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彩莲
《诗经·秦风·无衣》是部编版高中语文选择性必修上册“古诗词诵读”板块的第一篇作品,教材以1991年中华书局出版的《诗经注析》为底本,对于“同仇”一词的解释,部编版教材课下注释为“同仇:指共同对付敌人”。除了部编版教材以外,语文版高中语文必修第四册第二单元第五课《〈诗经〉四首》也选录了这首诗歌,语文版教材则是对“与子同仇”整句话进行解释,“与子同仇:我与你的仇敌是共同的。即共同对敌”。两版教材都一致认为“同仇”的“仇”应该解释为“敌人、仇敌”,古今很多学者,例如王力、余冠英等人都赞同这种观点。但毛传却将“与子同仇”的“仇”解释为“匹也”,表示“同伴”的意思。马瑞辰、朱熹等人也都支持毛氏的说法。可见学界对“仇”字的解释自古以来就存有争议。本文拟从“仇”字的词义发展源流、《诗经》的用字体例、《无衣》的文本分析三个方面出发,去探求哪种解释更为贴近作品原意,以辅助当今的语文教学。对于诗歌教学来说,虽然不宜涉及过多的词语解释与探讨,但倘若与“语言积累、梳理与探究”学习任务群进行结合教学,不仅能发展学生语言建构与运用的能力,还能促进思维的发展与提升,这既体现新课标的要求,也与当今课程改革的方向相一致。
一、“仇”的词义发展源流
(一)“仇”字的本义
“仇”原读作“qiú”,本义是“匹偶、同伴”,这也是“仇”字在古代汉语中的基本意义。《尔雅·释诂》:“仇,合也。匹也。”
在现代汉语中,“仇”在通常情况下都读作“chóu”,表示敌人,仇恨等意思;读作“qiú”时,表示一种姓氏。同伴、匹偶等意义基本没有传承下来。但其实在古代汉语中,尤其是在先秦时代,“仇”字解释为同伴、匹偶的情况还是十分普遍的,例如:
《周易·鼎》:“我仇有疾,不我能即。”
《诗经·周南·兔罝》:“赳赳武夫,公侯好仇。”
《春秋·繁露·楚庄王》:“百物皆有合偶,偶之合之,仇之匹之,喜矣。”
(二)“仇”字的引申义
“仇”字在词义发展过程中,由本义“同伴”又引申出同类、匹配等意思,并且在表达这一类意思的时候“仇”一般都读作“qiú”。这样的引申是比较容易理解的。可为什么“仇”字会引申出仇敌、仇恨等意思呢?这是因为古代实行什伍连坐法,一个人犯罪,九个人连坐,匹配得不好就会无辜受牵连,因而“怨匹”,变音为“chóu”。故《左传》中写道:“‘佳偶曰妃,怨偶曰仇。’……仇为怨匹,亦为佳偶。”顺着这个思路,“仇”就引申出了仇敌、仇恨、怨恨、报仇等意思,在表示这一类意思的时候“仇”才会读作“chóu”。段玉裁《说文解字注》曰:“仇为怨匹,而《诗》多以为美词者,取匹不取怨也。浑言则不别,析言则别。”由此可见,“仇”在《诗经》中多表褒义。
至此,我们可以明确“仇”的本义是“匹偶、同伴”,读作“qiú”。“仇敌、怨恨”等意义是“仇”的引申义,读作“chóu”。在词义发展过程中,“仇”的本义逐渐消亡,引申义则成为主要义项,发展到今天,“仇”已专训仇怨。
《诗经》属于先秦文献,在《诗经》所处时代,“仇”作“匹”义讲的情况还是十分普遍的。所以我们可以大胆猜测,《无衣》中“同仇”的“仇”极有可能是指本义“同伴”。当然也并不排除在此使用的是引申义“仇敌”的情况,所以单单从词义发展的角度还不足以确定“与子同仇”的“仇”是解释为本义还是引申义,只能说二者皆有可能。所以还需对《诗经》整部作品和《无衣》这首诗歌本身进行品析,以获得新的佐证材料。
二、《诗经》的用字体例
(一)《诗经》对“仇”字的使用
在《诗经》中,“仇”字基本上都被解释为“匹”,是“同伴、匹偶”等意义,如:
《周南·兔罝》:“赳赳武夫,公侯好仇。”
《小雅·宾之初筵》:“宾载手仇,室人入又。”
《大雅·皇矣》:“询尔仇方,同尔弟兄。”
从上述材料中我们可以发现,虽然“仇”有“仇敌、怨恨”的意思,但在《诗经》中基本都不把“仇”解釋为“仇敌、怨恨”。如果真的要表示“仇敌、怨恨”这个意义,在《诗经》中会写作“雠”而不是“仇”。
(二)《诗经》对“雠”字的使用
《说文解字》:“雠,犹应也。从言,雔声。”段玉裁注:“此以‘应’解‘雠’甚明,不当曰‘犹应。’”“雠者,以言对之。引申为雠敌之雠,又引申为雠怨。”又云:“仇,雠本皆兼善恶言之,后专谓怨为雠矣。”所以“雠”作“雠怨”讲也是其引申义,且多表贬义。《尔雅·释诂》:“雠,匹也。”它与“仇”在“匹”这个意义上有相通之处,故《说文》曰:“仇,雠也。”
“雠”在《诗经》中一共出现了两次,都是作“仇敌”解:
《邶风·谷风》:“不我能慉,反以我为雠。”
《小雅·采芑》:“蠢尔蛮荆,大邦为雠。”
需要注意的是“雠”在有些版本中写作“讐”,二者是异体字的关系,所以完全通用。通过分析《诗经》对“仇”和“雠”的用字规律我们可以发现:在《诗经》中,表示“仇敌、怨恨”意义时,会写做“雠”。而“仇”在《诗经》中一般都表示“同伴、匹偶”的意思。“与子同仇”的“仇”不写作“雠”,同样也应该解释为“同伴,匹偶”,要是解释为“敌人”则与《诗经》的用字体例不太相符。
三、《无衣》的文本分析
(一)《无衣》的表现手法
《无衣》是一首表现秦国军民团结互助、共同御敌的赞歌,这首诗歌重在表现秦人的团结一致和同仇敌忾,整首诗的基调也是慷慨激昂、奋发向上。
诗歌一共三章,每章五句。从手法上来看,诗歌采用的是重章叠句这种艺术手法,虽然每句中只更换少数几个字,但这绝不是简单的机械性重复,作者正是通过这样的形式来达到内容或情感上一种层层递进的艺术效果。例如,每章相对应的“同袍”“同泽”和“同裳”,其语义是逐步增强的。“袍”是外衣,相当于我们今天所说的斗篷,袍在白天可以当衣服穿,晚上可以当被子来盖。“泽”是内衣,是我们今天所说的汗衫。“裳”是下衣,古人把上衣叫作“衣”,下衣叫做“裳”,裳并不是裤子,而是裙子,军人一般上身穿袍,下身着裳,叫作“战裳”。从袍到裳的变换,表现了战友之间的亲密无间,不仅外衣可以共穿,就连贴身的汗衣和下裙都能共享,战士们那种不分彼此的兄弟之情是十分自然与纯粹的。除此之外,“戈矛”“矛戟”和“甲兵”所指内容也是一致的,它们都同属于作战兵器。从手里拿的武器到身上穿的防护,将士们的装备在不断完善、防御体系在逐渐完备。
同理,“同仇”“偕作”和“偕行”在语义或情感方面也是相互一致或递进的。部编版教材中“偕作”的课下注释是“一同起来,共同行动”。对于“偕行”部编版教材则没有给出解释,语文版教材给出的解释是指“一同奔赴战场”,也就是一起出征御敌。如果我们把“仇”解释为“同伴”,那么诗歌从第一章的结为同伴、一起从军,自然过渡到第二章的一起行动、一起准备,再到第三章的一起出征、共同御敌,整个过程符合事件发展的先后顺序,这其中暗含着一条清晰的时间线索。如果把“仇”解释为“敌人”,那么第一章共同对付敌人,与第二章的一起行动、第三章的共同出征在语义和逻辑上就不太相符,因为在正常情况下是先行动准备,再共赴战场,最后共同对敌。故把“仇”解释为“同伴”似乎更符合逻辑。
(二)《无衣》的表现内容
从诗歌的表现内容来看,这首诗歌是秦国军民抗击敌人的军中战歌,就像朱熹《诗集传》所说的:“秦人之俗,大抵尚气概,先勇力,忘生轻死,故其见于诗如此。”诗歌用问答的形式和慷慨豪迈的语气将秦地人民英勇无畏、奋勇杀敌的尚武精神展现得淋漓尽致。
题目“无衣”就是没有衣服的意思。在春秋战国时期,奴隶一般是没有参军资格的,只有平民和一些小奴隶主才能去参军,但是秦国与其他国家不太相同,奴隶是允许去参军的,秦地人民多尚武,再加上军功的巨大诱惑,很多奴隶也都愿意去当兵。那时候参军是需要自备军衣和兵器的,很多奴隶都没有能力自备服装兵器,所以就出现了“无衣”,即没有军衣的情况,不过那又有什么关系,我愿和你共享我的战袍、内衣和战裙,从这里我们看到了秦国战士们克服了重重困难,团结互助的友好画面。当战士们听到君王要发兵战斗时,立马修整武器,整装待发,字里行间流露着战士们高昂的战斗激情,他们积极备战,不贪生、不怕死,他们的勇往直前和无所畏惧使得整个军营都回荡着一种积极乐观的气氛。每章末的“同仇”“偕作”“偕行”等词语表现了战士们团结一心、偕作同行,誓死保卫家园的决心和意志。
诗歌并没有描写激烈宏大的战争场面,但是我们依然能感受到整首诗歌感情激荡,气势宏伟,也难怪陈继揆先生说“此诗开口便有吞吐六国之气”。诗歌描写的侧重点主要还是在于战争爆发前的一系列准备工作,包括秦地人民共享袍泽、修整兵器、偕作偕行等画面,根据诗歌所要表现的侧重点来看,将“与子同仇”解释为“结为同伴,和你一同从军”更符合诗歌所要表达的内容,如果按照教材中的观点,“与子同仇”就是“和你共同对付敌人”,这更像是发生在战时的事情,而不是发生在战前,这样的场景和整首诗歌所营造的意境是不大相符的。再者“结为同伴,一同从军”也更符合朱熹所强调的“欢爱之心”,所以毛传“匹”释“仇”更合理。
四、《无衣》教学建议
(一)《无衣》的教材编写建议
不管是从《诗经》的用字体例来看,还是从《无衣》这首诗歌本身的表现手法和表现内容来看,部编版教材将“同仇”注解为“共同对付敌人”都是值得商榷的。
经过上述论证,我们可以发现将“与子同仇”的“仇”解释为“同伴”更为合适。不过对于这个问题,学界争论了好久都没有定论。部编版教材一般都会对有争议的问题加以注明,这也是部编版教材相对于人教版教材的一大进步,体现了部编版教材的开放性与包容性。例如,《短歌行》中“明明如月,何时可掇”一句,学界对“掇”字就存有争议,人教版的注释是“何时可掇:什么时候可以摘取呢?掇,拾取,采取”。部编版的注解是“掇:拾取,摘取。一说同‘辍’,停止。”又如,白居易《琵琶行(并序)》中“移船相近邀相见,添酒回灯重开宴”的“回灯”一词,人教版注解为“回灯:重新掌灯”。部编版注解为“回灯:重新掌灯。一说‘移灯’。”但对于同样存在争议的“同仇”一词,新版部编版注释为:“同仇:指共同对付敌人”。毛传的观点则被隐去。既然毛传将“仇”解释为“同伴”这一观点具有合理性,那么教材就有必要将这一观点进行标注说明,因此将注释改为“同仇:指共同对付敌人。一说读‘qiú’,‘同仇’,结为同伴,一同从军”,这样注解既符合部编版教材开放包容的特点,也有利于学生对诗歌进行批判性阅读。
(二)《无衣》的教学实施建议
本诗的学习提示指出:该诗反复咏唱,既表现了战士之间慷慨赴敌、同仇敌忾的豪情,也表现了战士之间深厚的情谊,并引用了朱熹的话进行佐证。所以教师在教学时一方面要注重对诗歌诵读的指导,采用多种诵读方式,让学生在重章叠句的四言句式中体会这两种情感;另一方面教师可以从“袍、泽、裳”“戈矛、矛戟、甲兵”“同仇、偕作、偕行”这三组词的变换着手,分析当时的战况,借此把握诗歌内容,进一步體会诗歌主题和战士的英勇形象。
“同仇、偕作、偕行”是诗中最能体现时间变化和故事情节发展的一组词,在教学时要着重分析三者之间的逻辑关系,体会其对于推动战事发展、展示战士形象和表现情感的独特作用。这个过程完成以后,学生对于诗歌也有了一个更深层次的把握,这时便可引入对“仇”字词义的辨析。《普通高中语文课程标准(2017年版)》规定的课程内容由十八个学习任务群组成,“语言积累、梳理与探究”是其中的第四个学习任务群,贯穿必修和选择性必修两个阶段,该任务群要求“把握古今汉语词义的异同,既能沟通古今词义的发展关系,又要避免用现代意义理解古义,做到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作品的准确理解”。对“仇”字词义进行辨析便与这一要求相契合。学生刚刚完成“逻辑的力量”这一单元的学习,接触了一些基本的逻辑方法,学习了怎样去辨析逻辑错误并进行简单的逻辑推理。这时候让学生辨析“仇”字词义就是对学生逻辑思维的一次很好的锻炼。而且“仇”字的不同解释产生的艺术效果也是不同的,这会影响到学生对诗歌的整体把握。辨析“仇”字词义不仅有利于提升学生的语言和思维能力,还能深化学生对诗歌的理解,所以设置这一教学环节是非常有必要的。
引入问题之后,老师要平等客观地阐述两种观点,将两种解释都带入到诗歌中进行诵读赏析,带领学生感受两种不同解释所产生的艺术效果。如果基于教材的观点,“同仇”意味着你恨谁我就恨谁,这是思想的统一;“偕作”是你干什么我就干什么,这是行动的统一;“偕行”是你去哪里我就去哪里,这是目标的统一。由内而外,从思想到行动层层深化,表现了将士们一致对外、同仇敌忾的决心和意志,这与诗歌主题是相吻合的。要是基于毛传的解释,“同仇”是结为同伴、一起从军,“偕作”是一起行动、一起准备,“偕行”是一起出征、共赴战场,表现了战士们慷慨赴敌,同仇敌忾的豪情,情感也在逐步深化。但不同的是,教材的观点虽然能表达出情感上的层层递进,但在表现时间的变化和战况的发展方面则不是很明显。而毛传的解释不仅仅有情感的深化,还体现了很明显的时间变化,给人的印象是战事在逼近,战况也越来越紧张。并且《诗经》中的很多作品也都喜欢用重章叠句的手法表示事件的发展、时光的流逝,例如《蒹葭》中“白露为霜”“白露未晞”“白露为已”,还有《采薇》中“薇亦作止”“薇亦柔止”“薇亦刚止”,等等。可见毛传的解释深刻表现了内容和情感的双重递进。
文章通过对“仇”字的词义发展源流、《诗经》的用字体例、《无衣》的表现内容和表现手法进行分析,发现毛传将《秦风·无衣》中“与子同仇”的“仇”解释为“匹”是更合理的。基于这一结论对当前部编版教材的课下注释进行修正补充,就该问题提出了一些不成熟的教学实施建议,希望能为高中语文教学提供借鉴和参考。
作者单位:贵州师范大学文学院