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松芃 张建军
摘 要: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知识产权的地位逐步提升。如何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将知识产权转化为竞争优势,参与市场竞争,已成为社会各界普遍关注的问题。当前,高校在知识产权保护与管理上存在科研成果保护不力、成果转化率低、维护成本较高、专业人员缺乏以及科研人才流动频繁等问题。在这种情况下,高校应当抓住机遇,积极探索,从健全相关规定、完善奖励机制、设立专项基金、配备专业人才等方面入手,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与管理,提升我国高校知识产权核心竞争力。
关键词:高校;科研成果;知识产权;保护;管理
高校是知识产权的重要发源地,其知识产权保护水平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我国科技创新战略的实施。2017年1月,国务院印发了《“十三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首次将知识产权规划纳入国家“十三五”规划的重点专项规划,并将知识产权工作上升为国家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这充分体现了国家对知识产权的重视和支持。2020年11月30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五次集体学习会上强调,“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要求“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顶层设计。要研究制定‘十四五时期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明确目标、任务、举措和实施蓝图。要坚持以我为主、人民利益至上、公正合理保护,既严格保护知识产权,又确保公共利益和激励创新兼得。要加强关键领域自主知识产权创造和储备”。2021年10月9日,国务院印发《“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明确了“十四五”时期开展知识产权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目标、重点任务和实施保障措施,对未来五年的知识产权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
知识产权一头连着创新,一头连着市场,这座桥梁从提升全链条价值发力,打通的是创造与运用的良性循环通道。知识产权是创新者就其智力创新成果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力。如今,伴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科学技术和科技创新的日新月异,未来中国要实现经济转型,就必须高效地配置创新要素。而知识产权保护为市场经济条件下配置创新要素提供了最基本的保障,成为国家提升竞争力、实现社会生产力跨越的根本途径。从某种程度上讲,在知识经济时代,谁拥有了知识产权,谁就拥有了财富、拥有了未来。
相关资料显示,目前我国有近三分之二的重点实验室设立在各个高校,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中,高校承担的比例约占三分之二。高校在参与重大科技计划、完成科研成果转化、拥有专利权和自主知识产权、推动科技与经济相结合、发展高科技产业等方面做出了巨大贡献。高校作为我国科研成果的重要研发地,拥有丰富的资源,具有先进的实验设施和强大的人才优势。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布的《专利权人类型国内有效专利统计表》(截至2022年6月)数据显示,在职务发明方面,高校拥有发明专利608563件,占发明专利总数的19.9%;拥有实用新型专利468088件,占实用新型专利总数的4.6%;拥有外观设计专利46330件,占外观设计专利总数的1.8%。
一、高校知识产权保护与管理存在的问题
众所周知,只有加强对高校科研成果知识产权的法律保护,科研创新成果才能实现资本化,无形资产才能变为有形资产。因此,高校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对科研成果转化具有巨大的推动作用。然而,目前我国高校普遍存在知识产权保护意识薄弱、知识产权管理水平较低的情况,严重制约了高校科研工作的顺利开展,致使高校知识产权成果受到侵害,高校及科研人员利益得不到有效保护。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成果保护不力
目前,高校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普遍相对较弱,知识产权流失较为严重,存在着许多专利和非专利技术在未经高校相关部门允许的情况下被无偿使用、职务发明创造或技术成果被“化公为私”、科研成果被私下转让、技术合同内容不完善或签订不规范、科研成果产权归属不明确、保密协议没有明确约定等问题。
(二)成果转化率低
高校科研成果只有实现有效转化,才能更好地体现知识产权的经济价值。但目前我国高校知识产权与社会经济发展的融合不够紧密,科研成果转化效益不高,成了制约我国高校科研成果产业化的主要因素之一。第一,很多高校的科研成果大多只停留在实验室阶段,很少将其转化为生产力,要么成一纸论文,要么被束之高阁。部分科研人员忽视知识产权的经济价值,加之烦琐的专利申请程序分散了科研人员的教学和科研精力,所以他们大多缺乏将科研成果申请为专利的积极性,基本上都是停留在发表论文阶段,这使得高校的科研成果难以得到法律的保护。第二,一些高校在科研成果的评价体系上存在只重视成果而忽视知识产权保护、重论文而轻科研成果转化的情况。一些科研人员在完成发明创造后,最关心的问题不是如何将科研成果进行转化,而是关心自身职称评定问题,急于对科研成果进行发表,这在一定程度上导致科研成果失去新颖性。第三,在科研成果转化过程中,如果高校耗费大量人力、物力、财力取得的科研成果并不能为高校带来实际收益的话,将会抑制高校进行科研成果转化的积极性,这既不利于提高科研成果转化率,也不利于建设创新型国家。
(三)维护成本较高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四十三条规定:“专利权人应当自被授予专利权的当年开始缴纳年费。”申请发明专利的科研成果,在前期申请和后续维护的过程中都需要一定的费用,这对专利权的保护也造成了影响。目前,高校经费主要来源于国家拨款,这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高校科研成果的转化。高校科研成果转化为发明专利的费用大多从课题经费中支出,由于课题经費相对有限,没有预留资金用于专利的维护,剩余资金超过时限后将会被收回。所以,在专利维护费用预算不足的情况下,一些高校教师在面对高昂的专利年费时,不得不在专利保护期未到期时便提前放弃,使之自然进入公有领域。
(四)专业人员缺乏
《2017年中国专利调查报告》显示,只有20.5%的高校建立了专职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在设有知识产权管理机构的高校中,知识产权管理人员在2人及以下的占比82.9%。我国大多数高校一般由科研处负责管理学校的知识产权工作,而科研管理人员往往不具备知识产权保护的专业知识,难以为学校师生提供专业化的知识产权保护与管理工作。在实际工作中,仅注重对科研管理人员的使用,而忽视对其业务能力和法律素养的培养与提升,这也会导致他们在面对科研成果被侵权、合同履行困难等实际问题时,无法从法律层面提出积极的应对措施,难以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和应用做出准确判断。
(五)科研人才流动频繁
人才流动是不可避免的。然而,由于我国大多数高校没有建立规范的科研成果管理制度,有些科研人员在出国交流或工作调动等过程中,可能出现将部分研究成果在未经高校许可的情况下“化公为私”,或者将尚未公开成果转移到其他高校或研究机构,甚至是转移到国外,并且从中获益的情况。这些都会在一定程度上对原单位乃至国家造成不可避免的损失。
二、完善高校知识产权保护与管理的措施
(一)健全相关规定
建立完善的规章制度,是确保高校知识产权保护与管理工作得以顺利开展的要素之一。目前,我国不少高校缺乏完善的知识产权保护与管理规章制度体系。因此,高校应从自身实际出发,依据现有法律法规,积极借鉴国外高校先进的知识产权保护和管理经验,在此基础上建立一套具体且有执行力的知识产权保护及转化的制度,为高校科研成果的知识产权保驾护航。例如,高校可以根据学校特色,制定符合本校实际情况的知识产权保护管理办法,在制度上明确高校知识产权的归属和范围。为避免过早公开科研成果或泄露关键技术,可以在科研成果产生之初,先申请专利后发表论文、出版专著。此外,高校要重视专利申请保护与技术秘密保护,在科研成果转化的过程中实行严格的保密制度,通过与科研人员签订保密协议,避免因科研人员的流动造成科研成果的流失。同时,对离职离岗的涉密人员实行脱密期管理,进行知识产权事项提醒,并摸清其掌握的关键技术,与之签署离职离岗知识产权协议。尤其是针对离岗创业的科研群体,更要与之签订竞业限制协议,要求其不披露、不使用有关数据和核心技术秘密,从而维护高校无形资产合法权益,推进高校知识产权商业化。
(二)完善奖励机制
人才流动是高校的普遍现象,这在无形中也会造成高校科研成果的流失。因此,笔者认为高校人事、科研等相关部门应当按照教育部“破五唯”的要求,改变以往只重论文而轻专利的理念,加快建立和完善符合自身实际的奖励机制和手段,全面改进科研评价体系,优化高校教师职称评聘标准,将知识产权转化列入高校科研人员年终业绩考核以及其职称晋升的参考标准,从而提高科研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激发科研人员的热情。同时,高校应及时宣传科研人员取得的科研成果,提升科研人员的荣誉感。此外,高校应建立科学合理的知识产权保护激励机制,将科研成果转化及取得知识产权同科研人员的职称晋升、绩效考核和岗位聘任等联系起来,以此有效减少科研人员流失,进而减少高校科研成果的流失。
(三)设立专项基金
目前,我国高校的专利申请数量与转化数量完全不成比例。专利的维持需要大量经费,如果高校没有设立专项资金给予支持的话,仅依靠个人是难以承担这些费用的。因此,高校应尽快设立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用于支持专利申请与维持、知识产权培训以及知识产权纠纷处理等,尤其是专利权的维持费用。如果用于支持有望取得经济效益的科研成果,可以要求科研人员在取得专利转化效益后偿还,从而调动科研人员申报专利的积极性,提高成果的转化率。同时,可以明确产权归属与费用分担原则,对职务发明的所有权,按照权利义务对等的原则,充分发挥产权奖励、费用分担等方式的作用,促进专利保护和转化工作质量的提升。
(四)配备专业人才
高校知识产权保护是一项系统性和专业性较强的工作,对管理人员的专业素养要求较高,管理人员的水平直接影响着高校知识产权工作保护的成效。因此,需要设立专门机构、配备具有专业背景知识的人员从事相关工作。以日本为例,各高校知识产权保护与管理的每个环节都有专人负责,主要管理人员具备法学、经济学、工学背景,多数具有研究生学历。笔者认为高校应当建立由熟悉知识产权保护制度、通晓知识产权法律的相关专业人员组建专门的知识产权管理机构,主要负责知识产权资源开发、制定知识产权保护与管理规定、维护学校的知识产权利益等工作。同时,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培训专业的维权人员,增强知识产权管理人员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提高知识产权管理人员的素质,培养具备经济、工商管理、法学等专业知识的复合型科研管理人才,不断提高高校知识产权保护与管理水平,提升科研成果转化效率。此外,高校在不断提高维权能力的同时,要勇于维权,一旦决定采取法律手段就要充分准备好证明权利归属和权利有效的各项证据。上述举措不仅有利于高校统筹管理知识产权工作,还有利于高校提升运用和保护知识产权的能力。同时,高校应面向广大师生定期开展知识产权宣传讲座,普及知识产权的基础知识,强化高校科研人员对科研成果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例如,高校可以结合每年4月26日的“世界知识产权日”举行校园宣传活动,增强师生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帮助其了解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
三、结语
高校科研成果的知识产权保护与管理工作任重道远。高校必须结合自身实际,采取有效措施,强化知识产权保护意识,重视科研成果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不断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与管理的制度和体系,提高高校知识产权管理水平,积极建立与政府、企业等多个部门的联系,从而加快高校科研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提高科研成果的转化率,使之更加适应国家的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目标。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保护高校科研成果,提升我国高校的知识产权核心竞争力,进而促进我国高等教育事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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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初 心
作者简介:郭松芃(1993— ),男,汕头大学医学院辅导员,研究生团委副书记,研究实习员,研究方向为高校管理;(通讯作者)张建军(1967— ),男,汕头大学医学院副教授,副处长,研究方向为高校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