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高管责任保险会提升企业社会责任吗

2023-05-30 01:02康赵宇姜先登蒯依澄
财会月刊·上半月 2023年1期
关键词:企业社会责任公司治理

康赵宇 姜先登 蒯依澄

【摘要】在市场化及全球化加速发展的今天, 承担社会责任已基本成为企业之间的共识, 而董事高管责任保险作为管理层的避险手段将如何影响企业社会责任?本文通过选取2010 ~ 2018年润灵环球披露的企业社会责任评分数据, 探究董事高管責任保险对企业社会责任的影响, 结果发现, 企业认购董事高管责任保险显著提升了企业社会责任表现, 这一结果在更换社会责任的衡量方式后仍然保持不变。同时, 在使用倾向得分匹配法、 工具变量法解决了潜在的内生性问题后, 结果依然稳健。异质性分析发现, 董事高管责任保险对企业社会责任的正向作用对于非国有企业和管理层有海外背景的企业更为显著。进一步机制研究表明, 董事高管责任保险通过吸引优秀管理人才于公司任职、 缓解管理层的短视程度, 进而推动企业社会责任的履行。研究结论对于推动董事高管责任保险的普及、 加快企业由“经济人”向“经济人+社会人”转轨以及实现企业和我国资本市场可持续发展具有一定的启示意义。

【关键词】董事高管责任保险;企业社会责任;激励监督效应;公司治理

【中图分类号】 F234.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0994(2023)01-0063-10

一、 引言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持续快速发展, 全社会对于生态环境、 资源配置、 社会发展、 产品质量的重视程度与日俱增。企业既是地区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 亦是社会“公民”, 除扮演“经济人”的角色外, 还需履行社会责任, 承担“社会人”角色。2020年, 习近平总书记在企业家座谈会上指出, “任何企业存在于社会之中, 都是社会的企业, 只有真诚回报社会、 切实履行社会责任的企业家, 才能真正得到社会认可”。2021年4月召开的ESG中国论坛主要围绕“负责任、 高质量、 可持续”主题, 意在建立健全ESG治理, 推进上市公司履行社会责任, 促进中国资本市场的可持续发展。由此可见, 包括政府和非政府组织在内的社会各界均广泛地关注着企业社会责任。在政府的要求和市场化的推动下, 履行社会责任已成为企业普遍接受的规则。

履行社会责任属于企业管理行为之一, 董事高管作为企业的经营决策者, 引导着企业的一系列行为, 企业如何制定并实施社会责任战略也将受到董事高管决策的影响。积极承担社会责任在为企业带来竞争力和生命力的同时, 也将耗费企业大量的财力和资源, 甚至引致企业短期财务绩效下降, 加大了管理层的执业风险。2002年我国首次推出董事高管责任保险(简称“董责险”), 以应对董事、 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简称“董监高”)不当履行职位被追究责任时, 由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张瑞纲和张浩(2019)指出, 董责险是一种保障高管在进行公司管理过程中发生个人过失责任的经济行为, 亦属于一种寻求保险公司承保其职业责任风险并在发生损失时对其进行经济补偿的机制。董责险作为风险对冲的重要工具, 可以缓解企业董监高的执业风险, 进而影响董监高决策的制定与执行。董责险自推出以来, 尚未受到广泛关注, 董责险投保率仍处于较低水平。而2020年《证券法》的实施加大了公司因存在违规信息而对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的责任和处罚力度, 提高了上市公司及其董监高的诉讼风险, 致使董责险热度飙升, 上市公司投保董责险的需求激增。

基于上述背景, 本文通过选取2010 ~ 2018年参与润灵环球社会责任评级的上市公司为研究样本, 建立混合OLS模型, 从公司治理视角, 探讨企业购买董责险是否会提升企业的社会责任表现。研究发现, 企业认购董责险显著提升了企业社会责任的承担, 在运用金融机构数量作为工具变量解决模型中潜在的内生性问题、 改变企业社会责任的衡量标准以及使用倾向得分匹配方法后, 主要结论依旧稳健。除此之外, 企业产权性质、 管理层特征在董责险与企业社会责任的关系中有一定的调节作用, 在非国有企业和管理层拥有海外背景的企业中, 董责险对企业社会责任的影响更强烈。进一步地研究表明, 优秀的管理人才和管理层的短视行为在董责险与企业社会责任中发挥着重要的机制作用, 企业认购董责险后, 为管理层的决策风险“兜底”, 有利于留住和吸引优秀的董监高, 缓解管理层短视程度, 加大企业社会责任的履行力度。

本文可能存在的贡献如下: 第一, 以董责险这一独特的外部治理视角为切入点, 探讨其对企业社会责任的影响, 在拓展企业社会责任影响因素的同时, 扩充了董责险的研究范围, 丰富了我国背景下对董责险影响公司治理的认识。第二, 基于董责险的激励与监督假说, 从管理层短视、 吸引优秀管理人才两个层面, 考察了董责险影响企业社会责任表现的路径, 为董责险影响企业社会责任的作用机制提供了研究思路与证据支持。第三, 履行社会责任有助于提升企业竞争力, 而购买董责险能激励管理层大胆制定履行社会责任的战略, 研究结论对于助力董责险普及、 完善上市公司治理结构、 提升企业社会责任表现具有一定的理论价值。与此同时, 有助于加深上市公司对董责险的了解, 为上市公司是否购买董责险提供经验参考, 亦为企业如何获取竞争优势提供新的思路。第四, 在世界经济总体低迷、 保护主义持续上升的外部环境, 以及我国“十四五”时期企业改革的内部环境下, 推动我国企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 对实现企业和资本市场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本文揭示了董责险与企业社会责任表现的关系, 有助于相关部门深刻认识我国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行为动因, 为相关部门督促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提供了新的工作方向, 对实现我国企业从“经济人”向“经济人+社会人”转变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二、 文献回顾与研究假设

(一)文献回顾

董责险起源于美国, 作为转移高管履职风险的重要工具, 在西方资本市场得到广泛认可和运用, 但是关于其公司治理效应, 学术界展开了较为广泛的争论和探讨, 目前主要存在三种假说: 一是管理层激励假说, 由于董责险能为管理层的职业风险“兜底” (陈险峰等,2014), 因此购买董责险能缓解管理层的职业压力(胡国柳和胡珺,2017), 激发管理层履职的积极性, 推动管理层做出大胆决策, 少拒绝有风险但具有较高价值的项目(Manso,1860;Hwang和Kim,2018)。二是外部监督假说, 企业购买董责险, 引入保险公司作为外部监督机制, 能得到来自保险公司专业且有效的监督, 从而提高企业治理水平, 提升代理效率、 降低代理成本(许荣和王杰, 2012)。三是道德风险假说, 该理论认为管理层的责任会被董责险弱化, 从而加剧公司代理成本问题, 降低公司绩效(Lin等,2013), 董责险对高管的过度保护, 易引致潜在机会主义行为, 增大企业的诉讼风险(胡国柳和秦帅,2016)。

由此可见, 董责险作为一种外部治理机制, 将影响企业管理层的经营决策, 而企业社会责任的履行深受管理层决策的影响, 因此董责险可能通过影响管理层决策进而影响企业社会责任的承担。目前有关企业社会责任的研究, 主要围绕企业社会责任和企业绩效的关系, 以及企业社会责任的影响因素。关于企业社会责任与企业绩效的关系, 学术界普遍认为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将对企业绩效产生影响。就企业社会责任的影响因素而言, 已有文献多从外部治理和内部治理层面展开研究。外部治理因素视角考察了企业所在地区市场化进程(彭珏和陈红强,2015)、 政治激励(孔东民和程序,2019)、 媒体关注(张可云和刘敏,2021)等因素对企业社会责任表现的影响。内部治理因素主要围绕产权性质(苏蕊芯和仲伟周,2011)、 机构投资者持股(全晶晶,2022)、 管理层特征包括学历、 任期、 变更(曹越和郭天枭,2020;林宏妹等,2020;李丹,2021)等方面。

已有的文献表明, 企业外部治理因素以及管理层因素将影响企业的社会责任表现, 这构成了本文研究的出发点。但在梳理总结现有关于董责险、 企业社会责任的研究后发现, 鲜有文献将外部治理因素拓展至责任保险层面, 探讨责任保险与企业社会责任的关系。因此, 本文以董责险为突破口, 探讨其对企业社会责任的影响。

(二)董责险与企业社会责任

随着市场化及全球化的快速发展, 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已然成为一种共识和潮流。积极承担社会责任有利于树立企业良好的形象, 提升企业竞争力和品牌声誉(Saeidi等,2015)。企业正直的形象、 良好的声誉会吸引更多的消费者、 投资者等, 为企业带来资本资源、 人力资源和市场资源(王建玲等,2018), 进而提升企业的经营绩效、 盈利能力, 推动企业的长远发展(郑培等,2020)。于企业管理层而言, 做出履行社会责任的决策, 亦能为管理层树立社会声誉、赢取一定的社会地位(Galaskiewicz,1997)。社会责任是将传统的投资模式加上公共利益等方面的新型投资, 然而这一投资形式依然具有传统投资的基本特征, 即投资成本高、 期限长、 收益不确定等。当前我国的市场经济和法律制度不够完善, 社会责任的相关规定尚不健全且不易操作, 加之管理层缺乏对社会责任的充分认识, 企业在社会责任实践过程中, 可能会对企业造成一定的负面影响, 导致部分的资源浪费(Di Giuli和Kostovetsky,2014;Buchanan等,2018)。如企业注重环境保护、 进行慈善捐赠会增加企业的生产成本和运营成本, 耗费企业大量的财富与资源, 挤占企业的主要战略计划。根据边际收益递减规律, 企业初期用于社会责任投入的增加, 将会大幅增加企业的经营成本, 并不会为企业带来较大的收益(杨金玲,2009)。这也意味着, 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在短期内会造成公司资源损耗, 影响公司收益, 导致公司经营效益低下, 损害公司价值, 具有一定的风险性(温素彬和方苑,2008)。因此, 企业在履行社会责任时, 需要有足够的风险承受能力、 长远的目光和良好的策略。

董监高作为企业的管理者和经营决策者, 对企业的经营决策、 财务决策、 发展方向有着重要影响。根据委托代理理论和信息不对称理论, 一方面, 董监高作为企业的管理层, 与所有者之间形成契约关系, 管理层替所有者经营管理企业, 但由于存在信息不对称, 股东掌握的信息和管理层掌握的信息并不完全一致, 因此股东倾向于根据企业的经营业绩评判管理者的经营管理能力。另一方面, 管理层作为代理人, 应当以维护委托者的利益为出发点去管理企业, 而事实上, 管理者多具有自利性, 其做出的决策往往出于增加自身利益(杨亚西和张茜,2021)。因此, 在管理层中普遍存在风险厌恶倾向, 管理层为了维护自身利益、 规避降薪和被解雇风险, 通常选择较为保守的经营战略, 使得决策和执行存在滞后, 导致企业未能及时地做出科学决策而错失良好的发展机会(Boyer等,2012)。对于履行企业社会责任这种在短期内会降低企业财务收益、 具有风险性的事项, 管理层易出现短视行为, 即管理层更关注短期绩效而忽视企业长期利益。因此, 管理层为规避因履行社会责任而导致财务绩效减少的风险, 倾向于以企业短期财务绩效代替来日长期的社会绩效, 而选择不积极履行企业社会责任的经营战略。

对此, 有必要引入能够降低风险厌恶、 提升董监高风险承受力的机制, 以避免此类“畏首畏尾”的决策行为。董责险作为企業风险对冲、 损失补偿和高管转移职业风险的重要工具(凌士显和刘澳,2020), 能够将管理层在履职过程中, 因被指控工作疏忽或行为不当而被追究的赔偿责任转嫁给保险人。由于董责险能实现风险对冲和转移, 其引入有效地完善了企业的外部治理机制。根据管理层激励假说, 企业购买董责险一方面能降低管理层决策失误的风险与损失, 提升管理层的风险承受力, 减轻管理层对因做出承担社会责任决策而导致企业短期财务效益下降的担忧, 有利于管理层综合客观地衡量履行社会责任带来的风险与效益; 另一方面能激励偏好规避风险的管理层大胆进行决策, 减少拒绝有风险但具有高价值的项目, 提高管理层因承担社会责任导致短期财务绩效下降风险的承担水平, 改善管理层的短视行为, 鼓励管理层致力于企业的长远发展(张十根和王信平,2021)。纵然履行企业社会责任在短期内会严重影响企业财务绩效(温素彬和方苑,2008), 可能出现的决策失误易引发企业利益相关者对管理层的民事诉讼, 加大了管理层面临诉讼风险的可能性, 但购买董责险能够将管理层因承担社会责任而面临的诉讼风险转嫁给保险人(凌士显和白锐锋,2017), 并且董责险作为损失补偿工具, 即使发生利益相关者诉讼, 亦能减轻管理层诉讼赔偿风险, 大幅度降低了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成本, 进而推动管理层做出积极履行企业社会责任的决策。此外, 董责险的购买弱化了管理层与股东之间的代理问题, 提高了管理层与股东之间的互信度, 推动管理层将自身利益与股东、 企业利益相结合(胡国柳和胡珺,2017), 履行社会责任本身有利于管理层个人利益, 在董责险对董监高履职风险的“兜底”下, 更加驱使管理层做出承担企业社会责任的决策, 以实现个人和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同时, 引入缓解管理层履职风险的董责险, 有利于企业鉴别并吸引优质管理人员进入公司(Priest,1987), 高质量的管理层责任意识普遍较强, 往往更重视企业社会责任承担, 且高质量人才的加入赋能了管理层的决策水准, 有利于提升履行社会责任决策质量。因此, 本文提出研究假设: H: 企业购买董责险, 能提升企业社会责任表现。

三、 数据来源及变量定义

(一)数据来源

本文主要涉及企业层面和省份层面数据。企业层面数据包括企业的财务数据、 管理层特征、 社会责任表现、 董责险认购数据。省份层面主要是上市公司所在省的国内生产总值。

企业的财务数据、 管理层特征数据, 以及省份层面数据均来自国泰安数据库。企业社会责任表现数据取自润灵环球责任评级系统提供的企业社会责任报告评分。润灵环球是我国评级企业社会责任的第三方权威机构, 其对上市公司发布的社会责任报告进行评分, 评分结果体现了企业社会责任的承担水平。企业董责险认购数据来源于中国研究数据服务平台(CNRDS), 并经手工整理而成。

本文选取2010 ~ 2018年参与了润灵环球企业社会责任评级的公司为研究样本, 将企业财务数据、 管理层特征、 社会责任表现和董责险认购数据匹配后, 对初始样本进行了以下处理:①剔除金融行业的样本; ②剔除当年交易状态为ST和PT的公司样本; ③剔除变量中存在数据缺失的观测值; ④为避免极端值的影响, 对公司财务数据进行了Winsorize缩尾处理。经过上述处理后, 最终得到样本区间为2010 ~ 2018年5224个上市公司年度样本。

(二)变量定义

1.  董责险(INS)。由于我国证监会未强制要求上市公司披露董责险认购信息, 因此难以获取认购董责险上市公司的投保金额和投保人数等详细信息。本文借鉴国内外学者的普遍做法, 以企业是否认购董责险为依据设置虚拟变量, 若上市公司提到引入董责险且经公司组织机构投票通过, 或者公告中披露了董责险的购买信息, 则认为该上市公司已认购董责险, 对虚拟变量(INS)赋值为1, 反之为0。

2. 企业社会责任(CSR)。参考邓曦东等(2019)的研究, 本文以润灵环球提供的企业社会责任报告评分来衡量企业社会责任履行程度。该评级系统参考最新国际权威社会责任标准ISO26000, 从“整体性、 内容性、 技术性、 行业性”四个零级指标, 对企业披露的社会责任报告进行评分, 具有一定的权威性和参考性, 润灵环球发布的评分越高, 则表明企业社会责任表现越好。

3. 控制变量。在参考相关研究的基础上, 文本从企业特征、 管理层特征、 省份特征三个层面选取控制变量。企业特征变量包括企业规模(Size)、 资产收益率(ROA)、 资产负债率(LEV)、 企业年龄(Age)、 产权性质(SOE)、 机构投资者持股比例(Ins_Share)。管理层特征变量包括董事会规模(B_Size)、 独立董事占比(B_Indep)、 高管规模(G_Size)、 管理层男性占比(M_Male)、 管理层是否有金融背景(M_FBack)、 管理层薪酬(M_Salary)、 管理层年龄(M_Age)。省份特征变量为地区国内生产总值(AveGDP)。此外, 还控制了年度(Year)和行业(Industry)固定效应。

各变量的详细定义如表1所示。

(三)模型设定

為检验企业认购董责险对企业社会责任表现的影响, 本文构建如下模型:

CSRit=β0+β1INSit+β2Controlit+YearFE+

IndustryFE+εit (1)

本文使用混合OLS模型, 其中: 被解释变量CSR代表企业社会责任表现, β0为常数项, 核心解释变量INS表示在样本区间内公司是否认购董责险。Control表示其他控制变量, 包括企业特征、 管理层特征和省份特征变量。Year FE和Industry FE分别表示年度和行业固定效应, εit为残差项。i、 t分别表示i企业在第t年的观测值。

四、 实证分析

(一)描述性统计

本文对主要变量进行了描述性统计, 如表2所示。

由表2可知, 企业社会责任评分的平均值为40.58分, 最高分为89, 最低分为15.12, 标准差达到12.3, 说明我国企业社会责任履行水平总体较低, 且不同企业之间社会责任表现存在较大差异。董责险的平均值为0.129, 表明在5224个样本中, 仅有约12.9%的观测值认购了董责险, 由此可见, 董责险在我国上市公司中的普及率较低。其余变量的指标与现有文献汇报结果相近, 且均处于正常范围, 说明本文的研究样本具有一定的有效性。

(二)回归分析

本文首先检验了认购董责险与企业社会责任表现的关系, 表3报告了模型(1)的回归结果。第(1)列为不加入控制变量、 单纯控制年份、 行业固定效应下, 董责险与企业社会责任的基本回归结果, 董责险与企业社会责任的系数显著为正。第(2) ~ (4)列为依次加入企业特征、 管理层特征和省份特征控制变量后的回归结果。由第(4)列结果可知, 在控制企业特征、 管理层特征和省份特征后, 若企业认购了董责险, 则该企业的社会责任比未认购董责险的企业提高4.3159分, 且在1%的水平上显著。由此可见, 企业认购董责险一定程度上为管理层的经营管理决策“兜底”, 缓解企业管理层的履职风险, 激励管理层大胆决策, 进而推动企业社会责任的承担。根据描述性统计结果, 目前企业社会责任平均得分约为40分, 而企业认购董责险后, 社会责任得分能显著提升4.3159分, 达到了平均分的10%。该结果揭示了为改善企业社会责任表现, 引入董责险是一个可行的选择, 这对于企业和社会而言具有重要意义。

(三)稳健性检验

1. 倾向得分匹配法(PSM)。我国董责险认购率较低, 上市公司董责险的购买可能存在非随机性, 认购董责险可能与公司特征有关, 因此为避免样本偏差导致内生性问题, 本文使用PSM方法纠正样本偏误。具体而言, 将认购董责险的公司样本视为实验组、 未认购董责险的公司样本视为对照组, 使用模型(1)中公司规模、 资产收益率、 资产负债率、 上市年龄、 董事会规模、 独立董事占比、 高管规模作为协变量, 将实验组及对照组的公司样本进行倾向得分匹配。本文运用了四种匹配模型, 以确保匹配结果的可靠性, 将匹配后的样本代入模型(1)重新进行回归。结果显示, 董责险对企业社会责任的影响依然在1%的水平上显著为正, 说明运用PSM检验后, 本文研究结果仍具有一定的稳健性。

2. 工具变量法。企业社会责任表现越好的上市公司, 可能更有意愿购买董责险。基于此, 本文运用工具变量法以解决可能存在的内生性问题, 借鉴Jia 和Tang(2018)以上市公司所在省份金融业法人单位数(F_Organs)作为工具变量。首先, 上市公司所在地区金融业法人单位越多, 管理层防范履职风险的意识愈强, 也就更愿意积极主动地了解董责险, 在对董责险有了深刻的认识后, 管理层购买董责险的可能性随之提升。其次, 企业社会责任表现并不会受地区金融机构数量的影响, 二者之间无直接关系。由此可见, 地区金融机构数量是与董责险相关且严格外生的变量, 符合工具变量的标准。本文运用地区金融业法人单位数进行2SLS检验, 结果如表5所示。

第(1)列汇报了第一阶段的回归结果, 董责险与企业社会责任的系数在1%的水平上显著为正, 说明上市公司所在地区金融机构越多, 上市公司购买董责险的可能性越大。并且第一阶段F值为30.15, 通过了弱工具变量检验, 表明上市公司所在地的金融机构数量可以较好地作为董责险的工具变量。由第(2)列的回归结果可知, 经工具变量调整后的董责险与企业社会责任的系数依然显著正相关, 且在1%的水平上显著。由此可见, 使用工具变量能有效排除内生性问题, 且在解决内生性问题后, 企业认购董责险依然能提升企业社会责任表现。

3. 将解释变量和控制变量滞后一期。本文在主回归中, 采用当期的解释变量、 控制变量对当期的被解释变量进行回归, 可能出现反向因果关系。为避免可能存在的反向因果而导致内生性问题, 参照张十根和王信平(2021)的研究, 将模型(1)中的解释变量和控制变量均滞后一期。回归结果如表6第(1)列所示, 将解释变量和控制变量滞后一期后, 本文的研究结论依然稳健。

4. 替换被解释变量。本文参照孔东民和程序(2019)的做法, 运用国泰安数据库中的“上市公司社会责任报告基本信息”, 构建全新的企业社会责任。该基本信息从11个维度总结了上市公司社会责任报告的信息披露情况, 包括“上市公司发布的社会责任报告是否参照全球报告倡议组织(GRI)《可持续发展报告指南》, 是否披露股东、 债权人、 供应商、 职工、 客户及消费者权益保护, 是否披露社会责任制度建设及改善措施、 公共关系和社会公益事业、 环境和可持续发展、 安全生产内容、 公司存在的不足”。本文根据是否披露设置0、 1变量, 并将11个维度的披露情况进行加总, 得到新的社会责任指标(C_CSR)。将新的指标替换原被解释变量, 利用oLogit模型对模型(1)进行检验, 回归结果如表6第(2)列所示。在新的指标衡量下, 企业认购董责险依然能显著提升企业社会责任表现。

(四)董责险与企业社会责任的异质性分析

1. 产权性质的调节效应。产权性质在我国是影响企业经营发展的重要因素, 国有企业及非国有企业由于产权性质的不同, 二者在企业行为、 公司治理方面均存在较大的差异。本文从企业产权性质角度, 研究董责险对企业社会责任表现的边际影响。在考察产权性质的调节作用时, 引入了董责险与产权性质(INS×SOE)的交互项, 并代入模型(1), 运用模型(1)对产权性质的调节作用进行回归。研究结果如表7第(1)列所示, 董责险与产权性质的交互项系数显著为负, 表明董责险对企业社会责任表現的提升作用在非国有企业中更显著。

因产权性质的不同, 国有企业和非国有企业购买董责险、 履行社会责任的动机也有所区别。国有企业所有权归属于国家, 对政府的政策方针具有较高的响应度。随着国家加大对董责险等保险产品的政策支持, 国有企业“首当其冲”成为政策信号的响应者, 管理层也多出于个人晋升目的, 积极响应政府政策方针购买董责险(潘晓影和张长海,2016)。国有企业的经营管理者多由政府任命, 通常存在所有者缺位的问题, 管理层常利用国有企业资源提升个人价值财富。另外, 管理层晋升并不以业绩为唯一衡量指标, 难以对管理层形成有效的激励, 弱化了管理层的积极作用(李丹,2021)。在个人利益和晋升指标多样性的双重作用下, 国有企业管理层较少关注企业的价值最大化和长远发展, 进而履行社会责任的经济动机较弱(苏蕊芯和仲伟周,2011)。由此可见, 国有企业可能出于政治需要而购买董责险, 且对于履行企业社会责任的动机并不强烈, 因此在国有企业中, 董责险对于企业社会责任表现的提升作用并不明显。除此之外, 国有企业存在所有者缺位的问题, 减轻了管理层可能面临的诉讼风险, 进一步削弱了管理层购买董责险以降低决策风险、 提升企业社会责任的意愿。相比而言, 非国有企业购买董责险的决策更为理性, 管理层倾向于通过购买董责险完善公司治理机制, 降低履职风险(胡国柳和秦帅,2016)。非国有企业管理层的晋升往往以业绩为唯一考核指标, 薪酬待遇也较为灵活, 有利于推动管理层关注企业经济效益。非国有企业享有企业剩余价值索取权, 能够直观地获取因履行社会责任带来的价值增益(苏蕊芯和仲伟周,2011), 也更倾向于通过履行社会责任, 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获得政府的支持, 从而实现企业价值。以上分析可以预期, 在非国有企业中, 董责险对企业社会责任的促进作用更为明显。

2. 管理层是否有海外背景的调节效应。企业社会责任理念源自于欧美发达国家, 伴随着工业化和全球化的发展, 企业社会责任理念逐步向发展中国家普及。目前, 西方企业社会责任在实践中摸索了六十余年, 已取得了较为丰硕的成果和经验, 并形成了较为完善的企业社会责任实施机制。董责险同样起源于海外, 我国于2002年引进董责险, 但国内董责险的认购率和关注度远低于西方国家。相对于国内企业而言, 欧美国家企业对于社会责任和董责险的运用经验更为丰富, 关注度也更高。具有海外背景的管理层, 拥有海外工作经验, 可能对于董责险、 企业社会责任有更多的认识。

因此, 本文进一步研究了认购董责险与企业社会责任表现的关系, 是否会受管理层海外背景的调节效应影响。为探索管理层海外背景的调节作用, 本文引入了管理层是否具有海外背景(M_OBack)的虚拟变量, 若企业管理层具有海外背景, 则该变量赋值为1, 反之为0。与此同时, 引入董责险与管理层是否具有海外背景(INS×M_OBack)虚拟变量的交互项, 并代入模型(1), 运用模型(1)对管理层是否有海外背景的调节作用进行分析, 研究结果如表7第(2)列所示。结果表明, 在管理层具有海外背景的企业中, 董责险对企业社会责任履行的提升作用更明显。原因在于, 有效履行企业社会责任需要管理层具备长远的发展眼光以及良好的经营战略。存在海外背景的管理层, 具有广阔的战略视野和国际资源(陈红等,2021), 有助于推动管理层制定高质量的企业社会责任决策, 提升企业社会责任履行程度。与此同时, 具有海外背景的管理层可能更加了解董责险, 也极大可能将董责险引入所在企业, 并运用到企业社会责任履行中, 以降低自身的决策风险, 维护自身利益, 推动企业发展。

五、 董责险影响企业社会责任的作用路径分析

(一)管理层短视

近年来, 资本市场上存在的恶意收购、 股票流动性以及财务分析师的跟踪, 对企业管理层产生了极大的压力(Atanassov,2013), 这种来自资本市场的压力, 促使管理层将更多精力投在企业短期目标上。当前, 我国经济转型升级和法制化进程加快, 公民的维权意识也稳步提升, 加大了企业及董监高面临的诉讼风险和赔偿风险, 管理层出于被解雇和被降薪风险的考虑, 在企业的经营管理决策中出现短视行为的可能性大幅提升(张十根和王信平,2021)。管理层短视指的是管理层迫于资本市场压力和降薪降职风险, 更加关注企业的短期业绩, 为了短期财务业绩最大化而牺牲企业的长远利益(孙德峰和范从来,2020)。

企业社会责任的履行与企业绩效之间呈非线性关系, 长期来看, 积极承担社会责任, 有利于提升企业竞争力, 提高公司绩效。但短期而言, 履行社会责任将消耗企业大量资源, 提高了企业成本, 导致企业在短期内财务绩效下降(刘录敬和陈晓明,2010)。由于管理层存在短视行为, 履行社会责任短期内又会造成企业绩效大幅下降, 因此管理层为避免被降薪解雇, 实现企业短期财务绩效最大化, 维护自身利益, 倾向于选择较为保守的经营战略, 而不会积极做出履行社会责任的决策。董责险的引入能够对冲意外风险, 转嫁管理层可能面临的诉讼、 赔偿风险, 提高管理层的风险承受能力, 减轻管理层对于降薪降职的担忧, 进而缓释管理层的短视程度, 由此有利于激励管理层大胆决策, 以企业长远发展为目标, 推动企业长足发展。因此, 企业购买董责险能够提升管理层的风险承受能力, 缓解管理层的短视行为, 激励管理层积极履行社会责任, 以实现企业稳定持续地发展。

为了检验管理层短视的机制作用, 本文借鉴虞义华等(2018)的做法, 用企业当期短期投资(包括持有至到期投资、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交易性金融资产)与期初资产总额的比值衡量管理层短视程度(M_ Myopia)。采用逐步回归对管理层短视的机制作用进行检验, 具体而言包括以下三个步骤: 若三个模型均显著, 且在第三个模型中董责险对企业社会责任的作用减少, 则说明管理层短视在二者关系中发挥了机制作用。

M_Myopiait=β0+β1INSit+β2Controlit+YearFE+IndustryFE+εit (2)

CSRit=β0+β1INSit+β2Controlit+YearFE+

IndustryFE+εit (3)

CSRit=β0+β1M_Myopiait+β2INSit+β3Controlit+YearFE+IndustryFE+εit (4)

董责险、 管理层短视和企业社会责任的回归结果如表8所示。第(1)列董责险与管理层短视显著负相关, 说明企业认购董责险后, 能有效缓解管理层的短视程度, 与预期判断一致。第(2)列为董责险与企业社会责任的基础回归结果, 第(3)列在基础回归中加入了管理层短视。第(3)列结果显示管理层短视与企业社会责任呈显著的负相关关系, 表明管理层短视程度越强, 企业社会责任表现越差。对比第(2)和第(3)列, 加入管理层短视变量后, 董责险的绝对值由4.3159下降到4.2943, 降低了约0.5%, 说明企业引入董责险后能提升企业风险承受力, 降低管理层短视程度, 激励管理层做出有利于企业可持续发展的决策, 進而推动企业社会责任的履行。

(二)吸引优秀管理人才

企业引入董责险能够保护管理层免于承担正常履职时, 因决策失误或行为不当产生的索赔或损失, 可以缓解管理层的履职风险, 从而减少优秀管理人员的流失, 吸引优秀的管理人才入职(张十根和王信平, 2021)。管理层作为公司经营决策的核心, 亦是企业社会责任履行的主要责任主体。拥有良好教育背景的管理层通常前瞻意识更强, 对履行企业社会责任积极意义地认知愈加深刻(曹越和郭天枭,2020)。此外, 高学历的管理层一般有更高层次的追求, 对企业在节能环保、 公益事业、 可持续发展方面有更高的要求(郭玉冰等,2021)。因此, 管理层良好的教育背景有助于推动企业社会责任的战略制定和执行。本文认为, 企业引入董责险能够留住和吸引优秀的管理人才进而帮助企业提升社会责任表现。

本文以董监高的学历水平衡量管理层的优秀程度, 检验优秀管理人才的作用机制。国泰安数据库中董监高的学历包括“中专及以下、 大专、 本科、 硕士和MBA/EMBA、 博士”, 本文以本科及以上学历人数占董监高全部人数的比例, 作为董监高学历的衡量指标(M_Degree), 进一步采用上述的逐步回归方法来检验优秀管理人才的机制作用。回归结果如表8第(4) ~ (6)列所示, 企业认购董责险后, 有助于吸引和留住优秀的管理人才在公司任职, 而管理层学历越高越有利于推动企业社会责任的履行。且董责险的绝对值由第(5)列的4.3159下降到第(6)列的4.0184, 降低了约5.4%, 说明企业认购董责险可以通过留住和吸引高学历的人才从而提升企业社会责任表现。

六、 结论与启示

(一)结论

本文以董责险这一独特视角为公司治理切入点, 选取2010 ~ 2018年润灵环球企业社会责任评级所涉及的公司作为研究样本, 实证考察了认购董责险对企业社会责任履行的影响。主要结论如下: 企业认购董责险对于企业社会责任履行存在促进所用, 在经过PSM、 工具变量法内生性检验, 以及更换被解释变量等稳健性检验后, 该结论依然成立。该影响作用受到企业产权性质、 管理层海外背景的调节作用, 董责险对企业社会责任的促进作用显著存在于非国有企业和管理层具有海外背景的企业中。进一步的研究表明, 董责险的引入为管理层的履职风险“兜底”, 提升了管理层的风险承受能力, 缓解了管理层的短视程度, 有利于推动企业社会责任的履行。此外, 董责险作为管理层转嫁职业风险的工具, 企业认购董责险能够帮助其吸引优秀管理人才加入企业, 提升企业社会责任履行水平与质量。

(二)启示

基于上述实证研究结果, 本文可能具有的政策含义如下: 第一, 引入董责险有助于提升企业社会责任表现, 充分说明董责险作为外部治理机制, 能有效发挥激励与监督效应。可持续发展是我国目前的重大战略之一, 企业自觉承担社会责任是响应该战略的重要实践。因此, 董责险的引入对推动企业社会责任履行, 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 助推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但目前董责险在我国仍属于小众险种, 覆盖率较低, 未受到上市公司的广泛关注。首先, 保险机构应深入研究董责险, 完善产品设计; 其次, 相关监管机构也应完善与董责险有关的制度建设, 为董责险发挥治理职能奠定基础, 并积极推广宣传董责险的激励监督效应, 推动董责险在上市公司的普及; 最后, 上市公司应根据公司治理、 风险承受水平等自身情况, 适时引入董责险市场化治理机制, 提升公司治理能力和社会责任表现。第二, 根据作用路径分析, 董责险对企业社会责任履行的促进作用主要通过留住和吸引优秀管理人才、 降低管理层短视程度实现。因此, 为避免管理层关注短期利益最大化而忽视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董责险的引入应结合恰当的人才契约, 把实现企业长远利益作为管理层的基本任职条件, 合理运用董责险对管理层的激励监督职能, 以此助推管理層将目标置于企业的长期发展上, 促使管理层勤勉、 忠实地履行职责, 维护公司及利益相关者的长期利益, 提高企业社会责任的承担水平。

【 主 要 参 考 文 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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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項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青年科学基金项目(项目编号:72104204);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青年基金项目(项目编号:20YJC790051);陕西省体育局体育科研常规课题(项目编号:2022198)

【作者单位】1.西安交通大学城市学院经济系, 西安 710018;2.西南财经大学财政与税收学院, 成都 611130;3.西南财经大学经济与管理研究院, 成都 611130。蒯依澄为通讯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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