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今
帮女儿收拾书本,发现两本新的钢笔字帖,突然心生冲动,想写字练字——用钢笔。
可是家里随处都是水性笔、中性笔、签字笔之类的,唯独难寻钢笔。倒是在书架上仍存放有一瓶鸵鸟牌蓝黑墨水,上面的价签还在,1.20元,如今是连一个馒头都买不了的价格。
又好不容易,翻找到了一支久弃未用的钢笔,是很新的英雄牌铱金笔,灌钢笔水的部位已经不是旧式的胶囊,而是像注射器一样的推拉钮,笔拿在手里,沉甸甸的,很有质感。因为用后没有清洗的原因,推拉钮已被风干的墨水滞住,用水泡洗干净才能滑动抽进墨水。
用力在纸上划了几下,墨水慢慢浸过笔尖,渐渐流畅起来。
有一种陌生的归属感。
字帖是中华硬笔书法第一人庞中华的楷书钢笔字帖。想起读中学的时候,庞中华的字迷倒了不知多少少男少女,大家如饥似渴地描摹仿学。我也随潮流练过、仿过,可是在勾勾顿顿、一丝不苟的临摹中,发现怎么就没了自我?写一个字还要去细心琢磨间架结构,长横或是短横,运笔有何不同,悬针竖和垂露竖收笔差异在哪?要一个人写出与千万个人几乎无差异的字,就像当时的穿衣,蓝绿灰一统了天下的色调。
心有不甘。
于是放弃了庞中华,但无法放弃钢笔,因为那个时代没有太多的选择。那是个属于“钢性”的时代,或者如朋友所说,是属于正餐的时代,属于一朝拥有、终身相许的“正经年代”。
那个年代,我们模仿老师使用需要经常更换笔尖的蘸水钢笔,批批改改;喜欢借了别人的眼镜戴上,显示有学问的模样;需要准备小刀削铅笔,即使高级的自动铅也要削细了笔尖才能写字,没人去想铅可以直接做得细一些;书包把肩膀压得一高一低了,才見过可以双肩背的书包。一支钢笔,爸爸用过的传给我,还要经常听爸爸讲讲过去的事情;一个铁皮的文具盒,要担负着教育的任务,上面的小九九的乘法口诀不管你如何倒背如流,这件文具盒也会始终跟着你升入高年级;中学快毕业了,才终于有了漂亮的泡沫双层文具盒,却舍不得用,珍藏到后来连自己都忘记了,直到有一天,只能当故事给孩子讲,当成旧物去整理了。
后来呢,好像一下子就飞入了完全快餐的时代!签字笔、水性笔、中性笔、荧光笔,0.7mm的不够细,还有0.35mm的,不仅笔杆花枝招展,连笔芯也五彩缤纷。明晓溪至爱系列、土豆、miffy、非主流、噼里啪啦恋爱吧……小小的笔上浓缩着眼花缭乱的时尚。孩子们不再担心钢笔尖漏墨脏污了衣服,或者弄得满手墨水被妈妈骂,也不用费力又小心地去灌墨水,现成的笔芯拿来就用,用完就扔,甚至没用完,只要不喜欢了就扔到一边。恰如快餐店的快餐,吃完了里面的内容,还完好的包装就被扔进垃圾箱,似乎也不再计算成本。直到某一天,发现家里用弃的笔杆、笔芯成把成堆,才想到什么是败家。
时代真是变了。变得喜新厌旧,用“情”不一。
笔微不足道。衣服、手机、电脑甚至汽车也微不足道,“微不足道”到几乎已经没有什么会让一个人从一而终,但是曾经那么重要的、属于根的东西呢?比如祖上最讲究的祖屋,或者相伴一生的爱人。除了血缘,怕是许多人事物都是浮云矣!
但这就是当下,却未必能被批判为不正经的时代!
一支钢笔,用得那么久,但钢笔的时代简单专一却缺乏想象;一支水性笔,用不了多久,却时时处处让你体验新鲜和创造。
无是亦无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