明情况,以便案件审理部门较快熟悉案情、吃透材料、找准问题重点,尽快提出审核把关意见。
“查审协作”研判难点。对于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在案件事实基本查清、主要证据基本到位的情况下,让案件审理人员提前介入,在认定事实、适用条规、证据手续、规范程序、准确定性等方面提出意見和建议。建立难点问题会商机制,在审查调查过程中,承办部门如遇涉及范围广、攻克难度大的问题启动会商机制,视情况邀请审理部门及相关部门领域专业人员研讨后,提出意见建议。
“查审协作”解决争议。统筹调度街镇、派驻纪检监察组、街道纪工委纪检监察干部转换角色参与案件审理工作,通过分阶段培训、“手把手”传帮带、“面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