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姑娘的故事

2023-05-30 16:51彼得·泰勒
湖南文学 2023年2期
关键词:露西客厅哥哥

(美国)彼得·泰勒

在我很小的时候,哥哥就经常喝醉。但那些时候带给我的恐惧和速先生带来的完全不同。当哥哥喝醉了,我的害怕更多是精神上的。为了那些只会傻笑,连楼梯都走不稳的夜晚,他将在死后经受地狱里的火刑,一想到这我已经忧心忡忡,然而我每次把头探出走廊的时候,总是觉得喝醉后的他看起来反而更开心了。那些时候他似乎退化到我的年纪,呆头呆脑,蜡白的食指在红彤彤的脸上到处摸。最后,他会把食指竖在嘴巴中央,说:“嘘——嘘——”不过,哥哥喝醉后最让我害怕的时分是当我回到床上睡觉的时候。我总会想起母亲离世前一年对哥哥说的话:“儿子,我宁愿你已经死了。”那一年,哥哥十六岁。

但那些夜晚让我感到的恐惧比不上速先生所引起的。每周有两三个下午,速先生都会跌跌撞撞地经过我家位于教堂街的房子。除了速先生叫速先生之外,我对他一无所知,而且我不觉得这是他的真名。我称呼他为“先生”,这样这位总是经过我们家的怪物好歹有了些人样。父亲会指着客厅窗户外的速先生,神情凝重地对哥哥说:“看,老速又来了!”到了周六,哥哥、本顿家的儿子们还有我的两位叔叔会过来和父亲喝棕榈酒,父亲还是会指着客厅窗外的速先生,不过他的语气会更宽容,甚至带着几分欢娱:“看,老速又来了,这个老流氓!”不管是前者还是后者,爸爸说这些话的时候和平时跟我说话的语气不同,像变了一个人。我有意无意地给速先生准备化名,以备将来有一天我不得不跟人说起他。

我的名字是跟着母亲的名字起的,叫伊丽莎白。母亲去世的那个春天之后,十月的某个傍晚我第一次留意到速先生。那天下午四点,露西就给我洗了澡(露西起先是我的保姆,当时已经搬到楼上,成了我家的女佣)。露西在二楼铺床,把蓝色、绿色和粉色的被套枕头摆好,我则在昏暗的客厅里游荡。我坐在其中一把椅子上,再换到另一把,试着躺在和餐桌配套的沙发椅上,但那个夏天我的个头长得太快,我的腿总是从沙发椅上伸出来,而我的双脚在藤编扶手的映衬下总显得特别长。我打量着客厅里挂着的油画,看着壁炉两侧的彩绘玻璃窗,窗外黯淡的冬日余光无法呈现它们的色彩。我在镶着马赛克瓷砖的壁炉边擦亮火柴,点燃炉子的燃烧嘴。

我跪坐在炉边,望着火焰,直到双颊发烫。我站起来,转身对着前窗两边的落地镜。右边的这面镜子清晰地折射出我的倒影,昏暗房间里的家具摆设完全没有妨碍我的轮廓。我凑近镜子,试图在身上找出和漫游仙境的爱丽丝的共同点来,可在我瘦削的骨架和粗黑如水管的披肩长发上,我找不到爱丽丝的影子。

我把双手搭在狭长的镜框上,贴着镜中自己的嘴唇,说:“走开。”说“走”的时候我连嘴巴也没法张大,但我逼迫自己神情乖张地咧开嘴巴,说出“开”字。我说得很小声:“走开,走开。”我一遍一遍重复,说得一遍比一遍快。我看着镜中的自己:“走开——走开——走开走开走开。”我的眼里忽然涌出泪来,我从幽暗的镜旁侧过身,对着长日余光下宽阔的客厅窗户。泪眼凝视玻璃窗,我见到速先生像个瘸子一样一脚踩在人行道上,另一只脚踏在马路上。我隐约听见他经过行道树的时候对它们骂骂咧咧,用他沉甸甸的手杖抽打每一棵树。

恐惧使我的双眼干涸。我的呼吸变得急促,双手抓着身上穿的水手衫领口的黑色领结。

等他渐渐失去踪迹,我颤颤巍巍地退离窗户。僮仆还没有进到客厅,不能让他知道我站在这里。当他为傍晚的客厅窗户拉上窗帘的时候,我对他视而不见。我静静地坐在煤气炉边,脑海里突然闪过母亲的脸庞以及某个春天她坐在卧室里的画面。

那是个四月天,春天似乎穿透窗户挤进了二楼明亮的房间,阁楼里的老式红木轮椅被翻出来,搬进母亲的房间。三天前,家里为死于难产的孩子举行了安静的仪式,我陪着父亲和哥哥来到墓地,看着棺材(对这么小的婴儿而言好大)被埋入土中。此刻,坐在炉边的我忽然想起那天我的母亲要人搬来那把轮椅,也要人把我喊到她身旁。

我們请来的护工正坐在靠背椅上忙着她的缝纫活儿,她时不时从眼镜上抬眼,指示我怎么摆放母亲的靠枕。就在几分钟前,护工把病弱的母亲从床上抱起,我被允许把母亲推到大飘窗边,这样她可以看到我们花园一角的小树上长出的新叶。

我站得离母亲很近,有意识地挺直腰板。我是个正在发育的小姑娘,样子傻傻的,留着卷发,穿着高腰裙。面色苍白的母亲披着丝缎的睡袍,微笑着把脸凑近她的女儿。窗外是春天。那一刻,那个蓝色房间的家装似乎也涌动着自然的生机。母亲贴着我的那侧脸颊是温热的,此刻坐在炉边的我还清楚地记得,借此来忘掉刚刚看到的速先生。不过在那天,没过多久,母亲突然叫护工把我送出房间,那部分的记忆模模糊糊。我只记得她温暖的脸颊以及其他温馨的往昔片段。

我坐在壁炉蓝色的燃烧嘴边,等着父亲和哥哥回来。他们回来后说的话题每天都一样:公司和学校。他们打开属于他们的椅子旁边的灯盏,我忽然意识到,倒不是说我有没有预备好迎接他们,而是我总需要为这个时刻做很多心理上的准备。

他们如此惬意地坐在他们的椅子上,有一搭没一搭地闲聊,让我觉得速先生应当被抛诸脑后,就像我们没必要记得对耶稣基督的怀疑或担心自己感染麻疹而死亡。但在这个下午,他们的谈话悄然发生着不祥的反转。父亲说起爆发大规模战争的可能,回忆起人们在美西战争前的各种看法。他讲起成百上千的男人在火车站前等待出发。他说,想到那些肩并肩站着的男人,有点像在前厅碰到速先生。我叫父亲不要谈战争,他似乎觉得年轻的淑女提出这样的请求非常合理。

“亲爱的,你在学校里的表现怎么样?”他问我。“胡德小姐和赫伦小姐好吗?她们有没有发现谁偷了借宿客的东西?”

贝尔蒙特学校的老师和热心肠的黑人妇女把所有小姑娘召集起来询问,这是除速先生之外另一令人鄙夷的情景。有时候老师和黑人妇女也会提起怪物般的速先生。

晚饭时刻,露西侍奉上菜,有时候也帮我夹菜(因为她已经这么做了很多年),哥哥总是想出各种取笑我的理由。父亲每次都帮腔,直到我真的生气,他才会说哥哥总不懂得适可而止。

一旦坐上餐桌,我便确信我看似无端的恐惧并非空穴来风:哥哥知道那天下午我在窗边所目睹的。他轻声说话,提到饭后他和本顿家的男孩们要去参加的集会。但很快,他毫无征兆地扭头看坐在饭桌另一边的我,用他刚换了声的低沉嗓音喊道:“下午我看到三匹马跑过哈丁街!就像我们在矿地上看到的骡子!它们拼命跑,骑在它们身上的是三个小姑娘!”

我从客厅窗户初次瞥见速先生之后的一周,我会花整个下午整理房间,掸去书桌,壁炉架和床头柜的灰尘,把贵妃椅上的娃娃摆好(现在我已经不跟这些娃娃玩,也很少跟它们说话了),要不然我就漫不经心地帮露西一起铺床,又或者看僮仆给晚餐桌摆好餐具。只有在父亲和哥哥回来的时候,我才去客厅。哥哥在早些时候叫我过去,给我看他小腿上的瘀伤或者某个姑娘送他的香烟盒。

终于有一天,我转动客厅的门把手,在下午四点的时候走进客厅。我的脚步僵硬,就像我把手插在暖手筒里走进教堂的情景。大厅里沉重的家具和油画没有呈现出丝毫变化,或许除了椅子新换了椅罩。我自信满满地把一把椅子推至窗边,坐得笔直,等着。

我眼角的余光一瞥见有人走进教堂街,心就怦怦直跳。等人影走近,我看清是个黑人或者邻居再或一位鼓手,会不禁叹息,既带宽慰也带忏悔。我已经准备好迎接速先生了。我知道他会出现的,我知道多年以来他已经无数次经过我家的房子,我也知道就算他今天不来,明天他也会现身。这不是因为之前的一周,我无意中从二楼的窗户看见过他,也不是因为我潜意识里留有这样一个人经常从我家外经过的模糊印象(虽然此前我未曾留意他像瘸子一样跌跌撞撞地经过,谩骂并抽打每一棵树),我就是知道速先生会在我的生活中引起永久性的恐懼,我有一天不得不面对他。我的知晓完全来自本能。

此刻,我准备好不要直面他酒醉的怒火,而是望着他现身街角的侧影,揣摩他。那天下午他没有来,但次日下午他现身了。我端正地坐在窗前,既没有把头转向右侧他会出现的地方,也没有转向左侧追踪他的足迹。但是,当他从我窗前经过的时候,我全神贯注地看着他,尽管我的牙齿在发颤,我的眼睛一眨也没眨。我看到他的脸滞重,通红,乖劣,一如他的躯体。他呆板地拖着步子,但每一步落在地上都发出响声,灰色的长外套挂在他一边的胳膊上,他的另一只手不停地用胡桃木手杖戳着人行道的缝隙。等他离开,我又想起母亲的脸颊,但这次的回忆尽管更细致,却没有叫我流连,我等不及再次看到速先生。

我第三次看到速先生经过我家的时候,地上有积雪。速先生朝雪吐痰,他的手杖敲打着他落下的烟灰在人行道上形成的褐色圆点。我能看见他敲不准。第四次我坐在窗前看他,外面正在下雪。我突然很想知道他会不会闯进我家,如果是,会是什么驱使他走进来?很快,我觉得他不可能真的走进我家,但我逼自己去设想这种可能性,结果发现自己还没有准备好。那个冬天,每周有两到三个下午,我仍然悄悄地看他从我家经过。

与此同时,我和父亲、哥哥在这座昏暗的房子里的生活每日都在继续。平时的晚上,晚餐总是以两个男人面红耳赤的争执而告终。他们会离开餐桌,去翻开地图册或百科全书,读出数据。很多时候,父亲会指责哥哥事先查过数据,说他有意把谈话引向某个问题,他俩都会很轻易地提起或打发某些话题。有一回,我被派到书房取雪茄,回来的时候发现,话题已在两分钟的时间里从肯塔基德比冠军转为《圣经》首次被书写时所使用的语言。有一次,我亲耳听闻话题是怎么转换的,就是一道甜点的工夫,从十五至二十岁的城市男孩和乡村男孩各自具备的优势改为冰岛国会的可能起源以及时间,再到基督门徒会的教义。

那晚,我跟随他们走进书房,看着他们在垂着珠帘的台灯下抚摩已经发黄变脆的地图册。他们根本没注意到我,也几乎不关心彼此的存在。两人争抢着翻动书页,嘴里念叨着报纸文章上提到的内容,也念叨着重要人物作出的声明。我悄悄离开书房,潜入走廊对面的前厅,仍然可以听到他们喋喋不休的争论。我点燃壁炉,一边暖和自己的双腿,一边观察着自己对这些自以为是,横冲直撞的男性声音所做出的反应。

我觉得,最让我不安的是他们在不同话题间的无缝切换。然后,我又觉得是这些话题之间的巨大差异令我迷惘。很快,我又觉得是他们对不同话题展现出的同等热情叫我不适。世间的所有事情到了他们口中都成了闲谈的对象,他们对每个话题中隐含的恐怖表现出同等的冷漠,我想知道他们是否对自己的无动于衷感到骄傲。

我知道自己已经适应速先生经过的情景,我已经能够保持冷静。他的漫游有规律,但却似乎不带有目的。从这一点我也知道,我得为将来的某天做好准备,我将会在更近的距离直面他。当这一天来临,我知道这情景少不了我的父亲和哥哥,我知道速先生的存在不应成为难以启齿的事情。此刻我必须为这个定将爆发的危机保守秘密,这一点徒增了我的困惑。

而今,铺着地毯的楼梯通往的第一扇门就是我的房间。哥哥不在的晚上,门边的壁灯会一直亮着,整宿不熄,他回家的时候会把灯关上。我独自在偌大的房间入睡的时候,从气窗透进的光亮让我安心。夏天的时候,我可以从窗户的倒影里看到飞蛾,总有一只会飞身扑火。有时候,半夜醒来的我会在黑夜里颤抖,我不知道自己是被什么东西惊醒的,直到我发现是哥哥刚熄灭了壁灯。其他夜晚,我也会听见他关上前门,摇晃着上楼。等我把脑袋探出门外,他常常会扔给我一粒糖,还打手势要我别出声。

在那年的二月底之前,我从未有意地要熬夜等他,我从未确信自己能做到这些。真的,等前门关上后,坐在黑暗的床上的我好几次打起瞌睡,但是他走上楼梯的三分之一的时候,我醒了,站到半开的房门边。他望见我,停下脚步,手扶着楼梯的扶手。我意识到自己的表情一定透露出我的意图,于是我微笑着召唤他。他红彤彤的脸上绽放一抹笑容,接下来的几节楼梯他两步并一步,但却被地毯绊了一下,跪倒在楼梯上,手还抓着扶手。有一瞬间,他一动未动,脑袋侧在一边,似乎在听。房子很安静,没有声息。他又露出一抹微笑,这次鬼鬼祟祟地踮脚走过剩下的楼梯,蜡白的食指抵着绯红的面庞。

上到二楼后,他停下喘气,把手伸进外套口袋,而后冲着我摇头,得意地笑着。我退回自己的房间。

“哦。”他小声说,“你的糖。”

我站得笔挺。那天,我穿着白色的睡袍,黑发披散在肩头,但我知道他只能隐约看见我的样子。我再次叫唤他,他警惕地打量着走廊两侧,接着走进我的房间,关上房门。

“怎么回事,贝茜?”他问道。

我转身,跑了几步,而后爬进了我的被子里。

“到底怎么回事,贝茜?”他问道。他走到床边,坐在我的身旁。

我告诉他,我不知道怎么回事。

“你有没有看什么你不该看的东西,贝茜?”他问道。

我没有回答。

“你是不是很孤单,贝茜?”他问道,“你是不是个孤单的小姑娘?”

我坐起来,用手臂缠绕他的脖颈。当我在他肩头哭泣的时候,我第一次闻到他喝的便宜威士忌散发出的刺鼻气味。“是啊,我一直很孤單。”我坦白说。接着,我不出声了,睁大眼睛,我搁在他肩上的下巴已经感受到二月夜晚的寒气。

他试图和我保持着几分距离,最后,是他离我最远侧的嘴角发出了声响(我这么觉得):“我会找几天早点回家,这样我们可以一起聊天,一起玩。”

“明天。”

我一说完,就放开他,翻身回到被窝。他站起身,疑惑地看着我,似乎对我躺在被窝里的舒服样子感到恼火。我看到他十八岁的脑袋歪到一侧,好像试图要在暗夜里看清我的模样。他凑近我,我又闻到了他鼻息里的酒气。我没有觉得恶心。酒气混合着他身上熟悉的味道。我以为他要打我,但他没有,过了一会儿,他打开门,走到亮着灯的走廊。在门未阖上之前,我又说了一次:“明天。”

走廊的灯被熄灭了,哥哥的脚步声消失了。我自然地在脑海中回想整幕情景,回想时觉出一些奇怪的元素。一是哥哥凑近我的时候,我竟然渴望他打我。二是他对我躺下睡觉感到困惑。总体上,我很惊讶自己能成功完成计划,这是我第一次独自一人完成某个计划。现在,躺在黑夜里的我只是希望方才他凑近我时,我能懒洋洋地说一句:“哦,哥哥。”我多希望我能用一种特别的语气暗示我俩都有着难以启齿的烦恼。我很确信他明天会提前回来,完全不怀疑他会忘记承诺。

我不容许自己过多揣摩对哥哥怀有的感情:渴望他打我并且喜欢他的体味。我说服自己要等完全解决速先生之后,才去想这些事儿。然而,看到醉成这样的哥哥,我总是不禁想到他死后所会经受的惩罚,我总会想起母亲说过的话,她情愿看到哥哥死掉。

第二天下午四点,我在前厅窗户边的茶几上摆好象棋,等着哥哥。我肯定他会回来,也肯定速先生会经过。(这天是星期四,在之前的冬天,我已经发现一周中有两天速先生准会出现在我家门前:星期四和星期六。)我把哥哥领进昏暗的客厅,说自己发现这些棋子好久没有人用了,他则说起自己高中的毕业大戏,以及他被选中作毕业演讲。显然,我对他而言不再有任何神秘可言。我觉得,他眼里的我不过是个名叫贝茜的孤单小女孩。但我怀疑他和我的天性完全不同,因而才一夜过去,他就可以对另一个孩子(尤其是他的妹妹)只怀有客观的同情。而且我看到这一次他没有什么需要我帮忙的,他就以为自己从未在我面前展露过醉态,没有让我看到他在楼梯上跌倒的窘样。不过,他不确定从嘴角挤出话语是否足以掩盖他鼻息中的酒气。

我们面对面坐在棋盘两端,摆好棋子。离三月只有几天,透进窗户的光亮起先很明亮,而后就暗淡了。哥哥挪动棋子的时候,我望着窗外挡住太阳的乌云以及花园里被风吹起的报纸。我镇定到连自己也感到意外:给哥哥的玩笑接话,还表现出对象棋的浓厚兴趣。我试图用速先生的出现吓唬自己,甚至想象他对我们摇晃着手杖和他的圆顶毡帽。但我预想的惊慌没有发生,速先生身上的某些恐怖成分已经消失。我意识到,当我不再把脸藏在回忆中的母亲的怀里,而是连续几个月直视他经过,我已经成功把他的存在视作我在教堂街生活的一部分。尽管就像我之前说的,我是为某天他真正来到我的家门口做好准备。

跟我哥有关的问题也得到了迅速的解决,甚至比克服我对速先生的恐惧更容易。跟哥哥相处取决于我应当使用哪些词,做出哪些行为。从前一晚的经验里,我知道我会掌握这个家的处世之道。

现身在街头的速先生没有带他往日的外套,而是用一只手抓着竖起的灰西装立领。他像盲人一样跟随自己的手杖,愤怒地用头顶着三月的狂风。我站在椅子和茶几之间的空隙里,凝视窗外。我眼角的余光瞥见哥哥还执着于棋盘上的输赢。大风把速先生的毡帽掀到脑后,他赶紧用手扶住,把它戴回到头顶,而后又抓住立领。我深吸一口气,哥哥抬起头,正当他望向窗外,速先生的毡帽真的被刮走,飘过人行道,飘过草坪。速先生转身,大手还抓着立领,叫嚣着我只能隐约听见的脏话,他试图追回自己的帽子。

接着,我发现房里的哥哥不见了。他已经在窗外和速先生一起追他的帽子。

我坐回座椅,屏住呼吸。下落的一只胳膊碰倒了黑白两色的棋子以及国王。透过窗户,我看到哥哥把帽子递还给速先生,我看到他对老酒鬼的脏话和谩骂无动于衷。我看到他走进家门的时候,身后的速先生还在对他骂骂咧咧。我推开茶几,冲到前门,我怕他被锁在外面。已经走进走廊的他对我礼貌性地笑笑。

“那是速先生。”我说。

他坐在楼梯的最低一级,往后靠着,好奇地看着我。

“哥,他是个酒鬼。”我说道,“永远是醉的。”

哥哥坦诚地看着这个半成年的妹妹,但很长时间一语不发。

我支起身体,坐到墙边的案桌上,荡着双腿,仔细地瞅着悠长走道两边的橡木镶板,看着墙上十六世纪法国男子和他的情人做爱的油画,看着衣帽架,看着最昏暗的角落藏着祖父的钟摆。我在等哥哥说话。

“你不喜欢喝醉的人?”他问道。

我明白他把整件事看成是对他的行为的报复。

“我只是觉得速先生的样子很丑,哥哥。”

他冷漠的眼神告诉我,他不相信我说的。

“就算他不是酒鬼,我也不喜欢他。”我说。“速先生就像……就像一匹脱缰的野马。”

他信服这个比拟。他明白我话里的意思。

“你不应该浪费时间担心这些事情。”他非常认真地说,“等两三年之后,会有一些你不得不担心的事情,一些你没办法逃避的事情。”

“他刚跟你说了什么?”我问。

“他骂脏话,还威吓要用手杖打我。”

“连打人的理由都没有?”

“速老头儿的脑子已经被威士忌烧坏了。”

“跟我说说他的事。”我几乎是在求他。

“每个人都听说过他。他成天喝醉了在街上游荡。有几回他在市中心发酒疯,警察来把他带走的。”

我想象他在市中心的样子,在我知道的街道上和那些大型百货商店里。我可以想见他在我祖母过去居住的小区里,在胡德小姐和赫伦小姐的学校所在的社区,在父亲秘书家的小房子附近,甚至在黑人区。

“你会习惯他的,包括他的丑态。”哥哥说。我俩一直坐到父亲回来,聊着速先生的着装、容貌以及走路姿态的种种丑相。

自从看着镜中的自己说出“走开”的那天起,我开始花上很多时间来寻求我曾以为的神秘体验。尽管只有十三岁,没有母亲,而且总是孤孤单单地待在这幢大房子里,我严格要求自己遵守一种纪律,这也给了我很多成熟的思考习惯。我把无所事事和胡思乱想从生活中剔除,不过我容许自己幻想即将施行的计划,而且这些念头一经形成,我会仔细推敲,试图给它们附上某种童真的象征意义。

即便是夜晚梦里的想入非非也让我不安,有时候躺在大床上半醒的我会试图把碎梦拼凑出某种逻辑。有时我会用逻辑补全某个梦境,到了早上,我不知道哪部分是我梦见的,哪部分是我补上的。我时常为半醒时刻想出的结局感到高兴,但我真正的骄傲来自于那些本就完整的梦境,我把它们解读为寓言,这也是我所认定的梦的“内涵”。我发现,梦的开启无须任何理由,有时候就像那些以“很久很久以前”开头的故事,但很快梦就会提供一个人物和一个古怪的情节。很久很久以前,有个小女孩的手开始长得很大很大。成年男子不远千里而来,要握握这双大手。但是小女孩感到很羞耻,把手藏在裙底。这个女孩似乎住在我祖母老房子后面的马厩里,我从上方的阁楼往下看她。每当外面响起脚步声,她就浑身发抖,轻轻哭泣,我会敲打她头顶的天花板,大声嘲笑她的恐惧。但此刻的我成了这个听见响声的小女孩。起先,我也颤抖着叫喊父亲,而后我想到响声是自己发出的,我覺得我对自己做出了重大的发现。

三月初的一个周六早晨,楼下走廊上传来的父亲的声音吵醒了我。他正朝仆人走去,似乎是要他们把马车开来。我觉得自己是听见马匹的名字时醒的。我走到门口,冲他说“再见”。他对着走廊的镜子整理胡须,抬头看到楼梯口的我,笑了。他总是羞于被人看到他在照镜子,他有点羞怯,但充满爱意地说,他中午前会回来。

我关上房门,走到我生日时他送给我的梳妆台前。镜子一角仍旧贴着他亲笔写的卡片:“给我的小淑女”。我完全意识到他这天早晨的温柔,知道不该报以任何孩子气的行为,我决心那个下午要和他,和叔叔们一起坐在客厅里,或许告诉他们我对总是喝醉的速先生所怀有的全部恐惧,或许我会和他们一同看着经过客厅窗户的速先生。那天早上,我坐在自己的梳妆镜前,第一次把头发挽成脑后的发髻。

不过,在中午父亲回来之前,我就把头发放下了。我不能确知他会不会不喜欢我提到小区里的醉鬼。但我心意已决,当我的两位叔叔在午后来到我家,当他们三人一起坐在客厅里,我坐进走廊对面的小书房(或者按母亲以前的叫法,是“亭子间”)里,用午后的第一个小时浏览熟悉的书页:托马斯·尼尔森·佩奇所著的《老弗吉尼亚的故事》。

午饭时,父亲显得很累。他话很少,只喝了半杯咖啡。他不紧不慢地问哥哥那年秋天准备去哪所大学,告诉我要用刀切牛肉而不是把肉撕成长条。当之后我坐在书房里,我在想他有没有想起过我的母亲。真的,我想知道他究竟有没有想过她。他从不对我们提起她,才一年不到,我已经完全不记得她活着的时候,他是如何待她的了。

母亲过世后,我不是只为哥哥的灵魂感到担心。每个周六下午,父亲都和两个单身的弟弟喝棕榈酒。此刻,午后才刚刚开始,他们已经喝过一轮。整个下午,我都会听见厨房里的铃声,僮仆会端着一盘注满冰块的玻璃杯来到客厅门口。

僮仆每次进门,我都会从书上抬起头,偷望一眼客厅里的三个男人。总有一个人站着,引领谈话。有一次他们都哈哈大笑,当黑人僮仆托着一盘空杯子走出来的时候,他的脸上也挂着微笑。

当他们的嗓音越来越大,越来越愉悦时,我却失去了勇气。是那个时候,我忽然意识到我在哥哥和父亲身上看到了速先生的影子。我也知道他们的共同之处不仅是都爱喝酒。

四点的时候,我听见门外哥哥和本顿家男孩的声音。他们走进门廊,嗓音很高很兴奋。每个人都争着要其他人听他说:“不,听着,让我来告诉你们。”过了一会儿,我听见哥哥上楼了,然后本顿家的男孩们出现在书房门口,包括那个最小的亨利。他比我大不了一岁,穿着长裤,一手拿着帽子,另一只胳膊上挂着长袍。我站起来,对他们微笑,我用右手食指拨了拨耳后的碎发。

“我们准备开卡尔顿家的车去兜风。”亨利说道。

我抑制住惊讶,问我的哥哥会不会跟他们一起去。他们中的一个回答说,他正在楼上取他的猎帽,因为他没有赛车帽。本顿家最大的儿子加里退回到门廊等。我走近站在门口的亨利。

“我爸知道你们要去兜风吗?”我问道。

正当我要走出门口的时候,亨利伸手阻拦,皱着眉头看我。

“为什么你不把头发扎起来?”他问道。

我瞪着他,感到自己的脸涨得通红。我的脖颈也在发热,我用自认为优雅的仪态半蹲着从他的手臂底下钻出去。另外两个本顿家的男孩正在客厅门外听着叔叔和父亲的谈话。我站到他俩中间,推开门。正当我这么做的时候,亨利·本顿发出命令:“伊丽莎白,不许这么做!”我一把把门推开,转身冲他笑。

我站在原处看了看父亲和两个叔叔,想着是什么驱使我这么鲁莽地闯进他们的房间。我逮到了这个制造小麻烦的机会,顺水推舟,这么做是便利的,但这不是我这么做的唯一原因。男孩们提到的不用马匹驾驶的轿车一定吓到我了,但应该不至于让我在这种庄严的时刻闯进父亲的客厅。直接原因只可能是亨利·本顿投给我的注意力。他的潜台词是我不过是个小女孩,所以我得证明给他看:我是个勇敢而且还很调皮的小姑娘。

父亲站了起来,把眼镜放到壁炉架上。我感觉客厅里的三个男人连珠炮似的迸出这两个词所有可能的组合:男孩们进来,进来吧男孩们,啊男孩们进来,快进来,男孩们到客厅里来。男孩们大摇大摆地走进去,我觉得他们在向我炫耀他们的身份和仪态。当本顿家的三个男孩逐一恭维我的两位叔叔的职位:医生和上校,三个男人都挪动着身子,不无尴尬地寒暄着。我忽然觉得我的家人对礼节的强调是如此可笑。哥哥歪戴着猎帽走进客厅,公布了他们的计划,有心计的本顿兄弟或许听说过我们家对机器的偏见,所以选择让我哥哥宣布。父亲和叔叔们对谁来驾车有很多意见,亨利·本顿在他们没有达成一致前就礼貌地邀请他们也一同加入。令我遗憾的是,两个叔叔“万分荣幸”地接受了这草率的邀请,即便哥哥鲁莽地说出五人座的轿车容不下这么多人,叔叔们还是坚持要同去。

父亲说:“当然啦。人越多越热闹。”他决定自己去,替我推掉了亨利的邀请。

计划是这样的,本顿家的大儿子说,男孩们应该先一起去卡尔顿家,然后我哥哥和司机一起回来把叔叔们接去卡尔森家位于世纪公园对岸的新居,驾车游会从那里开始。

四个瘦削的男孩向胸前挂着金表链的大腹便便的男人告别,我必须跟本顿家的每个男孩握手作别。我向每个人表达遗憾,父亲不让我一起去,说话的时候我尽力模仿他们的语气。最后才轮到亨利·本顿,他一脸坏笑,仿佛知道我心里的小算盘。我对他说,“游戏真是有趣极了。”

我站在窗边看着四个男孩沿着街道离开。父亲和两位叔叔已经悄无声息地入座,我意识到自己根本不该待在这个房间里。最后,我那位曾在美西战争里任上校,总留着金色鬓角的叔叔吹了声口哨,说:“看吧,这事情毫无疑问,毫无疑问。”

他对父亲眨了眨眼,父亲先看了看我,再看了看叔叔。很快,他用异常肃穆的语气问:“什么,先生?你说的毫无疑问是指什么?”

“什么?你的女儿在跟本顿家最年轻的绅士打情骂俏,这事情毫无疑问。”

父亲又看了我一眼,捻着他的胡须,用同样浮夸的语气说,要是我做出这样的事情来,他不知道要拿我怎么办。两个叔叔都仰起头,发出短促的笑声。我那位当医生的叔叔取下他的夹鼻眼镜,向我摇了摇,而后模仿着他的兄弟们的严肃语气,说:“小淑女,要是你把时间花在这种事情上,你只会给你自己和纳什维尔的年轻男人都带来无穷的不幸。我作为一个单身汉,必须声援本顿家的男孩们!”

我怒火中烧,瞪着父亲。

“父亲,”我喊道,“看外面,速先生又来了!”

父亲从椅子上跳起来,冲到我所在的窗边。看到那个老头儿颤颤巍巍地走在人行道上,父亲的语气里有种装出来的轻飘感,他说:“是啊,是啊,亲爱的。”

“他喝醉了。”我说。我的嘴唇在打颤,我觉得向父亲提到这不该被提起的人一定让我羞红了脸。

“可怜的老速。”他说。我扭头看两位叔叔,他们都在摇头,附和着父亲的话。

“老速的老处女妹妹后来怎么样了?”我的医生叔叔问道。

“还跟他住在一起。”父亲说。

这一天,速先生比我此前看到的都更清醒。他没有带那件老被他拖到地上的长外套,蹒跚的脚步也不这么明显。只有嘴唇的翕动和偶尔的一个手势透露出他喝了酒。看到他挑了这么一个日子表现良好,我感到气愤。要是我的年纪更小一些,我准会怀疑所有的男人都在合谋对付我,但我已经不小了,我知道这里面既没有阴谋,也知道他们根本没有算计我的兴趣,这种巧合或许只是命运的阴晴不定。

事后回想,我当时所做的选择都恰如其分。我不觉得我当时是因为一心想要执行原定计划,所以一旦碰到阻挠只能盲目地向阻挠者开火。更多是我当时很害怕,一旦我害怕,我就忘记攻击应当遵循逻辑。不管怎么样,我向那三个不动的靶子无情开火。

“我怕他。”我带着哭腔说。我冲他们大喊:“他总是喝醉!他经过我们的房子时永远是喝醉的!”

父亲把我搂进怀里,我的眼泪沾湿了他的衬衫前襟,但我没有停止言说。我听见大门前有机器的呼啸声,我听见喇叭,感到父亲从我的背后抽出一只手来,比画我的叔叔们先走。当他们关上客厅门,我感到自己无意中让他们逃了。

我听到机器的声音渐渐从教堂街消失,父亲让我坐到沙发椅上。我们并肩坐了很长一会儿,我俩都没说话,等着我不再落泪。

我多想告诉他,我多么害怕速先生有一天闯进我家。但他仅仅容许我说“我很害怕”,还没等我多说什么,他就说我不应该看速先生,说我应该对某些事情视而不见。“说到底,”我觉得他的话里缺乏逻辑,“你现在是位小淑女了。”他又说了几个前后矛盾的句子,说我不应该在这个世界上寻求让我恐惧的东西。他说,速先生几乎不可能来我们家,因为他跟我们毫无干系。有好几次,他戳了戳自己的左腹,而后他打嗝,把靠枕垫在脑后,很快他就仰躺在我身旁,开始打鼾。

然而,速先生之后真的来到我家,就在那个糟糕的黄昏之后不到两个月的时间里。而且他就是以我最恐惧的模样来的:他喝得酩酊大醉,而且當时家里只有我和露西。但我做了一个小姑娘(如今十四岁)能做的所有准备。在那些准备的过程里,我清除掉脑海里速先生对我的生活,对我与世界的关系所造成的限制,如此我也觉得自己获得了一种更成熟的世界观,我知道我只有有限的生活经验。当然了,我的年纪也是走向成熟的客观条件。

在我和父亲一起看到速先生的那个下午之后的两个月里,我用更直接也更苛刻的目光打探着我们家庭生活的方方面面。当我在我们这座昏暗但雅致到极点的房子里漫步时,我仔细审视着那些曾让我厌恶或害怕的习俗和庆典。如今我习惯给自己扎发髻。白天,我还会探访房子里的禁地,比如仆人或者男士的厕所。仆人的厕所很脏,我由此掂量这些仆人的性情,而不是只把那些地方视作恶心的对象。男士的厕所是个有趣的地方,里面有刮胡刷、皮带和红色的橡胶袋。

我一直留意到,有个叫不出名字的黑人小男孩会在早上拿着木桶从后门匆匆溜走。我发现他是经过我家厨子的允许,拿保温箱来取酪浆。有一天,我从房子的一角跳出来吓唬他,他害怕得把酪浆洒了一地,而且不敢再回来取。

还有一天早上,我听见厨子威吓要用她的菜刀把僮仆剁成肉浆,我赶紧冲进去。当着露西和僮仆的面,我告诉厨师,她那天别想离开我家。我说会告诉父亲,其实我当时也完全语无伦次,我还说:“我会报警。”她走了,露西在晚餐前找了一个新的厨子。就这样,一天一天过去了,我开始成为这个没有母亲的家庭里的女主人。

哥哥口中提到的脱缰野马再也吓唬不到我了。他和父亲无休止的冗长对话如今也不再让我感到畏惧,我只是觉得郁闷。令我郁闷的还有他们所转换的话题数量。世界作为整体仍然比我所能理解的要大得多,但是我学着不再去想那些宏大的、不真实的问题,而是聚焦于生活里具体,实际的事情。

在那两个月的时间里,我注意到父亲对叔叔们和哥哥提起速先生时的语气完全不同。面对哥哥,父亲的语调里满是谴责:“老速又来了。”但在叔叔们面前,父亲会在“老速又来了”之后添一句不无赞赏的话,“这个老流氓。”不过,父亲和叔叔们显然都更喜欢我了,因为我过去的腼腆已经被开朗的性情取代,但他们还是把我当孩子看。父亲从没幻想过我能察觉他的这些性情特征,他也不指望我能听懂(甚至能倾听)他们的经历或有趣的往事。他觉得那是只有男人们才感兴趣的话题,而且这些故事应该由男人们自己来讲。

速先生来的时候,我已经明白哥哥和父亲的天性里也有着速先生醉后的野蛮气息。我知道他们不会在乎我对他的憎恨,以及我对他们的那部分天性的憎恨。因为这个原因,我很高兴那是个周四下午,而且家里只有我和露西。是五月底的一场骤雨把速先生赶到我家的门廊上避雨的。

我站在窗边直哆嗦,看着雨中的速先生跌跌撞撞地穿过我们的草坪,我多渴望听见的是父亲雄健的嗓音。我只知道应该在窗边盯着这个酒鬼,看他是否真的会进来。我觉得他比我之前看到他的任何时候都醉得更离谱,坏天气似乎让他变得比以往更粗暴。

尽管拄着手杖,速先生还是跌进了烂泥。他跪在那里半晌,面目狰狞。而后他又趔趄地站起。我完全知晓自己已经进入少女时期,但在那一瞬间,我只能把自己视作孩子。看到速先生靠近我们家门时,我感到的是孩子般的无助和恐惧。或许,那也是我最后一次感受到童年时才有的脆弱和绝望。

接着,我听见他的手杖敲响我家门廊的木板。门廊很窄,我知道他一定挪来挪去,想不被雨淋到。然后我听见露西一边跑下楼一边喃喃抱怨,我一下子就知道她在想什么,她以为被大雨困在外面的是哥哥,是他急得猛拍门。

她拉开前门的时候,我惊慌地打开客厅门。她看到速先生时,黑皮肤一下子变成了灰色。速先生的脸红彤彤的,神色迷茫,灰色的衣服在滴水。他拖着步子走进来,把手杖扔在走廊的地上。他脏话连篇,骂骂咧咧,但最响的声音来自他沙哑的老头的嗓音:“黑鬼!黑鬼!”我听不懂他的其他吞吐含糊的句子,但我知道他的暴怒不仅来自大雨围困或是邻居的门廊太过狭窄。

露西冲上楼梯,一到阴沉的二楼,她就跪坐在地上,求我也上去。我用呆滞的眼神看着速先生,而后看着楼上的露西。前门仍旧开着,走廊透进一丝天光,我能听见雨打在门廊上的声音,听见风把已长满新叶的大树刮得刷刷作响。

最后,我终于不再沉默。我做出行动,蹑手蹑脚地走向走廊深处,经过衣帽架和案桌,双眼紧盯还在谩骂露西的老酒鬼。我抓起电话,接通接线员的时候,我要她转接警察局。我知道他们是怎么处置在市中心撒野的速先生的,我也记得自己用警察威吓过厨子。有一部分的我在二楼和露西在一起,渴望把脸埋进母亲的怀里。但另一部分的我逼迫自己对付速先生,不择手段。我用无辜的嗓音要求他们派警车来我们位于教堂街的家。

速先生听到我打电话。他没有发声,也没有动。接着,他忽然哭了,似乎在念他的独白。他重复说了这么多次“孩子”,我觉得我似乎做错了,我勇敢但并不明智。他已经深受体内猛兽的折磨,而我似乎成了一个在他伤口上撒盐的小魔鬼。他捡起手杖,似乎既不想走近我,也不想走近露西,而是径直冲着手杖去了。他走出门口,我听见露西跑下旋转楼梯,她经过我,来到电话机旁,不确定我是否打了电话。她问我有没有打电话给父亲,我只是回答说我没有。

她拨通电话,我看着速先生穿过门廊。在门廊边角,他转过身,又骂了一句脏话。但是他一脚踩空了台阶,跌了个底朝天,不省人事。

他就那样躺着,雨点砸在他身上,露西和我仍旧守着电话机,一动不动地看着他。我被自己身上潜藏的冷酷吓到了,我第一次发现自己的残忍,而这种残忍和我所认定的勇气浑然一体,难舍难分。我就那样看着他躺在雨里,对他同时充满着鄙夷和怜悯,我不敢去帮这位无助的速老先生。

露西的双手搭在我的肩上,她一直搂着我,直到两匹灰色的马拉着的黑色马车停在我家门前,两位警察扛起这个昏迷的男人,把他拖进警车。

正当警察关上黑色的车门,父亲乘着出租车回来了。他跳下车,站在雨中和警察争辩着什么。露西和我走到门口,等他进来。他进来的时候没有看我们。他匆匆走过,只是扔下一句:“真希望你们没有报警。”接着,他走进客厅,关上房门。

我从没和父亲讨论那天发生的事情,也没有再见到速先生。然而,即便我对那天倒在我们门廊上的速老先生怀有同情,我对他身上代表的东西有着无法磨灭的憎恨和恐惧。自从我看着镜中的自己说“走开”的那天起,很多事情都会令我想起他。偶尔,我还会梦见自己重新变成了教堂街上的小女孩,我们的花园里有的只是一匹酩酊大醉的马。

责任编辑:易清华

彼得·泰勒(1917-1994),美国著名小说家,剧作家。出生并成长于田纳西州和密苏里州的圣路易斯。他的长篇小说《孟菲斯的召喚》获一九八七年普利策奖,短篇小说荣膺海明威笔会奖以及马拉默德笔会奖等多个重要奖项。美国南方是他作品中最重要的主题,他常常着眼于昔日的南方文化楷模,以他们的骄傲与衰落揭示深层的南方文明。《老姑娘的故事》是他的成名作,中文尚无译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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